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重黑幕下的国门





以下内容完全来自网友发帖,有些明显是首都机场内部工作人员,出于良心、道义和维护正义,我将网友发帖进行了整理,以利于大家的阅读,希望各位正义的网友广泛转贴,共同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替这些勇于揭露黑幕的网友声张正义!谢谢!
以下是网友暴露的具体事例:
网友bft0104
首都机场新候机楼保洁服务采购骗局
   —— 一场荒唐的采购闹剧,50万注册公司中标2500万
     由国家投资二百多个亿建造,马上就要在今年2月底正式投入使用的首都机场三号候机楼,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候机楼,楼内的许多设施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其整个建造继承和丰富了中国传统艺术文化,集观赏性与功能性于一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内外旅客到达北京的第一个落脚点,整个候机楼的美观、清洁直接关系到整个中国的形象和声誉。而整个候机楼的保洁重担目前正由一家注册资金仅仅50万,到2007年8月还只有七、八个人的小保洁公司承担着,这不能不说是和全中国人民和北京奥运会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这家名为“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的保洁公司虽然名为物业公司,实际上甚至不在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北京市小区办的备案名单之列,连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都没有取得,这个注册在顺义区北小营镇镇政府院内几间没有产权的租赁房里,由三个私人入股的“皮包公司”。就是这样一个连年亏损、经营不善的小保洁公司,通过与采购代理公司和首都机场内部人员的勾结,竟然中标了总额2500多万(超过预算1000余万元)的首都机场新候机楼保洁服务项目。本来是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的公开采购,在首都机场内部腐败分子的手中成了可以任意操纵的游戏,欣亚中物业公司为了骗取中标,从勾结采购代理公司、非法垫资增资、伪造公司业绩、A 到定制采购文件、投标当中改变报价、再到上下买通收买首都机场内部人员和评标专家,各种卑鄙丑陋手段简直无所不用其极,在众目睽睽之下导演了一出荒唐的采购闹剧。
    为了保证机场三号候机楼在08年初顺利投入使用,候机楼保洁服务项目原本定在2007年年中进行公开采购,8月即投入开荒保洁工作,但是为了等待欣亚中公司拼凑和伪造公司资质和业绩,通过首都机场个别高层的直接干预一直等到07年9月中旬才发了采购公告。而就在2007年8月27 日,欣亚中才通过非法垫资使其注册资金由50万激增至500万,并且在2007年8 月28日同一天取得了ISO9000、14000、18000等三项管理体系认证,同时评拼凑伪造了大量的企业业绩,时间配合的如此合适,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禁让人感叹。在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完成后,首都机场就按照这些临时赶制和伪造的资质编写了采购文件的入门条件。即使这样,欣亚中公司仍然向采购代理公司和首都机场的一些领导许诺了巨额收买,直至按照欣亚中公司的意思,逐一定选了评标专家。
    在开标的时候,欣亚中公司通过采购代理公司的配合,在已经知道了其他投标商报价的情况下,在众目睽睽之下中途变更了投标报价,其中一个标段的报价从1836万直降到 1589万,获得了最高的价格得分,在后来的评标过程中,投标的7个企业有4个被废标,最后欣亚中物业公司以高价顺利中标。
    此次采购是欣亚中物业公司与采购代理公司和首都机场内部腐败分子经过长期经营策划、蓄谋已久的采购骗局,整个采购存在大量内幕和违法违规的暗箱操作。而首都机场也在采购后收到大量投诉和举报信件,甚至在得到公司内部有人在大肆违法的确凿证据之后依然对此置之不理,在机场高层的直接干预下根本不进行调查核实,企图瞒天过海。如此视国有企业形象和国有资金为儿戏,玩弄法律纪律、破坏国家形象的行为在当前经济建设时期实数罕见。当前社会无论是政府立法还是公私企业都在极力推行公开采购、阳光采购,其目地就是要杜绝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暗箱操纵、收买被收买。但是就连首都机场三号候机楼这样与百姓生活和国家声誉密切相关的国家重点项目的采购中也如此横行权钱交易,出现大肆的贪污腐败行为,简直是匪夷所思。希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首都机场的高层决策者能够对此事给与高度的重视,尽快拨乱反正,亡羊补牢!!!
    请有正义感的网友尽量转贴,伸张正义!
    谢谢!!
