四、维权者
如果说“右翼知识分子”要求调整政府构成和执政模式,修正主义者要求改变执政党的思想政治路线,“主动右派”的第三种类型——维权者的着眼点则是维护人权(首先是人身权利,以及各项政治、经济、社会权利),反对执政党及其官员对于人权的肆意侵犯。
著名女作家丁玲,也曾是中共党内主管文艺政策的官员,她既不是“右翼知识分子”,也不是修正主义者,而是一位左翼作家,直到晚年她的思想还是相当正统的。[i]她被打成“反党小集团头目”、“右派分子”,有着党内宗派斗争的复杂背景。但是,丁玲在1957年四处活动,为自己遭受的政治迫害而越级申诉、告状,要求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和待遇,则属于一种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原中共上海市委秘书长王尧山,在肃反运动中受“潘汉年案件”的牵连,被撤职下放到一所中学。他本人并没有像丁玲那样去告状,但他的妻子赵先给中央写了申诉信。结果信转到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手里,赵先即被打成右派,送到长兴岛农场“劳动改造”。[ii]在基层单位,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维护自身或他人和小团体的合理合法权益,而被视为向党组织“猖狂进攻”的“右派分子”。
当时人们普遍关注和最为不满的,是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尤其是肃反运动中对于公民人身自由的肆意侵犯和践踏。著名新闻记者、教育家顾执中尖锐地指出:“宪法自一九五四年通过以后,有的被彻底破坏了,有的有名无实。”“第八十九条规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法院决定或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而肃反时的行动证明这一条文全被破坏了。……想当年,在讨论宪法草案的时间,大家都愿为保护宪法而斗争,现在从刘委员长到一般公民谁也不提保护宪法了。这样下去,把宪法当成了手纸,乱关人、乱捕人、拆信等等,都可以为所欲为,将来何堪设想!?”[iii]广东省政协委员罗翼群向省统战部建议,成立一个由政协委员组成的检查机构,来一次全省大检查。他说他已经收到了几十封来信,“这些信有两类,一类是‘叫苦’的,请求安排工作和生活救济;一类是‘叫冤’的,提出有错应该纠正的,其中有些人已三番四次提出请求,没有解决,弄到失业,甚至妻离子散。”罗翼群担心报纸刊载他的文章,随意节录,有失原意,特地写了一封信给《南方日报》,要求全文照登。信中再次提议,政府从速成立专门机构,纠正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案。他写道:“在三反、五反、肃反期间,被斗的人受不了当时的痛苦,明非事实,而被迫承认者有之;有些被称为积极分子的人,违背良心,歪曲事实,或出头作证,或非刑拷打,不惜牺牲他人的名誉、地位或生命,企图取得党的信任,为争取入党入团的捷径的亦有之。因此,在过去各种社会改革运动中,确不少发生多少偏差案件。”[iv]全国人大常委、民革中央常委黄绍竑说:“我认为这样的肃反,尽是冤案……文明国家,有冤案的赔偿规定,社会主义国家冤案就冤死了结。……要人民如何信仰?国家社会如何安定?”[v]
为胡风和其他受政治迫害者鸣冤,是“五一九运动”的焦点之一。王书瑶说:北京大学运动“第二个高潮就是物理系三年级的刘奇弟掀起的。刘奇弟的大字报的标题就是‘胡风绝不是反革命分子,我要求政府释放胡风’。这个标题本身就十分骇人听闻,1955年动员了那么大的舆论,由党中央亲自判他(政治上)有罪,1957年就有人跳出来为他翻案,这实在有些冒天下之大不韪。”[vi]刘奇弟写道:“关于对于控告胡风的内容,不外就是那三批反胡风文件,大家都很熟悉。今天我们再来看一看,它到底有没有理由?回答是:”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完全是一本断章取义,牵强附会,毫无法律根据的书。反把闲人聊天,侯宝林说相声的逻辑和推理搬进了法庭。……因此,自勉为要作个正义的维护真理的人的我是不能不大声疾呼!“[vii]在此之前,刘奇弟还贴出大字报《白毛女伸冤》。”’白毛女‘是一个理科学生所能想到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典型,这里的’伸冤‘是一个’比兴手法‘。刘奇弟在1955年的肃反运动中曾被审查与批斗,以至传讯与拘留,拘押半载,竟是’查无实据‘,所织罪状不过是青年学生日常牢骚而已,故’宽大处理,不予处分‘。事情是本无罪行,受冤被捕,他的’释放‘,属于错捕后的恢复自由,谈什么’宽大‘云云,岂非狡辩!刘奇弟当然不满,于是以’白毛女‘自居申述冤情。“[viii]同时,他也是为”1955年被’肃‘的’几十个被禁的北大人‘“讨公道。”他们被’私设公堂,私人审讯‘,伤害了身心。这就是’肃反‘后遗症。“[ix]
5月25日下午,北京大学西语系部分师生在贺永增、周铎等人的带领下,举行了一个对“三害”的控诉会,实际上开成了对“肃反运动”的控诉会。[x]在这次会上“跳出来”的是西语系学生顾文选。他“高中毕业后,谋职于杭州市公安局,赖作生计。1955年肃反中,杭州公安局内囹圄人满,冤禁无辜,刑讯拷逼,哀声充耳。顾文选日事其间,见此不平,形于词色,竟沦作囚,亦遭吊打、反桎,无所未受。被押竟近一载,不判不放,悠悠无期。至1956年春,‘肃反扩大化’其声载道,中央倡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顾文选始得‘无罪释放’,但被开除出公安局,是年夏,乃以‘社会青年’身份考入北大西语系。他是‘肃反’暴行的目击者与受害者,现身说法,痛述其难,关于名目繁多的酷刑的阐述,使‘控诉会’的听众们大为惊讶与愤慨,惊叹:”没想到竟有此等事情!‘“[xi]当晚,北京大学党委书记江隆基严厉谴责了控诉会,引起大学生们的不满。”第二天立即就出现了很多大字报,质问江隆基,为什么对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能控诉?为什么控诉违法乱纪就是控诉党?“[xii]新闻系蒋文钦的大字报说:”北大一九五五年下半年的肃反运动,百分之九十几都斗争错了。错误的根源不在于工作方式,而在于脱离群众,以宪法为儿戏的官僚主义。“哲学系羊华荣在大字报《重新估价肃反》中说:”肃反有如下缺点:①侵犯了一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斗错了人,关错了人,迫坏了人,迫死了人;②破坏了法制,损害了宪法,损害了民主自由,如限制一些公民通讯自由、人身自由、无根据的搜查、看禁和逮捕。③促使了党员与非党员之间的墙更高、沟更深,少数党员在肃反后,在人民头上高视阔步。④摧残了人们应有的感情,破坏了多少家庭幸福,拆散了多少鸳鸯,损害了多少友谊……“[xiii]西语系教师黄继忠则为外籍教授温德抱不平。他说:”温德是真正的人,是闻一多介绍来的,是美国进步人士,……解放前,他比冯先生,比我都进步,帮助很多人到解放区去,与吴晗是好友,温德亲自把吴送走。解放后,共产党员、进步人士对温德疏远,告诉群众不与他来往,不让东欧学生与他来往,来北大后,给他破房子,不让他开课,把他孤立起来。“肃反时”说温德是特务“,”我们这样对待他,是把朋友当成敌人,我很反感,恐怕这是党的秘密,温德如果是特务,我愿和他一起被枪毙,在这个国家里没有真理。“[xiv]
