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仨元学社的遭遇看中国的言论自由(二)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8月16日00时34分 发布






张祖桦:那么真正的,就是我们要说的民间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的公民的结社,事实上是没有可能获得批准的,就是没办法通过它这个条例的规定。我举两个例子,一个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像王立雄先生他们,梁从诫先生他们,创立的这个“自然之友”,我也是他们的会员了,那么他们跟政治毫无关系,就是一个环保组织。
   主持人:环保组织。
   张祖桦:它已经存续了十几年,是吧?做了很多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情。但是到今天为止,它已经有会员数千人,但是它也没办法得到合法登记。
   主持人:还没有?我还以为自然之友得到所谓的网开一面的这种殊荣。
   主持人:没有,它现在就是说挂靠在中国文化书院。中国文化书院又挂靠在其他单位,然后有好几层,一直挂靠在文化部。它还算幸运,因为毕竟它是环保组织,它事实上现在也是没有合法性的。而且自己也由于没有合法性,比如说它的财务处理,还有很多方面,比如接受捐献、捐助这些都很困难。那么这种情况也非常非常多。我知道的很多。再一个比如说我们和一些朋友创立了一个叫“烛光工程”,主要是自主那些农村的民办教师,这个组织也已经存续了十多年了,中间有几年大概每年都能在国际上融资融到上千万,来帮助那个不发达地区的那些乡村教师,民办教师。到现在十几年下去,也申请了无数次,但是到现在也无人理睬,就是这种纯粹公益性的这种团体。
   主持人:现在还是这样的状况,我以为这种东西都是正式存在的,结果都还不是合法存在。
   张祖桦:对,就是说它也不告不理,反正它也没有来追究你,那么这个钱我们也不敢过手,拿到之后直接就给了。 主持人:OK。
   张祖桦:就给到这个乡村教师的手里边,或者就是只能通过地方的这种教育行政部门,当然他们很高兴给他们钱了。但是这个当中就有很多的漏洞,这个钱到底怎么办?我们因为没有这种法人地位,就不能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这几年就慢慢也有所萎缩。就是说人们把钱捐给你之后,一看你没有这种合法的身份,这个财务上又不能自立,所以我要举的例子就是说,你连这种完全是一种社会公益性的、环保性的,这种纯粹的民间组织都没有办法取得合法登记。那么其他的类似,特别像社会参与的,甚至于就是说能够带有一些比如说民主管理的,自治的这种组织,那就根本没有可能获得成立。所以现在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比较好的趋势,就是我也不管你这些了,我们就是利用、依托于互联网,然后我们在上租一个空间,是吧?然后我们大家根据我们的兴趣、根据我们的爱好、根据我们的价值取向,我们能够来在一起搞一些活动。但是没有想到,这个它也要管,也仍然不让你存续。这个我就是说,就是刚才涉及到一个问题,《宪法》的规定就完全如同一张废纸,再加上刚才您提出的中国没有违宪审查制度,就是《宪法》不能够司法化,是吧?不是可司法的,所以人们可以,特别是这个行政机关、政府、党政组织,可以任意的违反宪法,可以消解、或者是侵犯公民的权利,但是没有办法去约束他们,这就是中国今天的这个现实。
   主持人:就是说如何是《宪法》活起来,因为现在《宪法》是个死的东西,没有用的,是整个装门面的东西。
   张祖桦:是。
   主持人:要活起来,必须要有一个审查机构,不管是通过《宪法》法院的方式也好,或者是通过其他方法,总之违宪的都要有处分,有人又可以通过某种渠道可以提起告诉。
   张祖桦:对。
   主持人:这样《宪法》才是真正有用的,才能真正的落实到社会生活上去。
   张祖桦:对。
   主持人:否则这个宪法就没有用了,就是死的了。
   张祖桦:对,没有用,因为《宪法》是一个最高层级的法,是吗?
