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一、護林員丁叔叔之死


二〇〇六年二月八日

春節將近,我回到了柳泉村。

才剛走到村口,便看見四個神情懶散的中年人抬著一口棺材,後面跟著十幾個披麻戴孝的人。更遠處,還有十多個年輕力壯的青年,手裡握著棍棒尾隨。我心頭一凜,不禁納悶: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直到回家後,我才弄清楚——守林的丁叔叔過世了。

原來,寧顯貴以村裡的名義,將伏牛山後數百畝杉樹林與自己簽訂了承包合同。這片杉林是村裡最具發展潛力的資源,據村民估算,七百多畝林地、近五十萬棵杉樹,棵棵都有碗口粗細,價值超過五百萬元。而寧顯貴簽訂的「合同」轉讓費僅五十萬元,更甚的是,這筆款項還採取「借雞生蛋」的方式——待採伐後才支付。憑藉他的人脈關係,竟順利取得了林業局的採伐許可。

村民敢怒不敢言,只能在背後痛罵寧顯貴手段狠毒,瓜分村民財富不擇手段。唯獨一人對這場自賣自買的戲碼公開發起了抗爭——他就是守護山林多年的丁叔叔。

丁叔叔本名丁德福,外號「丁倔子」,自七〇年代末就在林場工作,將一生心血都傾注於此。八〇年代林場解體後,他成了守林人。他堅決反對寧顯貴家族自賣自買的行為,當寧顯貴的兒子帶人上山採伐時,他挺身阻攔,高聲疾呼那是集體財產,無論什麼合同他都不認,還說了些被視為「大逆不道」的話。村裡很快來了派出所警車,以「尋釁滋事」為由將丁叔叔拘留「反省」!

「反省」結束後,丁叔叔依然堅持己見,堅決反對伐林,甚至躺在進山的路上,以肉身阻擋推土機和挖掘機進入,鬧得蓮花村的村官們灰頭土臉、焦頭爛額。寧顯貴家族顏面盡失,鄉里議論紛紛,採伐作業只好暫停。

一星期前,丁叔叔被人發現在家門口的池塘中溺亡。村民打撈起遺體時,發現他後腦有傷痕。當時他的兩個兒子與大媳婦都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伴與小兒媳。小兒媳個性老實,沒有主見,只能聽任鄉村幹部與派出所處理。待兩個兒子趕回時,遺體已被送至殯儀館,法醫鑑定結果為「自溺身亡」。

在村里與派出所施壓下,兩個兒子簽字同意火化。小兒子丁於龍略有文化,要求請省級專家重新鑑定。專家來了,據說由寧顯貴的兒子負責接待,再次鑑定結果仍是「自溺身亡」。丁於龍不服,質問腦後傷痕從何而來,專家只淡淡回應是「過去的損傷」。公安與鄉幹部軟硬兼施,一方面補償兩萬元,並承諾支付拖欠二十年的工資四萬元,另一方面持續施壓,最終遺體還是被火化了。骨灰下葬當日,村里動員大批民兵「配合送葬」,實為監控。

這便是我回家路上所見一幕的真相。

從小,我就常聽聞丁叔叔護林的故事。植樹造林季節,他每天只睡四小時,親手栽種的樹苗成活率高達七成五。山中的每一棵杉樹,都凝聚著他的心血。為防盜伐,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吃住在山裡,老伴與兩個兒子對他怨聲載道。

為了護林,他得罪了不少人。村裡有個年輕人為了做一根白木扁擔,偷偷進林子砍了一棵樹,後來挑穀時被丁叔叔認出。年輕人起初不認帳,丁叔叔卻拿出收藏的枝條,對照木紋,並說出「沒有兩片相同葉子」的樹木生長原理,對方才低頭認錯,扁擔也被沒收。從此,「丁倔子」這個外號便傳開了。

還有一年,丁大嬸懷孕即將臨盆,丁叔叔與七歲的大兒子丁於虎用板車拉著她去醫院。途中聽聞有人偷樹,丁叔叔囑咐兒子「看好板車」,便丟下待產的妻子與年幼的兒子直奔山上。原來偷樹者趁他下山時進山砍柴,被村幹部看見,幹部未阻止,卻通知了丁叔叔。丁叔叔沿著枝條劃過的土路與壓倒的雜草一路追尋,直到找到砍柴的老漢,強迫他退回那擔柴才罷休。

這一去就是幾個小時。板車上的丁大嬸腹痛加劇,年幼的丁於虎嚇得直哭。幸好我那在四合鄉開餐館的伯父路過,二話不說急忙將丁大嬸送往衛生院。醫生診斷為難產,若再遲一些,母子性命難保。待丁叔叔趕到醫院時,丁於龍已出生……

多年來,鄉民們口耳相傳著丁叔叔護林的事跡。而今,他卻這樣不明不白地走了。

善哉丁叔叔!大山的一草一木,都會記得您的情意。

痛哉丁叔叔!您失去了摯愛的山林。

惜哉丁叔叔!您擋得住上山的卡車,卻擋不住權貴身後的黑手。

可憐的丁叔叔,您死得瞑目嗎?

然而,媽媽和哥哥卻勸我:「別在外面亂說,我們惹不起。」是啊,連丁於虎兄弟都無法為您討回公道,我一個弱女子,又能做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