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以来,中国在监狱中度过最长时间的人权活动人士和异议作家,当属刘贤斌。一九八九年,刘贤斌是人民大学的一名学生,基于单纯的爱国热情,积极投身天安门学生运动。当时,大学生参与学运,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是青春热血和广场效应使然。连如今恶毒咒骂民主的孔庆东,昔日也一度是学运的风云人物。可见,做一天的英雄易,做一辈子的英雄难。
让人肃然起敬的是,在“八九”民运遭到中共的血腥镇压、大部分人噤若寒蝉之际,刘贤斌仍然痴心不改,以鸡蛋碰石头的勇气,撰文文章、印刷和散发传单、揭露“六四”真相。这是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孤独求败”式的选择。一九九二年,中共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将其判刑两年半。出狱后,刘贤斌继续投身民主党的组党活动,于一九九九年再度被捕。中共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判处十三年徒刑。二零零八年,刘贤斌减刑出狱之后,仍然积极参与民主活动,撰写大量时政文章。二零一零年,他第三度被捕。次年,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判处十年徒刑。刘贤斌坐过邓小平的牢,坐过江泽民的牢,坐过胡锦涛的牢。可见,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三人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独裁者。刘贤斌三次入狱的刑期,加起来长达二十五年半之久,超过了中国现行法律中有期徒刑最长的二十年的刑期。
在当代中国的民主人士中,刘贤斌兼有活动家和思想家的双重身份,不仅坐而论道,而且起而行道。他既有以思想和写作唤醒民众的才华,又有以身殉道、把牢底坐穿的牺牲精神。二零一零年春节前后,我在四川成都与刘贤斌第一次见面。当时,是在一家优雅的书吧中,有一大帮朋友。大家都要了啤酒,一打一打地畅饮。只有我和刘贤斌要的是橙汁,我坐在他对面,我们隔着桌子低声聊天。谈话的内容,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他一直浅浅地微笑着,低声谈起监狱的情况,云淡风轻,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不久之后,刘贤斌便第三度入狱。如今,他还在狱中,我却身在异国,下次见面,不知将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
怀着对远方的朋友的思念,我翻开劳改基金会的“黑色文库”编辑出版的《若为自由故:刘贤斌文选》一书。阅读其中的文字的时候,瘦弱而温和的刘贤斌的音容笑貌出现在我眼前,真是文如其人。这本文集,让我,也让所有关心中国狱中作家的人,都能更加深入地了解刘贤斌的所思所想、所言所行。刘贤斌的事迹需要更多普及,刘贤斌的思想也需要更多普及。中国有这样一批反抗极权、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也让人们对中国的未来不至于太过悲观。
“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
这本文集的第一卷、第三卷,收入了刘贤斌多年来参与民主运动的回忆与记述。“八九”之后二十多年,他在狱外的日子只有五六年。其中,他只有很少时间在家中与妻子和女儿共享天伦之乐,大部分时间,他都马不停蹄地“在路上”,走遍大江南北,观察社会各阶层的情状,联络各地的民运朋友。这些文字,正是刘贤斌“贴近大地”的见闻与感想。
读着刘贤斌的文字,让我想起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反清志士顾炎武的《日知录》。明亡以后,昔日养尊处优的顾炎武走出书斋,周游四方,考察山川形势,结纳各地抗清义士。当时,满清新王朝一手残酷屠杀、一手重金招安,双管齐下,手段毒辣,所向披靡。士大夫阶层或卖身投靠,或趋炎附势,或明哲保身,一时间,昔日的战友们纷纷“变脸”。顾炎武却不改初衷,至死甘当“遗民”,他以填海的精卫自比:“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长将一寸身,衔木到终古。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呜呼!君不见,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一生实践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誓言。
