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调查分析,2006年中国城镇10%的最富家庭的人均收入可能是官方统计的三倍。考虑到上述最富10%的家庭中,只有少部分人是真正的富人,中国城镇中最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可能是最低收入家庭的30倍左右,远远超过官方统计的九倍。”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家王小鲁认为。
王小鲁是在2007年12月10日开幕的《财经》年会“2008:预测与战略”上作如此分析的。
王小鲁在题为《中国收入差距的现状、原因和出路》的演讲中指出,“由于统计困难,目前中国的实际收入差距可能远远大于统计显示的差距。这主要是因为部分高收入居民的真实收入统计不到,其中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可能占相当大比重。” 据王小鲁分析,据官方统计,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不足1.2万元,城镇最高收入10%家庭的人均收入还不到3.2万元。由此推算,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和只有9.4万亿元。
但官方统计同时显示,2006年中国居民最终消费为8万亿元,居民人民币存款增加2万亿元,居民购买商品房支出2万亿元,加总后超过12万亿元,远远超过上述推算的9.4万亿元。如果再计入居民投资于股市或债市、直接投资、境外存款及投资以及手存现金等,上述数据不吻合情况更加严重。
王小鲁认为,上述分析说明,中国居民的实际收入,特别是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大大超过官方统计显示的水平。事实上,统计显示的高收入家庭人均3.2万元的收入水平无法解释他们目前的投资和消费规模。
由此,王小鲁认为,2006年中国城镇居民10%的最富家庭人均收入可能超过官方统计的三倍,可能平均接近10万元。考虑到上述最富家庭中只有少部分人是真正的富人,中国城镇最高和最低收入的10%家庭的人均收入之差可能从官方统计的9倍扩大到30倍左右。
过去29年的中国改革使经济增长明显加快,人均收入水平迅速提高,但同时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85年是2.9倍,1995年6.2倍,2005年上升到9.2倍。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社会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
王小鲁表示,尽管目前只是一个初步研究,上述观点还需要进一步验证,但这有利于解释目前银行存款增长、股市和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等一系列现象。王小鲁警告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不止对社会公平提出了挑战,同时也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在王小鲁看来,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主要有两类原因,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迥然不同,需要区别考虑。
第一种原因是市场化改革期间,收入由平均主义的分配转向根据生产要素对经济的贡献进行分配,必然在一定时期内带来收入差距扩大。这种收入差距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对此,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社会公众是普遍持理解态度的。
第二种原因是制度改革滞后。目前中国公共管理领域的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市场化进程,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政府管理和行政监管透明度低;现行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公共投资项目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还远未完善,造就了大量腐败和钱权交易的机会;中国要素市场发育不全,而且存在若干垄断性行业,使少部分人从垄断利润获得不合理的高收入。这些都是收入差距快速扩大的制度成因。
王小鲁指出,由于制度性改革滞后,中国的国民收入通过非正当渠道向少数人集中,扩大了收入差距。“这既不是对劳动的回报,也不是对资本的回报,而是通过权力和资源的垄断对社会的掠夺,是目前导致社会不和谐、不安定的主要原因,威胁到未来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基于上述分析,王小鲁指出,中国当前应该更加重视解决造成收入差距悬殊的制度缺陷。除了继续关注民生、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更重要的是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和健全制度,规范公共资源管理,提高政府管理透明度,形成社会公众对政府管理的民主监督机制,纠正国民收入分配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