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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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与儿子包蒙蒙(包卓轩)
 
 
 
2015年10月6日,被秘密羁押的人权律师王宇刚刚16岁的儿子包蒙蒙(包卓轩),在缅甸境内的缅北边境城市的华都宾馆8348房间,被至今不敢出面承认对此负责的一群警察绑架后失踪,一同被绑架的还有人权捍卫者幸清贤和唐志顺。随后,唐志顺在北京的居所和幸清贤在四川省成都市的居所分别遭到当地警方的搜查,而包蒙蒙被强制送回内蒙老家控制。
 
紧接着,屡遭诟病的中共喉舌《环球时报》刊文,称“包蒙蒙被裹挟到云南逾越边境到缅甸”,“这样的故事无疑会吸引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的关注,极大抹黑了中国形象”;包蒙蒙等人从缅甸被绑架回国后事隔十余天的10月17日,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朝闻天下》等栏目,重复播出了被非法羁押百余天的人权律师王宇和其丈夫包龙军的视频,电视屏幕上出现了王宇、包龙军夫妇痛哭失声的画面,两人似乎都对维权人士帮助儿子蒙蒙(包蒙蒙)逃离中国外出留学的行为予以了否定,并希望中国警方保护孩子。
 
央视评论员还“义正辞严”地指称,帮助包蒙蒙出国的各方人士受“境外反华势力”指使,并振振有词宣称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实就是事实,法律就是法律。俨然一副法治至上、人权至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至上的“大国面孔”。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到底是谁在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宣传机器们怎么不依据事实来说明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却何以要“受人裹挟”而逃离家园、离开亲人背后的真相?
 
少年留学遭禁,父母维权被抓 
 
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忘记,“710大抓捕”是以未成年人包蒙蒙被中共当局7月9日凌晨禁止出国求学、人权律师王宇一家失踪为开端,随即,执政者动用国家机器发动了针对全国的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的恐怖大抓捕,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有近三百名人权捍卫者遭到抓捕、强迫失踪、抄家、传唤、威胁。中共当局的倒行逆施引起举世震惊。
 
为执政者歌功颂德的中央电视台,口口声声说包蒙蒙是未成年人必须受法律保护,但是,当包蒙蒙在父亲包龙军的陪同和保护下欲前往澳大利亚求学时,竟然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察强行带走并受到粗暴对待,被单独关押40小时,一天时间没有进食,他的护照被没收,被禁止前往澳大利亚读书,最后,他被威胁不得为父母请律师,不得与外界接触,并被强制押回内蒙老家。在这整个的过程中,所有的执法者、指挥者、决策者们,有谁考虑过要“必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父母被抓捕生死不明,求学之路因受父母的牵连而断送,不能按着自己的意愿去读书、生活,中共的执政者们,有谁哪怕能在瞬间设身处地体味过这个未成年孩子正在遭受的恐惧、担忧、思念和绝望?这个时候,国家的法律在哪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在哪里?
 
王宇、包龙军等数十名律师及人权捍卫者被抓捕,至今已逾百日,但是无一人能获准与委托的律师会见,羁押地点外界也无从知晓,当局堂而皇之的理由是这些被抓捕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这期间,这些家庭的亲人们肝肠寸断、奔走呼号,换来的是当局的抄家、传唤和威胁,还有就是被羁押者的子女们同样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理由被禁止出境。是谁,在弃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超越基本的人伦底线,动辄以“国家的名义”绑架公民,欲让孩子们成为当局可以要挟坚守良知和正义的人权捍卫者的砝码?这些基本事实,宣传机器们却避而不谈。
 
绝望中出逃,异国被绑架 
 
试想,一个办好了所有的手续正在父亲的陪同下准备前往他国求学的刚满16岁的孩子,魂伤首都机场。父母双双被抓捕后强迫失踪,自己护照被没收,出国读书的梦想瞬间破灭,不仅如此,还要遭到警察的传唤、威胁和监控,即使是一个成年人,如若不是饱受苦难和迫害,也会很难承受住这一切,更何况是未成年人!被逼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逃离,逃离这个让一个孩子倍感无助的国度。但是,没有护照(退一步讲,或许就是有护照,也一样会被禁止出境)。于是,偷渡只能是唯一的选择。
 
《新华网》刊登的一篇人民日报记者和新华社记者联合采写的报道,题为《中国官媒“16岁少年偷越国境”事件真相调查》,文章开头的措辞像一首散文诗:“10月的内蒙古草原,蓝天白云下,黄肥绿瘦。乌兰浩特市的一所学校里,16岁的高一学生包蒙蒙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专心致志地听着老师讲课。”随后话题一转,“记者了解到,包蒙蒙的母亲王宇、父亲包龙军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王宇等人所谓的‘维权律师’的身份,在境外一些组织和个人看来,无疑是攻击我国政府的好机会”最后竟然大言不惭地说,“警方表示,将来如果包蒙蒙希望去国外读书,可通过正常渠道申请。”  
 
仅仅从以上漏洞百出的几段话中,就足以说明这篇所谓的“真相调查”完全是在扰乱视听、愚弄大众。事情有因自然有果,记者的调查中为何不提王宇等人被羁押三个月有余,却不允许律师会见,不告知家人羁押的地点?而“维权律师身份”与“攻击我国政府的好机会”有必然的联系吗?为何偏偏不提包蒙蒙本就通过正常的渠道办理好了去国外读书的一切所需手续,并已经前往机场准备出境,却要被警方违法拦下并没收护照?而当包蒙蒙偷渡失败、父亲包龙军几度落泪、母亲一度晕厥,并公开谴责了帮助儿子偷渡的行为以后,警方反而表示将来包蒙蒙想出国读书,可通过正常渠道申请?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具有正常的逻辑思维的人,都会就事件本身进行思考、反问,暴力和谎言可以欺人民于一时,却绝无可能蒙蔽人民于永远! 
 