与顾炎武一样,刘贤斌也是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人物。不过,顾炎武所忠于的是儒家的道统和逝去的王朝,刘贤斌所献身的则是人权与自由的事业。志同方能道合,刘贤斌用平实而充满深情的笔墨,描画了一幅与他风雨同行的民主党人的“群英谱”。其中,胡明军是一名富有的私营业主,却热心民主事业,无偿资助民运人士,有点像清末民初的“革命商人”张静江。后来,身边的朋友纷纷被捕,他毅然到走向第一线,最终被判处十一年徒刑。佘万宝曾经是广元市农业银行副行长,若留在体制内,定然腰缠万贯。可是,他却走上追求人权、组党抗争的道路,被判处十二年徒刑。许万平曾在重钢共青团工作,如果循规蹈矩、见风使舵,也会步步高升,成为胡锦涛“团派”中的高官。但他执著于民主事业,被誉为“川渝地区的一名民运猛将”,坐牢多年而坚贞不屈。刘贤斌还描述了浙江、贵州、湖南、四川的民运人士的群像。以出身而论,这些人中有很多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曾经是体制内的官员、公务员及商人,至少算是中产阶级。他们反对共产党,不是因为个人利益受损,而是他们追求的民主自由的价值与共产党发生激烈冲突。刘贤斌也是如此,他从四川遂宁这样一个穷乡僻壤,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本来已经获得了官场的“准入证”,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如他自己所说,“求仁得仁,无怨无悔”。
这些组建反对党的人物,是这个时代“出轨的陌生人”。对内而言,他们在公共领域遭到完全的屏蔽,即便是他们被捕、被判刑的消息,在官方媒体上也不会有任何报道。更为遗憾的是,对外而言,他们出生陇亩,扎根基层,活跃于内陆偏远省份,身上没有太多的戏剧性和明星气,通常也不为国际媒体所熟悉,连“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待遇都不能享受到。因此,即便是对中国的民主化问题高度关切的我,对于其中某些人物的名字和事迹,也是在刘贤斌的文字中才第一次知晓。可见,这些人被遮盖得何等彻底,他们虽然生活在当代,却早已被“活埋”。而实际上,中国每一分的进步,都离不开这群籍籍无名者以血肉之躯碰撞石墙的壮举。
只要刘贤斌还在狱中,任何对胡锦涛和温家宝歌功颂德的言论,都显得那样矫情与虚妄;只要刘贤斌还在狱中,任何对共产党“自改革”的期待都如同掩耳盗铃般荒唐。在我看来,刘贤斌的文章给读者的启示是:与其瞩目于温家宝等伪改革者的“虚情假意”,猜测他们何时才会真正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不如将目光下沉、再下沉,关注并帮助如刘贤斌那样卑微而伟大的先行者,以及他们处于困苦、逼迫和孤独之中的家人。锦上添花,乃是多此一举;雪中送炭,方是急公好义。
民间反对派该做什么?
刘贤斌不是那种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的“策略家”,而是从常年的民运实践中总结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观点与方法。表明上看,虽然“卑之无甚高论”,没有哈维尔、米奇尼克那样的理论高度,却贴近中国的社会现实,带着鲁迅所说的“血的蒸气”,值得分享、传播和进一步讨论。
首先,刘贤斌指出:“长期以来,我主张公开、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方式,反对采用密谋暴力这种传统政治手段。我深深地知道,这种传统政治手段只会导致专制历史的循环,而不会带来社会的真正进步。所以我们现在必须选择一种全新的变革方式,不要谎言,不要密谋,不要暴力,不要血淋淋的革命。”这是他在多篇文章中反复强调的核心观点,也是他在法庭的自我辩护中再次重申的重要思想。为此,他与民营阵营中的某些人士展开过多次争执与辩论。
二十世纪以来,在中国若干历史的转折关头,总是有许多人缺乏足够的耐心,被愤怒和仇恨所左右,放弃“公开、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从两千年的厚黑学和权谋术中寻找灵丹妙药,从列宁和希特勒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中汲取思想资源。最后,由充满理想主义的革命者,变成“由奴隶到奴隶主”的“新阶级”。毛泽东式的“痞子革命”便是如此。如民运前辈王若望所说,每个中国人心中都有一个“小毛泽东”,海内外的民运人士多半也不例外。对此,刘贤斌毫不讳言。所以,保持自我反省的维度和坚持非暴力的立场,是每一个民主人士的“必修课”。
其次,刘贤斌在许多文章中都强调,让中国人成长为现代公民,让中国社会成长为公民社会。他写道:“在这场变革中,我们首先要走出谎言,打破恐惧,服从自己的良心,坚持不懈地追求和行使自己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和战斗。我们不追求政权的更替,但我们却要致力于重建社会的公平正义,致力于宪政民主目标的实现,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和平民主转型。”
