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贻春: 实现民主,必须首先破除笼罩在民主之上的迷雾(下)

(民主转型与网络时代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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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破除红色意识形态笼罩在民主之上的重重迷雾
 
红色意识形态为了建立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共产主义乌托邦之需要,无所不用其极地制造出各种各样的、美轮美奂的、蛊惑人心的、光明靓丽的、冠冕堂皇的词语。什么好话都敢说,什么许诺都敢下。人类最美好的词语,都可以毫无顾忌地脱口而出。信誓旦旦地夸下海口,什么”物质极大地丰富”,什么“各尽所能、按需索取”,什么“人民当家做主”,还有“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如此等等,简直不一而足、不胜枚举。但所有这些美丽的言词,仅仅是落不到实处的言词而已,是不可能当真的,也根本不必当真的。因为所有这些虚了冒套的东西,都不过是些海市蜃楼般蛊惑人心的泡影而已。显示人类文明的诸多具有实际内容的好东西一开始常常当做被批判、被围剿、被打倒的反动的东西。谁要是随心所欲地提出来,就必定被当做肆意诽谤、污蔑、批判、绞杀的目标。对于这些词语,随着时间的推进和社会的变化,极权专制主义者也像变色龙一样地变换著让人眼花缭乱的色彩,常常经历由一开始的否定、据斥、反对的态度,逐渐地变成欣然接受乃至大力提倡的复杂多变的历史过程。对于民主这个词组,就是如此。在毛、邓、江时代,谁要是提倡民主,谁就必定被打成反革命或敌对势力,轻者横遭磨难或身陷囹圄,重者不但被关押,而且还惨遭杀戮。因为追求民主就意味着犯罪。民主人士通常被当做不可饶恕的罪犯来对待。在后极权时期,中共及其党魁却把民主这个词组当成了他们津津乐道的口头禅。也就是说,一方面极权专制主义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一点点民主的内容,另一方面他们却总是打着民主的旗号,无所不用其极地给自己的统治乔装打扮,于是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民主的词语满天飞,极权专制主义到处在的可悲可耻之现状。中共及其党魁肆意妄为地架空民主,在没有任何民主内容存在的情况下冠冕堂皇地谈论有名无实的民主,叶公好龙地纸上谈兵,到处弥漫着民主的迷雾,用种种非民主本质的存在取民主的本质存在而代之,耍尽了种种虚与委蛇的骗术之伎俩,极尽蛊惑人心之能事,也的确造成了深入而广泛的不良之影响。受到假民主之蛊惑的人们可谓多如牛毛、泱泱之众。为此,绝对有必要全面彻底地清理并揭露红色意识形态笼罩在民主之上的重重迷雾,以正视听,以恢复民主之本质。倘若我们仍然摆脱不了红色意识形态强加给我们的民主迷雾之困扰,我们就不会也不可能顺利地实现民主。
 
破除迷雾,为的是恢复真相;破除民主的迷雾,目的是为了追求民主、捍卫民主、实现民主。破除红色意识形态笼罩在民主之上的重重迷雾,必定是艰难困苦的,但也是无尚光荣的,价值是无与伦比的,意义是非同小可的。
 
1、社会主义民主,是极权专制主义冠冕堂皇之称谓
 
列宁曾经说过,社会主义民主比资产阶级民主要好一百万倍。但实际上,社会主义民主却是民主的反面,恐怕还不是一般的反面,而是极端地反面,是极权专制主义登峰造极的本质及其形式。列宁的信口雌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可谓比比皆是。社会主义民主,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十二个词组、二十四个字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其中有个词组叫做”民主” 。但此民主却不是别的,而是一个特定的词汇,即社会主义民主。民主,一加上社会主义,就从根本上变了样,因为此民主就一定不是民主所应具有的本质了。民主就完全彻底地与自己相异化了。与民主的本质相异化的社会主义民主,一直是共产国家自我标榜的冠冕堂皇的旗号,也的确引起了诸多不明真相的知识分子和广大民众的倾心相向与充分信任。趋之若鹜者不胜枚举、层出不穷;歌功颂德者不一而足、泱泱之众,仿佛世界上真有一种叫做社会主义民主的东西似的。社会主义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以社会、国家为本位。其所实行的是极权专制主义的一党专政,因为社会主义从来不承认更不允许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三权分立,因而没有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限定权力,从而没有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势所必然地导致权力滥用;社会主义不承认更不允许多党竞争,根本谈不上党际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只认定共产党的绝对的领导地位,而其他政党只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作为附庸、作为花瓶,方可存在下去。不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其他政党都概莫能外地被认定为必予否定、必予打击、必予取缔的非法存在。共产党自我认定其绝对的领导地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的和根本的政治标志。根据政治学的一般原理,一党制必然是垄断性的政治制度,不可避免地给社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巨大危害。哪怕再好的一党制,也不能不是最坏的政治制度。这是由无穷无尽的历史教训和极为惨烈的现实经验所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真理。一党制以前没有,现在仍然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并且永远也不可能有任何利于国计民生之作为的。一党制由于权力没有制衡、没有约束,肆意滥权就是势所必然;胡作非为就是司空见惯、见惯不怪的。哪怕为了使非正常的社会生活走向正常化,也必须实行多党制,也必须进行公开的、透明的政党之间的竞争,以形成党际之间相互监督、检查、批评的良好氛围。这,才是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之常态;社会主义绝不同意更不允许举行全国性大选,故此最高的政治权力通常来源于圈里人的内部决定,各级政权的来源方式也都莫不如此,都没有经过现代政治文明必有的全民同意或认定的选举过程。这,就好像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比赛中,一个从来没有进行过体育锻炼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拿下某个体育项目的金牌,成为举世瞩目的冠军。一党专政的密室政治就是如此这般匪夷所思地和难以理喻地生成政治上的领袖人物的。因为没有全民竞选的过程,是骡子是骂不清楚,有没有能力不晓得,其治国理政的水平、素质、才华等等一概糊涂账,根本没有经过人民的同意、许可,就一下子登上了九五之尊的高位,就成为指挥一切、号令一切的英明圣主了。这样的领袖人物实在难以让人恭维,也无法使人心悦诚服,尽管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不足以让人心向往之;社会主义决不允许公民私人办媒体。所有的媒体都是党控、都是官办。没有私营媒体,尽管有千百万家官办媒体,也就意味着只有一家媒体。只有一家党控媒体,是无利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是不可能有力地反应广大民众的基本诉求的,而只能带来贫穷落后的社会现实;社会主义的司法一直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的司法,不会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的独立性。司法不独立,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普遍现象。司法不独立,司法受到党权及其派生的政权肆无忌惮的干扰、阻挠和破坏,必将生成数不胜数的各种各样的冤假错罪案,必将生成层出不穷的越来越多的上访人员。在原有的冤案尚未解决的基础上,又连绵不绝地增加更多的新的冤案;在原有的上访大军中,又不断地增加更多的上访人员,社会就是这样在恶性循环的过程中苟延残喘下去的,根本谈不上希望,更没有光明可言。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与民主是格格不入的,不但大相径庭,而且还南辕北辙;不但南辕北辙,而且天渊之别。既然如此,为什么列宁还要在社会主义的后面强行地加上民主二字,于是就形成了招摇过市的冠冕堂皇的所谓的社会主义民主?因为列宁惯于胡诌八扯、似是而非、胡搅蛮缠,硬把不是当理说。胡编滥造以欺世,信口开河售其奸,黑白混淆乱是非,真真假假糊弄人。如果社会主义是火,那么民主就是水,反之亦然;如果社会主义是黑,那么民主就是白,反之亦然。两个本质上绝对不一样乃至根本相反的东西,却被胡搅蛮缠地搅合到了一起,都给搅得乱成了一锅粥。
 
2 、民主集中制,是极权专制主义的本质表现
 
民主集中制是列宁的建党原则。由于中共是苏联共产党的儿党,中共曾经是苏共所建立的第三国际的一个支部,故此中共完全是按照苏联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组织方式以及相关要求建立起来的。中共乃是苏共克隆的复制品。民主集中制作为建党原则也同样地移植到中共身上。
 
所谓民主集中制,是指在一项活动或订立一个决议中,首先需要进行商议、讨论,拿出各种各样的乃至不同的意见、建议,批评等,这些都是可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这个过程走过了一遍之后仍然不能形成最后的决定。掌握最终裁决权的,却可以根据大家讨论的结果拿出自己的最后意见。这,就是集中。前面的过程是准备,不管众说纷纭的议论、商讨是什么,不管其利弊分析怎么样,都不过是让人信以为真的装潢的门面而已。最后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则是拍板定夺的那个人、那个搞集中的人,也是掌握实际决定权的、官最大的那个人。
 
如果按照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来考虑,早在二千多年前的秦王朝,千古一帝的秦王赢政早就实行了列宁在二千多年之后所提出的民主集中制了。因为秦始皇在作出某种决定之前,也是首先把他的某些想法交给他的大臣们讨论、商议、争辩。大臣们各抒己见,谏言献策,有时也不免争得个面红耳赤。大臣们的意见相持不下,各执一词,都有道理,那就喋喋不休地说下去,此即所谓的民主;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横扫六合的伟大领袖,搞统一而功劳盖世的大救星——秦王赢政最后说了话,于是乎就形成了具有秦朝特色的中央文件,在全国各地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要在执行中加深理解。”(林彪语)“全国服从全党,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政治局常委会,常委会服从党的最高领袖。这种所谓民主的过程是冠冕堂皇的装样子的、糊弄人的,是根本不能算数的,只有集中到独裁者的身上,才能算是一切都OK了。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要义。
 
由此看来,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是毫不新鲜的、是古已有之的,并且是业已实行了二千年之久的王朝式的货色。唯一不同的是,极力反对资产阶级民主,并把资产阶级民主称之为骗人的列宁却不得不打着民主的旗号来为自己的极权专制主义的集中大张其目,偷梁换柱地抽空了民主的本质和内涵,挂羊头卖狗肉地、真真切切地实行起极权专制主义那一套。
 
所谓的民主集中制,民主是一丁点儿也没有的,是根本见不到的,是从头至尾地骗人的,是拉大旗作虎皮地自欺欺人的;集中,即独裁却是硝烟弥漫的、无孔不入的、雾霾重重的、货真价实的极权专制主义。
 
3、人民民主专政,既无关人民,又无关民主,是极权专制主义瞒天过海的欺骗
 
民主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人民主权,即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人民主权的内涵是:统治者在掌握权力之前,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没有经过人民同意的统治者,无论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自吹自擂,本质上也是非法的存在,是邪恶的存在,是罪恶的存在。这样的统治者绝不是人民的意愿之表示,因为其权力跟人民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连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连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这样的极权专制主义者却以人民的名义对人民实行耀武扬威的蛮横霸道的强力统治或领导,而根本不能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总是违逆人民的意志千方百计地并且是无所不用其极地谋取个人的或小集团的私利。这样的统治者、这样的领导制度,必然是祸国殃民的极权专制主义的腐朽没落的制度,而绝非民主制度。因为民主制度必然以人民主权为原则。在民主制度下,任何官员都不会也不敢肆意滥权、胡作非为。那些滥用权力的人,只能碰得头破血流而灰溜溜地滚蛋了事,更不可能颐指气使地占据高位,并且长期地独霸政坛。
 
人民民主属于同义反复,因为民主本身就包含人民主权的意思了,故而用不着重复。同义反复,实际上就是多此一举,简言之就是废话、是画蛇添足。只说民主就够了,既简练又明确,何必还要加上一个所谓的“人民”?
 