网友999999
  北京首都机场的采购内幕大披露  
尊敬的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领导、纪委各位领导、股份公司总经理、纪委领导:  
         我们是首都机场股份公司的普通员工,从学校毕业到股份公司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本着诚实勤恳,踏实认真的思想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首都机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们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压力和心理负担。  
在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尤其是参加过集团公司纪委章辉同志所作的“参与招投标的体会汇报”的培训之后,我们觉得自己作为一名机场人,应该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向公司汇报一些我们所知道的情况。但是我们仅仅是机场的普通员工,考虑到地位悬殊和社会压力,不得不暂时隐藏自己的姓名,请领导给与理解和原谅。但是为了机场的利益,恳请集团公司领导对我们所提供的情况给与调查核实,拨乱反正,消除隐患。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HUANG某多年以来,利用其在股份公司职权,在股份公司各个部门培养、安插亲信,长期把持公司权力部门和关键岗位。在机场东区接收中,利用他分管东区接收的职权,早在2007年初就开始有计划地排除异己,安插骨干亲信,将因犯经济错误正在降职处分期间的候机楼管理部助理经理候机楼经理LI某调任候机楼东区管理部经理,将原技采部经理马荫调任候机楼西区管理部,排除出东区接收工作。并把在公司管理人员考评中排名落后的LI某由规划部调任技采部担任经理。加上事先已担任技采部助理经理的WANG某某,凭此互相呼应,建立网络以达到HUANG某在整个东区接收中把持、控制股份公司东区接收采购的目的。  
在股份公司东区接收采购中,在 HUANG某的统一指挥下,候机楼东区管理部经理候机楼经理LI某、技术采购部经理LI某、技术采购部经助理理WANG某某,采购室的YANG某、CAI 某、WANG某、TAN某等人,为达到经济目的和个人政治目的,扮演不同角色,轮番上场,上下呼应,内外勾结,采取包括:  
控制采购公司和评审评委、  
篡改定制采购文件、  
串通供应商造假、  
严重干扰监察部门工作、  
拖延采购时间、  
提高资质要求制造流标、  
扣押瞒报评标报告、  
欺骗公司领导变更采购方式、  
评审现场违法、违规操作、  
利用职权压制内部意见等各种手段,达到他们控制把持股份公司采购的目的,在整个东区接收采购中制造了大量高价中标、高价采购、骗取中标、无端废标等情况,给股份公司造成巨大财务损失,并在全社会范围内严重损害股份公司乃至全机场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  
其中,在最近刚刚采购的“三号候机楼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外墙保洁项目”就存在着重大的违法和收受收买为骗子公司攫取巨额的行为。  
三号候机楼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外墙保洁项目预算原为人民币2000余万元,最后全部采购价为人民币4000余万元,其中一家名叫“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公司”的企业成为最大的赢家,共计获得的项目总金额为3000余万元。该项目原来使用的采购代理公司为达华公司,在达华公司公司已经编写了采购文件后, HUANG某在没有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于2007年6月擅自直接向技采部指示要求更换采购代理公司直接指定“北京国际采购有限公司”(国招)为该项目的代理公司。该采购公司在后来的采购代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成为利益共同体,想取得中标简直易如反掌,如泄露其它投标人名单、评委名单、运用丰富的信息帮助对方做天衣无缝的标书,测算合适的报价、在采购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排斥性条款、诱导评委等,  
于是,在 HUANG某发出指示之后,技采部于立即响应更换了采购公司,该项目在6月就开始组织编写采购文件,但是最终的采购时间却拖延到了10月。整个采购工作拖延三个月之久,就是这拖延的三个月,为后来非法骗取中标的“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欣亚中)采取种种造假行为创造了时间条件。  
到了 2007年8月,HUANG某指挥候机楼经理LI某、LI某一起为欣亚中公司量身定制了采购文件,设计了倾向性、排斥性条款,提高了采购文件中对于注册资本、管理业绩、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以达到既能让欣亚中顺利中标又可以排斥绝大多数保洁企业的目的。在此同时,国招公司为了使欣亚中公司能够顺利中标,和欣亚中公司一起拼凑了毫无权威可言的评标专家名单。在采购文件报公司审批过程中,HUANG某又对已经经过各部门讨论的采购文件进行了修改,继续对采购文件作了有利于欣亚中公司的修订,并在未经讨论研究的情况下要求强制执行。  