四川大学生物系四年级女生冯元春不仅对于胡风事件提出批评,还对于高饶事件提出质疑。冯元春认为,根据已发表的材料观察,高饶的罪名是反对党中央、反对毛主席。“党中央和毛主席有缺点难道就不能反吗?这不是出于个人崇拜,还会是什么?”她的观点是,高饶没有反人民,他也没有和暴力集团联系,而毛主席却以暴力逮捕他,这是违反宪法的。报上公布高饶另一罪名是生活腐化、侮辱妇女,但为什么被侮辱的妇女却没有提出控诉呢?因此毛主席是犯了错误,是斯大林思想在作祟。[xv]华南工学院几个系组织了“自由论坛”,作为“大鸣大放”的阵地。一位学生登坛演讲:“有人说,只要斗出一个反革命分子,对人民也是有利的。难道我们能把国民党的唯心论‘宁错杀三千,不放走一个’的办法搬出来吗?”另一位学生在发言时说:“有人怪我们的大字报把肃反写得阴森森,但实际上,肃反就是阴森森的。肃反期中,有人自杀,有人半夜大叫大喊,有人喊打喊杀,同学没有自由,出入要排队,去广州要请假。有人说,为了打倒反革命,人民的权利可以少一点,但这是违反宪法的。”[xvi]武汉大学中文系学生吴开斌等举办“民主论坛”,发起讨论“胡风集团是反革命吗?”“武大肃反成绩是主要的吗?”广州中山大学学生张贴的大字报上,贴了一帧肃反期间被逼迫跳楼自杀的生物系女生刘雪明的照片,并呼吁全体同学开追悼会,以慰亡灵。随后,二百多名同学出席了追悼会,在她的遗像前默哀三分钟。多人发言要求追查凶手,要求已调职原校党委书记回来还账。清华大学学生孙宝琮等人组织“庶民社”,油印散发《庶民报》,抨击当局“发动群众搞肃反是没人权,没宪法,没常伦”,并提议“以法律制栽肃反中真正的罪人”。匿名的“一个清华人”,在《我控诉、我抗议》中矛头直指“搞肃反”的罪魁祸首毛泽东。大字报写道:“胡风那一条子构成了反革命份子的罪状呢?还不是由你将‘莫须有’的罪名加在善良人们的身上!……这就是毛泽东式的阶级斗争啊,这就是我们时代的精神面貌啊!”“皇上哟!秦始皇与你相比,也只能是个无名小卒了,无怪乎你说:”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你在镇压人民的这方面,是胜过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多少倍了……世界上有多少皇上能像你这样,从一九四九年以后杀了七十多万人民!(还不算一些自杀的呢)“”独裁者,你们已经是残暴成性了。“[xvii]
不仅民主党派和学生中的“主动右派”高度关切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普通民众中的“主动右派”同样重视这个问题。谢泳认为,成都铁路管理局职员李昌明以“民主先生”和“自由女士”发表的《为胡风鸣不平》长篇演讲,“在当年为胡风案鸣不平的文章中,就我个人所见到的,以这篇最有水平,比林希翎的文章更具现代法律精神”。“他的这个演讲,从常识理性出发,以现代法律精神为基本标准,遂条为胡风案辨护。……第一,他举出了大量的事实,说明胡风没有反革命身份。第二,说胡风参加过‘反共政治工作’,理由不能成立。如果成立,郭沫若三七年作国民党中宣部三厅厅长及大部分起义人员将同罹此罪。第三,与陈焯之关系仅为一般社会关系。不是反革命组织及工作关系。李昌明说:”众所周知,周总理与蒋介石集团中多人往还,宋氏三龄见解各殊,均未认作反革命关系,何独胡风别有看待。‘第四,胡风集团只能是一些偏见的学派,五四运动前后的创造社、新月派、语丝派,互相攻击,极尽诋毁、污骂能事,郭沫若攻击鲁迅所用辞汇其恶意不在胡风之下,鲁迅与梁实秋论战所用语词亦尖锐之极,可见文人相轻,历史皆然,不能对胡风有所偏颇。第五,从法律观点看,胡风集团的行为并不构成对国家有形的损害。李昌明说:“我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上无一条对胡风集团适用,全世界任何一国民法、刑法(包括苏联在内)均未载有以文艺形式对文艺问题上的意见或攻击足以构成叛国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罪。美国的斯密斯法(Law of Smith)对国内进步人士与共产党员的迫害均未在学术领域或文艺范围内引用,也未有这种事实。’”[xviii]
在基层单位,普通民众的人权不仅在政治运动中受到非法侵犯,而且也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共产党官僚的任意践踏。在整风期间,控诉党员干部的胡作非为、欺男霸女,是一些地方大字报的重要内容。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女生江凤英等二十二名学生贴出的第一份大字报《党委在干什么?》,内容是说校人事科长利用职权,威胁利诱并施,奸污女助教、女学生,而校党委熟视无睹,千方百计包庇,任其“在我们新中国神圣的高等学府中为非作歹”。中央林业科学研究所“鸣放”的主题,是该所办公室主任两年前强奸了其家中女佣,所党支部不依法行事,却只召开党内会议,给了该主任一个“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了事,办公室主任的官还可照当,而且替他保密,不让党外群众知道。“鸣放中,群众得知此事,便贴出无数大字报,将批评矛头对准了包庇罪犯的党支部。”[xix]第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局老工程师戴占奎指出:“国民党党员犯法,加倍处罚,共产党党法不分,党员犯法,逍遥法外,姑息养奸”,把“中国旧有的优良传统给毁弃了”。[xx]
在“鸣放”中,人们不仅要求同罪同罚,而且要求同工同酬。北京医学院药学系主任薛愚说:“党教育党员,‘吃苦在前,得利在后。’但有不少党员却在升级、加薪和福利等方面‘得利在前,吃苦在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药眠在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说:“党员一年可以提升三级,非党员尽管勤勤恳恳地工作,三、五年也不能升一级。”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王文了解内情,他写了一篇《两种工资》,指出共产党高级干部在“名义工资”之外还有“实际工资”:“房租低于市价十倍的小公馆,为私人和家庭服务的厨师和公务员配备齐全的家具、设备,私用小汽车的汽油,各种免费戏票。这些额外享受,往往高过他的薪金二三倍,而且,这些薪金以外的额外享受,还到处得到制度的保障。”[xxi]大学生们则要求“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北京大学数学系学生陈奉孝、张景中,杨路、钱如平在大字报中主张:“取消留学生内部选派制度,实行考试选拔制度。”[xxii]曾昭抡、千家驹、华罗庚、童第周、钱伟长五位科学家在《对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中持与他们相同主张,指出:“过去在升学、升级、选拔研究生、留学生时,有片面地强调政治条件的偏向,我们认为今后应当业务与政治并重。人民内部在培养机会上应一视同仁,对于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都应当平等地看待。”这件事被认为是民盟与中共争夺青年人,被官方媒体宣布为“章罗同盟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阴谋活动”。[xxiii]