   主持人:对。 张祖桦:你最高层级的法都没有任何权威性,是吧?所以那你可以想到,再往下的这些法律,像所谓的依法治国这些也都是所谓一句空话了。 主持人:对。
   张祖桦:是。
   主持人:所以如何激活,我原来称之为激活,就是激发和让它活动起来。
   张祖桦:对。
   主持人:激活,让它有生命起来,激活《宪法》是我们当前中国的公民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让《宪法》真正的活起来。
   张祖桦:是。
   主持人:上次那个周舵的太太受访问。
   张祖桦:对,赵燕英。
   主持人:她也谈到这个事,她也参与这个事情,是不是? 张祖桦:对,事实上是我们13个人发起的,一人先拿出3000块钱发起的。存续到现在,我们中间也找了非常多的人,也做了各种各样的努力,而且都跟政治毫无关系,是吧?
   主持人:是。
   张祖桦:又利国利民,但是都没有一点办法。
   主持人:所以目前这个方面的现状必须要打破,这样太不附合国际观念。现在政府经常说我们要和国际社会接轨,要和谐社会,那么是这些东西是完全不和谐的,而且是和国际社会是完全格格不入。
   张祖桦:是,格格不入。
   主持人:所以要是不改革、不变革这方面的话,这样的东西如何和谐得起来?
   张祖桦:是。
   主持人:所以我想关于这方面,其他国家在关于结社这个方面,是怎么样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们有哪些基本的经验,这些可供我们参考?请。
   张祖桦:现在就是在第三国民主化了之后,我们知道其实世界上超过2/3的国家,都已经相继的建立了宪政民主体制。 主持人:是。
   张祖桦:那么也就是说宪政民主体制,它当然就是说对权利,通过《宪法》和法律制度有严格的限制和制约。对公民基本的权利和自由它也有充分的保障。比如说我们看到在葡萄牙共和国的《宪法》第46条就规定,它说所有的公民都有不经许可自由结社的权利,不需要经过任何批准和许可,是吧?
   主持人:是。
   张祖桦:这是葡萄牙《宪法》。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就是在现行的宪法第9条就规定,所有德国人都有结成社团和团体的权利,就是所有德国人,只要你是公民,是吧?
   主持人:对。
   张祖桦:你都有这个结社的权利,这不需要任何人赋予你或者批准。那么像意大利的共和国《宪法》第18条也规定,说所有的公民均有不经许可而自由结合之权利。不经许可,不需要经过任何人批准,因为这是他的天赋权利,也是《宪法》保障的。然后西班牙《宪法》第16条也规定,就是西班牙人民以合法宗旨并根据法律规定,自由地集会结社,就你完全可以享受自由的,大家来组合到一起。那么像英国,我们都知道它是一个普通法传统,它没有专门的社团立法,但是如您刚还是谈到的,就是它同其他权利一样,就是只要法律不加禁止,那么人们就可自由的加以运用。
   主持人:那当然,结社就没有问题了。
   张祖桦:所以这个在英国是不成任何问题的,虽然法律没有专门的结社法,但是它只要没有禁止,那就都是公民应有的权利。这是当然的。
   主持人:对。
   张祖桦:那么美国有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当然它的宪法是两百多年前制定的,在《宪法》本身里面,它没有结社权的明文规定,但是在《宪法》第1修正案和第14修正案中,它所暗含的结社自由权,也已经完全为美国的法学界和司法界所接受。所以1958年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宣布,为了信仰和思想的提高,而从事于结社自由,是《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保障的,自由的一种不可分割的方面。它通过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就刚才您提到的,就是司法化,把它变成了一个《宪法》原则。这是我们谈到各国的《宪法》。就是宪政民主体制国家的宪法。那么在许多国际性的法律文件当中,比如像《国际人权宪章》,像《欧洲人权公约》,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专门还有一个叫《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是由1948年的联合国制定的。
   主持人:对。
   张祖桦:这里面都明确的规定了,就是说结社自由是各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不容侵犯,不容剥夺的。我要说的就是,无论是各国的宪法还是国际法,它都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主持人:对。
   张祖桦:而中国现行的这个做法,虽然你宪法上规定了,但是得不到任何的执行和落实,是吧?