至于民主专政,就更是匪夷所思、难以理喻了,属于具有列宁主义特色的胡搅蛮缠、是非混淆。因为专政与民主是格格不入的,是针锋相对的,是水火不容的。专政是独裁的意思,是专制的表示,是极权的反映。对于专政一词情有独钟并津津乐道的列宁曾经不打自招地指出:所谓专政,就是不受法律限定的赤裸裸的暴力。根据这一定律,再来看看“民主专政”这一词组,立刻就可以发现其中的荒谬绝伦之处。所谓的民主专政,也就是以民主的名义实行不受法律限定的赤裸裸的暴力。可是民主要求必须尊重根据优风良俗所订立的社会行为之规范,即良好的法律。如此必将极大程度地避免并克服赤裸裸的暴力。故此,民主从本质上就已经完全彻底地排除了以暴力为本质的专政。因为民主不是独裁,不是极权,不是专制;民主既遵循良好的道德规范,又遵守既定的良好的法律;既尊重普遍的人性,又恪守基本的道义,所以民主应该、可以而且必须摒弃强行附加在自己身上的专政。实行专政,就必定毫无民主可言,即便打着民主的旗号,那也不过是偷梁换柱以售其奸的骗子之所为,而且也只能骗得了一时,但却决不会骗得了长远;只能骗得了脑残和愚民,而绝不会在觉悟者面前为所欲为地继续行骗。因为露馅是必然的,失败也是必须的。要实行民主,就必须摒弃专政。民主是绝对不允许独裁的,也没有任何极权的可乘之机,也不允许专制的乘虚而入。民主制度要求权力的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相互批评,而不能形成权力的过分集中,从而避免了一人独裁或一党专政。因此,民主制度是防范极权专制主义的行之有效之途径,也是根除所谓专政----无论是革命群众专政,还是无产阶级专政,亦或是党魁专政的最佳方式。
 
究竟是谁把反对民主、扼杀民主并消除民主的专政驴唇不对马嘴地、霸王硬上弓地、硬性地挂靠在民主之上的?这么做的始作俑者,乃是撒谎成性的所谓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被现在的俄罗斯大中小学教科书认定为曾拿着德皇的巨额资金潜入俄国搞颠覆的俄奸——列宁。因为列宁惯于胡搅蛮缠、是非混淆、胡诌八扯地搞这样的或类似的对立统一,把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强拉硬扯地弄到一起,把人们的正常思维都给搞得个混乱不堪、乱七八糟,以便于浑水摸鱼、从中渔利。民主专政是如此这般的一个例子,属于似是而非的东西,根本经不住严密的理论推敲,也经不住时间的检验和实践的考验。
 
像列宁一样,毛泽东也似是而非、胡搅蛮缠、黑白颠倒、胡诌八扯,总是搞所谓的对立统一的无理咬三分的伎俩、没有正常的理论分析,没有应有的逻辑概念,以胡说八道为特色,以偷梁换柱为本能,经常搞一些狸猫换太子的下流之作为,以搞乱中国人的正常思维,从而使中国人的思想认识很大程度上都停留在指鹿为马、浑不讲理的水平上。中国当代哲学由此而变得不能形而上,只能形而下,即庸俗不堪,独立之精神丧失殆尽,极为稀少超越性。中国哲学的根本堕落,就在于列宁式的和毛泽东式的权力意志的歪理邪说浸染其中。
 
人民民主专政,只需要民主二字即可。既不需要人民给民主来画蛇添足,又不需要专政给民主来肆意添乱、横生事端。
 
4、一党专政下的多党合作制,是反民主的极权专制
 
中国大陆现实的政治制度也自称是所谓的多党制。在台上执政的是中国共产党,还有八个在野党,即所谓的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这八个所谓的民主党派在各自的《党章》上都明确地写着“本党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条款,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立党方针。这就意味着,这八个民主党派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纲领,只能听命于中共一言九鼎的领导。无怪乎,地球人都知道,中国大陆的八个所谓的民主党派,只不过是八个花瓶党而已。所谓花瓶,就是装潢、装饰、装修之意。八个花瓶党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装潢、装饰、装修而已。因为八个花瓶党实际上没有属于自己的任何独立的政治立场,一切以中共的意志为意志,一切得看中共的眼色来行事,一切以中共的规定为圭臬,而不能也不敢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自主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只能有随声附和、唯唯诺诺的份儿,丝毫显示不出自己应有的独特的政治价值。因为这八个花瓶党不但政治上听命于中共,而且经济上也需要中共的施舍。中共随心所欲地、巧取豪夺地吞噬国家的财政以自肥,也把其所榨取的民脂民膏的一部分施舍给听命于它的八个花瓶党。八个花瓶党通过中共所榨取的民脂民膏之施舍而存在。没有中共,八个花瓶党都几乎不可能存在下去了。中共让你活,你八个花瓶党当然可以存在;但中共一不高兴,那你就根本活不了。在文革十年里,八个花瓶党都到哪里去了?都被统统地取缔了,都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了。可见,八个花瓶党在中共看来,实在是可有可无的,是根本无关紧要的。众所周知,八个花瓶党的主要头目几乎都是秘密的中共党员,却领导着打着民主党派旗号的所谓的在野党。这八个花瓶党实际上不过就是中共的各个支部而已,只不过是比较大的全国范围的并且是不为外人道的支部而已。这样的花瓶党别说八个,就是八十个、八百个,乃至八千个、八万个,也根本显示不出民主制度所要求的多党制之价值、之意义的。依附性的政党哪怕再多,但由于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便不可避免地丧失了自身独特的政治价值。没有独立性的政党,是不可能对其他党派乃至执政党产生监督与制衡的至关重要的政治作用的。只有独立的政党,才能在政治文明的民主制度中发挥其所应有的监督、批评、制衡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其他政党的政治权力之作用。 
 
中共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统治为“一党专政”,只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所谓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其实就是花样翻新的“一党专政”。这种货真价实的一党制,無論幹什麼,都始終沒個好,也肯定好不了。
 
多党制是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党制要求党际之间的关系绝不能相互依附,而必须相互独立。依附性的政党是没有价值的。基于这个现代政治文明的道理,中国大陆的八个花瓶党的价值究竟如何,恐怕不难猜想。也就是说,价值是几乎没有的,甚至归零。现代文明的政党必须独立,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不独立是不行的,是绝对不行的。只有独立的政党,才能在现代文明的社会政治活动中确立自己不容忽视的价值,也具有其自身不可小觑的意义。
 
一九九八年在中国大陆风起云涌地组建了独立的中国民主党。这是中国人民冲破极权专制主义的一党专政所做出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开天辟地的和史无前例的政治创举。虽然中国民主党的全国性组党运动遭到了黑恶势力的蛮横霸道的取缔、围剿与镇压,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们都被悉数地、统统地关进了共产监狱,共获刑期超过了一千年。但是,中国人民仍然不屈不挠、矢志不渝地追求中国大陆别开生面的多党制的努力是极其可贵的,并已然种下了长生不灭的民主之火种。
 
中国民主党开辟了中国大陆多党制的先河。其光耀千秋的卓越不朽之贡献,其对中国大陆民主转型的重要价值和非同凡响之意义,是极其伟大的、是无比光荣的。这就是说,中国民主党作为建设性的反对党犹如在极权专制主义一党专政的死水一潭中扔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于是就浪涛滚滚、水花四溅,一波又一波的政治涟漪绵延不绝,逐渐扩散,势所必然地产生经久不息之影响。
 
前苏联和前东欧共产八国都曾经实行过极权专制主义的一党专政,也都在各自国家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在整个社会中共产党拥有至高无上的领导地位。众多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和广大民众通过各种方式强烈地要求取缔《宪法》中规定的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地位,目的就是要破除一党专政的极权专制,以确立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多党制。
 
虽然由一党制过渡到多党制的道路艰难曲折、荆棘丛生、障碍重重,但有觉悟的俄罗斯人民和东欧各国人民却不畏任何艰难困苦、百折不挠,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最终战胜了一党专政的极权专制,昂首阔步地走上了现代文明的民主自由的辉煌坦途,已然实现了多党竞争的民主制度。
 
中国也要实行多党制。不实行多党制是绝对不行的;总是实行一党制,是不可能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而要实行多党制,就必须废除《宪法》中所规定的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地位,就必须去除“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之类的霸王条款,就必须允许并提倡不同的政治势力、政治团体、政治党派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其所应发挥的不同的独立的政治作用。
三、割裂民主,为的是极权专制主义浑水摸鱼、以售其奸
 
民主是不能曲解、不能阉割的。民主是个整体。把作为整体的民主予以阉割,予以肢解,民主就四分五裂,就很不成样子了。为了实行反民主的极权专制,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共千方百计地把民主分割成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的惨不忍睹的和支离破碎的状态,以主义划分民主,民主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的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以内外分割民主,民主就变成了匪夷所思的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以地域分割民主,民主就形成了东方民主和西方民主,等等。
 
民主,指的是现代文明社会通常具有的一个不能曲解、不能阉割的作为整体的现代文明的社会政治制度。民主是不能分割的,因为制度不能分割;分割民主,就是取缔民主、消除民主、灭杀民主,就是掩耳盗铃地实行反民主的极权专制。极权专制主义者如毛泽东之流,向来是乐此不疲地、欺世盗名地、冠冕堂皇地、也无所不用其极地打着已被阉割的民主之大旗,随心所欲地实行反人类、反文明、反民主的罪恶之勾当。毛泽东罄竹难书、穷凶极恶的极权专制主义终于得逞,的确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史无前例的灭顶之灾!
 
1、所谓无产阶级民主,是货真价实的极权专制
 
世界上既没有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又没有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民主制度既限制政府的权力,又保护并扩大公民个人所具有的自由;民主制度既是人祸和悲剧的规避途径,又可以通过责任制、责任追究乃至责任终生追究等建立人祸预防机制、纠错机制、更正机制,从而最大程度地乃至于从根本上避免各种各样的冤假错罪案,特别是可以有效地避免全社会的灾难和悲剧。连极权专制主义者邓小平也不得不承认,像中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根本不会发生在西方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这就从反面证明了一个道理:极权专制主义是社会重大悲剧之祸根。
 
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根本没有民主的实质内容:既没有三权分立,又没有新闻自由;既没有公民自组织体系,又没有高度的地方自治;既没有全民选举,又没有司法独立,等等。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民主以架空民主的方式而与民主相对立。
 
无产阶级民主乃是空虚之物,是毫无民主内容的货真价实的极权专制。极权专制主义者如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之流欺骗舆论、混淆是非地肆意编造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本质上就是要大力推行极权专制主义。
 
2、民主不分阶级。民主对所有的阶级都一视同仁地对待
 
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一定的阶级。阶级之间的摩擦、矛盾、冲突乃至斗争,都是不可避免的。但阶级之间的磨擦、矛盾、冲突、斗争等,应当在一定的社会秩序,即通常在法律之内通过协商、谈判、行政仲裁等文明方式而予以有效的化解,而不可以用残酷的、暴烈的和非人道的方式来肆意妄为地消灭对方的存在,并以此为目标而进行灾祸连绵的和哀鸿遍野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主义出于摧毁资产阶级社会的目的,人为地把阶级斗争尖锐化,极尽夸大阶级斗争之能事,罔顾事实地否定资本家在工业生产中运用资本、管理、智力等推进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伟大作用,特别是视而不见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极为可能的血本无归等巨大损失,而只是一味地强调所谓的剩余价值规律。资本家通过自己的资本、技术、管理和对于千变万化市场之不同风险的担当而创造了工作场所、提供不同数量的就业机会、给工人发放工资和提供福利,由此而满足不同人群的生计之需要。如此等等,不能说资本家对工人进行了剥削,而只能说资本家是工人饭碗的提供者。但马克思却根本不管这些,硬说资本家剥夺了其所雇佣的工人们的剩余价值,并由此而提倡“剥夺剥夺者”的无产阶级暴力革命。
 
马克思主义把阶级和阶级斗争极端化,用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并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为号召,实际上是给既定的正常的社会、给人类文明的正常秩序均造成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和惨不忍睹的灭顶之灾。这种惨不忍睹的历史教训,极为深重,而且也极为广大。不但形成了许多国家的悲剧历史,而且对中国大陆的社会现实仍然产生着不可避免的极为惨痛的负面影响。
 
阶级之间的磨擦、矛盾、冲突、斗争等,完全可以通过和平的途径得以合理的消除与化解。为什么非得要剑拔弩张地拼得个互不相让、刀枪相向、有你无我、有我无你、你死我活呢?为什么不能平心静气、以和为贵,互相礼让、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共谋发展、协力并进呢?
 
事实证明,残忍暴烈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零和游戏很不好玩,竟玩掉了亿万人的头颅。多少聪明的大脑竟充当了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灰不拉几的炮灰呢?!
 