欣亚中公司通过欺诈手段顺利骗取中标后,在中标公告公示过程中,股份公司曾经接到针对此项目的投诉信件。在接到投诉信后,股份公司董总对此事非常重视,并责令HUANG某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HUANG某在知道此事后,迅速组织包括公司纪委人员,法律顾问,和WANG某某、YANG某、WANG某等人在内的会议,研究对策,压制投诉。在讨论过程中,HUANG某以投诉信是匿名的、投诉内容无法核实、不能因为投诉而干扰采购程序等理由对调查进行层层阻碍。在公司纪委提出是否可以推迟一天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以便于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的正当要求时,HUANG某以“纪委程序也不能高于法律”等理由,故意曲解法规,以手中的权力压制、拒绝了纪委提出的正当要求。并于会议当日下午(10月26日星期五)通过WANG某某,向YANG某、WANG某发出指令,要求中标通知书必须于26日下午发出,并明确要求在中标通知发出后立即与欣亚中公司签订合同,急于给股份公司造成既成事实。  
对于上述情况,很多人都了解事情经过和事实真相,有些甚至属于尽人皆知的事情,如此明目张胆、公然违法、以权谋私的行为,如果集团公司纪委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我们相信一定会水落石出的。
网友黑皮奶奶
作为一个的多年从事经济案件诉讼的法律工作者,其实首都机场这件事情非常容易搞清,只要略加分析和逻辑推理,就可以有个结论:
  根据上面几楼兄弟提供的信息,可以推导出以下结论:
  1. 那个叫欣亚中的物业公司的资质、业绩确实绝大部分是假造的。
  从以下主要是卖设备的那个叫北京欣亚中的公司与欣亚中物业公司的网站
  关键的问题是:北京欣亚中公司旗下确实有一个欣亚中物业管理公司(A公司),这个公司成立于1996年,而欣亚中物业服务公司(B公司)成立于2000 年,A公司是北京欣亚中公司下属的,而B公司的网站里一点也没有没有提及B公司与北京欣亚中公司有任何关系,如果B公司确实属于北京欣亚中公司的下属公司,决不可能在网站中对于此事只字不提,这是在公司经营中和宣传中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到处都是这种例子,子公司的网站一点都不说自己上面的母公司是谁是不可能的,况且北京欣亚中公司本身又是挺有实力的公司),实在耐人寻味。所以结论就出来了,即北京欣亚中公司与B公司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就是不只用什么方法盗用了一个大公司的部分名字。
  如果把以上两个网站对于A公司和B公司的公司介绍对比一下,就连傻子都会发现,除了这两家公司的注册时间不一致,前者是1996年、后者是2000年成立,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两者除了时间不一致以外,其他的文字介绍竟然完全相同。北京欣亚中公司不会笨到连自己子公司的成立时间都搞错吧。
  另外,从两个网站的介绍中还可以看到,两家公司的业绩几乎完全相同,所以:很简单的逻辑推理:在A公司和B公司中间必定是有一家公司在造假,从时间上看,只能是B公司完全盗用了北京欣亚中公司的业绩。
如果按照这个结论:北京欣亚中公司与中标首都机场的B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的话,那么可以肯定B公司盗用了北京欣亚中公司的那个下属的A物业的业绩和资质,这个公司应该就是为首都机场这个采购而准备的!!!
  按照上面几楼兄弟的发言,中了首都机场项目的那个欣亚中物业公司(B公司)的股东构成与北京欣亚中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背后老板是3个个体户的话(当然这样的发言有煽动的嫌疑也不能全信),这一点可以直接问问北京欣亚中公司B公司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子公司就清楚了,或者查查工商档案(这一点前面网友已经证实),前后一核对马上就明白了,如果B公司是假的,又如果北京欣亚中公司本来就是B公司的托儿的话,无论北京欣亚中公司承认不承认B公司是他们的子公司,中标的欣亚中物业公司都在作假! (脑子太笨的兄弟就别接着看了)
  话说到这里结论也就自然而然的出来了,中标欣亚中物业公司99%是在作假骗标,并且还成功了。
  如此明显的事实,为什么采购现场的评委专家,机场的监管人员却没有察觉?
  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结论只有一个——这是一个上下串通起来的密不透风的团伙编制的一个大局,首都机场的代表、检察人员、评标专家和采购代理公司都已经被某些人控制,整个过程就是一个采购骗局!
  其实,这只要对首都机场和采购有关的人员、采购公司、和评标专家的行为进行调查,看看对于评标的过程、评分的情况,肯定能看出点为问题!