1954年宪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供给必需的物质上的便利,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然而,凡是在1957年尝试兑现这些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人,统统被打成了右派分子和反革命分子。江苏省一些青年作家翻译家陈椿年、高晓声、叶至诚、方之、陆文夫、梅汝恺、曾华等在1957年6月初发起组织《探求者》文学月刊社,他们不过是有此意愿,并没有成为事实,就因为反右派斗争而中止。他们草拟的《启事》称:要“不断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指导下,运用现实主义的方法进行创作,就是我们的主张。”显然,他们与“右翼知识分子”和修正主义者都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想办一个同人文学刊物。结果是:“高晓声、陈椿年、梅汝恺、曾华被划为右派分子,陆文夫、方之、叶至诚的处境比右派分子也好不了多少。”[xxiv]贵州人民出版社钱革等七名编辑,筹划办一个名为《文学青年》的杂志,与官办的期刊《山花》唱对台戏,全被打成右派,罪名是“积极筹备出版反动刊物”。青海省文联、青海日报二十余人提议改组《青海湖》杂志,或者自筹资金另办《夜莺之友》,全都成为右派,撒拉族青年韩秋夫为此蹲了二十三年大牢。新湖南报编辑唐荫孙联络钟叔河等四名编辑,谈了办同人报纸的一些打算,并无任何行动,却也够“共同密谋开办同人报”之罪了,五个人都成了右派。通俗读物出版社副总编辑蓝钰主张“成立出版协会,作为出版界群众性的组织,也就是让出版界自己管自己的事”,更是罪加一等。允许办同仁刊物,允许党外人士办报,是毛泽东自己放出来的风,周扬、谭震林等高级官员还向下边传达过,著名影评家钟惦棐被打成右派后不服,说“怎么他说了可以,我说了就不行?”他还不明白,这就是毛泽东的强盗逻辑。
宪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然而,在1952年以后的“院系调整”中,法律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等学科被宣布为“资产阶级伪科学”,“要从根拔掉”。各大学的相关院系被强令解散,全国法律院校从三十六所减为八所;课程体系“全盘苏化”,武汉大学法律系八名教授,都被取消了教书的资格。杨兆龙教授有哈佛大学、柏林大学两个法学博士学位,1948年任最高法院检察署代理检察长、中国刑法学会会长,1950年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院系调整”后,学院并入复旦大学,校方说他是“资产阶级法学家”,拒绝聘用,幸亏他懂俄语,才安排他教点课,未沦至失业的地步。南京大学原法律系教授祝修爵也不得不改教俄语。他在“鸣放”中忿忿地说:“这真是我一生以来精神上最大的打击,最痛苦最耻辱的事!我看共产党处理问题太主观、太武断,不讲理,前后反覆无常。”原政治系教授王辉明说:“解放后,高等学校的变化很大,但没有学语文的去教化学,而我们社会学、法律学、政治学的人却你到图书馆,他到参事室;你在教美术,他在教俄文……已经五年了。”北京大学教授王铁崖说:“国际法科学在中国已经中断了七年,这是由于对法律科学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的结果。”他呼吁赶快让国际法教授们恢复教职。[xxv]
上述有课可教的法律系、政治系教授命运还不算太差,至少要比前辅仁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景汉好得多。“一九五二年起,所有社会学教授都失业了。李教授便如一名小工般被驱使,这学期做机械学教员助手,下学期做纺织教员的助手,再下学期又换过学校做教劳动保险的教员的助手。到了学期未了,工作又没了。”[xxvi]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社会学家陶孟和针对这种情况说:“阻碍高级知识分子发展的原因之一,是过去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错误和偏向,如‘三反’‘五反’,思想改造等运动伤害了一些高级知识分子,院系调整、教学改革也伤害了一批人。”“如政治、法律、社会学、英文的教授成了无业的人”,“社会科学这一门科学等于连根都拔掉了”。[xxvii]1957年4月10日,“院系调整”后任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统计系教授的社会学家吴景超,在《新建设》社召开的关于社会学的座谈会上提出了重新设立社会学系或社会学专业的主张。后来他在一份书面交代中说,“在百家争鸣的口号提出之后,恢复旧社会学的思想,逐渐发展起来。我是第一个人提出社会学在中国是否还有地位这一问题的。” 6月9日,费孝通、吴景超、陈达、李景汉等人开了社会学工作筹备委员会,推陈达为主任,提出要团结和联系原来社会学界同人成立社会学会。所有这些,就被指摘为图谋复辟资产阶级社会学的阴谋活动。郭沫若在中国科学院9月18日召开的座谈会上批判说:“中国共产党和一切马克思主义者对于现代资产阶级的反动的哲学和反动的‘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历史学等等,不论过去和现在,都只能采取原则否定的态度。但是资产阶级右派居然公开要求我们改变这种态度,并且用一切卑鄙的手段,来辱骂、污蔑和丑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企图打倒马克思列宁主义这面战斗的旗帜,以便为资产阶级‘社会科学’的复辟,为资产阶级反动统治的复辟,铺平道路。”他接着批判道:“关于资产阶级右派所谓‘恢复’旧社会学的问题,我想请大家看一看费孝通2月20日发表在《文汇报》上的一篇题为《关于社会学,说几句话》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费孝通表示,‘社会学’这块牌子是否恢复,他并不重视,他所真正关心的是要在实际上用资产阶级社会学来进行‘社会调查’,来‘研究’‘有关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系列问题’,例如:”党和非党的共事合作关系‘,’阶级消灭后的人和人的政治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运用‘,’民主党派的相互监督‘,’知识分子的思想变化‘,’人才的使用和安排‘与’人事管理制度‘等等问题。费孝通的这些文章充分表明了主张’恢复‘社会学的真正用意,这种主张和章罗联盟的整个政治阴谋完全合拍。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费孝通所提出的这些问题正是资产阶级右派这个时期中反共反社会主义的主要题目。“[xxviii]学者们争取科学研究自由的呼吁,被披着”学者“外衣的”党棍“上纲上线到”复辟资产阶级反动统治“、”反共反社会主义“的高度。