民主不分阶级。无论什么阶级都可以在民主制度中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因为民主制度是对社会中的全体人民,即对每一个人都发挥其所应发挥的保护作用,对社会中的任何一个阶级和任何一个阶层的人都是一视同仁地、几无差别地对待的。
 
所谓的阶级民主,是一个伪命题,是歪曲、割裂民主本质的信口雌黄,是一种欺名盗世的骗子伎俩。
 
3、民主不分党内党外。“党内民主”是个伪命题
 
在胡、温执政长达十年的过程中,曾经纷纷攘攘地出现过所谓的“党内民主”一说。“党内民主”是个货真价实的伪命题。除了骗人,还是骗人。哪里有什么党内民主?民主,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作为一种现代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制度,根本不分党内党外。难道党内可以搞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多党竞争、总统大选?既然所有这些都不能搞,也根本搞不了,那还能有什么党内民主?所谓的党内民主,简直是一点实际内容也没有的胡扯。
 
击鼓传花的中共领导人胡锦涛为了欺蒙世人而胡编滥造、信口开河地抛出了所谓“党内民主”的花里胡哨的绣球,某些御用专家、学者、教授便闻风起舞,使出浑身解数地献媚邀宠,大唱赞歌,也的确蒙蔽了不少不动脑筋的诸多民主盲。其用虚假的“党内民主”的骗人鬼话来拖延建立民主制度的良好机遇,也着实浪费了中国人民十年之久的大好光阴。
 
4、民主不分种族。所有的种族都可以享有民主
 
所有民族都是人类大家庭的成员,都可以享有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中华民族也要追求人类文明普世价值,也要建立适合于自己的民主制度。民主制度不是外国人的专利,民主制度是人类共同追求并予以实现的价值体系和制度架构。中华民族应该、可以而且必须拥有民主的价值体系和制度架构。江泽民曾说,中国人民不配享有民主制度。这是江氏以小人之心度中国人民的君子之腹,是他以螳臂挡车的跳梁小丑之姿企图阻挡历史巨轮向着民主目标奋然前行的极其可笑的不知量力。
 
民主是不分种族的。先进的民族业已实现了民主。尚未实现民主的中华民族正在努力争取民主,并在不远的将来也一定会建立起民主制度的。如果说中国人不配享有民主,如果认为民主制度不适合于东方人、不适合于中国人,那就是把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都给排除了民主的范围之外。因为台湾人民已经实现了民主制度,已经可以通过竞选的方式选择自己的领导人,已经实现了多党制、议员选举、司法独立、新闻舆论自由、军队国家化、发达的公民自组织体系,还有高度的地方自治等。台湾人民可以拥有民主制度,为什么大陆人民不可以拥有?台湾人民可以选择自己的领导人,大陆人民为什么不可以选择自己的领导人?台湾可以搞多党制,为什么中国大陆就不能搞?新闻媒体在台湾是自由的,中国大陆为什么非得要清一色的党控、清一色的官办?难道民主制度可以保护台湾人民,却不能保护同文同种的大陆中国人吗?台湾人民可以享有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为什么大陆人民却不能享有所有这些美好的东西?人类文明普世价值可以在台湾宝岛登陆,但为什么却被阻隔于中国大陆之外?同是一个民族的人,一个已然堂堂正正地实现了民主制度,一个却仍然生活在没有民主的极权专制统治下?在台湾人身上所实现的,也应该在大陆人身上予以实现。因为民主不仅是台湾人民的追求,而且也是大陆人民的追求。在台湾实现了的民主制度,也同样可以安家落户在中国大陆。凡是好的东西,都应该成为包括大陆人民在内和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民主是不分种族的。在西方发达社会可以实现民主,在世界的东方也同样可以实现民主。民主可以在白种人身上得到落实,也同样可以在黄种人身上得到落实,也可以在黑人身上得到落实,也可以在全世界各大洲的各民族身上得到落实。
 
5、民主不分地域。民主的“亚洲模式”和“中国式民主”纯属扯淡
 
民主,不分地域,也没有所谓地域式的民主。这就是说,民主没有也不存在所谓的“亚洲模式”。所谓的“亚洲模式”,是新加坡独裁者李光耀为了维持其极权专制主义统治欺骗新加坡人民、欺骗亚洲人民、欺骗全世界人民而肆意编造的胡说八道。其恶劣之影响,沉重地压抑着整个亚洲,使亚洲人民都深受其害。民主的“亚洲模式”意味着,亚洲人民必须在极权专制主义的统治下默默地苟活于世,而不能享有欧美国家的人民所享有的民主制度。比如亚洲人民不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领导人、不能实行权力制衡、不能搞多党制、不能拥有完全的言论自由、不能实行高度的地方自治、不能自由地结社组党、不能自由地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等等。亚洲人民只能在极权专制主义的制度下乖乖地成为任人宰割的奴隶、奴才,而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事任何有意义、有价值的社会政治活动。
 
亚洲模式是一种巧妙设计的紧箍咒。亚洲人民只能在这个紧箍咒中、在这个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活动,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行事。统治者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统治者不让干什么就不能干什么,一切都得听从主子的安排。所谓的主子,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者,就是国家或社会的最高统治者。李光耀是新加坡最高权力的掌握者,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独裁者。亚洲模式正是适应独裁者的需要应运而生的欺世盗名的极权专制主义之词组。
 
民主制度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亚洲模式。民主制度以人民主权,尊重多数,保护少数等为原则。以权力制衡为特色,以公民自治、地方自治、舆论自由等为内容。无论是欧洲式民主,还是美国式民主,民主的本质极其表现方式是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的,是必然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的。比如在全国大选时,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于总统竞选人庄重地投下神圣的一票。所有的民主社会都无一例外地实行多党竞争机制。在野党时刻监督、批评、制约执政党。执政党倘若表现不好,就必然会在下一次的大选中被选民们所抛弃。执政党就只能变成在野党。在野党通过为人们所认同的施政纲领就极有可能成为执政党。在一个正常的民主社会里,永远也不会存在一党永远执政的极权专制主义之特例。能干并且可以干好的执政党可以多干几年,但却绝不会永远执政。因为没有永远的执政党。一旦干不好,就立即下野。因为决定政治权力的只能是人民的选票。人民的选票是关键之关键,是绝对重要的。
 
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中国式民主”。所谓的中国式民主,是抽干了民主本质内容、徒有其名称的宣传口号。这种有名无实的货色,只能是滑稽可笑的滥竽充数。除了给民主造成极大的伤害之外,除了蛊惑人心的欺世盗名之外,是任何益处也没有的。相信了民主的“中国模式”,就是相信了极权专制主义的胡说八道。
 
6、所谓的协商式民主,绝非民主的本质及其形式
 
有一种说法叫做:协商式民主。似乎只要协商,就算是实行民主了,至少给人们的印象是这样。特别是对没有经历过民主,因而不可能有任何民主体验,也不知道民主本质是什么的大众来说,协商民主的口号具有相当大的迷惑性。协商就是商量、研究、讨论的意思,对于某些事可以各自发表议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的意思。这种商量的方式,不是民主的本质,甚至也不是民主的形式,顶多算是民主形式的一个初级的、浅层的、表面的现象而已。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协商不过就是民主形式的一个影子罢了。如果民主是一张皮的话,所谓的协商,最多不过是附在皮上的一、二根毛而已;如果民主是长江大河,协商只不过是大河里的几粒水滴而已。这就是说,所谓的协商式民主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证明不了民主所具有的价值,也更谈不上所谓民主之意义。
 
用协商式民主的提法来糊弄人,虽然很多人因为不动脑子也根本不了解民主的实际内容,所以就不免大上其当。所谓的“协商式民主”,根本没有民主的含金量,属于假冒伪劣。
 
四、民主制度一定会成为中国大陆政治文明的社会现实
 
众所周知,中国和世界的大部分人祸、悲剧,基本上都根源于没有民主的极权专制主义制度。如若实行了民主制度,人祸.悲剧等就会大大地减少,乃至于彻底地予以根除。至少,民主能够保证不会给整个民族、整个社会造成什么大的全面的灾难。凡是没有民主的地方,都是不适合于人居之地。大饥荒通常因为没有民主而出现;有了民主,哪怕粮食再匮乏、再短缺,也都不至于饿死人。因为在民主制度之下,人们总会有办法解决粮食短缺的问题。但没有民主,那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就必然形成大规模地饿死人的悲惨场景了。进而言之,极权专制主义是造成一切灾难、人祸、悲剧的罪魁祸首,实属万恶之源。
 
为了我们自己的生活无忧无虑,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幸福快乐,为了我们以及子孙后代的生活有相应的必要之保障,我们都必须尽其所能地、坚决彻底地、无所畏惧地、大义凛然地否定、排除、消解极权专制主义的邪恶、罪恶之统治,我们都必须全力以赴地、万众一心地、意志坚定地追求民主、保卫民主、捍卫民主、实现民主。
建立民主制度,一直是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强烈渴望和百折不挠的奋力追求,一直是中华民族千百万仁人志士们赴汤蹈火、前仆后继地努力争取的辉煌目标。笔者相信,在国内外全体中国人的同舟共济、众志成城、艰苦卓绝的努力之下,再乘上现代世界民主化浪潮的浩荡之东风,在可以预期的不算久远的将来,伟大的中国人民一定会在中国大陆建立起心向往之的民主制度的。为了达成这一光辉而又神圣的目标,从现在开始,有觉悟的中国人都应该明确地认识到以下各项民主指标,并为此而尽其所能地进行十分必要的相关工作:
 
-----中国也要搞大选。前苏联和东欧八国都举行了大选,伊拉克、利比亚、埃及等国也都举行了大选,更不用说美国了,美国都已举行了二百多年的大选,欧洲诸国也都举行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大选。为什么偏偏中国大陆就不能举行一次像模像样、郑重其事的大选?中国人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庄重地投下神圣的一票,以真正地选择出能够代表我们自己意志的国家领导人?
 
----中国也要实行多党制。历史的惨痛教训和现实的惨烈经验都层出不穷地告诉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这就是:一党制总是不行的。一党制是万恶之源。多党制总要好于一党制。多党竞争,有利于激发社会的政治活力,有利于调动蕴藏于民众之中的所有的创造力、想象力和一切潜力等等。多党之间的相互监督、批评、制衡,必然使自己和他人遵守秩序、坚持原则。按照既定的社会规范,即法律的要求办理一切事物,而不敢更不可能随心所欲地胡作非为,更不能无所不用其极地肆意滥权。多党制,尤其是两党制,在业已实行了二百多年民主制度的美国成熟而成型,并已然给我们确立了值得仿效的可贵典范。多党制,是破除一党制卓有成效的最佳方式。我们没有理由否定、排斥并拒绝现代政治文明的多党竞争机制;
 
----立法机构的民众代表应当通过竞选产生出来。如果民众代表不能通过竞选而产生,却通过上级领导的任命而产生,那就必然丧失了民众代表的资格。即便当上了所谓的人民代表,其资格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因为这样的人民代表根本没有经过人民的赞同和认可,这样的人民代表根本代表不了人民,而只能代表选择这样的人做代表的领导者的意志。人民代表必须为其所代表的民众负责,因而就必须开宗明义地、堂堂正正地、大张旗鼓地表述民众的意志,阐述自己非同凡响的观点和意见,表达与众不同的和超凡脱俗的独特见解。所有的现代文明国家的议会从来都是各种观点、意见、建议激烈交锋、争辩,甚至互不相让,最后只能通过票决而进行取舍的场所,是纷纷扬扬、莫衷一是、七嘴八舌地做出决定的场所。现代文明的议会决不允许存在任何不能表述民众观点和自己独立思想的僵尸般的代表人物。根据法律之规定,每一年都得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人物需要重新选出,以便于为立法机构增添新鲜的血液,补充其所需要的新的能量。议会必须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详细的审核,严格的把关,统筹兼顾,量体裁衣,审时度势,择优而选之。钱是能省则省,当用则用。每一分钱都要花得值,值得花,每一分钱都要花在正地方。每一次拨款都应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能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统一;
 
----司法必须独立,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修课。司法独立意味着独立审判。独立审判就是既不受任何其他权力的干扰,又不受舆论时尚的左右;既不为金银财宝所浸染,又不为人情世故所羁绊。司法审判只遵从广泛民意之集中反映的良法而办理一切案件。独立审判机构的从业人员,即法官,除了对其所负责的案件负责乃至终生负责之外,是不会也不能为其他例如权力、金钱、人情等等负责的。司法独立的核心就是法官独立判案。法官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法官的职业应该是社会最高尚的最受尊崇的职业。法官的职业必须通过相关的法律予以切实的保障。法官应当享有应有的工资和待遇。法官如果接受贿赂,那就会造成判决不公,正义就会被邪恶所战胜。法官之腐败,是社会中最大的腐败。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因判决不公而导致的冤案,都是整个司法,甚至整个社会的全部耻辱。所以一定要建立防止司法腐败的长效机制。要保证司法独立,就必须对法院进行应有的财政之保障。地方法院不应当享有地方财政拨款,而应当享受国家议会的专项拨款。因为只有这样,法官在判案时才能不考虑地方权力的作用和影响。现在之所以存在各种各样的层出不穷的冤假错罪案、之所以出现蜂拥而出的数不胜数的各种各样的上访人员,乃至出现成百万上千万的上访大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司法不独立、司法不公正、司法腐败所导致。一方面司法受到各种权力之干扰,此外还受到金钱的腐蚀和人情的蚕食;另一方面司法判案中的滥权与责任不明,势所必然地形成糊涂僧判糊涂案,好人得恶,恶人得好等等令人匪夷所思的不公、不正、不义之现状。据说现在要开始依法治国了,也开始讲司法独立了,但却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才能进行。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考虑,司法独立就不应该有什么所谓的领导了。司法只是对法律负责,根本不必考虑对某个执政党负责。既然要求司法对某个执政党负责,那还怎么能够进行子虚乌有的和莫名其妙的司法独立?
 