  内幕操纵: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此事不是一个组织严密,精心策划,并且有机场高层参与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综合以上所有的信息,此事却如搂住所言已经构成了串通投标罪、滥用职权罪的犯罪要件,没有收买被收买的情节也就不可能了!
  不过说实话,楼主吧这件事情放到网上其实是不明智的,我不想猜测楼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果楼主是因为没有中标所以发泄发泄不满的话,在商言商,确实没有必要把事情搞的这么严重,自己分析分析没中标得原因长点经验值就成了,毕竟这件事情已经形成了某些即成事实,我估计首都机场的人为了面子和帽子肯定是要死扛死顶的,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楼主受伤。但是楼主如果真想当把海瑞、包公之类的角色,建议楼主找几个懂法律的人聊聊,多搜集点证据,不要像现在这样打草惊蛇。
  我等待着楼主的好消息,不过遗憾的是,我不能直接经手这件事,如果需要继续交流,请楼主留言。珍重,珍重。
网友woshiximenqing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纪委:
集团纪委同志,作为一名首都机场员工和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为了打击腐败、揭露内幕交易,检举严重商业收买行为,维护机场利益和市场经济的健康秩序。现在我就前一阵子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采购中发生的一些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向您们作一个汇报,希望能够引起您们的关注,并希望您们能够根据我举报的内容深刻调查,搜集证据,打击腐败和被收买犯罪行为!!!
从今年年初开始,机场股份公司的采购就出现了大批采购价格严重超预算的现象,无论是评审项目还是招投标项目,尤其是不经选择比较,直接采购的项目。有个别直接采购的项目,其合同签订价格竟然达到了项目预算的三倍还多!经过了解,东区T3 UPS系统运行维护、T3A/B广播系统维护、ITC UPS维护精密空调等项目原本为公开采购项目,后来在副总经理HUANG某的直接授意下,由 技术采购部经理LI某组织技术采购部助理经理WANG某某、采购管理主管YANG某以及采购管理助理CAI某等人采取各种卑鄙手段,违反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流程,与HUANG某上下呼应私自把采购项目变成直接采购,其中以东区T3 UPS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最为严重,这个项目原来的预算为150万,采购方式是采购。在LI某的组织下,WANG某某与YANG某一起,违反公司采购流程,也没有经过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WANG某某和YANG某没有与其它部门协商就按照HUANG总的指示与采购代理公司(中某某)密谋、勾结原设备供应商,定制条款擅自提高入门条件,提前按照没有经过审批的资质标准在媒体上发布所谓采购公告,进行所谓市场调查,由于其所制定的资质要求明显过高,发布媒体不权威,在公告期间,WANG某某直接指挥中航材,对有意报名的企业采取欺骗、威胁等措施拒不接受其他企业的报名,最后只有原设备提供商一家报名。在这种情况下,WANG某某和YANG某就得出市场调查证明没有其他合格供应商,鉴于项目重要性,不降低资质要求的结果,并将此结果上报LI某、HUANG 某。HUANG某在得到此结果后,马上予以迎合,在公司会议上欺骗其他公司领导,最终将这个项目由采购采购变为直接采购原设备供应商。该项目预算原为人民币150万元,但最后签订合同金额竟然达到500余万元,给股份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务损失!!
之后LI某、WANG某某、YANG某、CAI某等人又根据HUANG某的授意,采取同样手段将T3A/B广播系统维护、ITC UPS维护精密空调等项目改为采购原供应商,并最终从受益供应商手中收取了巨额收买,让股份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请集团领导和纪委同志对我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调查,早日剪除存在在股份公司的贪污腐败团伙。
一个有良知的机场人
网友普通党员
说的太好了.我也是股份员工.对此身有感触.就说UPS系统的维护问题,花那么多资金维护有必要吗.经过专家论证了吗,到底要维护什么,设备是有质保期呀,再说电瓶至少3年至五年的使用寿命呀,T2的UPS维护是自己做每年也用很少的资金呀.机场的领导调查过吗.机场的专业专家在博维呀.就看一看股份自己招的所谓专业人才,有很多都是博维的能力很差的人因为混不下去了才应聘到股份,我们这里外招的人大部分也没有实践经验的呀,可我们这里论证和采购和采购从不找博维.有意思!好象是妒忌和排挤.尤其是信息部那能力就更差了.自己几乎所有的业务都外包,把钱给别人再吃回扣.尤其是肖某某.那叫一个肥.200多万的房子和装修.那来的钱.我在股份干了20多年了也买不起呀.这回采购我们股份可把博维害惨了..........