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对于一大批表演艺术家来说,他们要争取的不仅是“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而且是“劳动的权利”。戏剧家吴祖光在接受《戏剧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天无数的艺术团体的领导,偏偏就不估计人民群众的需要,认为群众浑噩无知,对群众喜爱的东西,用无数清规戒律斩尽杀绝。把拥有几万出戏的古典戏曲生生挤兑得只剩寥寥几出戏在舞台上苟延残喘。”“许多应当属于国家宝贝的优秀前辈艺术家,在这样悠长的岁月里,就是因此被剥夺了在舞台上生存的权利,穷愁潦倒,老泪纵横。”吴祖光提到的被剥夺了演戏权的老演员中有一位在北京曾颇有名的筱翠花(本名于连泉),他把《人民日报》的记者请到家中说:“请你把我的心里话在报上也登一登吧:我要唱戏!我知道这几年观众很想念我,我更想念他们……一个演员,不让他演戏,比死还痛苦。从九岁登台起,在舞台上生活了四十多年;这五年闭门在家,心情实在是痛苦之至。”这篇谈话被冠以《筱翠花说:“我要唱戏!”北京市文化局竟置之不理》的标题,登上了《人民日报》。[xxix]
在一些单位,争取小团体的正当权益,酿成了群体性的事件。清华大学在“鸣放”期间的一件大事,就是要求“理工合校”的签名运动。该校工程物理系“物八”班一小半学生成为右派,比例为全校之冠。原因是该班成立了一个“理工合校工作组”,在全校征集签名。[xxx]他们在6月1日晚找到副校长钱伟长,钱对他们说:“我从一开始就是反对理工分家的。院系调整把理工分了家,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教学改革中,有人说我落后,不愿学习苏联,甚至说我有反党情绪,要我做检讨。……我是不做检讨的。最近有人提出理工合校,有人提议把北大的文法学院合并到人民大学去,而把北大的理学院合并到清华,这是相当理想的方案。不过北大的领导上有些是不同意的,我出面提出这个问题不方便,北大周培源就是我的老师,你们搞好一些。”这时,有学生说科学馆前已经有人签名主张理工合校了。钱问:有多少人?有人回答说有六百多人。钱说:这太少,至少要搞六千人签名的名单还差不多,声势浩大,让高教部看看群众的意见。[xxxi]这个事件成为“钱伟长案”的主要罪证之一,而“钱伟长案”则是清华大学反右派斗争的“第一大案”。[xxxii]
在“全盘苏化”时期,有许多学校把外语从英语改为俄语,学俄语的人很吃香,苏共二十大以后,风向开始有所转变。北京俄语学院学生听闻“许多苏联专家要回国,俄语人才将过剩,许多俄语毕业班同学将分配不出去……”。三年级学生主办的大字报刊物《破冰船》的编委专访学院党委,获得证实,于是全校轰动。编委们骑车进城,向高教部长杨秀峰表达意见。杨亲去学校亦未能制止骚动。杨离去当夜,各班选代表,第二天赴国务院,欲向周恩来总理请愿。由于总理办公室主任齐燕铭出面与学生代表举行了座谈,学生未再闹事。但那些学生代表后来都被打成右派。[xxxiii]
四川农学院群体性事件的起因是迁校。1956年,原西康省并入四川省,在省会雅安市留下一大片办公房,为了把这部分房子利用起来,四川省委决定把四川大学农学院从成都迁到雅安。因为雅安与成都无论气候、环境、地理等因素差距甚大,在成都外东狮子山培植起来的稻谷良种、树苗、奶牛都不适宜“天无三日晴”雅安的低溫气候。所以院长杨志农和归囯教授夏定友等竭力反对,先后向省委和中央负责人作过多次书面和口头反映,但未得到妥善解决,仍坚定不移地迁往雅安。不足一年,那些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水稻良种、树苗、奶牛等,均先后变态和死去,使得农学院的教授、教师、学生们心疼万分,人人义愤填膺,憋着一肚子气,等待时机爆发。到了1957年“整风鸣放”,这件迁校大亊自然成了四川农学院的焦点,不论在省市各种座谈会都被提出来,在校园里更是学生“鸣放”的主题,成千上万张的大字报都质问省市委:迁校的根据是什么?是从几间空房考虑,还是从科学权衡,利弊得失谁轻谁重?但是官方不作回荅,只一个劲的压制,致使教授、教师、学生联合起来组成请愿团上成都向省委请愿。中共四川省委将这件事定调为“反革命暴乱事件”,雅安地市委奉命组织上千工人、农民,拿着锄头、棍棒,冲进学校,撕去所有大字报,并殴打反抗的师生,先后逮捕、判刑、劳教、开除的教授、教师、学生近百人。[xxxiv]西安交通大学的一部分学生,也因为不满学校1955年从上海内迁西安,在“鸣放”提出了这个问题,要求迁回上海去。有些学生在深夜里敲锣打鼓,鸣放鞭炮,迫使学校停课一周。参与闹事的人后来多被划为右派分子。[xxxv]
宪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共产党政权并不能保证公民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湖北省汉阳县第一中学有八百多学生参加的“闹事”,就是由此引发的。这一年暑期,该校初中有九个班459人毕业。1957年4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宣告:“今年高中毕业生大部分升学、小部分不升学,初中和高小毕业生小部分升学、大部分不升学”。6月12日,一位教师向初中毕业班透露,“今年招生很少,二十个人中取个把”。“学生一听,便哄了起来”,“顿时在三年级九个班都贴出了罢课的标语”,“把高中一年级第三班学生和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也哄出来了”。“有些教员也写出标语:”支持你们的正义行动!‘’争取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来,学生的劲头更大了。“一下子就涌上了街头。学生游行到县人民委员会后,”提出了三个要求:一、公布招生比例;二、全国统一招生;三、城乡招生比例一致。“第二天,又发生了学生打砸县委会,”准备冲进县广播站,向全县广播’县委会组织工人打学生的真相‘“的事件。这一学潮被定性为”小匈牙利事件“。[xxxvi]汉阳县第一中学副校长王建国因向县委要求释放学生,被定为”反革命暴乱“首犯;语文教研组长钟毓文平时有爱眨眼的习惯,他在批斗王建国的会上也一个劲眨眼,被认为是向王建国传递消息,就成了王建国的”同伙“;武汉民盟的杨焕尧曾来过汉阳一中发展盟员,正好可以通过他将这起”小匈牙利事件“与湖北民盟主委马哲民联系起来,于是他也成为”反革命暴乱“的策划人之一。在9月6日的万人宣判大会上,当场处决了王建国、钟毓文、杨焕尧三人,九位教师和一名学生被判处两至十五年徒刑,另有三个教师被定为”坏分子“,还有三个被劳动教养,十一名教师和十九名县政府干部受到处分,三十三个学生被开除学籍。[xxxvii]