中国大陆是或迟或早地要实行司法独立的,因为这是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中国大陆虽然现在到处是冤假错罪案,这是极权专制主义所必然导致的罪恶之结果,也是由于司法不独立、司法不公正、司法腐败而肆意滥权所一手造成的。但在实行民主制度之后,在中国大陆实现正义转型之后,冤假错罪案就会日趋减少,最后也一定会化为乌有的。因为司法独立,权力制约权力,权力限定权力,肆意滥权、胡作非为等现在司空见惯的现象就都会变成不可能之事了。司法独立将为根绝中国大陆的冤假错罪案夯实无比坚定的基础,并开辟无限广阔的道路,中国人民的权利将会因之得到充分之保障,中国人民的尊严因之而得到根本之确立。
 
决不允许有一个冤案出现在叫做华夏故土的中国大陆。哪怕有一个冤案,都是全体中国人的耻辱;哪怕有一个冤案不解决,都是中国司法的严重失职。要根除冤案,就必须真正地实行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司法独立; 
 
----应当大张旗鼓地鼓励、支持并提倡开办各种各样的独立的新闻媒体,特别需要建立国家对于私营媒体的倾斜政策、奖励机制,最好提供国家应予给与的只嫌其少不嫌其多的补贴,以使独立的自由度私营媒体蜂拥而出、遍地开花。千百万家私营报纸、私营杂志社、私营出版社、私营广播电台、私营电视台、私营网站琳琅满目,蔚为壮观,必将成为中国大陆民主制度的新气象。故此民意可以毫无阻碍地充分地涌流,所有的冤屈、难过、愤懑都可以畅所欲言,人们可以充分地分享各种各样的信息。所有的信息都成为开放之状态,谎言于是也就没有容身之地。所有的猫腻由于暴露在众目睽睽的光天化日之下而无以隐藏。在民意可以畅达的情况下,在民智可以得到充分启蒙的情况下,一个正常而合理的社会就会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地和顺理成章地建立起来。人们由现在的普遍的压抑状态将会转入到自由表达而释然抒怀的状态,沉沉压抑的精神重负将由此一扫而光。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各种腐败也会受到广泛民意的激烈抨击与极大遏制,畅行无阻的潜规则将逐渐地变得走投无路,乃至于全面崩盘。要建成一个正常的合理的正义的社会,要使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正常、合理而且正义地生活,没有独立的私营媒体,没有千百万家伸张民意的私营报纸杂志、私营广播电台、私营电视台以及各种各样的私营网站,是绝对不行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是说,要使中国大陆的人权得到卓有成效的捍卫和保护,就必须强烈地要求几万家、几十万家乃至上百万家的私营媒体都来发挥其所应发挥的巨大作用。这是新闻媒体在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后的第四权力的独特作用。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一发力,社会就由不正常变得正常。因为人性、良知、道义就会得到彰显,所有的阴暗、苟且、下流便都会在滔滔的民意中如老鼠过街一般地被打得抱头鼠窜,显现出丑陋不堪的原型,并被消除得无影无踪。没有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而只有蛮横霸道的党控媒体、官办媒体,由于不能真实、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广大民众的意愿,故而必然造成社会生活的不正常、很不正常乃至于极不正常。有没有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对于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是值得予以高度重视的。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是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之必然要求;
 
----要允许、提倡并鼓励更多的公民自治组织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中去。公民自组织的兴盛发达,是社会文明达致相当高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极为重要的标志。没有发达的公民组织,即,没有足够的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中文叫做非政府组织,就不会有也不可能有社会生活的正常化,更谈不上社会的现代化。公民自治组织有利于调动社会中一切积极的因素,脚踏实地地解决一切应予解决的实际问题。公民自治组织能够替代政府解决诸多民众的各种各样的应急事务。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解决不了的,公民自组织就极有可能予以妥善之解决。另外,各种能人都可以在公民自组织中适得其所地找到发挥能力和展示能量的用武之地。为了最大程度地追求自己正当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各样的利益,情趣相同的人们自愿地组成一个团体。国家和社会对此应予以充分的理解和大力的支持。只要是非暴力的团体,都是应该为法律所允许的。只有暴力的组织或团体因为是社会的危险力量,所以必须为正常社会的法律所严格禁止。暴力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暴力不符合人性。暴力不能构建正常的文明社会。非暴力的社会团体,无论政治的也好,还是经济的也罢;无论文化的也好,还是社会的也罢;无论是慈善的也好,还是情趣的也罢,都是社会正常存在的必要表现形式。公民自组织的强大和成熟,有利于防范、规避并消解不可预测的灾难,有利于减少难以想象的各种悲剧。故此,大力提倡公民自组织的生成与发展,是社会走向正常化和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高度的地方自治,这是民主制度的内容之一。地方的事物归地方管理,地方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比如地方拥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地方领导人是通过地方选举而产生出来的。根据地方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议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而制定出促进地方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有关决议,并作出适当的投资规划,以满足地方国计民生之需要。地方的高度自治意味着,其权力来源于地方的民众,而不是来自于上级的权力机关。比如美国的州长,就是进行州选举的结果,而不来自于美国总统的任命。中国的各省省委书记、省长的权力都来自于中央的任命,与当地的人民没有关系,所以不可能进行所谓的高度自治,甚至连一般的自治都不可能。如果中国的各省省委书记、省长都能像美国州长那样,均来自于选民的投票之结果、那就意味着有可能实现高度的地方自治了。在一切地方的权力均来源于中央任命的情况下,地方自治是根本不可能之事;高度的地方自治,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实行着大一统的极权专制主义制度。此之谓:一切政制皆秦制。这就是说,中国的所有地方官员所拥有的权力,都来自于整个社会的权力中心,即皇帝。各级各地的官员都不过是皇帝所拥有的至高无上之权力,即皇权所派生和分封的结果。中国大陆的政治权力千年以来是这样,现在也仍然如此。在中国大一统的政治传统中,根本没有地方自治的地位,也不承认地方自治的价值,更谈不上从来都没有的所谓高度的地方自治。
 
在中国大陆,地方自治这一块从来都是一块空白,高度的地方自治更是子虚乌有。高度的地方不自治,倒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比比皆是。要把大一统的观念转变成分权的高度的地方自治的观念,恐怕是一场十分艰难曲折也极其不易实现的社会革命之过程。可能不但需要人们的观念革命,而且也需要全新的政治革命。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发生过争取地方自治的努力,但都被大一统的国家主义思想所取缔、所排斥、所剿灭了。因为在后者看来,前者是闹独立、搞分裂。比如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陈炯明就曾经设想过“联省自治”,并为此进行过相当程度的努力,但却被孙中山大一统的国家主义思想所消除。史学界普遍地倾向并支持孙中山,却对希望搞联省自治的陈炯明言词不恭,均指斥陈炯明是破坏孙中山统一大业的革命叛徒和地方军阀。陈炯明地方自治的思路和设想,也一直淹没在浩如烟海的历史烟雾之中而不见踪影。其实,陈炯明所搞的不过就是继承了清朝后期拳匪之乱、扶清灭洋导致八国联军进攻京畿之地时,由当时的洋务大臣、封疆大吏左宗棠、李鸿章在江南诸省所搞的保障地方平安的联省自保的那种脉络、那种路子。联省自保确实为地方的洋务运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充分的便利条件,不失为保持社会安定的上佳之策。但在大一统的国家主义观点看来,地方自治始终是一种不可容忍的所谓闹独立搞分裂的不良之倾向。在中国一以贯之的意识形态中,大一统始终是无可怀疑的永远的政治正确,虽然在实践中总是捉襟见肘、错漏百出。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叶,给高饶反党集团定的一个罪名就是,高岗要在东北闹独立。因为作为东北局主席的高岗曾经要求中央给予东北以高度的自治。据说,高岗希望,除了给中央上交应交的税收之外,东北的事情都可以进行高度的自我管理。倘若如此,即按照高岗所设想的那样去做的话,如今东北的社会经济状况足以与世界最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提并论。换言之,东北人民的生活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显示出普遍的贫困落后之状态。由此看来,没有地方自治、没有高度的地方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必然搞不好,也不可能搞得好;
 
-----军队国家化,文官应当担任国防部长。一个国家的军队,应当是防止侵略、保卫国防的武装力量。军队是国家的军队。既然是国家的军队,就绝不是一党一派的军队,就绝不是某个政党或执政党的军队。如果成为某个党的军队,那就必然会成为像希特勒的党卫军一样的私家军队。军队必须国家化。国家化的军队不应受到一党一派的意识形态之影响,也不应当受到某个政治势力所具有的政治观点之摆布,故此军队应当非意识形态化、非政治化、非党派化。国家化的军队应当根据现代军事发展之需要而走向信息化、海陆空多兵种的协同作战,以快速机动之能力克敌制胜。在有效地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稳准狠地达到应予达到的军事目的。因此,军队应当职业化。作为防范并抵御外来侵略的武装力量,军队主要用于国防。当然,在面临重大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地震等巨大灾变时,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军队也可以参与抗灾,但仅仅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动用军队。一经完成抗灾的任务,军队必须立即撤出。军队不是社会生活力量的显现,而只能是国防力量的显现。这就是说,军队不应参与国内的政治活动。如果军队参与国内的政治活动,那就意味着军队的失职。因为参与国内政治的军队在承担着治安警察的作用。军队应该与社会的政治生活相分离。如果军队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只能是暴力的滥用,势所必然地造成惨绝人寰的悲剧,并使整个社会在无限的恐怖中堕落到不正常的深渊里去。
 
必须在军队中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止腐败的机制。军队的腐败,是国家腐败的集中表现,是社会腐败难以治愈的顽症。腐败的军队是根本打不赢一场战争的,更不用说现代化战争了。一败涂地,都是极其可能的。一百多年前清朝末年的甲午战争,就证明了这个道理。不难想象,在现代战争的情况下,腐败的军队究竟能够怎么样地稀里哗啦、一溃千里?
如何把因腐败而乱成一团、基本丧失了战斗力的军队转变成一支能打胜仗、攻坚克难、战无不胜、廉洁自律的军队?这,的确是个令人棘手的十分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堆积如山的层出不穷的现实问题。这,确实需要有识之士集思广益、开动脑筋、攻坚克难。倘若不能战胜军队的腐败,包括腐败在内的任何势力都会摧枯拉朽地战胜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军队的。因为腐败的军队是不会有也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战斗力的。
 
既然军队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非党派化,所以必须对军队的政委制度、政治指导员制度等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建议取缔适应于以往战争年代所建立的“支部建在连上”的党支部制度、指导员制度和政委制度,以使军队在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非党派化的基础上不断地走向军事技术化、知识化、信息化和职业化的正确道路。
现代民主制度要求国防部长应由文官担任。因为文官担任国防部长,有利于协调对于海陆空诸多兵种的指挥和调配,有利于贯彻执行国家的防务政策。应当建立国家集中的、统一的军事指挥系统。参照美国的经验,参谋长联席会议可能是指挥现代战争的一个好的或比较好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凡是适应于现代化战争的有益经验,都应该加以认真地研究和学习,以利于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扬长避短、增强实力。
 
中国现行的军事力量,无论人员素质,还是常规武器的装备;无论指挥系统,还是应变能力,照比美国的军事力量,照比欧洲某些国家的军事力量,甚至照比没有军队而只有自卫队的日本军事力量,正如很多资料所表明的那样,大约相差三十年之久。既然差距这么大,又想打胜仗,其中所应填补的漏洞究竟会有多么大,实在是匪夷所思地难以想象的。正像刘亚洲上将所言,日本海上自卫队只用半个小时就可以把中国海军的最强舰队东海舰队打得个全军覆没。如此一来,在未来战争中,甲午海战的凄惨场面也许又将可悲地重演。
 
基于这种考虑,为了适应现代化的信息战争,中国军队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更新,无论军事观念,还是指挥系统;无论指战员的素质,还是武器装备的改良,都需要进行适应现代化战争的各种变革。军事变革的任务繁多而且艰巨,责任重大,使命神圣。
 
结论:民主潮流不可抗拒。中国人民一定要建立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民主制度
 
如上所述的内容,只是囊括了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民主的更多的具体细节,可能还需要详细的补充、加强和接续。民主制度确实需要一个拔节生长、稳步发展、逐渐完善的长期而又艰苦的过程。我们对此必须作以充分的理解和相应的准备。中国大陆要实行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民主制度,就应该向一切先进发达的民主国家学习,特别需要大力地向美国、欧洲学习,而不能像俄罗斯那样只搞半吊子的民主,更不能一如既往地只搞假民主、真专制。我们要在中国大陆建立起一个史无前例的和别开生面的民主制度,就应该全面彻底地实现如上所述的各项内容。上述的各项民主内容,相互联系、相得益彰、相互影响、相互提携、相互促进、相互激励,缺一不可,齐头并进,共创民主大业之辉煌。
中国人民沒有任何理由沉湎于極權專制主義的沉重壓榨而畏畏縮縮、唯唯諾諾、自甘墮落、自我毀滅。中国人民一定要捍衛属于自己的不可剥夺的至高无上的價值和凜然不可侵犯的顶天立地的尊嚴。建立民主制度,毫无疑义就是这种价值和这种尊严的卓有成效的和坚强有力之保证。
 
任何力量也阻擋不了中國人民邁向民主自由的雄壯步伐,無論是位高權重而尽显无能的權力掌握者,還是鼠目寸光的既得者利益集團;無論是頑固地堅持一黨專政的保守勢力,還是與人類文明普世價值负隅顽抗的頑固派,都決不可能阻碍民主潮流的浩蕩奔湧、勇往直前。
 
沒有民主,就沒有中華民族的鳳凰涅槃、浴火重生;沒有民主,就沒有也不可能有中國大陸的政治文明、經濟文明和其他文明的建設與發展;沒有民主,就沒有也不可能有中國人民的自立、自為、自強,就沒有也不可能有中國人民所應有的极其宝贵的軟實力、顶天立地的尊严,以及至高无上的價值。
 
中国人民所热切盼望并竭力追求的民主制度,一定會在世界的東方、在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在苦难深重的中國大陸無比堅實地、堂堂正正地、史無前例地建立起來的。
 
