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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6年12月06日21时11分 发布 |
(滕彪整理,2006年10月30日之前的部分已发布) 10月 30日,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就陈光诚案发出了2006临刑一终字第19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第一、撤销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2006沂刑初字第 193号刑事判决! 第二、将此案发回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10月31 日,维权网发布声明,欢迎临沂中院撤销对陈光诚案的一审判决,敦促沂南法院重审实践司法正义。 11月3日,李劲松、李苏滨、黄争荣律师一行三人到沂南办理相关手续并会见陈光诚。 11月15日,李劲松发出《紧急律师函》,要求沂南县人民法院立即查纠陈光诚案重审主管法官张玉祥、盛洪玲的违法行为,并责成其立即将陈光诚案控方提交法院的所有视听资料复制寄送给辩护律师。 11月18日,沂南县公安人员到东师古村找到陈光东、陈光合的妻子,对她们进行威胁,企图以此来阻止陈光东、陈光和出庭作证。 11月23日,法院通知律师陈光诚案将于11月27日开庭。 11月24日,李方平律师会见陈光诚。李劲松律师提前结束访美返回北京。 11月26日,李劲松、李方平、滕彪律师在东师古村遭到28名不明身份人员阻拦骚扰,县、市110接警20余次拒不出警,调查取证受阻。 11月26日早,证人陈更江被警察强行带走。答应律师准备出庭的证人陈光余、陈光东失踪。 11月26日晚18:40,证人陈光和在临沂准备与律师见面时被十几名不明身份者绑架;110警察到现场后对仍滞留现场的犯罪分子置之不理。 11月27日,陈光诚按重审一审开庭,李劲松、李方平律师出庭辩护。李方平律师被驱逐法庭一次;李劲松律师下午3点退庭抗议。庭审至下午6点15结束。 除陈光福外,法院拒绝陈光诚的任何亲友旁听。滕彪律师要求旁听时被法警扣留之后被警察带走,限制人身自由5个小时。 11月28日中午,袁伟静被沂南县公安机关传唤,之后被出具“监视居住通知书”。被传唤期间,袁伟静受到刑警大队有关人员的侮辱虐待。 11月29日凌晨,李劲松、滕彪律师自济南去孟良崮医院探望袁伟静。 12月1日,沂南县法院再次做出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12月1日,李劲松、李方平律师会见陈光诚,并办理上诉事宜。 12月1日,维权网发布公告:《强烈抗议沂南县当局对陈光诚重审再次定罪》。 12月3日收到消息,11月26日被不名身份的人绑架的陈光和,11月28日被沂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2月4日,维权网发布《关于沂南警方非法绑架拘留村民陈光和的声明》,对绑架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立即释放陈光和。 12月4日,中国十位杰出人士获新西兰亚太人权基金会奖,陈光诚和高智晟、郭飞雄获得其中的维权斗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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