共产党号称自己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它决不允许“人民”自己起来争取权益,“人民”只能等待“大救星”为其“谋幸福”,然后感恩戴德,山呼“万岁”。钱伟长在“六六六”会议上说:“上个星期蒋校长(南翔)在报告中居然说了这样的话,他说今天知识分子是吃共产党的饭,这句话引起了老教师们很大的不满。”费孝通激动地接着说:“谁说我们吃共产党的饭!我们从来没有吃共产党的饭,我们是吃劳动人民的饭。”[xxxviii]抱着这样一种“党天下”和“知识分子衣食父母”的心态,中共领导人自然会把维权者视为威胁自己政治垄断地位的“挑战者”。
五、继承与超越
我在不久前曾指出:推动中国民主化的力量是多元的,包括三股主要的力量。其一是体制外的狭义“民运”力量,其二是体制内外的“维权”力量,其三是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狭义“民运”力量有明确和公开的政治诉求:以宪政民主体制取代极权专政体制。“维权”力量以人权、群体利益和个人权益为直接诉求。共产党号称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代表,不允许有任何人来与之分享“维权”的责任与荣誉。“维权”力量挺身而出,就会与执政者发生正面对抗。如果“维权”取得一个个的具体成果,实际上就是在逐步瓦解共产党的一元化统治方式。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只有一些隐晦的政治表达,有些人甚至是在“韬光养晦”,但他们以各种方式默默地为民主化作出贡献,并为民主化的突破积蓄各种资源。因此,这三股力量都是广义的“民运”力量。[xxxix]人们不难发现,从1957年“主动右派”中可以找到当前中国多元民主化力量的萌芽。
以章伯钧、罗隆基为主要代表的“右翼知识分子”,是20世纪前半叶中国宪政民主力量在大陆的孑遗。但是到1957年的时候,他们的思想锋芒已经明显钝化,他们的政治骨气也已经严重缺钙。他们的理论根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被完全取缔;他们的政治组织——各民主党派——被中共玩弄于股掌:经费由统战部派发,关键岗位安排的尽是双重身份的中共“地下”党员。在反右运动前,章伯钧、罗隆基等人作为体制内的高官,无论说话做事都在逐渐被中共所同化。被打成右派头子,免去部长职务后,章罗沦为体制外人士,他们的思想才重新靠拢宪政民主的理念。
1947年以前和1957年以后的章伯钧和罗隆基,都可以成为民主在中国的本土资源,而中间这十年,则是他们思想演化进程中的一个低谷。从今天的眼光来看,他们在1957年要求民主党派与中共“分庭抗礼”,是远远不够的:“轮流坐庄”、“取而代之”,才是宪政民主的真谛。胡适指出:“自由主义在这两百年的演进史上,还有一个特殊的、空前的政治意义,就是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自由权利。向来政治斗争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被压的人是没有好日子过的,但近代西方的民主政治却渐渐养成了一种容忍异己的度量与风气。因为政权是多数人民授予的,在朝执政权的党一旦失去了多数人民的支持,就成了在野党了,所以执政权的人都得准备下台是坐冷板凳的生活,而个个少数党有逐渐变成多数党的可能。”“和平改革有两个意义,第一就是和平的转移政权,第二就是用立法的方法,一步步的做具体改革,一点一滴的求进步。”[xl]有没有反对党(在野党),在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能不能“和平的转移政权”,这是检验现代民主政体的试金石。如果现在所谓的“民主党派”甘于“参政党”(即中共“政治附庸”和“政治花瓶”)的地位,中国就必须要有真正意义上的反对党(即旨在通过竞争性选举上台执政的在野党)。
在1957年的“主动右派”中,曾有过建立反对党以及“轮流执政”的议论和行动。天津市一位中学教师黄心平说:“为什么不可以实行各政党轮流执政的办法呢?如果不要求共产党一党执政,而要共产党和各党各派提出不同的政纲来,由群众自由的选择,这样便可以刺激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不得不努力克服缺点,来博得人民的选票,为人民服务。”中共天津市塘沽区委组织部干事韩克才也主张“各党派通过竞选轮流执政”。另一位明确主张“各民主党派通过竞选,轮流执政”的是河南省洛阳市九三学社的梁中康。四川重庆西南农学院教授李友霖在该校的座谈会上亦公开表示:“共产党中央不改变政策(的话),我就拥护第三党出来执政。”[xli]本文前面已经提到过,北京大学地质地理系学生郑瑞超在匿名小字报中自称成立了“中华革命党”。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徐璋本更是公开宣布要组建“劳动党”并征集党员。
在“鸣放”期间,徐璋本就在一次教授座谈会上说:“马克思治学态度一方面承受了德国学术界的严谨详尽有条理的优良传统,一方面也承受了德国普鲁士的‘绝对性’和‘不相容’性。这种宗教色采的绝对性和不相容性,应用在他的忘却人类(利己和利他)两种矛盾生物本能的‘行动政治哲学’上,就产生了他的高度理想和仇恨心理,只讲目的、不讲方法的、矛盾的人生政治哲学观。”“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一定要产生教条主义。”“马克思主义决不能拿来作为中国和人类的指导思想”。能真正作中国人民和人类的“指导哲学思想”的,合乎人情的,只有中国的大同人道精神和“爱和恕”的平易人伦哲学思想,以及基督教义中以爱和恕为基础的宗教信仰,而其最高造诣是释迦牟尼所宣示的超人的大解脱:“无我无他”“同生同灭”“同不生同不灭”“无所不在无所在”完美辩证的“人天一体观”。[xlii]徐璋本在中共发起反右运动一个月后,仍然顶风而上,于7月8日向校刊《新清华》投寄了《登记启示》、《劳动党发起宣言》、《谈谈真理和指导思想问题》,要求发表。他在《登记启示》中说:“我们需要有一个执政党随时随事坚持理想和真理、合乎最高道德标准的诤友及和平竞赛者,来刺激社会和人类的进步。这就是个人不揣愚陋、不自量力呼吁发起组织一个向人民公开全部活动的劳动党,并向政府申请登记备案的启事。”《劳动党发起宣言》里提出的党的纲领的主旨,是走印度尼赫鲁的中立路线,“促进人类的相互了解及和平共处”,“使人类社会向着共同理想的大同公有公享社会顺利地和平地迈进”。《新清华》的批判文章称:“为了实现他的反革命纲领,徐璋本公然明目张胆地积极进行反动活动,他居然狂妄地‘动员’共产党员张维、王英杰等教授退出共产党而参加他的‘党’,并妄想拉张子高、徐亦庄、王宗淦、童诗白等教授签名支持他的反动宣言。8月4日,他还到王明贞教授家趁几位归国教师李恒德、王明贞等教授在座,又大肆煽动;李恒德副教授走后,徐又企图强拉其他人充当所谓‘劳动党’的发起人。”最终,徐璋本成为清华大学右派中仅有的两个被逮捕判刑的人当中的一个(另一人是组织“庶民社”的孙宝琮)。[xliii]