一句话.拿着改革和市场,学香港作借口.捞外快.这种改革不符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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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bft0104
首都机场新候机楼保洁服务采购骗局
   —— 一场荒唐的采购闹剧,50万注册公司中标2500万
     由国家投资二百多个亿建造,马上就要在今年2月底正式投入使用的首都机场三号候机楼,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候机楼,楼内的许多设施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其整个建造继承和丰富了中国传统艺术文化,集观赏性与功能性于一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内外旅客到达北京的第一个落脚点,整个候机楼的美观、清洁直接关系到整个中国的形象和声誉。而整个候机楼的保洁重担目前正由一家注册资金仅仅50万,到2007年8月还只有七、八个人的小保洁公司承担着,这不能不说是和全中国人民和北京奥运会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这家名为“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的保洁公司虽然名为物业公司,实际上甚至不在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北京市小区办的备案名单之列,连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都没有取得,这个注册在顺义区北小营镇镇政府院内几间没有产权的租赁房里,由三个私人入股的“皮包公司”。就是这样一个连年亏损、经营不善的小保洁公司,通过与采购代理公司和首都机场内部人员的勾结,竟然中标了总额2500多万(超过预算1000余万元)的首都机场新候机楼保洁服务项目。本来是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的公开采购,在首都机场内部腐败分子的手中成了可以任意操纵的游戏,欣亚中物业公司为了骗取中标,从勾结采购代理公司、非法垫资增资、伪造公司业绩、A 到定制采购文件、投标当中改变报价、再到上下买通收买首都机场内部人员和评标专家,各种卑鄙丑陋手段简直无所不用其极,在众目睽睽之下导演了一出荒唐的采购闹剧。
    为了保证机场三号候机楼在08年初顺利投入使用,候机楼保洁服务项目原本定在2007年年中进行公开采购,8月即投入开荒保洁工作,但是为了等待欣亚中公司拼凑和伪造公司资质和业绩,通过首都机场个别高层的直接干预一直等到07年9月中旬才发了采购公告。而就在2007年8月27 日,欣亚中才通过非法垫资使其注册资金由50万激增至500万,并且在2007年8 月28日同一天取得了ISO9000、14000、18000等三项管理体系认证,同时评拼凑伪造了大量的企业业绩,时间配合的如此合适,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禁让人感叹。在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完成后,首都机场就按照这些临时赶制和伪造的资质编写了采购文件的入门条件。即使这样,欣亚中公司仍然向采购代理公司和首都机场的一些领导许诺了巨额收买,直至按照欣亚中公司的意思,逐一定选了评标专家。
    在开标的时候,欣亚中公司通过采购代理公司的配合,在已经知道了其他投标商报价的情况下,在众目睽睽之下中途变更了投标报价,其中一个标段的报价从1836万直降到 1589万,获得了最高的价格得分,在后来的评标过程中,投标的7个企业有4个被废标,最后欣亚中物业公司以高价顺利中标。
    此次采购是欣亚中物业公司与采购代理公司和首都机场内部腐败分子经过长期经营策划、蓄谋已久的采购骗局,整个采购存在大量内幕和违法违规的暗箱操作。而首都机场也在采购后收到大量投诉和举报信件,甚至在得到公司内部有人在大肆违法的确凿证据之后依然对此置之不理,在机场高层的直接干预下根本不进行调查核实,企图瞒天过海。如此视国有企业形象和国有资金为儿戏,玩弄法律纪律、破坏国家形象的行为在当前经济建设时期实数罕见。当前社会无论是政府立法还是公私企业都在极力推行公开采购、阳光采购,其目地就是要杜绝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暗箱操纵、收买被收买。但是就连首都机场三号候机楼这样与百姓生活和国家声誉密切相关的国家重点项目的采购中也如此横行权钱交易,出现大肆的贪污腐败行为,简直是匪夷所思。希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首都机场的高层决策者能够对此事给与高度的重视,尽快拨乱反正,亡羊补牢!!!
    请有正义感的网友尽量转贴,伸张正义!
    谢谢!!
