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这封信写于2002年8月25日,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夕。信写好之后,我拿去征求一些前辈学人的意见。其中一位说了这样一句话,使我打消了发出去的念头。他说:“人家办喜事,你去奏哀乐”。从那以后,5年过去了。人家又办了一次“喜事”。我本以为,这次大概不需要什么人去“奏哀乐”,“三个代表”也会寿终正寝。钜料不但没有寿终正寝,反而吹得更加邪乎了。因此,我决定把这封批评“三个代表”的没有发出的信公诸于众。文中的小标题是新加上去的。
2007年11月16日
江总书记并中共中央:
今天写信给你们,是想就“三个代表”问题说一说我的意见。
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文化中,似乎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党的最高领导人,尤其是被称为“领导核心”而长期在位的最高领导人,必须有自己独创的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有邓小平理论。总书记作为“第三代领导核心”,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理论,便显得有违于这个传统。因此,很久以来,总书记对于创立一个用自己的名字命名的理论,怀有强烈的渴望,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经过两年多大张旗鼓的宣传,总书记的“三个代表”,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公开树立起来的一面新的旗帜,现在只差在十六大上予以正式确认了。如果不出意外,这一点应该没有问题,总书记的愿望可以实现。我所担心的是,如此重任,“三个代表”能否担待得起。别的且不说,就是在语法、修辞和逻辑上,“三个代表”也多有不通啊!
“三个代表”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自说自话!
“三个代表”可以被理解的意思,正如总书记在去年“七一”讲话中所说的,无非是党要致力于“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事实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就是这样理解的。中央电视台做的特别节目“‘三个代表’在基层”,所报道的内容,也都是基层干部、党员怎样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发展文化,怎样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怎样扶贫济困,怎样致富之后又更上一层楼,以及如此等等。
但是,这样平实的可以说是老生常谈的意思,同“三个代表”这样大吹大擂的、被赋予非凡意义的提法,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只有“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才能“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否则就不行吗?我没有听说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党“代表美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美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可是两百多年来,他们不是一直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吗?而且,必须承认,他们那里先进的程度,是要比我们这里高得多的。或者,总书记的意思是不是说,只要“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就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如果是这样,如果“发展”和“代表”之间有这样一种可逆的关系,那又必须承认,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英国的工党和保守党,德国的社民党和基社盟,等等,一言以蔽之,一切致力于现代化建设并取得成就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都“代表”各自国家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可是,这样一来,说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还有那么伟大的意识形态意义,即体现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意义吗?
什么叫“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文理不通!
“三个代表”的问题,主要还不在这里,即不在命题的提法和赋予命题的意义之间缺乏联系,而在于命题本身是独断论的,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不能成立。直接了当地说,党不能“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因为它无从“代表”;党也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按其所奉行的理论,必须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按照总书记的解释,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系统中,党的理论、路线等等,“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必须“体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或者必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都可以理解。可是,什么叫“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谁的“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党的理论、路线等等,又怎样去“体现”这个莫名的主体的“推动”的要求?我反复研究总书记的解释,结果还是一头雾水。我怀疑,总书记本人是不是也没有弄清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什么意思,否则何至于说得如此佶屈聱牙,难以理解?一个要作为指导思想提出来的命题,连它的字面意思都没有解释清楚,怎么能要求全党和全国各族人们去贯彻执行呢?
中国共产党“建立时就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伪造历史!
