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来,我身边陆续有熟人、朋友“失联”了。“失联”的原因各异: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郭玉闪涉嫌“寻衅滋事”,浦志强律师也是涉嫌“寻衅滋事”,而新近进去的信力建则是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这些政府眼里的“罪人”,在我看来都是当今中国罕见的好人,都是推动中国向前进步、与文明世界接轨的精英。许志永多年来致力于制度层面的渐进改变:2003年5月,联合其他两位北大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收容遣送制度做违宪审查,为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做出了自己的独特贡献;同年10月,许志永和俞江、滕彪等人共同创办了公益性法律援助组织“北京公盟谘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为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人家长提供援助,为非北京户口的在京工作人员的子弟的平等受教育权而奔走呼号。郭玉闪是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始人,多年来将精力投放在民生、公共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一直倡导破除垄断的管制改革。参与传知行税收、出租车业、三峡工程等领域的研究。他在作家余世存的笔下是“一个热情似火的学者,做过沙龙、慈善、环保、维权、学术、翻译”。浦志强律师呢,这些年来拖着被糖尿病侵蚀的病体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给了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们,尤其是帮助了好几名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因言获罪而被劳教者,并因此推动了劳教制度的废止,使得千万人从此免除劳教之苦。信力建先生,则与上面三位有些不同,他其实应该学习冯仑的“企业家要后半夜吃肉”的心得体会。然而,作为一名民办教育家和企业家,信力建在发财的同时高调发声和做事,写博客宣扬普世价值、斥巨资资助公益事业、赞助同道学人办论坛和出书。之所以简述以上四位的情况,是想让世人看一下当下的中国,什么样的人会被政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以及中国的某些法律条款是如何为政治服务的,也可反证一下这是怎样的一个政府。这四位先生,无一人曾经宣扬过暴力革命,他们倡导的皆是温和变革。许志永在狱中坚称自己无罪。他罪在何处?提供法律援助有罪?呼吁宪法规定的教育平权有罪?郭玉闪更是无罪,他只是一个学者,用他的研究说话。浦志强律师做的那些事情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即便实在找不到其他漏洞、最后非得用他20多条微博来定他的罪,也是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力建的“获罪”,更是令人明明白白地看见这样的威胁:企业家胆敢在公共事务上积极,是相当危险的。在一个领导人总是嘴上叫嚷“依法治国”的国家里,公权却爱用法律的手段收拾那些依法推动社会进步的人士,这实在是个巨大的讽刺。两年前,《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真的只是白日做梦。因此,现在的我越来越看不惯那些“期待派”了,更瞧不起少数个别人的“洗地”,将整个大局的“左倾”归结为政敌给最高领导人的“挖坑”。这种2000年来绵绵不绝的“渴盼明君”情结实在是害死人,在21世纪的今天格外令人发笑。有许志永、郭玉闪、浦志强和信力建四君子的案例在那摆着,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呢?还需要继续抱有幻想么?我很赞同一友的看法:让我们相信?先放人吧!然而现实是:没有放人,抓的人却越来越多。朋友对比江湖时代,说那时对知识分子比现在宽松许多,现在则隔一段时间就会“失联”一位朋友,都见惯不惊了。在我看来,如今的中国有两重含义:对于顺民来说,是一个大猪圈,谁听话谁就吃多吃好点;对于依法发言和行动的人,则是一座大监狱,谁不听话就关谁进去。呜呼,居然有人高声颂扬这就是“盛世”,并且呼吁中国人“跟着共产党,奔向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