   主持人:背离具体法规。
   张祖桦:而且事实上它是和现在这个主流文明,和宪政民主基本的原则它是完全相背离的。那么这些年它开始讲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所以在这一方面,它最近又说还要修定这个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但是事实上就我们现在看到的信息,还是非常不令人乐观,包括”仨元学社”这个案例,我们也充分地看到了这一点。
   主持人:对,所以大家都在观察这个案例。
   张祖桦:对,它置《宪法》原则于不顾,置基本人权于不顾,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是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得不到救济。
   主持人:我也听说过中国大陆开始有些私营企业主持人、私营企业家,什么协会、私营企业家什么的。
   张祖桦:对。
   主持人: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我对这个倾向非常的赞同,他们在进行自己这方面的组织,当然难免要和官方打交道。但不管怎么说,这些组织慢慢起来,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对中国向现代社会的过渡,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张祖桦:没错,我们在看到晚清和民国时期,对吧?它当时商会和教育工会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主持人:当时都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说我们寄望于出于这些萌芽状态的,真正的民间社团、民间组织组织起来,而且官方不要用你的强行干预,因为你这个干预最终会失败的。 张祖桦:对。
   主持人:也要吸取一下,像80年代团结工会。中共从反面吸取波兰团结工会的教训,后来是强力的镇压工会,像各种各样的自发的社团组织。
   张祖桦:是。
   主持人:但是这个东西是大势所趋,你最后还是会失败的,就像波兰一样。
   张祖桦:是。
   主持人:所以你不如自己稍微的放松一下,就像改革开放推动农村的放松政策一样,对自己也有好处,对国家也有好处,我想这个是利莫大焉。我想中国共产党内有识之士应该知道自己的利用所在,就说你如果是说明智一点,顺应潮流的话,你自己的党还可以生存下去,还可以真正的在未来的社会中间扮演某种角色。
   张祖桦:是。
   主持人:如果是说死命的压制的话,结果就是同归于尽。 张祖桦:大家都知道,就是现代社会它在本质上就是公民社会。
   主持人:是。
   张祖桦:那么公民社会就是由存在于国家活动和经济范围之外的各种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
   主持人:对。
   张祖桦:和民间社团构成的这种大共同体,那么这种大的共同体,就是里面像教会、文化团体,像体育俱乐部,包括我们现在说的,像”仨元学社”这样的网络社团,像独立的媒体,研究机构等等等等,还有包括各种反抗歧视的这种组织以及环保组织。
   主持人:对。
   张祖桦:职业团体等等等等,我想现代社会就是由这样一些自愿者组成的这些团体,或者我们说由中间组织组成的,所以它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必不可缺的,是吧?
   主持人:对。
   张祖桦:正如像美国政治学家爱德华•希尔斯讲的,就是如果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想变得更加民主和更加和谐,那它就必须建立具有相当密度的个人自愿结合的精巧的社团体制。


   主持人:是。
   张祖桦:那么你不这样做,反而打压由公民自愿组成的民间社团,我认为它就是打压公民社会,就是与公民为敌,也是破坏社会和谐,我觉得这是非常不明智的。所以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当局,应该改变目前的这种倒行逆施,限制公民结社自由的这种做法,应该在法律和制度方面、政治体制方面做出根本性的改革和创新,以顺应世界潮流和历史潮流。
   主持人:对,我还最后补充一句,这个中间组织,就是一个社会的中间组织,不光是刚才说的向现代文明社会过渡当中一个很重要的形式,而且它也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张祖桦:是的。
   主持人:如果只是一个国家政权,然后面对分散的个人的个体,那么这个社会是非常不稳定的,像毛泽东时代一样的。