当然,解释得不清楚,甚至于解释得不对,还不等于命题本身不能成立。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在正式的提法中,说的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论述的过程中,还有另一种提法:“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或“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总书记在上述“七一”讲话中回顾中国共产党的斗争史时说:“我们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建立时就是以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走上历史舞台的”。这里就包括含有上述另一个提法。我们就从这里说起。
必须指出,这个回顾,带有伪造历史的性质。按照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应该说“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建立时就是以工人阶级的代表走上历史舞台的。”难道不是这样吗?中国共产党建立时,那几十名共产党员,既不是科学技术专家,也不是实业家,而是一批革命青年。他们决意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要为工人阶级的解放而斗争。试看他们当时提出的口号,例如安源大罢工中的口号:“从前是牛马,现在要做人”。这是代表工人阶级要求解放的口号。他们正是喊着这样的口号,同广大工人群众一起“走上历史舞台”的。如果领导这次大罢工的共产党人刘少奇、李立三等人对工人群众说:“我们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工人群众一定会带着怀疑的目光问,这是什么意思?这些人会不会是混进来,糊弄我们复工的资本家的走狗?道理很明显,罢工是破坏生产力的,只有复工,好好干活,才符合发展生产力或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
不能把革命和改革的社会历史功能,与政党的角色定位混为一谈
实际上,任何政党,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作为政治集团,不代表任何生产力,既不代表落后生产力,也不代表先进生产力。政党只能从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上去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或者起促进作用,或者起阻碍作用。革命党领导的合乎历史潮流的革命,可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那是革命的社会历史功能。但是,革命党所代表的,并不是先进生产力,而是伴随着先进生产力成长起来的先进阶级。不能把革命的社会历史功能和革命党的角色定位混为一谈。同样,执政党领导的合乎经济规律(也可以说“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的改革,也可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那是改革的社会历史功能。但是,执政党所代表的,并不是先进生产力,而是能够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中获益的人民群众。不能把改革的社会历史功能和执政党的角色定位混为一谈。中国共产党什么时候也没有“代表”过中国先进生产力,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按照党的角色定位,它所能做和所应该做的,是促进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由于理论和路线方面的错误,在很长时间里,它实际上所做的,是束缚和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束缚和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能够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只能是经济领域或科学技术领域中的阶级、阶层、集团和个人。谁发明创造了先进技术,并把它转化为生产力,谁就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当今世界,比尔.盖茨及其WINDOWS XP,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王选院士及其激光照排系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样的代表当然不止一个两个。此外,谁不停留在现有的先进生产力水平上,而是不断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继续把先进生产力推向前进,谁就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加州硅谷的IT企业及其创业者们,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众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及其知识精英们,都是这样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前一种代表,是从先进生产力的水平上说的;后一种代表,是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趋势上说的。
但是,这里所谓的“代表”,并不是“代表”一词的本义,而是它的象征意义。“代表”一词的本义,是被选举或受委托,为选举者或委托人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这个意思,在任何一本汉语词典上都可以找到。因此,“代表”只能代表人,而不能代表物。生产力或先进生产力,是物不是人,它没有意志,不能选举,不能委托,因而无人可以“代表”它。说比尔.盖茨、王选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也只是在象征意义上,意思是说,在当今时代,要知道先进生产力是什么样的,看看比尔盖茨和王选就知道了。至于政党,即使在象征意义上,也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因为它既不能象征先进生产力的水平,也不能象征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趋势。要党去充当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无异于要它从政治领域转移到经济领域或科学技术领域,变成企业集团或科研院所之类的组织,这是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的。
党无从“代表”先进生产力及其发展要求
党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也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所谓“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最根本的,就是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生产关系。党不能“代表”也无从“代表”任何生产关系,无论是落后的,还是先进的。能够代表生产关系的,只能是相关生产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阶级、阶层、集团和个人。党能够做和应该做的,只是根据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趋势,领导人民群众,通过一定的方式(或革命,或改革)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农村进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城市进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包括建立民营企业和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等等,都是在党领导下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具体实践。