另有一些右派分子,在1957年的时候并没有打算与中共决裂,而是在1957年之后才走上了“组党”之路。譬如刘凤祥,是在湖南农民报编委任上被打成极右分子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他当时可能只是一名边缘性的“主动右派”。1957年9月9日《新湖南报》三版头条刊出一篇《湖南农民报挖出右派分子,刘凤翔反党阴谋彻底败露》,历数了他的“罪状”:第一件事是由他经手“所发揭露性的批评稿件,虽总编室压下一些,但见报的仍然多于表扬”,这就是“揭露新社会的‘阴暗面’”。第二件事,是“他多次向别人推荐中国青年报右派分子刘宾雁写的攻击和诬蔑党报的《本报内部消息》,并与编辑部一同志商量,要以湖南农民报为题材,继刘宾雁之后,写《本报内部消息续编》。”第三件事,是向省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写了一封要求调动工作的信,“对党的组织人事制度进行了恶毒的攻击”。[xliv]刘凤祥后来对一同关在湖南省建新农场的杨小凯说:“中国现代史上的很多悲剧起源于一九五七年中国所发生的事情。”这也是他自己政治觉悟和政治行为的新起点。杨小凯认为:刘凤祥“是他们那一代右派知识分子的精华和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他们代表了这一代人中积极反抗共产党政治迫害的努力”。“一九六七年十月,他的确在全国串联组织右派闹翻案。他到北京去找一些批判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的造反派,弄到了一些共产党一九五七年迫害右派的党内文件。他与他的右派朋友们把这些文件抄成大字报,印成传单,到处散发,并动员所有右派起来闹翻案。他们认为省无联是政治倾向与他们最接近的政治组织,于是决定支持省无联。他曾与省无联的头头张玉纲谈过多次,宣传他的政治观点,并提醒张玉纲注意武装斗争的可能性。……为了让市民知道右派的观点,他还让右派朋友们把彭德怀一九五九年批评毛泽东的‘万言书’抄成大字报,以‘反面教材’的名义贴在大街上。一九六七年下半年那段时间,他的很多右派朋友控制了造反派出版的非官方的小报,并利用这些小报为右派翻案。省无联的教师联合会的报纸为长沙有名的右派杨美南翻案就是一个例子。”再次被捕后,刘凤祥在劳改期间参与组织了“中国劳动党”,在“一打三反”运动中与雷特超等四人以组织反革命组织的罪名被执行死刑。据杨小凯回忆,在建新农场三大队,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政治犯是“因主张以地下政党活动方式发动新的革命推翻共产党而被判刑的”。除了与刘凤祥、侯湘风、郭中柱等人有关的“中国劳动党”,还有湘潭水泥厂工人“小马”等人参与的另外的劳动党。“劳动党的意识形态是亲苏联而反对中共的左的路线”,“他们相信苏联式的社会主义比毛式的社会主义好”。也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判处死刑的粟异邦等人组织了“中国民主党”,“他们的意识形态却是反对社会主义,主张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制度”。这些地下政党的意识形态虽然不同,却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的头头大多是右派分子”。[xlv]
刘凤祥等人的觉悟和勇气值得后人敬佩,但他们一方面意识到“在目前中国的条件下要搞地下政党活动而不被破获,几乎是不可能的”,“对这种政党活动的可行性持完全否定的看法”,[xlvi]一方面又在“强烈的冲动”下铤而走险,效仿中共当年组党的一套做法,这是不可取的。在中国民主化过程中,由政治反对派向反对党的发展,要伴随市民社会与国民运动的成长,要具备适当的环境和条件,不能拔苗助长。我在十二年前曾指出:反对派在现阶段首先是一种政治属性概念而不是一种组织概念。不要象共产党那样迷信组织并把它神秘化。“组织要在社会共识和社会潮流的基础上形成,需要有信仰、纲领、领袖、人际关系网若干要素集合而成。只有当理性、负责任的政治反对派感到非有组织不可并且外部条件也适合时,建立民主政治党派才是必要的,届时水到渠成,也就不是什么难事。”[xlvii]
在民主化转型突破之前,能够投身狭义“民运”与专制极权正面抗争的战士毕竟是很少的,但可以有更多的各界人士参加到维权活动中来。在毛泽东“全面专政”年代,维权活动被视同“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受到残酷的打压,上述“主动右派”中“维权者”的遭遇就是一个明证。而在“后极权社会”中,维权活动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并有可能取得某些局部性的改善,前不久发生的“八种禁书事件”和“重庆钉子户事件”,都可以作为例证。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做法是把狭义“民运”与维权活动区分开来,而不是把它们捆绑在一起。据《人民日报》1957年8月8日报道,在前述汉阳县第一中学的学生游行时,有人“贴出和喊出了‘欢迎国民党回来’、‘欢迎蒋介石回来’”的口号。[xlviii]这就是把政治反对活动和公民维权活动混淆了起来,遮蔽和冲淡了要求“公平的受教育权”(“全国统一招生”、“城乡招生比例一致”)的维权目标。陈永苗指出:从文革以来,两种法治革命兴起:一种是维权运动,一种是诉诸于宪法和自然法的违宪审查。维权运动是一种自我限制的宪政化革命。正当性对抗合法性的时候,不要轻易抛弃宪法。对宪法进行阐释,以找出对抗的法理依据,是一种妥当的办法。[xlix]
在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中,虽然不乏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从内部爆破、裂解共产党的革命者,但是多数还是慈悲为怀的唐僧——从内部和平演变,对共产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修正主义者。1957年“主动右派”中的修正主义者,大多信奉的是赫鲁晓夫—铁托主义,即列宁—斯大林主义的修正主义。虽然赫鲁晓夫—铁托主义提出了“三和两全”(“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全民国家”、“全民党”)、“工人自治”、“物质刺激”……,但并没有超越邓小平所说的“四项基本原则”和陈云所说的“鸟笼子”计划经济。现在体制内的修正主义者,则已经前进到(也可以说是后退到)伯恩斯坦—考茨基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这在国际共运史的角度来说是一种路线的倒退,而从中国思想史的角度来说则是一种知识的进步。