建立民主制度,这是现时代的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所必然提出来的迫切而又正当之要求,这是在中国大陆实现程序正义、形式正义,并最终实现实质正义的题中应有之意。中国大陆必须完全彻底地改变没有正义、匮乏正义、否定正义、排斥正义、灭杀正义的可耻可悲之现状,必须尽快也尽力地形成热爱正义、弘扬正义、追求正义、捍卫正义、实现正义的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民主制度,就是努力地构筑追求正义、保卫正义、捍卫正义的固若金汤的铜墙铁壁;
 
建立民主制度,這是中華民族跨入世界文明之林的必由之路,这是中国人民奋发图强、告别屈辱、开辟未来、走向辉煌的康庄大道;
 
建立民主制度,这是实现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事关在中国大陆建成公民社会的攻坚战,这是中国社会正义转型的思想重建、道德重建、制度重建的史无前例的和浩大无比的社会工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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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贻春: 实现民主,必须首先破除笼罩在民主之上的迷雾(下)

(民主转型与网络时代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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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破除红色意识形态笼罩在民主之上的重重迷雾
 
红色意识形态为了建立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共产主义乌托邦之需要,无所不用其极地制造出各种各样的、美轮美奂的、蛊惑人心的、光明靓丽的、冠冕堂皇的词语。什么好话都敢说,什么许诺都敢下。人类最美好的词语,都可以毫无顾忌地脱口而出。信誓旦旦地夸下海口,什么”物质极大地丰富”,什么“各尽所能、按需索取”,什么“人民当家做主”,还有“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如此等等,简直不一而足、不胜枚举。但所有这些美丽的言词,仅仅是落不到实处的言词而已,是不可能当真的,也根本不必当真的。因为所有这些虚了冒套的东西,都不过是些海市蜃楼般蛊惑人心的泡影而已。显示人类文明的诸多具有实际内容的好东西一开始常常当做被批判、被围剿、被打倒的反动的东西。谁要是随心所欲地提出来,就必定被当做肆意诽谤、污蔑、批判、绞杀的目标。对于这些词语,随着时间的推进和社会的变化,极权专制主义者也像变色龙一样地变换著让人眼花缭乱的色彩,常常经历由一开始的否定、据斥、反对的态度,逐渐地变成欣然接受乃至大力提倡的复杂多变的历史过程。对于民主这个词组,就是如此。在毛、邓、江时代,谁要是提倡民主,谁就必定被打成反革命或敌对势力,轻者横遭磨难或身陷囹圄,重者不但被关押,而且还惨遭杀戮。因为追求民主就意味着犯罪。民主人士通常被当做不可饶恕的罪犯来对待。在后极权时期,中共及其党魁却把民主这个词组当成了他们津津乐道的口头禅。也就是说,一方面极权专制主义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一点点民主的内容,另一方面他们却总是打着民主的旗号,无所不用其极地给自己的统治乔装打扮,于是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民主的词语满天飞,极权专制主义到处在的可悲可耻之现状。中共及其党魁肆意妄为地架空民主,在没有任何民主内容存在的情况下冠冕堂皇地谈论有名无实的民主,叶公好龙地纸上谈兵,到处弥漫着民主的迷雾,用种种非民主本质的存在取民主的本质存在而代之,耍尽了种种虚与委蛇的骗术之伎俩,极尽蛊惑人心之能事,也的确造成了深入而广泛的不良之影响。受到假民主之蛊惑的人们可谓多如牛毛、泱泱之众。为此,绝对有必要全面彻底地清理并揭露红色意识形态笼罩在民主之上的重重迷雾,以正视听,以恢复民主之本质。倘若我们仍然摆脱不了红色意识形态强加给我们的民主迷雾之困扰,我们就不会也不可能顺利地实现民主。
 
破除迷雾,为的是恢复真相;破除民主的迷雾,目的是为了追求民主、捍卫民主、实现民主。破除红色意识形态笼罩在民主之上的重重迷雾,必定是艰难困苦的,但也是无尚光荣的,价值是无与伦比的,意义是非同小可的。
 
1、社会主义民主,是极权专制主义冠冕堂皇之称谓
 
列宁曾经说过,社会主义民主比资产阶级民主要好一百万倍。但实际上,社会主义民主却是民主的反面,恐怕还不是一般的反面,而是极端地反面,是极权专制主义登峰造极的本质及其形式。列宁的信口雌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可谓比比皆是。社会主义民主,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十二个词组、二十四个字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其中有个词组叫做”民主” 。但此民主却不是别的,而是一个特定的词汇,即社会主义民主。民主,一加上社会主义,就从根本上变了样,因为此民主就一定不是民主所应具有的本质了。民主就完全彻底地与自己相异化了。与民主的本质相异化的社会主义民主,一直是共产国家自我标榜的冠冕堂皇的旗号,也的确引起了诸多不明真相的知识分子和广大民众的倾心相向与充分信任。趋之若鹜者不胜枚举、层出不穷;歌功颂德者不一而足、泱泱之众,仿佛世界上真有一种叫做社会主义民主的东西似的。社会主义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以社会、国家为本位。其所实行的是极权专制主义的一党专政,因为社会主义从来不承认更不允许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三权分立,因而没有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限定权力,从而没有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势所必然地导致权力滥用;社会主义不承认更不允许多党竞争,根本谈不上党际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只认定共产党的绝对的领导地位,而其他政党只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作为附庸、作为花瓶,方可存在下去。不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其他政党都概莫能外地被认定为必予否定、必予打击、必予取缔的非法存在。共产党自我认定其绝对的领导地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的和根本的政治标志。根据政治学的一般原理,一党制必然是垄断性的政治制度,不可避免地给社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巨大危害。哪怕再好的一党制,也不能不是最坏的政治制度。这是由无穷无尽的历史教训和极为惨烈的现实经验所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真理。一党制以前没有,现在仍然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并且永远也不可能有任何利于国计民生之作为的。一党制由于权力没有制衡、没有约束,肆意滥权就是势所必然;胡作非为就是司空见惯、见惯不怪的。哪怕为了使非正常的社会生活走向正常化,也必须实行多党制,也必须进行公开的、透明的政党之间的竞争,以形成党际之间相互监督、检查、批评的良好氛围。这,才是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之常态;社会主义绝不同意更不允许举行全国性大选,故此最高的政治权力通常来源于圈里人的内部决定,各级政权的来源方式也都莫不如此,都没有经过现代政治文明必有的全民同意或认定的选举过程。这,就好像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比赛中,一个从来没有进行过体育锻炼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拿下某个体育项目的金牌,成为举世瞩目的冠军。一党专政的密室政治就是如此这般匪夷所思地和难以理喻地生成政治上的领袖人物的。因为没有全民竞选的过程,是骡子是骂不清楚,有没有能力不晓得,其治国理政的水平、素质、才华等等一概糊涂账,根本没有经过人民的同意、许可,就一下子登上了九五之尊的高位,就成为指挥一切、号令一切的英明圣主了。这样的领袖人物实在难以让人恭维,也无法使人心悦诚服,尽管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不足以让人心向往之;社会主义决不允许公民私人办媒体。所有的媒体都是党控、都是官办。没有私营媒体,尽管有千百万家官办媒体,也就意味着只有一家媒体。只有一家党控媒体,是无利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是不可能有力地反应广大民众的基本诉求的,而只能带来贫穷落后的社会现实;社会主义的司法一直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的司法,不会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的独立性。司法不独立,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普遍现象。司法不独立,司法受到党权及其派生的政权肆无忌惮的干扰、阻挠和破坏,必将生成数不胜数的各种各样的冤假错罪案,必将生成层出不穷的越来越多的上访人员。在原有的冤案尚未解决的基础上,又连绵不绝地增加更多的新的冤案;在原有的上访大军中,又不断地增加更多的上访人员,社会就是这样在恶性循环的过程中苟延残喘下去的,根本谈不上希望,更没有光明可言。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与民主是格格不入的,不但大相径庭,而且还南辕北辙;不但南辕北辙,而且天渊之别。既然如此,为什么列宁还要在社会主义的后面强行地加上民主二字,于是就形成了招摇过市的冠冕堂皇的所谓的社会主义民主?因为列宁惯于胡诌八扯、似是而非、胡搅蛮缠,硬把不是当理说。胡编滥造以欺世,信口开河售其奸,黑白混淆乱是非,真真假假糊弄人。如果社会主义是火,那么民主就是水,反之亦然;如果社会主义是黑,那么民主就是白,反之亦然。两个本质上绝对不一样乃至根本相反的东西,却被胡搅蛮缠地搅合到了一起,都给搅得乱成了一锅粥。
 
2 、民主集中制,是极权专制主义的本质表现
 
民主集中制是列宁的建党原则。由于中共是苏联共产党的儿党,中共曾经是苏共所建立的第三国际的一个支部,故此中共完全是按照苏联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组织方式以及相关要求建立起来的。中共乃是苏共克隆的复制品。民主集中制作为建党原则也同样地移植到中共身上。
 
所谓民主集中制,是指在一项活动或订立一个决议中,首先需要进行商议、讨论,拿出各种各样的乃至不同的意见、建议,批评等,这些都是可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这个过程走过了一遍之后仍然不能形成最后的决定。掌握最终裁决权的,却可以根据大家讨论的结果拿出自己的最后意见。这,就是集中。前面的过程是准备,不管众说纷纭的议论、商讨是什么,不管其利弊分析怎么样,都不过是让人信以为真的装潢的门面而已。最后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则是拍板定夺的那个人、那个搞集中的人,也是掌握实际决定权的、官最大的那个人。
 
如果按照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来考虑,早在二千多年前的秦王朝,千古一帝的秦王赢政早就实行了列宁在二千多年之后所提出的民主集中制了。因为秦始皇在作出某种决定之前,也是首先把他的某些想法交给他的大臣们讨论、商议、争辩。大臣们各抒己见,谏言献策,有时也不免争得个面红耳赤。大臣们的意见相持不下,各执一词,都有道理,那就喋喋不休地说下去,此即所谓的民主;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横扫六合的伟大领袖,搞统一而功劳盖世的大救星——秦王赢政最后说了话,于是乎就形成了具有秦朝特色的中央文件,在全国各地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要在执行中加深理解。”(林彪语)“全国服从全党,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政治局常委会,常委会服从党的最高领袖。这种所谓民主的过程是冠冕堂皇的装样子的、糊弄人的,是根本不能算数的,只有集中到独裁者的身上,才能算是一切都OK了。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要义。
 
由此看来,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是毫不新鲜的、是古已有之的,并且是业已实行了二千年之久的王朝式的货色。唯一不同的是,极力反对资产阶级民主,并把资产阶级民主称之为骗人的列宁却不得不打着民主的旗号来为自己的极权专制主义的集中大张其目,偷梁换柱地抽空了民主的本质和内涵,挂羊头卖狗肉地、真真切切地实行起极权专制主义那一套。
 
所谓的民主集中制,民主是一丁点儿也没有的,是根本见不到的,是从头至尾地骗人的,是拉大旗作虎皮地自欺欺人的;集中,即独裁却是硝烟弥漫的、无孔不入的、雾霾重重的、货真价实的极权专制主义。
 
3、人民民主专政,既无关人民,又无关民主,是极权专制主义瞒天过海的欺骗
 
民主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人民主权,即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人民主权的内涵是:统治者在掌握权力之前,必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没有经过人民同意的统治者,无论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自吹自擂,本质上也是非法的存在,是邪恶的存在,是罪恶的存在。这样的统治者绝不是人民的意愿之表示,因为其权力跟人民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连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连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这样的极权专制主义者却以人民的名义对人民实行耀武扬威的蛮横霸道的强力统治或领导,而根本不能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总是违逆人民的意志千方百计地并且是无所不用其极地谋取个人的或小集团的私利。这样的统治者、这样的领导制度,必然是祸国殃民的极权专制主义的腐朽没落的制度,而绝非民主制度。因为民主制度必然以人民主权为原则。在民主制度下,任何官员都不会也不敢肆意滥权、胡作非为。那些滥用权力的人,只能碰得头破血流而灰溜溜地滚蛋了事,更不可能颐指气使地占据高位,并且长期地独霸政坛。
 
人民民主属于同义反复,因为民主本身就包含人民主权的意思了,故而用不着重复。同义反复,实际上就是多此一举,简言之就是废话、是画蛇添足。只说民主就够了,既简练又明确,何必还要加上一个所谓的“人民”?
 