这正是刘贤斌的卓异之处。有的人是抱着当总统的愿望投入民主运动的,刘贤斌却希望在民主运动中,将自己锻造成一名合格的公民。至于在新的制度架构中,自己能有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他并没有任何的考量和预设。有的人是将打倒、推翻共产党政权当作最高的、终极的目标,但刘贤斌认为,比政权的更替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公平正义、宪政民主的社会。而他参与的民主党,在未来也并不拥有“革命党”的荣耀和特权,只是平等地参与政治、接受选举检验的多党之一而已。
第三,中国的民主化,单单靠对民众的思想启蒙和促使体制内开明派向前走,是不够的;民间反对派的发展壮大,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因素。而民间反对派的发展壮大,需要有突破中共当局的底线、不惜身陷铁窗的前行者。固然不能煽动别人去坐牢,但自愿坐牢的甘地式的“非暴力不合作”则是可行的。刘贤斌指出,街头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形式,组党也是终结中共一党独裁的体制必须迈出的一大步。他在文章中写道:“民间反对派的实力和智慧将决定这场变革的方向和结果。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兴起之后,民间反对派如果想保证民主运动的健康发展方向,避免民主运动受到当局的镇压,避免暴力革命的发生,确保社会的和平转型顺利进行,民间反对派就必须有足够的力量引导和控制民众,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智慧与对手打交道,从而不断赢得和巩固民主变革的成果。”对比东欧各国民主化的顺畅与挫折,就可以看出有无成熟的民间反对派至关重要。比如,在捷克和波兰,分别有以知识分子或工人为主体的民间反对派,故而旧政权比较容易地找到一起开圆桌会议的对象,并将权力移交给对方;而罗马尼亚在更加暴虐的齐奥塞斯库的统治下,没有产生成熟的民间反对派,故而经历一系列流血冲突和混乱之后,掌权的依然是旧政权中的官僚,民主制度的建立困难重重。
刘贤斌走的是“中道”之路。那些主张暴力革命的人,会批评坚持非暴力的他过于温和;而那些与体制过于粘连、不愿为民主付出代价的人,又会批评他推动组党和街头运动过于激进。刘贤斌正是在种种非议中,坚定地走自己认定的道路。
“没有敌人”并不意味着纵容罪恶
这本文集中,还收录了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和女儿陈桥写的文章。陈明先写道:“在梦里,我见过贤斌回家的无数种方式。最初,总是我去探监劫狱,助他虎口脱险;后来,变成了贤斌笑眯眯地回来,挎着包,风尘仆仆的样子;再后来,只能听到他提前回家的消息,但总是见不到身影:我想我的梦由希望到绝望而最终陷入了渺茫之中。”陈桥则写道:“我虽然不觉得我爸爸做的事有多伟大,但至少都是正确的事,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感的人都应该做的事。我越了解我爸,我越觉得我爸冤枉,这样的事本不该发生,这不是伤害了一个人,这是伤害了一家人,一群人,每个关爱我爸的人,每个有良知的人,每个不愿意屈服的人!”盘踞在邪恶体制顶端的胡锦涛和温家宝,倘若读到这样的文字,会掩面羞愧吗?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刘贤斌被遂宁中院判处十年徒刑。在法庭的陈述中,刘贤斌指出:“尽管二十年来我一直受到这个政权的迫害,但我并仇视那些曾经迫害过我的人。我宁愿相信他们都是既有良心又有私心的普通人,相信他们都是为了工作和生活而不得不参与作恶,相信他们中的不少人此时此刻也在忏悔,也在谴责自己的软弱和冷酷。”他的最后陈词与刘晓波“没有敌人”的宣告一样掷地有声,他说:“刘晓波说:‘我没有敌人。’而我刘贤斌又何尝愿意有一个私敌呢?不过我还是希望那些曾经助纣为虐的人不要再参与这种制度性作恶,希望你们不要再生活在谎言之中,能够坚守自己做人的良心和道德底线,希望你们从此也能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
作为基督徒,信仰支撑着刘贤斌度过了黑狱中无数个漫漫长夜。可惜,他未能写下更多的关于个人信仰的文字,以激励寻求真理的人们。作为基督徒,刘贤斌对那些加害他的人仍然抱有爱和怜悯,正如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仍然宽恕那些凶手。刘贤斌相信执行上级命令的司法人员,良心并未完全泯灭,良心只是受到私心之压抑。他对他们没有仇恨、没有愤怒。但是,我仍然要在这里记录下制造刘贤斌案件的司法人员的名字:遂宁检察院的李虹志、赖红军;遂宁法院的徐昌辉、危晓、邓刚。刘贤斌不将他们当作敌人,这是刘贤斌崇高的宗教情怀所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离正义的惩罚,甚至继续作恶多端。