说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无异于说党代表先进生产关系。这个提法在理论上不通,在实践上早有深刻教训。改革开放前,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名义下存在的“国营企业”,号称是先进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倒真可以说是由党“代表”的。这种国营企业,实际上不过是各级党委及其政府的经济附属物,从企业的产权归属,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一切经济活动的大权,统统操在党委手里。可是,这样“代表”的结果,并不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为,这样做混淆了政治与经济的界限,政治直接支配经济,这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政企不分”。政治直接支配经济,不可避免地要用政权机关甚至领导者个人的意志和权威,去违拗经济规律。如果今天还坚持这种观点,那么,总有一天,在某种非所预料的情况下,党可能重新包办企业,包办生产,包办一切经济活动。一句话,使改革开倒车。
党“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种违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主张,最典型的实践形式,就是“大跃进”和“穷过度”。那时,党自以为“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调动、配置和发展生产力。“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超英赶美”,无所不能。结果没有跃进多远,马上跌入低谷,进入“困难时期”,生产极度萎缩,人民饿饭。与此同时,党自以为“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整和改变生产关系,认为生产关系越大越公越好,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连跳三级。结果,所谓“一大二公”,不仅没有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这种教训是不应该忘记的。
党无从“代表”先进文化及其前进方向
党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及其发展要求,也不能代表先进文化及其前进方向。能够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只能是文化领域中的先进人物及其作品。这里的所谓“代表”,也是指它的象征意义。例如,曹雪芹的《红楼梦》、吴承恩的《西游记》、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和施耐庵的《水浒传》四大名著,被称为中国古典文学的代表,就是在象征意义上说的。而党作为政治集团,即使在象征意义上,也代表不了:它不是文化领域中的活动主体。硬要去“代表”,就会混淆政治与文化的界限,把文化政治化。这样做,不是把文化引向歧途,就是完全扼杀文化的发展。“文化大革命”就是一场典型的把文化与政治混为一谈的荒唐的社会动乱。毛泽东给“文化大革命”下的定义是,“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一次政治大革命”,“文化”变成了“政治”。其恶果之一,是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横行无忌。
与生产力相比,文化是一种更加复杂的社会现象。生产力的先进与落后,是比较容易分清楚的,文化的先进与落后,就不那么容易分清了。我们曾经长时期地把专制主义和个人迷信,当作先进文化予以褒扬,而把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权,人道主义等等,当作落后文化,甚至当作资产阶级腐朽文化,予以排斥和打击。这就不只是没有分清先进与落后,而是整个儿把先进与落后颠倒了。事实上,直到今天,这种情况也还存在着。例如,在政治文化领域,我们仍然把许多具有普世价值的思想和制度,如多党制、三权分立、议会制民主、军队国家化等等,当作西方资产阶级所特有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拒绝于国门之外。
在我们这样一个一党专政的制度下面,把党“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种主张,付诸实践,很难避免从政治上去钦定先进和落后,很容易变成党甚至党的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位领导人认可的,是先进文化,否则便是落后文化。而落后文化照例没有生存空间,更不用说发展空间了。这就必然会造成许多冤假错案,阻碍文化的发展。例如,当年胡乔木先生掌管思想文化大权的时候,就在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上制造了不少冤案。文化上的先进与落后,只能经过文化界自己反复的比较和鉴别、充分的讨论和争论,才能分清楚,由党来钦定是绝对不行的。
文化问题的复杂性还不止于此。文化史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表明,文化是多元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有不同风格、不同样式和不同特征的文化。相对于它们所属的时代、地域和民族,这些文化都有其满足特定群体文化需求的功能和价值。因此,在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可比的,无所谓先进与落后。西餐和中餐、西装和唐装、西洋音乐和民族音乐、油画和国画、《大盗罗宾逊》和《水浒传》、《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梁山伯与祝英台》、西班牙人斗牛,中国人斗蛐蛐......哪个先进,哪个落后?可见,在文化问题上,只讲可比部分,强调发展先进文化,不讲不可比部分,否定兼容并包,这是文化视野狭窄的表现,是非常有害的。此外,中国是一个号称有五千年文明史、由56个民族组成的、地域辽阔的国家,有极为丰富的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等特色文化的底蕴。这些文化中,有相当部分也是无所谓先进和落后的。无视这部分文化,不只是会妨碍我国文化事业的繁荣,甚至还会影响各民族之间、首先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
党“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种违反文化发展规律的主张,最典型的实践形式,就是前面提到的“文化大革命”。那时,党,首先是毛泽东及其“中央文革小组”,自以为“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中国传统文化、外国现代文化,甚至中国共产党自己过去的革命文化,统统当作必须予以打击和扫荡的落后文化、腐朽文化、封资修文化,今天“扫四旧”,明天“打倒封资修”,搞得乌烟瘴气,天昏地暗。结果,不仅没有先进文化可言,落后文化也所剩无几,剩下的只有“早请示晚汇报”,“忠字舞”、“语录歌”,“万岁!万岁!万万岁!”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一小部分人民的根本利益”谁管?!