至于民主专政,就更是匪夷所思、难以理喻了,属于具有列宁主义特色的胡搅蛮缠、是非混淆。因为专政与民主是格格不入的,是针锋相对的,是水火不容的。专政是独裁的意思,是专制的表示,是极权的反映。对于专政一词情有独钟并津津乐道的列宁曾经不打自招地指出:所谓专政,就是不受法律限定的赤裸裸的暴力。根据这一定律,再来看看“民主专政”这一词组,立刻就可以发现其中的荒谬绝伦之处。所谓的民主专政,也就是以民主的名义实行不受法律限定的赤裸裸的暴力。可是民主要求必须尊重根据优风良俗所订立的社会行为之规范,即良好的法律。如此必将极大程度地避免并克服赤裸裸的暴力。故此,民主从本质上就已经完全彻底地排除了以暴力为本质的专政。因为民主不是独裁,不是极权,不是专制;民主既遵循良好的道德规范,又遵守既定的良好的法律;既尊重普遍的人性,又恪守基本的道义,所以民主应该、可以而且必须摒弃强行附加在自己身上的专政。实行专政,就必定毫无民主可言,即便打着民主的旗号,那也不过是偷梁换柱以售其奸的骗子之所为,而且也只能骗得了一时,但却决不会骗得了长远;只能骗得了脑残和愚民,而绝不会在觉悟者面前为所欲为地继续行骗。因为露馅是必然的,失败也是必须的。要实行民主,就必须摒弃专政。民主是绝对不允许独裁的,也没有任何极权的可乘之机,也不允许专制的乘虚而入。民主制度要求权力的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相互批评,而不能形成权力的过分集中,从而避免了一人独裁或一党专政。因此,民主制度是防范极权专制主义的行之有效之途径,也是根除所谓专政----无论是革命群众专政,还是无产阶级专政,亦或是党魁专政的最佳方式。
 
究竟是谁把反对民主、扼杀民主并消除民主的专政驴唇不对马嘴地、霸王硬上弓地、硬性地挂靠在民主之上的?这么做的始作俑者,乃是撒谎成性的所谓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被现在的俄罗斯大中小学教科书认定为曾拿着德皇的巨额资金潜入俄国搞颠覆的俄奸——列宁。因为列宁惯于胡搅蛮缠、是非混淆、胡诌八扯地搞这样的或类似的对立统一,把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强拉硬扯地弄到一起,把人们的正常思维都给搞得个混乱不堪、乱七八糟,以便于浑水摸鱼、从中渔利。民主专政是如此这般的一个例子,属于似是而非的东西,根本经不住严密的理论推敲,也经不住时间的检验和实践的考验。
 
像列宁一样,毛泽东也似是而非、胡搅蛮缠、黑白颠倒、胡诌八扯,总是搞所谓的对立统一的无理咬三分的伎俩、没有正常的理论分析,没有应有的逻辑概念,以胡说八道为特色,以偷梁换柱为本能,经常搞一些狸猫换太子的下流之作为,以搞乱中国人的正常思维,从而使中国人的思想认识很大程度上都停留在指鹿为马、浑不讲理的水平上。中国当代哲学由此而变得不能形而上,只能形而下,即庸俗不堪,独立之精神丧失殆尽,极为稀少超越性。中国哲学的根本堕落,就在于列宁式的和毛泽东式的权力意志的歪理邪说浸染其中。
 
人民民主专政,只需要民主二字即可。既不需要人民给民主来画蛇添足,又不需要专政给民主来肆意添乱、横生事端。
 
4、一党专政下的多党合作制,是反民主的极权专制
 
中国大陆现实的政治制度也自称是所谓的多党制。在台上执政的是中国共产党,还有八个在野党,即所谓的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这八个所谓的民主党派在各自的《党章》上都明确地写着“本党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条款,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立党方针。这就意味着,这八个民主党派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纲领,只能听命于中共一言九鼎的领导。无怪乎,地球人都知道,中国大陆的八个所谓的民主党派,只不过是八个花瓶党而已。所谓花瓶,就是装潢、装饰、装修之意。八个花瓶党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装潢、装饰、装修而已。因为八个花瓶党实际上没有属于自己的任何独立的政治立场,一切以中共的意志为意志,一切得看中共的眼色来行事,一切以中共的规定为圭臬,而不能也不敢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自主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只能有随声附和、唯唯诺诺的份儿,丝毫显示不出自己应有的独特的政治价值。因为这八个花瓶党不但政治上听命于中共,而且经济上也需要中共的施舍。中共随心所欲地、巧取豪夺地吞噬国家的财政以自肥,也把其所榨取的民脂民膏的一部分施舍给听命于它的八个花瓶党。八个花瓶党通过中共所榨取的民脂民膏之施舍而存在。没有中共,八个花瓶党都几乎不可能存在下去了。中共让你活,你八个花瓶党当然可以存在;但中共一不高兴,那你就根本活不了。在文革十年里,八个花瓶党都到哪里去了?都被统统地取缔了,都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了。可见,八个花瓶党在中共看来,实在是可有可无的,是根本无关紧要的。众所周知,八个花瓶党的主要头目几乎都是秘密的中共党员,却领导着打着民主党派旗号的所谓的在野党。这八个花瓶党实际上不过就是中共的各个支部而已,只不过是比较大的全国范围的并且是不为外人道的支部而已。这样的花瓶党别说八个,就是八十个、八百个,乃至八千个、八万个,也根本显示不出民主制度所要求的多党制之价值、之意义的。依附性的政党哪怕再多,但由于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便不可避免地丧失了自身独特的政治价值。没有独立性的政党,是不可能对其他党派乃至执政党产生监督与制衡的至关重要的政治作用的。只有独立的政党,才能在政治文明的民主制度中发挥其所应有的监督、批评、制衡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其他政党的政治权力之作用。 
 
中共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统治为“一党专政”,只承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所谓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其实就是花样翻新的“一党专政”。这种货真价实的一党制,無論幹什麼,都始終沒個好,也肯定好不了。
 
多党制是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党制要求党际之间的关系绝不能相互依附,而必须相互独立。依附性的政党是没有价值的。基于这个现代政治文明的道理,中国大陆的八个花瓶党的价值究竟如何,恐怕不难猜想。也就是说,价值是几乎没有的,甚至归零。现代文明的政党必须独立,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不独立是不行的,是绝对不行的。只有独立的政党,才能在现代文明的社会政治活动中确立自己不容忽视的价值,也具有其自身不可小觑的意义。
 
一九九八年在中国大陆风起云涌地组建了独立的中国民主党。这是中国人民冲破极权专制主义的一党专政所做出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开天辟地的和史无前例的政治创举。虽然中国民主党的全国性组党运动遭到了黑恶势力的蛮横霸道的取缔、围剿与镇压,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们都被悉数地、统统地关进了共产监狱,共获刑期超过了一千年。但是,中国人民仍然不屈不挠、矢志不渝地追求中国大陆别开生面的多党制的努力是极其可贵的,并已然种下了长生不灭的民主之火种。
 
中国民主党开辟了中国大陆多党制的先河。其光耀千秋的卓越不朽之贡献,其对中国大陆民主转型的重要价值和非同凡响之意义,是极其伟大的、是无比光荣的。这就是说,中国民主党作为建设性的反对党犹如在极权专制主义一党专政的死水一潭中扔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于是就浪涛滚滚、水花四溅,一波又一波的政治涟漪绵延不绝,逐渐扩散,势所必然地产生经久不息之影响。
 
前苏联和前东欧共产八国都曾经实行过极权专制主义的一党专政,也都在各自国家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在整个社会中共产党拥有至高无上的领导地位。众多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和广大民众通过各种方式强烈地要求取缔《宪法》中规定的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地位,目的就是要破除一党专政的极权专制,以确立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多党制。
 
虽然由一党制过渡到多党制的道路艰难曲折、荆棘丛生、障碍重重,但有觉悟的俄罗斯人民和东欧各国人民却不畏任何艰难困苦、百折不挠,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最终战胜了一党专政的极权专制,昂首阔步地走上了现代文明的民主自由的辉煌坦途,已然实现了多党竞争的民主制度。
 
中国也要实行多党制。不实行多党制是绝对不行的;总是实行一党制,是不可能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而要实行多党制,就必须废除《宪法》中所规定的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地位,就必须去除“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之类的霸王条款,就必须允许并提倡不同的政治势力、政治团体、政治党派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其所应发挥的不同的独立的政治作用。
三、割裂民主,为的是极权专制主义浑水摸鱼、以售其奸
 
民主是不能曲解、不能阉割的。民主是个整体。把作为整体的民主予以阉割,予以肢解,民主就四分五裂,就很不成样子了。为了实行反民主的极权专制,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共千方百计地把民主分割成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的惨不忍睹的和支离破碎的状态,以主义划分民主,民主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的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以内外分割民主,民主就变成了匪夷所思的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以地域分割民主,民主就形成了东方民主和西方民主,等等。
 
民主,指的是现代文明社会通常具有的一个不能曲解、不能阉割的作为整体的现代文明的社会政治制度。民主是不能分割的,因为制度不能分割;分割民主,就是取缔民主、消除民主、灭杀民主,就是掩耳盗铃地实行反民主的极权专制。极权专制主义者如毛泽东之流,向来是乐此不疲地、欺世盗名地、冠冕堂皇地、也无所不用其极地打着已被阉割的民主之大旗,随心所欲地实行反人类、反文明、反民主的罪恶之勾当。毛泽东罄竹难书、穷凶极恶的极权专制主义终于得逞,的确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史无前例的灭顶之灾!
 
1、所谓无产阶级民主,是货真价实的极权专制
 
世界上既没有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又没有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民主制度既限制政府的权力,又保护并扩大公民个人所具有的自由;民主制度既是人祸和悲剧的规避途径,又可以通过责任制、责任追究乃至责任终生追究等建立人祸预防机制、纠错机制、更正机制,从而最大程度地乃至于从根本上避免各种各样的冤假错罪案,特别是可以有效地避免全社会的灾难和悲剧。连极权专制主义者邓小平也不得不承认,像中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根本不会发生在西方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这就从反面证明了一个道理:极权专制主义是社会重大悲剧之祸根。
 
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根本没有民主的实质内容:既没有三权分立,又没有新闻自由;既没有公民自组织体系,又没有高度的地方自治;既没有全民选举,又没有司法独立,等等。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民主以架空民主的方式而与民主相对立。
 
无产阶级民主乃是空虚之物,是毫无民主内容的货真价实的极权专制。极权专制主义者如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之流欺骗舆论、混淆是非地肆意编造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本质上就是要大力推行极权专制主义。
 
2、民主不分阶级。民主对所有的阶级都一视同仁地对待
 
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一定的阶级。阶级之间的摩擦、矛盾、冲突乃至斗争,都是不可避免的。但阶级之间的磨擦、矛盾、冲突、斗争等,应当在一定的社会秩序,即通常在法律之内通过协商、谈判、行政仲裁等文明方式而予以有效的化解,而不可以用残酷的、暴烈的和非人道的方式来肆意妄为地消灭对方的存在,并以此为目标而进行灾祸连绵的和哀鸿遍野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主义出于摧毁资产阶级社会的目的,人为地把阶级斗争尖锐化,极尽夸大阶级斗争之能事,罔顾事实地否定资本家在工业生产中运用资本、管理、智力等推进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伟大作用,特别是视而不见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极为可能的血本无归等巨大损失,而只是一味地强调所谓的剩余价值规律。资本家通过自己的资本、技术、管理和对于千变万化市场之不同风险的担当而创造了工作场所、提供不同数量的就业机会、给工人发放工资和提供福利,由此而满足不同人群的生计之需要。如此等等,不能说资本家对工人进行了剥削,而只能说资本家是工人饭碗的提供者。但马克思却根本不管这些,硬说资本家剥夺了其所雇佣的工人们的剩余价值,并由此而提倡“剥夺剥夺者”的无产阶级暴力革命。
 
马克思主义把阶级和阶级斗争极端化,用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并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为号召,实际上是给既定的正常的社会、给人类文明的正常秩序均造成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和惨不忍睹的灭顶之灾。这种惨不忍睹的历史教训,极为深重,而且也极为广大。不但形成了许多国家的悲剧历史,而且对中国大陆的社会现实仍然产生着不可避免的极为惨痛的负面影响。
 
阶级之间的磨擦、矛盾、冲突、斗争等,完全可以通过和平的途径得以合理的消除与化解。为什么非得要剑拔弩张地拼得个互不相让、刀枪相向、有你无我、有我无你、你死我活呢?为什么不能平心静气、以和为贵,互相礼让、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共谋发展、协力并进呢?
 
事实证明,残忍暴烈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零和游戏很不好玩,竟玩掉了亿万人的头颅。多少聪明的大脑竟充当了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灰不拉几的炮灰呢?!
 