未来的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对参与制造人权迫害案件的共产党官员、警察和司法人员必须有一个追究和清算的过程。具体的运作方式,可以参照波兰等国的做法。民主的波兰通过了“清算前共党同谋者法案增补条例”,此法案简称为“除垢法”(Lustration Law)。根据这项法案,波兰国内大约七十万人必须向当局汇报是否曾经为共产党政权的秘密警察提供过情报。任何拒绝合作或者隐瞒过去的人将不准担任公职。
“除垢法”的增补条例包括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包括议员、国家与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律师、学校领导、大学讲师、记者、经济界领导人士必须公开他们与前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关系。二是委托波兰国家回忆研究所(IPN)将秘密档案中记载的所有前波兰秘密警察系统的工作人员、线人和受害人名单整理成册,供今后的历史研究与查证所用。波兰国家回忆研究所相当于德国的前东德秘密警察档案管理局,该机构负责管理前共产党时代的秘密警察档案,研究这些遗留档案的真伪。
推动此法案的波兰民主派指出,通过这项新法的实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扫除一切左右波兰社会的共党因素,使国家和社会与前共产党秘密警察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透明化。
在未来的民主中国,“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国家回忆研究所”、“共产主义大屠杀博物馆”等机构亦需要一一建立,制造刘贤斌案件的台前幕后的人物也会一一付出水面接受法律的制裁。胡锦涛、温家宝这样的最高领导人不能以“不知情”来为自己开脱。另一方面,刘贤斌也应当像台湾白色恐怖时代的政治犯那样获得高额的国家赔偿,尽管最多的赔偿也不能追回他被剥夺的宝贵的青春,但这也是一个社会实现转型正义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祝愿刘贤斌“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一家三口能早日团聚。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写于北维州群樱堂
让人肃然起敬的是,在“八九”民运遭到中共的血腥镇压、大部分人噤若寒蝉之际,刘贤斌仍然痴心不改,以鸡蛋碰石头的勇气,撰文文章、印刷和散发传单、揭露“六四”真相。这是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孤独求败”式的选择。一九九二年,中共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将其判刑两年半。出狱后,刘贤斌继续投身民主党的组党活动,于一九九九年再度被捕。中共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判处十三年徒刑。二零零八年,刘贤斌减刑出狱之后,仍然积极参与民主活动,撰写大量时政文章。二零一零年,他第三度被捕。次年,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判处十年徒刑。刘贤斌坐过邓小平的牢,坐过江泽民的牢,坐过胡锦涛的牢。可见,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三人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独裁者。刘贤斌三次入狱的刑期,加起来长达二十五年半之久,超过了中国现行法律中有期徒刑最长的二十年的刑期。
在当代中国的民主人士中,刘贤斌兼有活动家和思想家的双重身份,不仅坐而论道,而且起而行道。他既有以思想和写作唤醒民众的才华,又有以身殉道、把牢底坐穿的牺牲精神。二零一零年春节前后,我在四川成都与刘贤斌第一次见面。当时,是在一家优雅的书吧中,有一大帮朋友。大家都要了啤酒,一打一打地畅饮。只有我和刘贤斌要的是橙汁,我坐在他对面,我们隔着桌子低声聊天。谈话的内容,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他一直浅浅地微笑着,低声谈起监狱的情况,云淡风轻,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不久之后,刘贤斌便第三度入狱。如今,他还在狱中,我却身在异国,下次见面,不知将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