网友999999
  北京首都机场的采购内幕大披露  
尊敬的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领导、纪委各位领导、股份公司总经理、纪委领导:  
         我们是首都机场股份公司的普通员工,从学校毕业到股份公司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本着诚实勤恳,踏实认真的思想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首都机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们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压力和心理负担。  
在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尤其是参加过集团公司纪委章辉同志所作的“参与招投标的体会汇报”的培训之后,我们觉得自己作为一名机场人,应该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向公司汇报一些我们所知道的情况。但是我们仅仅是机场的普通员工,考虑到地位悬殊和社会压力,不得不暂时隐藏自己的姓名,请领导给与理解和原谅。但是为了机场的利益,恳请集团公司领导对我们所提供的情况给与调查核实,拨乱反正,消除隐患。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HUANG某多年以来,利用其在股份公司职权,在股份公司各个部门培养、安插亲信,长期把持公司权力部门和关键岗位。在机场东区接收中,利用他分管东区接收的职权,早在2007年初就开始有计划地排除异己,安插骨干亲信,将因犯经济错误正在降职处分期间的候机楼管理部助理经理候机楼经理LI某调任候机楼东区管理部经理,将原技采部经理马荫调任候机楼西区管理部,排除出东区接收工作。并把在公司管理人员考评中排名落后的LI某由规划部调任技采部担任经理。加上事先已担任技采部助理经理的WANG某某,凭此互相呼应,建立网络以达到HUANG某在整个东区接收中把持、控制股份公司东区接收采购的目的。  
在股份公司东区接收采购中,在 HUANG某的统一指挥下,候机楼东区管理部经理候机楼经理LI某、技术采购部经理LI某、技术采购部经助理理WANG某某,采购室的YANG某、CAI 某、WANG某、TAN某等人,为达到经济目的和个人政治目的,扮演不同角色,轮番上场,上下呼应,内外勾结,采取包括:  
控制采购公司和评审评委、  
篡改定制采购文件、  
串通供应商造假、  
严重干扰监察部门工作、  
拖延采购时间、  
提高资质要求制造流标、  
扣押瞒报评标报告、  
欺骗公司领导变更采购方式、  
评审现场违法、违规操作、  
利用职权压制内部意见等各种手段,达到他们控制把持股份公司采购的目的,在整个东区接收采购中制造了大量高价中标、高价采购、骗取中标、无端废标等情况,给股份公司造成巨大财务损失,并在全社会范围内严重损害股份公司乃至全机场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  
其中,在最近刚刚采购的“三号候机楼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外墙保洁项目”就存在着重大的违法和收受收买为骗子公司攫取巨额的行为。  
三号候机楼公共区域、非公共区域、外墙保洁项目预算原为人民币2000余万元,最后全部采购价为人民币4000余万元,其中一家名叫“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公司”的企业成为最大的赢家,共计获得的项目总金额为3000余万元。该项目原来使用的采购代理公司为达华公司,在达华公司公司已经编写了采购文件后, HUANG某在没有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于2007年6月擅自直接向技采部指示要求更换采购代理公司直接指定“北京国际采购有限公司”(国招)为该项目的代理公司。该采购公司在后来的采购代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成为利益共同体,想取得中标简直易如反掌,如泄露其它投标人名单、评委名单、运用丰富的信息帮助对方做天衣无缝的标书,测算合适的报价、在采购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排斥性条款、诱导评委等,  
于是,在 HUANG某发出指示之后,技采部于立即响应更换了采购公司,该项目在6月就开始组织编写采购文件,但是最终的采购时间却拖延到了10月。整个采购工作拖延三个月之久,就是这拖延的三个月,为后来非法骗取中标的“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欣亚中)采取种种造假行为创造了时间条件。  
到了 2007年8月,HUANG某指挥候机楼经理LI某、LI某一起为欣亚中公司量身定制了采购文件,设计了倾向性、排斥性条款,提高了采购文件中对于注册资本、管理业绩、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以达到既能让欣亚中顺利中标又可以排斥绝大多数保洁企业的目的。在此同时,国招公司为了使欣亚中公司能够顺利中标,和欣亚中公司一起拼凑了毫无权威可言的评标专家名单。在采购文件报公司审批过程中,HUANG某又对已经经过各部门讨论的采购文件进行了修改,继续对采购文件作了有利于欣亚中公司的修订,并在未经讨论研究的情况下要求强制执行。  