   张祖桦:是的。
   主持人:所以说有个中间组织,整个社会它就有了比较正常、健全的一个结构,那么它这个社会就相当的稳定了,换句话说,所有现代社会都是这样。所以我想这一点,中国不是老是要提稳定吗?这个事情可以考虑的非常清楚。
   张祖桦:是,好。
   主持人:好的,我们今天就谈到这里,谢谢张祖桦先生,谢谢各位听众。
   张祖桦:谢谢。
(张祖桦《中国透视》访谈:从仨元学社的遭遇看中国的言论自由(二) 全文完博闻bowen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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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8月16日00时34分 发布






张祖桦:那么真正的,就是我们要说的民间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的公民的结社,事实上是没有可能获得批准的,就是没办法通过它这个条例的规定。我举两个例子,一个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像王立雄先生他们,梁从诫先生他们,创立的这个“自然之友”,我也是他们的会员了,那么他们跟政治毫无关系,就是一个环保组织。
   主持人:环保组织。
   张祖桦:它已经存续了十几年,是吧?做了很多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情。但是到今天为止,它已经有会员数千人,但是它也没办法得到合法登记。
   主持人:还没有?我还以为自然之友得到所谓的网开一面的这种殊荣。
   主持人:没有,它现在就是说挂靠在中国文化书院。中国文化书院又挂靠在其他单位,然后有好几层,一直挂靠在文化部。它还算幸运,因为毕竟它是环保组织,它事实上现在也是没有合法性的。而且自己也由于没有合法性,比如说它的财务处理,还有很多方面,比如接受捐献、捐助这些都很困难。那么这种情况也非常非常多。我知道的很多。再一个比如说我们和一些朋友创立了一个叫“烛光工程”,主要是自主那些农村的民办教师,这个组织也已经存续了十多年了,中间有几年大概每年都能在国际上融资融到上千万,来帮助那个不发达地区的那些乡村教师,民办教师。到现在十几年下去,也申请了无数次,但是到现在也无人理睬,就是这种纯粹公益性的这种团体。
   主持人:现在还是这样的状况,我以为这种东西都是正式存在的,结果都还不是合法存在。
   张祖桦:对,就是说它也不告不理,反正它也没有来追究你,那么这个钱我们也不敢过手,拿到之后直接就给了。 主持人:OK。
   张祖桦:就给到这个乡村教师的手里边,或者就是只能通过地方的这种教育行政部门,当然他们很高兴给他们钱了。但是这个当中就有很多的漏洞,这个钱到底怎么办?我们因为没有这种法人地位,就不能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这几年就慢慢也有所萎缩。就是说人们把钱捐给你之后,一看你没有这种合法的身份,这个财务上又不能自立,所以我要举的例子就是说,你连这种完全是一种社会公益性的、环保性的,这种纯粹的民间组织都没有办法取得合法登记。那么其他的类似,特别像社会参与的,甚至于就是说能够带有一些比如说民主管理的,自治的这种组织,那就根本没有可能获得成立。所以现在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比较好的趋势,就是我也不管你这些了,我们就是利用、依托于互联网,然后我们在上租一个空间,是吧?然后我们大家根据我们的兴趣、根据我们的爱好、根据我们的价值取向,我们能够来在一起搞一些活动。但是没有想到,这个它也要管,也仍然不让你存续。这个我就是说,就是刚才涉及到一个问题,《宪法》的规定就完全如同一张废纸,再加上刚才您提出的中国没有违宪审查制度,就是《宪法》不能够司法化,是吧?不是可司法的,所以人们可以,特别是这个行政机关、政府、党政组织,可以任意的违反宪法,可以消解、或者是侵犯公民的权利,但是没有办法去约束他们,这就是中国今天的这个现实。
   主持人:就是说如何是《宪法》活起来,因为现在《宪法》是个死的东西,没有用的,是整个装门面的东西。
   张祖桦:是。
   主持人:要活起来,必须要有一个审查机构,不管是通过《宪法》法院的方式也好,或者是通过其他方法,总之违宪的都要有处分,有人又可以通过某种渠道可以提起告诉。
   张祖桦:对。
   主持人:这样《宪法》才是真正有用的,才能真正的落实到社会生活上去。
   张祖桦:对。
   主持人:否则这个宪法就没有用了,就是死的了。
   张祖桦:对,没有用,因为《宪法》是一个最高层级的法,是吗?