牢笼中绝望无助的父母--王宇、包龙军
 
针对失去自由,与外界隔绝了百余天的王宇和包龙军,在得知未成年的独生儿子的遭遇后,做为父母,他们的任何反应都是正常的。熟悉、了解他们夫妇的人都知道,王宇、包龙军两人为人耿直、忠厚,他们是一步一步走上维权之路的,在这条充满荆棘和需要奉献的路上,儿子包蒙蒙可能是他们最无法割舍的、最不能放下的珍宝。
 
王宇、包龙军在失去自由,儿子被剥夺了出国读书的权利,设法偷渡又被中共当局抓回来时,他们在电视上说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骨子里透露出来的绝望和悲哀。
 
近年来,一些可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人物因某个案件,常常会被央视未审先判变成犯罪嫌疑人,当事人被事先录像,然后在电视屏幕上播出忏悔认罪的画面。有的当事人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录像后放到电视上。当局利用非法律程序来宣判公民有罪,这种预定犯罪的做法已经广受诟病。王宇、包龙军夫妇被抓捕后,电视上只播放了王宇在代理案件时“大闹法庭”的画面,却没有悔罪认罪的画面,但是在他们被羁押百日后,却突然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因为未成年的独子的缘故,中共官方的报道中称王宇说“把未成年人带到非常危险的环境里,她非常担心,强烈谴责这种行为”,“我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由我来承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应该牵扯到孩子。”虽然仍未认罪,但当局的目的早已达到了比让王宇、包龙军认罪更好的效果。10月17日王宇、包龙军两人崩溃绝望的神情无不令人心碎。  
 
立刻停止任何形式的国家恐怖主义,切实兑现宪法及国际公约保护公民权利的承诺
 
既然包蒙蒙是未成年人,中共在广泛宣传“包蒙蒙偷渡事件”中也承认了这一点,那么他理应享有中国政府颁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所有条款中的权益。而其中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五条(一)应该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而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除了依据本国的法律之外,还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国际公约之《儿童权利公约》,其中第三十七条强调,“缔约国还应当确保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儿童的自由,不得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而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同样都受《世界人权宣言》的保护,其第十三条(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但是,在中国,国家机器们可以任意以“国家的名义”禁止公民出境、入境,尤其是人权捍卫者及他们的子女,出国权和回国权已经成为当局打压迫害的一个砝码,可以随时让公正的天平失去平衡。仅仅是“710大抓捕”以来的三个月,一个北京锐锋律师事务所就有3名律师的子女被禁止出国读书。
 
中国政府已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但对内行使的却是国家恐怖主义。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到《国安法》的实施,中国的民间社会遭遇了一次比一次更残酷的镇压。一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即可以断送一个孩子出国的求学梦,又可以将公民“堂而皇之”地拒之国门之外;一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就可以让一名人权捍卫者神秘地失踪,更可以将异见者非法审判处以重刑或者是长期关押。在这片人权缺失的土地上,每天都上演着一幕幕的荒诞剧:某一天深夜,儿子被抓走,年迈的父母于是开始了惊恐和望眼欲穿的老年生活;丈夫被抓走了,年轻的妻子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还要在恐惧的等待中为丈夫奔走呼号;父母被抓走了,年幼的子女从此少有了欢声笑语,只能日复一日遥望邻家温暖的灯火……这样的别离,可能会是几个月、几年、十数年甚至是数十年!往往,不是被抓走的人触犯了哪条法律,而是被抓走的人曾经行使过法律赋予的权利。决定他们与亲人别离时间的长短,不是法条法理说了算,而是某一个决策者依据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当局的整体需要--一切都要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定夺。而所谓的国家安全,就是要让一党专制的统治尽可能地长久,尽可能地稳定……
 
当你仍在艰难地决定守住良知、守护正义,你就必须面对这一切的一切,而你最至爱的亲人就会被动地承受着来自于强大的国家机器们的种种骚扰。执政者就是要让你和你的亲人、朋友们,从绝望中恐惧,从恐惧中哭泣,从哭泣中无助,再从无助中崩溃,最后按着他们的意愿去活着,仅仅只是活着而已!这难道不是彻头彻尾的国家恐怖主义吗?
 
但请你记住,这都是执政者的一厢情愿,专制者越是残暴,沉睡的人越会早点醒来,去奋起捍卫做人的起码尊严。所以,执政者必须停止一切形式的国家恐怖主义,不要再做统治权长治久安的春秋梦,而是要将人身自由权、出入境权、生存权等等基本人权还给每一个公民,允许每一个人都拥有思想的自由和灵魂的自由,让每一个人都有自由言说的权利!唯此,才是真正符合“国家的利益”,才会融入世界文明主流之中。
 
正如《零八宪章》在结语中所言:“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