民主不分阶级。无论什么阶级都可以在民主制度中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因为民主制度是对社会中的全体人民,即对每一个人都发挥其所应发挥的保护作用,对社会中的任何一个阶级和任何一个阶层的人都是一视同仁地、几无差别地对待的。
 
所谓的阶级民主,是一个伪命题,是歪曲、割裂民主本质的信口雌黄,是一种欺名盗世的骗子伎俩。
 
3、民主不分党内党外。“党内民主”是个伪命题
 
在胡、温执政长达十年的过程中,曾经纷纷攘攘地出现过所谓的“党内民主”一说。“党内民主”是个货真价实的伪命题。除了骗人,还是骗人。哪里有什么党内民主?民主,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作为一种现代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制度,根本不分党内党外。难道党内可以搞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多党竞争、总统大选?既然所有这些都不能搞,也根本搞不了,那还能有什么党内民主?所谓的党内民主,简直是一点实际内容也没有的胡扯。
 
击鼓传花的中共领导人胡锦涛为了欺蒙世人而胡编滥造、信口开河地抛出了所谓“党内民主”的花里胡哨的绣球,某些御用专家、学者、教授便闻风起舞,使出浑身解数地献媚邀宠,大唱赞歌,也的确蒙蔽了不少不动脑筋的诸多民主盲。其用虚假的“党内民主”的骗人鬼话来拖延建立民主制度的良好机遇,也着实浪费了中国人民十年之久的大好光阴。
 
4、民主不分种族。所有的种族都可以享有民主
 
所有民族都是人类大家庭的成员,都可以享有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中华民族也要追求人类文明普世价值,也要建立适合于自己的民主制度。民主制度不是外国人的专利,民主制度是人类共同追求并予以实现的价值体系和制度架构。中华民族应该、可以而且必须拥有民主的价值体系和制度架构。江泽民曾说,中国人民不配享有民主制度。这是江氏以小人之心度中国人民的君子之腹,是他以螳臂挡车的跳梁小丑之姿企图阻挡历史巨轮向着民主目标奋然前行的极其可笑的不知量力。
 
民主是不分种族的。先进的民族业已实现了民主。尚未实现民主的中华民族正在努力争取民主,并在不远的将来也一定会建立起民主制度的。如果说中国人不配享有民主,如果认为民主制度不适合于东方人、不适合于中国人,那就是把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都给排除了民主的范围之外。因为台湾人民已经实现了民主制度,已经可以通过竞选的方式选择自己的领导人,已经实现了多党制、议员选举、司法独立、新闻舆论自由、军队国家化、发达的公民自组织体系,还有高度的地方自治等。台湾人民可以拥有民主制度,为什么大陆人民不可以拥有?台湾人民可以选择自己的领导人,大陆人民为什么不可以选择自己的领导人?台湾可以搞多党制,为什么中国大陆就不能搞?新闻媒体在台湾是自由的,中国大陆为什么非得要清一色的党控、清一色的官办?难道民主制度可以保护台湾人民,却不能保护同文同种的大陆中国人吗?台湾人民可以享有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为什么大陆人民却不能享有所有这些美好的东西?人类文明普世价值可以在台湾宝岛登陆,但为什么却被阻隔于中国大陆之外?同是一个民族的人,一个已然堂堂正正地实现了民主制度,一个却仍然生活在没有民主的极权专制统治下?在台湾人身上所实现的,也应该在大陆人身上予以实现。因为民主不仅是台湾人民的追求,而且也是大陆人民的追求。在台湾实现了的民主制度,也同样可以安家落户在中国大陆。凡是好的东西,都应该成为包括大陆人民在内和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民主是不分种族的。在西方发达社会可以实现民主,在世界的东方也同样可以实现民主。民主可以在白种人身上得到落实,也同样可以在黄种人身上得到落实,也可以在黑人身上得到落实,也可以在全世界各大洲的各民族身上得到落实。
 
5、民主不分地域。民主的“亚洲模式”和“中国式民主”纯属扯淡
 
民主,不分地域,也没有所谓地域式的民主。这就是说,民主没有也不存在所谓的“亚洲模式”。所谓的“亚洲模式”,是新加坡独裁者李光耀为了维持其极权专制主义统治欺骗新加坡人民、欺骗亚洲人民、欺骗全世界人民而肆意编造的胡说八道。其恶劣之影响,沉重地压抑着整个亚洲,使亚洲人民都深受其害。民主的“亚洲模式”意味着,亚洲人民必须在极权专制主义的统治下默默地苟活于世,而不能享有欧美国家的人民所享有的民主制度。比如亚洲人民不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领导人、不能实行权力制衡、不能搞多党制、不能拥有完全的言论自由、不能实行高度的地方自治、不能自由地结社组党、不能自由地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等等。亚洲人民只能在极权专制主义的制度下乖乖地成为任人宰割的奴隶、奴才,而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事任何有意义、有价值的社会政治活动。
 
亚洲模式是一种巧妙设计的紧箍咒。亚洲人民只能在这个紧箍咒中、在这个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活动,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行事。统治者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统治者不让干什么就不能干什么,一切都得听从主子的安排。所谓的主子,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者,就是国家或社会的最高统治者。李光耀是新加坡最高权力的掌握者,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独裁者。亚洲模式正是适应独裁者的需要应运而生的欺世盗名的极权专制主义之词组。
 
民主制度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亚洲模式。民主制度以人民主权,尊重多数,保护少数等为原则。以权力制衡为特色,以公民自治、地方自治、舆论自由等为内容。无论是欧洲式民主,还是美国式民主,民主的本质极其表现方式是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的,是必然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的。比如在全国大选时,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于总统竞选人庄重地投下神圣的一票。所有的民主社会都无一例外地实行多党竞争机制。在野党时刻监督、批评、制约执政党。执政党倘若表现不好,就必然会在下一次的大选中被选民们所抛弃。执政党就只能变成在野党。在野党通过为人们所认同的施政纲领就极有可能成为执政党。在一个正常的民主社会里,永远也不会存在一党永远执政的极权专制主义之特例。能干并且可以干好的执政党可以多干几年,但却绝不会永远执政。因为没有永远的执政党。一旦干不好,就立即下野。因为决定政治权力的只能是人民的选票。人民的选票是关键之关键,是绝对重要的。
 
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中国式民主”。所谓的中国式民主,是抽干了民主本质内容、徒有其名称的宣传口号。这种有名无实的货色,只能是滑稽可笑的滥竽充数。除了给民主造成极大的伤害之外,除了蛊惑人心的欺世盗名之外,是任何益处也没有的。相信了民主的“中国模式”,就是相信了极权专制主义的胡说八道。
 
6、所谓的协商式民主,绝非民主的本质及其形式
 
有一种说法叫做:协商式民主。似乎只要协商,就算是实行民主了,至少给人们的印象是这样。特别是对没有经历过民主,因而不可能有任何民主体验,也不知道民主本质是什么的大众来说,协商民主的口号具有相当大的迷惑性。协商就是商量、研究、讨论的意思,对于某些事可以各自发表议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的意思。这种商量的方式,不是民主的本质,甚至也不是民主的形式,顶多算是民主形式的一个初级的、浅层的、表面的现象而已。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协商不过就是民主形式的一个影子罢了。如果民主是一张皮的话,所谓的协商,最多不过是附在皮上的一、二根毛而已;如果民主是长江大河,协商只不过是大河里的几粒水滴而已。这就是说,所谓的协商式民主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证明不了民主所具有的价值,也更谈不上所谓民主之意义。
 
用协商式民主的提法来糊弄人,虽然很多人因为不动脑子也根本不了解民主的实际内容,所以就不免大上其当。所谓的“协商式民主”,根本没有民主的含金量,属于假冒伪劣。
 
四、民主制度一定会成为中国大陆政治文明的社会现实
 
众所周知,中国和世界的大部分人祸、悲剧,基本上都根源于没有民主的极权专制主义制度。如若实行了民主制度,人祸.悲剧等就会大大地减少,乃至于彻底地予以根除。至少,民主能够保证不会给整个民族、整个社会造成什么大的全面的灾难。凡是没有民主的地方,都是不适合于人居之地。大饥荒通常因为没有民主而出现;有了民主,哪怕粮食再匮乏、再短缺,也都不至于饿死人。因为在民主制度之下,人们总会有办法解决粮食短缺的问题。但没有民主,那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就必然形成大规模地饿死人的悲惨场景了。进而言之,极权专制主义是造成一切灾难、人祸、悲剧的罪魁祸首,实属万恶之源。
 
为了我们自己的生活无忧无虑,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幸福快乐,为了我们以及子孙后代的生活有相应的必要之保障,我们都必须尽其所能地、坚决彻底地、无所畏惧地、大义凛然地否定、排除、消解极权专制主义的邪恶、罪恶之统治,我们都必须全力以赴地、万众一心地、意志坚定地追求民主、保卫民主、捍卫民主、实现民主。
建立民主制度,一直是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强烈渴望和百折不挠的奋力追求,一直是中华民族千百万仁人志士们赴汤蹈火、前仆后继地努力争取的辉煌目标。笔者相信,在国内外全体中国人的同舟共济、众志成城、艰苦卓绝的努力之下,再乘上现代世界民主化浪潮的浩荡之东风,在可以预期的不算久远的将来,伟大的中国人民一定会在中国大陆建立起心向往之的民主制度的。为了达成这一光辉而又神圣的目标,从现在开始,有觉悟的中国人都应该明确地认识到以下各项民主指标,并为此而尽其所能地进行十分必要的相关工作:
 
-----中国也要搞大选。前苏联和东欧八国都举行了大选,伊拉克、利比亚、埃及等国也都举行了大选,更不用说美国了,美国都已举行了二百多年的大选,欧洲诸国也都举行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大选。为什么偏偏中国大陆就不能举行一次像模像样、郑重其事的大选?中国人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庄重地投下神圣的一票,以真正地选择出能够代表我们自己意志的国家领导人?
 
----中国也要实行多党制。历史的惨痛教训和现实的惨烈经验都层出不穷地告诉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这就是:一党制总是不行的。一党制是万恶之源。多党制总要好于一党制。多党竞争,有利于激发社会的政治活力,有利于调动蕴藏于民众之中的所有的创造力、想象力和一切潜力等等。多党之间的相互监督、批评、制衡,必然使自己和他人遵守秩序、坚持原则。按照既定的社会规范,即法律的要求办理一切事物,而不敢更不可能随心所欲地胡作非为,更不能无所不用其极地肆意滥权。多党制,尤其是两党制,在业已实行了二百多年民主制度的美国成熟而成型,并已然给我们确立了值得仿效的可贵典范。多党制,是破除一党制卓有成效的最佳方式。我们没有理由否定、排斥并拒绝现代政治文明的多党竞争机制;
 
----立法机构的民众代表应当通过竞选产生出来。如果民众代表不能通过竞选而产生,却通过上级领导的任命而产生,那就必然丧失了民众代表的资格。即便当上了所谓的人民代表,其资格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因为这样的人民代表根本没有经过人民的赞同和认可,这样的人民代表根本代表不了人民,而只能代表选择这样的人做代表的领导者的意志。人民代表必须为其所代表的民众负责,因而就必须开宗明义地、堂堂正正地、大张旗鼓地表述民众的意志,阐述自己非同凡响的观点和意见,表达与众不同的和超凡脱俗的独特见解。所有的现代文明国家的议会从来都是各种观点、意见、建议激烈交锋、争辩,甚至互不相让,最后只能通过票决而进行取舍的场所,是纷纷扬扬、莫衷一是、七嘴八舌地做出决定的场所。现代文明的议会决不允许存在任何不能表述民众观点和自己独立思想的僵尸般的代表人物。根据法律之规定,每一年都得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人物需要重新选出,以便于为立法机构增添新鲜的血液,补充其所需要的新的能量。议会必须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详细的审核,严格的把关,统筹兼顾,量体裁衣,审时度势,择优而选之。钱是能省则省,当用则用。每一分钱都要花得值,值得花,每一分钱都要花在正地方。每一次拨款都应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能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统一;
 
----司法必须独立,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修课。司法独立意味着独立审判。独立审判就是既不受任何其他权力的干扰,又不受舆论时尚的左右;既不为金银财宝所浸染,又不为人情世故所羁绊。司法审判只遵从广泛民意之集中反映的良法而办理一切案件。独立审判机构的从业人员,即法官,除了对其所负责的案件负责乃至终生负责之外,是不会也不能为其他例如权力、金钱、人情等等负责的。司法独立的核心就是法官独立判案。法官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法官的职业应该是社会最高尚的最受尊崇的职业。法官的职业必须通过相关的法律予以切实的保障。法官应当享有应有的工资和待遇。法官如果接受贿赂,那就会造成判决不公,正义就会被邪恶所战胜。法官之腐败,是社会中最大的腐败。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因判决不公而导致的冤案,都是整个司法,甚至整个社会的全部耻辱。所以一定要建立防止司法腐败的长效机制。要保证司法独立,就必须对法院进行应有的财政之保障。地方法院不应当享有地方财政拨款,而应当享受国家议会的专项拨款。因为只有这样,法官在判案时才能不考虑地方权力的作用和影响。现在之所以存在各种各样的层出不穷的冤假错罪案、之所以出现蜂拥而出的数不胜数的各种各样的上访人员,乃至出现成百万上千万的上访大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司法不独立、司法不公正、司法腐败所导致。一方面司法受到各种权力之干扰,此外还受到金钱的腐蚀和人情的蚕食;另一方面司法判案中的滥权与责任不明,势所必然地形成糊涂僧判糊涂案,好人得恶,恶人得好等等令人匪夷所思的不公、不正、不义之现状。据说现在要开始依法治国了,也开始讲司法独立了,但却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才能进行。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考虑,司法独立就不应该有什么所谓的领导了。司法只是对法律负责,根本不必考虑对某个执政党负责。既然要求司法对某个执政党负责,那还怎么能够进行子虚乌有的和莫名其妙的司法独立?
 