在“三个代表”中,只有在“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命题中,“代表”一词的用法才合乎语法、修辞和逻辑。这里讲的是政治,不是经济,不是文化。政党只有在政治上才能成为某个阶级或某些阶级的代表。除此而外,什么也“代表”不了。但是,从党所奉行的理论来看,这个命题也是错误的。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意味着除此而外的“一小部分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在党的视野之内。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在人民内部,“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只有全体人民或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决没有“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一小部分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分。所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头说起,无非三项:独立解放、繁荣富强、民主自由。谁能分出在这些“根本利益”上,哪些是“最广大人民的”,哪些是“一小部分人民的”?只有在“具体利益”上,才可以说,总书记也是这样说的:“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在具体的利益要求上,人民内部不可能完全一致,因而只能首先考虑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在马克思主义文献中,常常有多数和少数,或绝大多数和少数的提法。例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说到无产阶级革命的特点时说:“从来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是为了少数人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运动是绝大多数人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运动。”这里所说的“绝大多数人”,指的是除革命对象以外的全体人民,而不是指人民中间的绝大多数。总书记所说的“最广大人民”,与此不同。总书记是在人民中间确认“最广大人民”,而且又是在讲“根本利益”的时候,这就在双重意义上都于理不通。
毛泽东喜欢说“广大人民群众”,那是在与阶级敌人对比的意义说的,意思是“人民群众”在数量上比阶级敌人“广大”。有时候,他也在与党和国家的干部对比的意义上这样说,意思是“人民群众”在数量上比干部“广大”。在这两种场,他都不是要在人民内部区分出“多数”和“少数”。总书记所说的“最广大人民”,与此不同。“最广大”人民,就是人民中的“最广大”部分,而不是全体人民。可见,怎么说,“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提法也是错误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了当地说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不是担心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个说法相矛盾?这里没有任何矛盾。在“根本利益”上“代表全国人民”,在“具体利益”上“首先考虑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有什么矛盾呢?当然,这里是就理论本身而言,至于党实际上能否“代表”或“代表”得好不好,那又另当别论。
“三个代表”想用威权主义解决中共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危险!
综上所说,“三个代表”的提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事实上,一个也不能成立。一个在提法上都不能成立的所谓理论,要把它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是难以想像的。
中国共产党号称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成熟的、经验丰富的大党和老党,为什么作为新的指导思想提出来的“三个代表”,会如此经不起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呢?。这当然不是没有原因的。直白地说,它是在一种难以明言的政治理念指导下,为解决执政的合法性问题而刻意提出来的。总书记自己说得明白:“‘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其中,“执政之基”无疑是总书记关注的中心之点。
毛泽东曾经说过一句话,大意是我们代表人民,打倒了敌人,人民拥护我们。这句话确切地说明了建国的时候,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那时候,党是通过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途径即通过革命取得执政的合法性的。现在执政已经半个多世纪,必须开辟新的途径,重建合法性。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内,有一些人似乎不大懂得这个道理,在他们看来,执政的合法性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他们动辄就说“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好象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就永远得由“老子”当政。这是极端落后的“打江山坐江山”的王朝更迭的思想。还有说共产党的领导或共产党执政是“历史的选择”的,这话当然不错,但不能拿来为共产党长期执政辩护。因为,在历史上发生的一切,都可以说是“历史的选择”,慈禧太后、蒋委员长都曾经是“历史的选择”。
在当今世界,执政的合法性,大致有三种来源:一种是通过革命推翻不得人心的旧政权,建立新政权。一种是通过威权主义的实践,内政外交,不断取得可以炫耀的成绩,让人民群众在经济上得到实惠,但政治上没有民主可言。一种是从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取得合法性,通过民主选举,获得多数而执政。就中国而言,毛泽东时代,中国共产党是通过第一种方式获得执政的合法性的。邓小平时代,实行的是典型的威权主义。在广大人民群众被“文化大革命”折腾得死去活来,生活极其困苦,党的威信大为下降的情况下,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很快在发展生产,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至于政治上,尽管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民主政治的口号,实际上不过说说而已。现在,到了总书记领导的时期。总书记对于执政的合法性问题,比毛泽东和邓小平有更明确的意识,更强的紧迫感,力图重建执政的合法性,以确保共产党政权长治久安。“三个代表”就是为此而提出来的。
“三个代表”想通过哪一种途径来重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呢?威权主义。威权主义是“三个代表”背后隐藏着的深层的政治理念。总书记在讲“三个代表”时,只讲共产党代表这代表那,而一个字也没有讲到,被代表的人民群众有什么权利;为了代表得好,应该在民主政治方面有怎样的制度安排;如果代表得不好,例如出现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之类的错误,又该怎么办,人民群众可不可以罢免你的“代表”资格?“代表”是以选举和委托为前提的,不讲民主制度,不讲选举、委托和罢免,只是一个劲儿地要“代表”,这无异于说,不管愿意不愿意,也不管代表得好代表不好,我就是要代表。这就不是“代表”,而是强加了。这就是威权主义的思路:政治、经济、文化,你们的一切要求和利益,我我都“代表”了,还不应该由我来执政吗?