李锐在接受笑蜀采访时说,在1980年代之前,没有读过第二国际主要理论家伯恩斯坦的书,“考茨基的书也没接触,只知道列宁写过一本书:《无产阶级的叛徒考茨基》”。“80年代以后,开始有国际视野,关注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关注社会民主主义,思考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经过长期的思考,李锐的结论是:“真正的民主主义,在我看来,它并不是社会主义之前的一个发展阶段,而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本质和内容,因为民主与专制的斗争,追求自由和人权,是人类社会历史进步的普世规律。我们不能设想能够有一种不民主或反民主的社会主义。甚至可以把这作为一个分水岭:只要不实行民主主义,它所宣称的社会主义就是假的。”“我现在的想法是,社会主义就是大家过得好一点,共同富裕,生活有保障;社会生活讲平等与公正,人权有保障;真正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l]
谢韬最近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正统问题。他说:恩格斯晚年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他期待的是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恩格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是对《共产党宣言》“旧策略”的重要修改。不是伯恩施坦(1850~1932)“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理论,提出了和平过渡理论,伯恩施坦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继承和发挥了恩格斯对马克思和他共同创立的革命理论的反思和修正。倒是列宁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共同胜利的思想,提出了在落后的东方国家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才是最大的修正主义者,他们把恩格斯摈弃的“一八四八年的斗争方法”当作旗帜挥舞,从“左”面修正了马克思主义。如果把第二国际(社会党国际)和第三国际(共产国际)所建立的社会制度比作两种类型的社会主义实验的话,后者的失败是必然的,因为它没有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这样一个条件,而且连资本主义的萌芽都消灭了。民主社会主义剔除了马克思主义中的空想成分,使马克思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现实。作为活着的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生根的马克思主义,是给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带来高工资、高福利的民主社会主义,而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乌托邦。民主社会主义最伟大的成就,就是在老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生产力的大发展和调节分配,基本上消灭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体脑劳动的差别,铸就了民主社会主义的辉煌。所以说,“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上写的是民主社会主义”。谢韬认为,反思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为批了多年的所谓“修正主义”翻案,为民主社会主义正名,才能为中国共产党向民主社会主义转变扫清障碍。[li]
事实上,体制内的修正主义者还可以再向前迈一步,不必和“左倾修正主义”纠缠谁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第二国际(社会党国际)所属政党,在20世纪上半叶还是尊奉马克思主义为党的指导思想,到了下半叶就完全摆脱了教条主义的束缚。1959年,德国社会民主党经过长期酝酿,制定了新的《哥德斯堡纲领》。这个纲领放弃了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而以“伦理社会主义”取代了“科学社会主义”,提出以“自由、公正、互助”作为社会主义的三项基本价值,称“社会民主党致力于建立一种符合这些道德观念的生活秩序”。这就彻底切断了该党在世界观和理论方面形式上仍保留着的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渊源关系,摈弃了对马克思主义所论证的社会主义“最终目标”及其“历史必然性”的信仰的残余。德国社会民主党1986年《纽伦堡纲领》重申:“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自由、公正和互助,是我们估量政治现实的准绳,是衡量一个新的更好的社会制度的尺度,同时也是每个社会民主党人行动的指南。”根据该党《1975年至1985年经济政治大纲》的解释,自由意味着“摆脱任何有损于人的尊严的依赖关系”,“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公正是“在社会中给每个人提供同样的权利和均等的生存机会”;互助表现在社会成员的“同舟共济”、“具有一种普遍性的和人类友爱的意义”。[lii] 英国工党领导人布莱尔在“伦理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布莱尔在提到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时,就经常用“社会—主义”(Social-ism)来代替。他把“社会—主义”定义为:“不是阶级、工会或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理论,它是一种人们为了把事情办好而工作在一起的学说。”[liii]他说:“第三条道路代表了一种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热情致力于其社会公正和中左政治目标,但却是以灵活、创新和富有远见的方式来实现它们。它是以引导进步政治一个多世纪的价值观念——民主、自由、公正、相互责任和国际主义——为基础的。但它是一种第三条道路,因为它坚定地超越了那种专注于国家控制、高税收和生产者利益的旧左派,和那种把公共投资以及常常把‘社会’和集体事业当作邪恶而要予以消除的新右派。”[liv]布莱尔的“社会—主义”(Social-ism),可以说是对“社会主义”的一种修正,是当代的修正主义。中共只有转变为现今发达国家中“社会党—工党”类型的政党,才有机会在未来的宪政平台上扮演新的政治角色。
五十年过去了,1957年各类“主动右派”的思想遗产,仍然对于我们具有启示意义;他们的探索精神和抗争勇气,仍然激励我们为实现中国民主化而不懈奋斗。