   主持人:对。 张祖桦:你最高层级的法都没有任何权威性,是吧?所以那你可以想到,再往下的这些法律,像所谓的依法治国这些也都是所谓一句空话了。 主持人:对。
   张祖桦:是。
   主持人:所以如何激活,我原来称之为激活,就是激发和让它活动起来。
   张祖桦:对。
   主持人:激活,让它有生命起来,激活《宪法》是我们当前中国的公民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让《宪法》真正的活起来。
   张祖桦:是。
   主持人:上次那个周舵的太太受访问。
   张祖桦:对,赵燕英。
   主持人:她也谈到这个事,她也参与这个事情,是不是? 张祖桦:对,事实上是我们13个人发起的,一人先拿出3000块钱发起的。存续到现在,我们中间也找了非常多的人,也做了各种各样的努力,而且都跟政治毫无关系,是吧?
   主持人:是。
   张祖桦:又利国利民,但是都没有一点办法。
   主持人:所以目前这个方面的现状必须要打破,这样太不附合国际观念。现在政府经常说我们要和国际社会接轨,要和谐社会,那么是这些东西是完全不和谐的,而且是和国际社会是完全格格不入。
   张祖桦:是,格格不入。
   主持人:所以要是不改革、不变革这方面的话,这样的东西如何和谐得起来?
   张祖桦:是。
   主持人:所以我想关于这方面,其他国家在关于结社这个方面,是怎么样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们有哪些基本的经验,这些可供我们参考?请。
   张祖桦:现在就是在第三国民主化了之后,我们知道其实世界上超过2/3的国家,都已经相继的建立了宪政民主体制。 主持人:是。
   张祖桦:那么也就是说宪政民主体制,它当然就是说对权利,通过《宪法》和法律制度有严格的限制和制约。对公民基本的权利和自由它也有充分的保障。比如说我们看到在葡萄牙共和国的《宪法》第46条就规定,它说所有的公民都有不经许可自由结社的权利,不需要经过任何批准和许可,是吧?
   主持人:是。
   张祖桦:这是葡萄牙《宪法》。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就是在现行的宪法第9条就规定,所有德国人都有结成社团和团体的权利,就是所有德国人,只要你是公民,是吧?
   主持人:对。
   张祖桦:你都有这个结社的权利,这不需要任何人赋予你或者批准。那么像意大利的共和国《宪法》第18条也规定,说所有的公民均有不经许可而自由结合之权利。不经许可,不需要经过任何人批准,因为这是他的天赋权利,也是《宪法》保障的。然后西班牙《宪法》第16条也规定,就是西班牙人民以合法宗旨并根据法律规定,自由地集会结社,就你完全可以享受自由的,大家来组合到一起。那么像英国,我们都知道它是一个普通法传统,它没有专门的社团立法,但是如您刚还是谈到的,就是它同其他权利一样,就是只要法律不加禁止,那么人们就可自由的加以运用。
   主持人:那当然,结社就没有问题了。
   张祖桦:所以这个在英国是不成任何问题的,虽然法律没有专门的结社法,但是它只要没有禁止,那就都是公民应有的权利。这是当然的。
   主持人:对。
   张祖桦:那么美国有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当然它的宪法是两百多年前制定的,在《宪法》本身里面,它没有结社权的明文规定,但是在《宪法》第1修正案和第14修正案中,它所暗含的结社自由权,也已经完全为美国的法学界和司法界所接受。所以1958年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宣布,为了信仰和思想的提高,而从事于结社自由,是《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保障的,自由的一种不可分割的方面。它通过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就刚才您提到的,就是司法化,把它变成了一个《宪法》原则。这是我们谈到各国的《宪法》。就是宪政民主体制国家的宪法。那么在许多国际性的法律文件当中,比如像《国际人权宪章》,像《欧洲人权公约》,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专门还有一个叫《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公约》,是由1948年的联合国制定的。
   主持人:对。
   张祖桦:这里面都明确的规定了,就是说结社自由是各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不容侵犯,不容剥夺的。我要说的就是,无论是各国的宪法还是国际法,它都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主持人:对。
   张祖桦:而中国现行的这个做法,虽然你宪法上规定了,但是得不到任何的执行和落实,是吧?
