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有关方面已因“不妥”撤回传票并口头向记者朱文娜及其单位表示道歉。记者朱文娜不用担惊受怕了,但同样作为一名记者,我还是有很多话要说。
朱文娜是幸运的,因为她是背靠着法制日报这棵大树的,法制日报背后还有中央政法委等后盾,同时,中国记协等相关部门也纷纷站出来给她撑腰。试想,如果写那篇报道的是当地县报的一名小记者呢?恐怕这件事也就是以他(她)被拘传甚至判刑为结束了。在这样的新闻“环境”下,期望记者全都说真话,全都做到“路见不平一声吼”是不是有些不切合实际?
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既缺乏约束记者的法律,也缺乏保护记者的制度。记者要讲真话,有时必然会以强大的社会舆论的方式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这部分人往往是“很有能量的”。此时,记者就处在绝对弱势的地位了。同时,记者拿个红包,搞点有偿新闻最多算是“违纪”,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这样的十字路口,大多数记者怎么选择已经不言而喻了。
记者朱文娜这次实际上是利用舆论保护了自己,目前她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那部约束不良记者保护正直记者的新闻法在哪里呢?但愿下次朱文娜可以用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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