怀着对远方的朋友的思念,我翻开劳改基金会的“黑色文库”编辑出版的《若为自由故:刘贤斌文选》一书。阅读其中的文字的时候,瘦弱而温和的刘贤斌的音容笑貌出现在我眼前,真是文如其人。这本文集,让我,也让所有关心中国狱中作家的人,都能更加深入地了解刘贤斌的所思所想、所言所行。刘贤斌的事迹需要更多普及,刘贤斌的思想也需要更多普及。中国有这样一批反抗极权、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也让人们对中国的未来不至于太过悲观。
“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
这本文集的第一卷、第三卷,收入了刘贤斌多年来参与民主运动的回忆与记述。“八九”之后二十多年,他在狱外的日子只有五六年。其中,他只有很少时间在家中与妻子和女儿共享天伦之乐,大部分时间,他都马不停蹄地“在路上”,走遍大江南北,观察社会各阶层的情状,联络各地的民运朋友。这些文字,正是刘贤斌“贴近大地”的见闻与感想。
读着刘贤斌的文字,让我想起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反清志士顾炎武的《日知录》。明亡以后,昔日养尊处优的顾炎武走出书斋,周游四方,考察山川形势,结纳各地抗清义士。当时,满清新王朝一手残酷屠杀、一手重金招安,双管齐下,手段毒辣,所向披靡。士大夫阶层或卖身投靠,或趋炎附势,或明哲保身,一时间,昔日的战友们纷纷“变脸”。顾炎武却不改初衷,至死甘当“遗民”,他以填海的精卫自比:“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长将一寸身,衔木到终古。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呜呼!君不见,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一生实践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誓言。
与顾炎武一样,刘贤斌也是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人物。不过,顾炎武所忠于的是儒家的道统和逝去的王朝,刘贤斌所献身的则是人权与自由的事业。志同方能道合,刘贤斌用平实而充满深情的笔墨,描画了一幅与他风雨同行的民主党人的“群英谱”。其中,胡明军是一名富有的私营业主,却热心民主事业,无偿资助民运人士,有点像清末民初的“革命商人”张静江。后来,身边的朋友纷纷被捕,他毅然到走向第一线,最终被判处十一年徒刑。佘万宝曾经是广元市农业银行副行长,若留在体制内,定然腰缠万贯。可是,他却走上追求人权、组党抗争的道路,被判处十二年徒刑。许万平曾在重钢共青团工作,如果循规蹈矩、见风使舵,也会步步高升,成为胡锦涛“团派”中的高官。但他执著于民主事业,被誉为“川渝地区的一名民运猛将”,坐牢多年而坚贞不屈。刘贤斌还描述了浙江、贵州、湖南、四川的民运人士的群像。以出身而论,这些人中有很多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曾经是体制内的官员、公务员及商人,至少算是中产阶级。他们反对共产党,不是因为个人利益受损,而是他们追求的民主自由的价值与共产党发生激烈冲突。刘贤斌也是如此,他从四川遂宁这样一个穷乡僻壤,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本来已经获得了官场的“准入证”,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如他自己所说,“求仁得仁,无怨无悔”。
这些组建反对党的人物,是这个时代“出轨的陌生人”。对内而言,他们在公共领域遭到完全的屏蔽,即便是他们被捕、被判刑的消息,在官方媒体上也不会有任何报道。更为遗憾的是,对外而言,他们出生陇亩,扎根基层,活跃于内陆偏远省份,身上没有太多的戏剧性和明星气,通常也不为国际媒体所熟悉,连“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待遇都不能享受到。因此,即便是对中国的民主化问题高度关切的我,对于其中某些人物的名字和事迹,也是在刘贤斌的文字中才第一次知晓。可见,这些人被遮盖得何等彻底,他们虽然生活在当代,却早已被“活埋”。而实际上,中国每一分的进步,都离不开这群籍籍无名者以血肉之躯碰撞石墙的壮举。
只要刘贤斌还在狱中,任何对胡锦涛和温家宝歌功颂德的言论,都显得那样矫情与虚妄;只要刘贤斌还在狱中,任何对共产党“自改革”的期待都如同掩耳盗铃般荒唐。在我看来,刘贤斌的文章给读者的启示是:与其瞩目于温家宝等伪改革者的“虚情假意”,猜测他们何时才会真正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不如将目光下沉、再下沉,关注并帮助如刘贤斌那样卑微而伟大的先行者,以及他们处于困苦、逼迫和孤独之中的家人。锦上添花,乃是多此一举;雪中送炭,方是急公好义。
民间反对派该做什么?