   主持人:背离具体法规。
   张祖桦:而且事实上它是和现在这个主流文明,和宪政民主基本的原则它是完全相背离的。那么这些年它开始讲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所以在这一方面,它最近又说还要修定这个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但是事实上就我们现在看到的信息,还是非常不令人乐观,包括”仨元学社”这个案例,我们也充分地看到了这一点。
   主持人:对,所以大家都在观察这个案例。
   张祖桦:对,它置《宪法》原则于不顾,置基本人权于不顾,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是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得不到救济。
   主持人:我也听说过中国大陆开始有些私营企业主持人、私营企业家,什么协会、私营企业家什么的。
   张祖桦:对。
   主持人: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我对这个倾向非常的赞同,他们在进行自己这方面的组织,当然难免要和官方打交道。但不管怎么说,这些组织慢慢起来,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对中国向现代社会的过渡,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张祖桦:没错,我们在看到晚清和民国时期,对吧?它当时商会和教育工会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主持人:当时都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说我们寄望于出于这些萌芽状态的,真正的民间社团、民间组织组织起来,而且官方不要用你的强行干预,因为你这个干预最终会失败的。 张祖桦:对。
   主持人:也要吸取一下,像80年代团结工会。中共从反面吸取波兰团结工会的教训,后来是强力的镇压工会,像各种各样的自发的社团组织。
   张祖桦:是。
   主持人:但是这个东西是大势所趋,你最后还是会失败的,就像波兰一样。
   张祖桦:是。
   主持人:所以你不如自己稍微的放松一下,就像改革开放推动农村的放松政策一样,对自己也有好处,对国家也有好处,我想这个是利莫大焉。我想中国共产党内有识之士应该知道自己的利用所在,就说你如果是说明智一点,顺应潮流的话,你自己的党还可以生存下去,还可以真正的在未来的社会中间扮演某种角色。
   张祖桦:是。
   主持人:如果是说死命的压制的话,结果就是同归于尽。 张祖桦:大家都知道,就是现代社会它在本质上就是公民社会。
   主持人:是。
   张祖桦:那么公民社会就是由存在于国家活动和经济范围之外的各种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
   主持人:对。
   张祖桦:和民间社团构成的这种大共同体,那么这种大的共同体,就是里面像教会、文化团体,像体育俱乐部,包括我们现在说的,像”仨元学社”这样的网络社团,像独立的媒体,研究机构等等等等,还有包括各种反抗歧视的这种组织以及环保组织。
   主持人:对。
   张祖桦:职业团体等等等等,我想现代社会就是由这样一些自愿者组成的这些团体,或者我们说由中间组织组成的,所以它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必不可缺的,是吧?
   主持人:对。
   张祖桦:正如像美国政治学家爱德华•希尔斯讲的,就是如果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想变得更加民主和更加和谐,那它就必须建立具有相当密度的个人自愿结合的精巧的社团体制。


   主持人:是。
   张祖桦:那么你不这样做,反而打压由公民自愿组成的民间社团,我认为它就是打压公民社会,就是与公民为敌,也是破坏社会和谐,我觉得这是非常不明智的。所以我们希望中国政府当局,应该改变目前的这种倒行逆施,限制公民结社自由的这种做法,应该在法律和制度方面、政治体制方面做出根本性的改革和创新,以顺应世界潮流和历史潮流。
   主持人:对,我还最后补充一句,这个中间组织,就是一个社会的中间组织,不光是刚才说的向现代文明社会过渡当中一个很重要的形式,而且它也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张祖桦:是的。
   主持人:如果只是一个国家政权,然后面对分散的个人的个体,那么这个社会是非常不稳定的,像毛泽东时代一样的。
   张祖桦:是的。
   主持人:所以说有个中间组织,整个社会它就有了比较正常、健全的一个结构,那么它这个社会就相当的稳定了,换句话说,所有现代社会都是这样。所以我想这一点,中国不是老是要提稳定吗?这个事情可以考虑的非常清楚。
   张祖桦:是,好。
   主持人:好的,我们今天就谈到这里,谢谢张祖桦先生,谢谢各位听众。
   张祖桦:谢谢。
(张祖桦《中国透视》访谈:从仨元学社的遭遇看中国的言论自由(二) 全文完博闻bowenpr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