欣亚中公司通过欺诈手段顺利骗取中标后,在中标公告公示过程中,股份公司曾经接到针对此项目的投诉信件。在接到投诉信后,股份公司董总对此事非常重视,并责令HUANG某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HUANG某在知道此事后,迅速组织包括公司纪委人员,法律顾问,和WANG某某、YANG某、WANG某等人在内的会议,研究对策,压制投诉。在讨论过程中,HUANG某以投诉信是匿名的、投诉内容无法核实、不能因为投诉而干扰采购程序等理由对调查进行层层阻碍。在公司纪委提出是否可以推迟一天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以便于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的正当要求时,HUANG某以“纪委程序也不能高于法律”等理由,故意曲解法规,以手中的权力压制、拒绝了纪委提出的正当要求。并于会议当日下午(10月26日星期五)通过WANG某某,向YANG某、WANG某发出指令,要求中标通知书必须于26日下午发出,并明确要求在中标通知发出后立即与欣亚中公司签订合同,急于给股份公司造成既成事实。  
对于上述情况,很多人都了解事情经过和事实真相,有些甚至属于尽人皆知的事情,如此明目张胆、公然违法、以权谋私的行为,如果集团公司纪委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我们相信一定会水落石出的。
网友黑皮奶奶
作为一个的多年从事经济案件诉讼的法律工作者,其实首都机场这件事情非常容易搞清,只要略加分析和逻辑推理,就可以有个结论:
  根据上面几楼兄弟提供的信息,可以推导出以下结论:
  1. 那个叫欣亚中的物业公司的资质、业绩确实绝大部分是假造的。
  从以下主要是卖设备的那个叫北京欣亚中的公司与欣亚中物业公司的网站
  关键的问题是:北京欣亚中公司旗下确实有一个欣亚中物业管理公司(A公司),这个公司成立于1996年,而欣亚中物业服务公司(B公司)成立于2000 年,A公司是北京欣亚中公司下属的,而B公司的网站里一点也没有没有提及B公司与北京欣亚中公司有任何关系,如果B公司确实属于北京欣亚中公司的下属公司,决不可能在网站中对于此事只字不提,这是在公司经营中和宣传中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到处都是这种例子,子公司的网站一点都不说自己上面的母公司是谁是不可能的,况且北京欣亚中公司本身又是挺有实力的公司),实在耐人寻味。所以结论就出来了,即北京欣亚中公司与B公司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就是不只用什么方法盗用了一个大公司的部分名字。
  如果把以上两个网站对于A公司和B公司的公司介绍对比一下,就连傻子都会发现,除了这两家公司的注册时间不一致,前者是1996年、后者是2000年成立,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两者除了时间不一致以外,其他的文字介绍竟然完全相同。北京欣亚中公司不会笨到连自己子公司的成立时间都搞错吧。
  另外,从两个网站的介绍中还可以看到,两家公司的业绩几乎完全相同,所以:很简单的逻辑推理:在A公司和B公司中间必定是有一家公司在造假,从时间上看,只能是B公司完全盗用了北京欣亚中公司的业绩。
如果按照这个结论:北京欣亚中公司与中标首都机场的B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的话,那么可以肯定B公司盗用了北京欣亚中公司的那个下属的A物业的业绩和资质,这个公司应该就是为首都机场这个采购而准备的!!!
  按照上面几楼兄弟的发言,中了首都机场项目的那个欣亚中物业公司(B公司)的股东构成与北京欣亚中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背后老板是3个个体户的话(当然这样的发言有煽动的嫌疑也不能全信),这一点可以直接问问北京欣亚中公司B公司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子公司就清楚了,或者查查工商档案(这一点前面网友已经证实),前后一核对马上就明白了,如果B公司是假的,又如果北京欣亚中公司本来就是B公司的托儿的话,无论北京欣亚中公司承认不承认B公司是他们的子公司,中标的欣亚中物业公司都在作假! (脑子太笨的兄弟就别接着看了)
  话说到这里结论也就自然而然的出来了,中标欣亚中物业公司99%是在作假骗标,并且还成功了。
  如此明显的事实,为什么采购现场的评委专家,机场的监管人员却没有察觉?
  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结论只有一个——这是一个上下串通起来的密不透风的团伙编制的一个大局,首都机场的代表、检察人员、评标专家和采购代理公司都已经被某些人控制,整个过程就是一个采购骗局!
  其实,这只要对首都机场和采购有关的人员、采购公司、和评标专家的行为进行调查,看看对于评标的过程、评分的情况,肯定能看出点为问题!
  内幕操纵: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此事不是一个组织严密,精心策划,并且有机场高层参与的,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综合以上所有的信息,此事却如搂住所言已经构成了串通投标罪、滥用职权罪的犯罪要件,没有收买被收买的情节也就不可能了!