2007.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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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谢泳认为:“当年的右派”中的“左翼知识分子”,“以丁玲、冯雪峰为代表。特点是早年参加左翼革命活动,多数人是共产党员,1949年后在文化部门中担负主要责任。”(谢泳:《林希翎与学生右派》。)
[ii]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20页。
[iii]顾执中:《宪法有的被彻底破坏了,有的有名无实》,载《人民日报》1957年6月26日。
[iv]一听:《57年广东反右运动始末》,载“浴火凤凰”网站。
[v]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10-111页。
[vi]王书瑶:《未名湖畔花盛开》,第一章。
[vii]刘奇弟:《胡风绝不是反革命分子》,载牛汉等主编:《原上草:记忆中的反右运动》,113-114页。
[viii]张元勋:《无边落木——为了忘却的一九五七年》。
[ix]王书瑶:《未名湖畔花盛开》,第一章。
[x]陈奉孝:《五七年民主理想必将实现》,载香港:《开放》,2007年四月号。
[xi]张元勋:《无边落木——为了忘却的一九五七年》。
[xii]王书瑶:《未名湖畔花盛开》,第一章。
[xiii]丁抒:《北大在一九五七》,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网上文库”。
[xiv]黄继忠:《发言摘要》,载牛汉等主编:《原上草:记忆中的反右运动》,281-281页。
[xv]谢泳:《一九五七年中国民间知识分子的言论活动》。
[xvi]一听:《57年广东反右运动始末》。
[xvii]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62、158页。
[xviii]谢泳:《一九五七年中国民间知识分子的言论活动》。
[xix]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321、161、171页。
[xx]戴占奎的“右派言论”载《人民日报》1957年8月18日。
[xxi]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71-172页。
[xxii]陈奉孝:《五七年民主理想必将实现》。
[xxiii]朱正:《1957年的夏天: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396、394页。
[xxiv]朱正:《1957年的夏天: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386-390页。
[xxv]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50-152页。
[xxvi]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51页。
[xxvii]《大公报》1957年5月16日。
[xxviii]朱正:《1957年的夏天: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405-408页。
[xxix]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44-145页。
[xxx]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写在修订本出版之前”,22页。
[xxxi]《钱伟长言论摘录》,载《北京日报》1957年7月6日。
[xxxii]黄延复:《“第一大案”——钱伟长案》,载“新浪博客”。
[xxxiii]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63-164页。
[xxxiv]晓枫:《五七年四川一椿“反革命暴乱事件”的真相——四川农学院迁校事件》,载“观察”网站。
[xxxv]朱正:《1957年的夏天: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302-303页。
[xxxvi]朱正:《1957年的夏天: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303-307页。
[xxxvii]寒山:《整整50年前的“小匈牙利事件”》,载“新世纪网”。
[xxxviii]朱正:《1957年的夏天: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143页。
[xxxix]陈子明:《推动民主化的多元力量》,载“民主中国”网站。
[xl]胡适:《自由主义》,载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1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808-809页。
[xli]丁抒:《阳谋 反右派运动始末》,178-179页。
[xlii] 谢泳:《一九五七年中国民间知识分子的言论活动》。
[xliii]黄延复:《物理教研组事件(四)——徐璋本》,载“新浪博客”。
[xliv]朱正:《忆凤翔》,载《记忆》,第2辑,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版。
[xlv]杨小凯:《牛鬼蛇神录》,建新农场、粟异邦、“舵手”、“反革命组织犯”等章,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xlvi]杨小凯:《牛鬼蛇神录》,建新农场、“舵手”。
[xlvii]陈子明:《一九九五年的中国政治反对派》,载“改造与建设”网站。
[xlviii]朱正:《1957年的夏天: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304页。
[xlix]陈永苗:《以保守主义的方式发动和遏制革命》,载《人与人权》,2007年4月。
[l]笑蜀:《李锐访谈录:我的社会主义思想史》,载北京:《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
[li]谢韬:《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载北京:《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
[lii] 参见徐觉哉:《社会主义流派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九章。
[liii] 王学东等:《第三条道路与社会民主主义的转型》,载北京:《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0年第3期。
[liv] 参见陈林等主编《第三条道路: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变革》,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