威权主义也不是不可以。我们国家一直都实行威权主义,而从邓小平开始,在经济建设方面还确实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一个现代的执政党,不应该长时期地停留在威权主义的制度上,更不应该用威权主义去冒充所谓“社会主义民主”,而应该尽快地向真正的民主政治即宪政民主前进。1919年3月,也就是十月革命胜利将近一年半的时候,列宁说了这样一段话:“由于文化水平这样低,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列宁这段话,看似对这种情况表示婉惜和无奈,实际是在为威权主义找借口。什么“文化水平这样低”!正是诸如此类的借口,为一党专政制造舆论。现在,以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胜利半个多世纪后,连个借口都不要,就把“三个代表”这种反民主的威权主义,赤裸裸地强加给全国人民,不觉得有点过分吗?。
实际上,只有通过民主政治的途径,才能在民主潮流汹涌澎湃的当今世界,真正解决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威权主义终究是靠不住的。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难免发生曲折和困难,在国际交往中难免受到发达国家的打压,那时,经济上不能保持高增长率,许诺的目标不能实现,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外交上又不顺手,再拿不出可以炫耀的成绩来。出现这种情况,民怨一起,执政的合法性就会动摇。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实行威权主义的政党和领导人,一遇到强有力的挑战,便纷纷落马。实际上,苏联共产党也是这样垮台的。从70年代进入停滞时期起,经济增长越来越慢,人民生活急剧下降,美国又拖着它搞军备竞赛。到八、九十年代之交,各种矛盾一齐爆发,在强大的民主势力冲击,苏共一筹莫展。党员冷眼旁观,人民乐观其败。偌大一个苏联共产党,执政70多年,顷刻瓦解。难道不应该从中汲取一些教训吗?
希望十六大顺应世界民主潮流,重新举起政治改革的旗帜
我在前面说过,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头说起,无非三项:独立解放、繁荣富强、民主自由。前两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惟有民主自由,还差得很远。我认为,这正是现在的领导人应该全力以赴的事业。在这件事情上实实在在地为中国人民做点贡献,是可以载入史册的。要“振兴中华”,不在民主政治方面赶上世界潮流,是断然不能成功的。我希望十六大就以这件事情为主题,在政治改革方面有所作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也就是总书记上任以后,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夭折。因此,这十多年来政治民主化没有任何进展。希望十六大能重新举起政治改革的旗帜,并且切实地在政治文化方面作出一点“理论创新”,突破一些禁区。“三个代表”对此是不会有任何帮助的,只能引向相反的方向。至于“三个代表”是否写进包括党章在内的十六大文件,那是大会决定的事。我只是凭着一个理论工作者的良心,说出自己的意见罢了。
信写得很长了,就此打住。
顺致
最良好的祝愿!
张显扬2002年8月25日
老贵:
我早就想抨击一下闹得乌烟瘴气的“三个代表”了,最近终于下决心写了一个意见书。
我既不追求“尖锐”,也不追求“深刻”,只想用平实的、甚至有些书生气的格调,用最普通的道理,去证明“三个代表”在理论上不能成立。如果做到了这一点,我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请你帮我把把关,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如果你能动手修改一下,那就太好了。
这还是个未定稿,我只送了少数几位老同志,请勿外传。听完你们的意见之后,再定稿,然后发出去,并且设法公开发表(当然只能在大陆以外)。
谢谢。
200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