  不过说实话,楼主吧这件事情放到网上其实是不明智的,我不想猜测楼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果楼主是因为没有中标所以发泄发泄不满的话,在商言商,确实没有必要把事情搞的这么严重,自己分析分析没中标得原因长点经验值就成了,毕竟这件事情已经形成了某些即成事实,我估计首都机场的人为了面子和帽子肯定是要死扛死顶的,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楼主受伤。但是楼主如果真想当把海瑞、包公之类的角色,建议楼主找几个懂法律的人聊聊,多搜集点证据,不要像现在这样打草惊蛇。
  我等待着楼主的好消息,不过遗憾的是,我不能直接经手这件事,如果需要继续交流,请楼主留言。珍重,珍重。
网友woshiximenqing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纪委:
集团纪委同志,作为一名首都机场员工和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为了打击腐败、揭露内幕交易,检举严重商业收买行为,维护机场利益和市场经济的健康秩序。现在我就前一阵子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采购中发生的一些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向您们作一个汇报,希望能够引起您们的关注,并希望您们能够根据我举报的内容深刻调查,搜集证据,打击腐败和被收买犯罪行为!!!
从今年年初开始,机场股份公司的采购就出现了大批采购价格严重超预算的现象,无论是评审项目还是招投标项目,尤其是不经选择比较,直接采购的项目。有个别直接采购的项目,其合同签订价格竟然达到了项目预算的三倍还多!经过了解,东区T3 UPS系统运行维护、T3A/B广播系统维护、ITC UPS维护精密空调等项目原本为公开采购项目,后来在副总经理HUANG某的直接授意下,由 技术采购部经理LI某组织技术采购部助理经理WANG某某、采购管理主管YANG某以及采购管理助理CAI某等人采取各种卑鄙手段,违反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流程,与HUANG某上下呼应私自把采购项目变成直接采购,其中以东区T3 UPS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最为严重,这个项目原来的预算为150万,采购方式是采购。在LI某的组织下,WANG某某与YANG某一起,违反公司采购流程,也没有经过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WANG某某和YANG某没有与其它部门协商就按照HUANG总的指示与采购代理公司(中某某)密谋、勾结原设备供应商,定制条款擅自提高入门条件,提前按照没有经过审批的资质标准在媒体上发布所谓采购公告,进行所谓市场调查,由于其所制定的资质要求明显过高,发布媒体不权威,在公告期间,WANG某某直接指挥中航材,对有意报名的企业采取欺骗、威胁等措施拒不接受其他企业的报名,最后只有原设备提供商一家报名。在这种情况下,WANG某某和YANG某就得出市场调查证明没有其他合格供应商,鉴于项目重要性,不降低资质要求的结果,并将此结果上报LI某、HUANG 某。HUANG某在得到此结果后,马上予以迎合,在公司会议上欺骗其他公司领导,最终将这个项目由采购采购变为直接采购原设备供应商。该项目预算原为人民币150万元,但最后签订合同金额竟然达到500余万元,给股份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务损失!!
之后LI某、WANG某某、YANG某、CAI某等人又根据HUANG某的授意,采取同样手段将T3A/B广播系统维护、ITC UPS维护精密空调等项目改为采购原供应商,并最终从受益供应商手中收取了巨额收买,让股份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请集团领导和纪委同志对我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调查,早日剪除存在在股份公司的贪污腐败团伙。
一个有良知的机场人
网友普通党员
说的太好了.我也是股份员工.对此身有感触.就说UPS系统的维护问题,花那么多资金维护有必要吗.经过专家论证了吗,到底要维护什么,设备是有质保期呀,再说电瓶至少3年至五年的使用寿命呀,T2的UPS维护是自己做每年也用很少的资金呀.机场的领导调查过吗.机场的专业专家在博维呀.就看一看股份自己招的所谓专业人才,有很多都是博维的能力很差的人因为混不下去了才应聘到股份,我们这里外招的人大部分也没有实践经验的呀,可我们这里论证和采购和采购从不找博维.有意思!好象是妒忌和排挤.尤其是信息部那能力就更差了.自己几乎所有的业务都外包,把钱给别人再吃回扣.尤其是肖某某.那叫一个肥.200多万的房子和装修.那来的钱.我在股份干了20多年了也买不起呀.这回采购我们股份可把博维害惨了..........
一句话.拿着改革和市场,学香港作借口.捞外快.这种改革不符合中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