刘贤斌不是那种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的“策略家”,而是从常年的民运实践中总结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观点与方法。表明上看,虽然“卑之无甚高论”,没有哈维尔、米奇尼克那样的理论高度,却贴近中国的社会现实,带着鲁迅所说的“血的蒸气”,值得分享、传播和进一步讨论。
首先,刘贤斌指出:“长期以来,我主张公开、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方式,反对采用密谋暴力这种传统政治手段。我深深地知道,这种传统政治手段只会导致专制历史的循环,而不会带来社会的真正进步。所以我们现在必须选择一种全新的变革方式,不要谎言,不要密谋,不要暴力,不要血淋淋的革命。”这是他在多篇文章中反复强调的核心观点,也是他在法庭的自我辩护中再次重申的重要思想。为此,他与民营阵营中的某些人士展开过多次争执与辩论。
二十世纪以来,在中国若干历史的转折关头,总是有许多人缺乏足够的耐心,被愤怒和仇恨所左右,放弃“公开、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从两千年的厚黑学和权谋术中寻找灵丹妙药,从列宁和希特勒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中汲取思想资源。最后,由充满理想主义的革命者,变成“由奴隶到奴隶主”的“新阶级”。毛泽东式的“痞子革命”便是如此。如民运前辈王若望所说,每个中国人心中都有一个“小毛泽东”,海内外的民运人士多半也不例外。对此,刘贤斌毫不讳言。所以,保持自我反省的维度和坚持非暴力的立场,是每一个民主人士的“必修课”。
其次,刘贤斌在许多文章中都强调,让中国人成长为现代公民,让中国社会成长为公民社会。他写道:“在这场变革中,我们首先要走出谎言,打破恐惧,服从自己的良心,坚持不懈地追求和行使自己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和战斗。我们不追求政权的更替,但我们却要致力于重建社会的公平正义,致力于宪政民主目标的实现,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和平民主转型。”
这正是刘贤斌的卓异之处。有的人是抱着当总统的愿望投入民主运动的,刘贤斌却希望在民主运动中,将自己锻造成一名合格的公民。至于在新的制度架构中,自己能有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他并没有任何的考量和预设。有的人是将打倒、推翻共产党政权当作最高的、终极的目标,但刘贤斌认为,比政权的更替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公平正义、宪政民主的社会。而他参与的民主党,在未来也并不拥有“革命党”的荣耀和特权,只是平等地参与政治、接受选举检验的多党之一而已。
第三,中国的民主化,单单靠对民众的思想启蒙和促使体制内开明派向前走,是不够的;民间反对派的发展壮大,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因素。而民间反对派的发展壮大,需要有突破中共当局的底线、不惜身陷铁窗的前行者。固然不能煽动别人去坐牢,但自愿坐牢的甘地式的“非暴力不合作”则是可行的。刘贤斌指出,街头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形式,组党也是终结中共一党独裁的体制必须迈出的一大步。他在文章中写道:“民间反对派的实力和智慧将决定这场变革的方向和结果。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兴起之后,民间反对派如果想保证民主运动的健康发展方向,避免民主运动受到当局的镇压,避免暴力革命的发生,确保社会的和平转型顺利进行,民间反对派就必须有足够的力量引导和控制民众,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智慧与对手打交道,从而不断赢得和巩固民主变革的成果。”对比东欧各国民主化的顺畅与挫折,就可以看出有无成熟的民间反对派至关重要。比如,在捷克和波兰,分别有以知识分子或工人为主体的民间反对派,故而旧政权比较容易地找到一起开圆桌会议的对象,并将权力移交给对方;而罗马尼亚在更加暴虐的齐奥塞斯库的统治下,没有产生成熟的民间反对派,故而经历一系列流血冲突和混乱之后,掌权的依然是旧政权中的官僚,民主制度的建立困难重重。
刘贤斌走的是“中道”之路。那些主张暴力革命的人,会批评坚持非暴力的他过于温和;而那些与体制过于粘连、不愿为民主付出代价的人,又会批评他推动组党和街头运动过于激进。刘贤斌正是在种种非议中,坚定地走自己认定的道路。
“没有敌人”并不意味着纵容罪恶
这本文集中,还收录了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和女儿陈桥写的文章。陈明先写道:“在梦里,我见过贤斌回家的无数种方式。最初,总是我去探监劫狱,助他虎口脱险;后来,变成了贤斌笑眯眯地回来,挎着包,风尘仆仆的样子;再后来,只能听到他提前回家的消息,但总是见不到身影:我想我的梦由希望到绝望而最终陷入了渺茫之中。”陈桥则写道:“我虽然不觉得我爸爸做的事有多伟大,但至少都是正确的事,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感的人都应该做的事。我越了解我爸,我越觉得我爸冤枉,这样的事本不该发生,这不是伤害了一个人,这是伤害了一家人,一群人,每个关爱我爸的人,每个有良知的人,每个不愿意屈服的人!”盘踞在邪恶体制顶端的胡锦涛和温家宝,倘若读到这样的文字,会掩面羞愧吗?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刘贤斌被遂宁中院判处十年徒刑。在法庭的陈述中,刘贤斌指出:“尽管二十年来我一直受到这个政权的迫害,但我并仇视那些曾经迫害过我的人。我宁愿相信他们都是既有良心又有私心的普通人,相信他们都是为了工作和生活而不得不参与作恶,相信他们中的不少人此时此刻也在忏悔,也在谴责自己的软弱和冷酷。”他的最后陈词与刘晓波“没有敌人”的宣告一样掷地有声,他说:“刘晓波说:‘我没有敌人。’而我刘贤斌又何尝愿意有一个私敌呢?不过我还是希望那些曾经助纣为虐的人不要再参与这种制度性作恶,希望你们不要再生活在谎言之中,能够坚守自己做人的良心和道德底线,希望你们从此也能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
作为基督徒,信仰支撑着刘贤斌度过了黑狱中无数个漫漫长夜。可惜,他未能写下更多的关于个人信仰的文字,以激励寻求真理的人们。作为基督徒,刘贤斌对那些加害他的人仍然抱有爱和怜悯,正如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仍然宽恕那些凶手。刘贤斌相信执行上级命令的司法人员,良心并未完全泯灭,良心只是受到私心之压抑。他对他们没有仇恨、没有愤怒。但是,我仍然要在这里记录下制造刘贤斌案件的司法人员的名字:遂宁检察院的李虹志、赖红军;遂宁法院的徐昌辉、危晓、邓刚。刘贤斌不将他们当作敌人,这是刘贤斌崇高的宗教情怀所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离正义的惩罚,甚至继续作恶多端。
未来的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对参与制造人权迫害案件的共产党官员、警察和司法人员必须有一个追究和清算的过程。具体的运作方式,可以参照波兰等国的做法。民主的波兰通过了“清算前共党同谋者法案增补条例”,此法案简称为“除垢法”(Lustration Law)。根据这项法案,波兰国内大约七十万人必须向当局汇报是否曾经为共产党政权的秘密警察提供过情报。任何拒绝合作或者隐瞒过去的人将不准担任公职。
“除垢法”的增补条例包括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包括议员、国家与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律师、学校领导、大学讲师、记者、经济界领导人士必须公开他们与前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关系。二是委托波兰国家回忆研究所(IPN)将秘密档案中记载的所有前波兰秘密警察系统的工作人员、线人和受害人名单整理成册,供今后的历史研究与查证所用。波兰国家回忆研究所相当于德国的前东德秘密警察档案管理局,该机构负责管理前共产党时代的秘密警察档案,研究这些遗留档案的真伪。
推动此法案的波兰民主派指出,通过这项新法的实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扫除一切左右波兰社会的共党因素,使国家和社会与前共产党秘密警察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透明化。
在未来的民主中国,“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国家回忆研究所”、“共产主义大屠杀博物馆”等机构亦需要一一建立,制造刘贤斌案件的台前幕后的人物也会一一付出水面接受法律的制裁。胡锦涛、温家宝这样的最高领导人不能以“不知情”来为自己开脱。另一方面,刘贤斌也应当像台湾白色恐怖时代的政治犯那样获得高额的国家赔偿,尽管最多的赔偿也不能追回他被剥夺的宝贵的青春,但这也是一个社会实现转型正义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祝愿刘贤斌“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一家三口能早日团聚。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写于北维州群樱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