中国大陆是或迟或早地要实行司法独立的,因为这是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中国大陆虽然现在到处是冤假错罪案,这是极权专制主义所必然导致的罪恶之结果,也是由于司法不独立、司法不公正、司法腐败而肆意滥权所一手造成的。但在实行民主制度之后,在中国大陆实现正义转型之后,冤假错罪案就会日趋减少,最后也一定会化为乌有的。因为司法独立,权力制约权力,权力限定权力,肆意滥权、胡作非为等现在司空见惯的现象就都会变成不可能之事了。司法独立将为根绝中国大陆的冤假错罪案夯实无比坚定的基础,并开辟无限广阔的道路,中国人民的权利将会因之得到充分之保障,中国人民的尊严因之而得到根本之确立。
 
决不允许有一个冤案出现在叫做华夏故土的中国大陆。哪怕有一个冤案,都是全体中国人的耻辱;哪怕有一个冤案不解决,都是中国司法的严重失职。要根除冤案,就必须真正地实行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司法独立; 
 
----应当大张旗鼓地鼓励、支持并提倡开办各种各样的独立的新闻媒体,特别需要建立国家对于私营媒体的倾斜政策、奖励机制,最好提供国家应予给与的只嫌其少不嫌其多的补贴,以使独立的自由度私营媒体蜂拥而出、遍地开花。千百万家私营报纸、私营杂志社、私营出版社、私营广播电台、私营电视台、私营网站琳琅满目,蔚为壮观,必将成为中国大陆民主制度的新气象。故此民意可以毫无阻碍地充分地涌流,所有的冤屈、难过、愤懑都可以畅所欲言,人们可以充分地分享各种各样的信息。所有的信息都成为开放之状态,谎言于是也就没有容身之地。所有的猫腻由于暴露在众目睽睽的光天化日之下而无以隐藏。在民意可以畅达的情况下,在民智可以得到充分启蒙的情况下,一个正常而合理的社会就会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地和顺理成章地建立起来。人们由现在的普遍的压抑状态将会转入到自由表达而释然抒怀的状态,沉沉压抑的精神重负将由此一扫而光。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各种腐败也会受到广泛民意的激烈抨击与极大遏制,畅行无阻的潜规则将逐渐地变得走投无路,乃至于全面崩盘。要建成一个正常的合理的正义的社会,要使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正常、合理而且正义地生活,没有独立的私营媒体,没有千百万家伸张民意的私营报纸杂志、私营广播电台、私营电视台以及各种各样的私营网站,是绝对不行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是说,要使中国大陆的人权得到卓有成效的捍卫和保护,就必须强烈地要求几万家、几十万家乃至上百万家的私营媒体都来发挥其所应发挥的巨大作用。这是新闻媒体在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后的第四权力的独特作用。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一发力,社会就由不正常变得正常。因为人性、良知、道义就会得到彰显,所有的阴暗、苟且、下流便都会在滔滔的民意中如老鼠过街一般地被打得抱头鼠窜,显现出丑陋不堪的原型,并被消除得无影无踪。没有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而只有蛮横霸道的党控媒体、官办媒体,由于不能真实、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广大民众的意愿,故而必然造成社会生活的不正常、很不正常乃至于极不正常。有没有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对于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是值得予以高度重视的。独立的自由的新闻媒体,是现代文明的民主制度之必然要求;
 
----要允许、提倡并鼓励更多的公民自治组织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中去。公民自组织的兴盛发达,是社会文明达致相当高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极为重要的标志。没有发达的公民组织,即,没有足够的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中文叫做非政府组织,就不会有也不可能有社会生活的正常化,更谈不上社会的现代化。公民自治组织有利于调动社会中一切积极的因素,脚踏实地地解决一切应予解决的实际问题。公民自治组织能够替代政府解决诸多民众的各种各样的应急事务。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解决不了的,公民自组织就极有可能予以妥善之解决。另外,各种能人都可以在公民自组织中适得其所地找到发挥能力和展示能量的用武之地。为了最大程度地追求自己正当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各样的利益,情趣相同的人们自愿地组成一个团体。国家和社会对此应予以充分的理解和大力的支持。只要是非暴力的团体,都是应该为法律所允许的。只有暴力的组织或团体因为是社会的危险力量,所以必须为正常社会的法律所严格禁止。暴力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暴力不符合人性。暴力不能构建正常的文明社会。非暴力的社会团体,无论政治的也好,还是经济的也罢;无论文化的也好,还是社会的也罢;无论是慈善的也好,还是情趣的也罢,都是社会正常存在的必要表现形式。公民自组织的强大和成熟,有利于防范、规避并消解不可预测的灾难,有利于减少难以想象的各种悲剧。故此,大力提倡公民自组织的生成与发展,是社会走向正常化和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高度的地方自治,这是民主制度的内容之一。地方的事物归地方管理,地方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比如地方拥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地方领导人是通过地方选举而产生出来的。根据地方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议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而制定出促进地方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有关决议,并作出适当的投资规划,以满足地方国计民生之需要。地方的高度自治意味着,其权力来源于地方的民众,而不是来自于上级的权力机关。比如美国的州长,就是进行州选举的结果,而不来自于美国总统的任命。中国的各省省委书记、省长的权力都来自于中央的任命,与当地的人民没有关系,所以不可能进行所谓的高度自治,甚至连一般的自治都不可能。如果中国的各省省委书记、省长都能像美国州长那样,均来自于选民的投票之结果、那就意味着有可能实现高度的地方自治了。在一切地方的权力均来源于中央任命的情况下,地方自治是根本不可能之事;高度的地方自治,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实行着大一统的极权专制主义制度。此之谓:一切政制皆秦制。这就是说,中国的所有地方官员所拥有的权力,都来自于整个社会的权力中心,即皇帝。各级各地的官员都不过是皇帝所拥有的至高无上之权力,即皇权所派生和分封的结果。中国大陆的政治权力千年以来是这样,现在也仍然如此。在中国大一统的政治传统中,根本没有地方自治的地位,也不承认地方自治的价值,更谈不上从来都没有的所谓高度的地方自治。
 
在中国大陆,地方自治这一块从来都是一块空白,高度的地方自治更是子虚乌有。高度的地方不自治,倒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比比皆是。要把大一统的观念转变成分权的高度的地方自治的观念,恐怕是一场十分艰难曲折也极其不易实现的社会革命之过程。可能不但需要人们的观念革命,而且也需要全新的政治革命。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发生过争取地方自治的努力,但都被大一统的国家主义思想所取缔、所排斥、所剿灭了。因为在后者看来,前者是闹独立、搞分裂。比如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陈炯明就曾经设想过“联省自治”,并为此进行过相当程度的努力,但却被孙中山大一统的国家主义思想所消除。史学界普遍地倾向并支持孙中山,却对希望搞联省自治的陈炯明言词不恭,均指斥陈炯明是破坏孙中山统一大业的革命叛徒和地方军阀。陈炯明地方自治的思路和设想,也一直淹没在浩如烟海的历史烟雾之中而不见踪影。其实,陈炯明所搞的不过就是继承了清朝后期拳匪之乱、扶清灭洋导致八国联军进攻京畿之地时,由当时的洋务大臣、封疆大吏左宗棠、李鸿章在江南诸省所搞的保障地方平安的联省自保的那种脉络、那种路子。联省自保确实为地方的洋务运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充分的便利条件,不失为保持社会安定的上佳之策。但在大一统的国家主义观点看来,地方自治始终是一种不可容忍的所谓闹独立搞分裂的不良之倾向。在中国一以贯之的意识形态中,大一统始终是无可怀疑的永远的政治正确,虽然在实践中总是捉襟见肘、错漏百出。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叶,给高饶反党集团定的一个罪名就是,高岗要在东北闹独立。因为作为东北局主席的高岗曾经要求中央给予东北以高度的自治。据说,高岗希望,除了给中央上交应交的税收之外,东北的事情都可以进行高度的自我管理。倘若如此,即按照高岗所设想的那样去做的话,如今东北的社会经济状况足以与世界最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提并论。换言之,东北人民的生活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显示出普遍的贫困落后之状态。由此看来,没有地方自治、没有高度的地方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必然搞不好,也不可能搞得好;
 
-----军队国家化,文官应当担任国防部长。一个国家的军队,应当是防止侵略、保卫国防的武装力量。军队是国家的军队。既然是国家的军队,就绝不是一党一派的军队,就绝不是某个政党或执政党的军队。如果成为某个党的军队,那就必然会成为像希特勒的党卫军一样的私家军队。军队必须国家化。国家化的军队不应受到一党一派的意识形态之影响,也不应当受到某个政治势力所具有的政治观点之摆布,故此军队应当非意识形态化、非政治化、非党派化。国家化的军队应当根据现代军事发展之需要而走向信息化、海陆空多兵种的协同作战,以快速机动之能力克敌制胜。在有效地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稳准狠地达到应予达到的军事目的。因此,军队应当职业化。作为防范并抵御外来侵略的武装力量,军队主要用于国防。当然,在面临重大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地震等巨大灾变时,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军队也可以参与抗灾,但仅仅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动用军队。一经完成抗灾的任务,军队必须立即撤出。军队不是社会生活力量的显现,而只能是国防力量的显现。这就是说,军队不应参与国内的政治活动。如果军队参与国内的政治活动,那就意味着军队的失职。因为参与国内政治的军队在承担着治安警察的作用。军队应该与社会的政治生活相分离。如果军队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只能是暴力的滥用,势所必然地造成惨绝人寰的悲剧,并使整个社会在无限的恐怖中堕落到不正常的深渊里去。
 
必须在军队中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止腐败的机制。军队的腐败,是国家腐败的集中表现,是社会腐败难以治愈的顽症。腐败的军队是根本打不赢一场战争的,更不用说现代化战争了。一败涂地,都是极其可能的。一百多年前清朝末年的甲午战争,就证明了这个道理。不难想象,在现代战争的情况下,腐败的军队究竟能够怎么样地稀里哗啦、一溃千里?
如何把因腐败而乱成一团、基本丧失了战斗力的军队转变成一支能打胜仗、攻坚克难、战无不胜、廉洁自律的军队?这,的确是个令人棘手的十分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堆积如山的层出不穷的现实问题。这,确实需要有识之士集思广益、开动脑筋、攻坚克难。倘若不能战胜军队的腐败,包括腐败在内的任何势力都会摧枯拉朽地战胜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军队的。因为腐败的军队是不会有也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战斗力的。
 
既然军队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非党派化,所以必须对军队的政委制度、政治指导员制度等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建议取缔适应于以往战争年代所建立的“支部建在连上”的党支部制度、指导员制度和政委制度,以使军队在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非党派化的基础上不断地走向军事技术化、知识化、信息化和职业化的正确道路。
现代民主制度要求国防部长应由文官担任。因为文官担任国防部长,有利于协调对于海陆空诸多兵种的指挥和调配,有利于贯彻执行国家的防务政策。应当建立国家集中的、统一的军事指挥系统。参照美国的经验,参谋长联席会议可能是指挥现代战争的一个好的或比较好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凡是适应于现代化战争的有益经验,都应该加以认真地研究和学习,以利于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扬长避短、增强实力。
 
中国现行的军事力量,无论人员素质,还是常规武器的装备;无论指挥系统,还是应变能力,照比美国的军事力量,照比欧洲某些国家的军事力量,甚至照比没有军队而只有自卫队的日本军事力量,正如很多资料所表明的那样,大约相差三十年之久。既然差距这么大,又想打胜仗,其中所应填补的漏洞究竟会有多么大,实在是匪夷所思地难以想象的。正像刘亚洲上将所言,日本海上自卫队只用半个小时就可以把中国海军的最强舰队东海舰队打得个全军覆没。如此一来,在未来战争中,甲午海战的凄惨场面也许又将可悲地重演。
 
基于这种考虑,为了适应现代化的信息战争,中国军队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更新,无论军事观念,还是指挥系统;无论指战员的素质,还是武器装备的改良,都需要进行适应现代化战争的各种变革。军事变革的任务繁多而且艰巨,责任重大,使命神圣。
 
结论:民主潮流不可抗拒。中国人民一定要建立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民主制度
 
如上所述的内容,只是囊括了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民主的更多的具体细节,可能还需要详细的补充、加强和接续。民主制度确实需要一个拔节生长、稳步发展、逐渐完善的长期而又艰苦的过程。我们对此必须作以充分的理解和相应的准备。中国大陆要实行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民主制度,就应该向一切先进发达的民主国家学习,特别需要大力地向美国、欧洲学习,而不能像俄罗斯那样只搞半吊子的民主,更不能一如既往地只搞假民主、真专制。我们要在中国大陆建立起一个史无前例的和别开生面的民主制度,就应该全面彻底地实现如上所述的各项内容。上述的各项民主内容,相互联系、相得益彰、相互影响、相互提携、相互促进、相互激励,缺一不可,齐头并进,共创民主大业之辉煌。
中国人民沒有任何理由沉湎于極權專制主義的沉重壓榨而畏畏縮縮、唯唯諾諾、自甘墮落、自我毀滅。中国人民一定要捍衛属于自己的不可剥夺的至高无上的價值和凜然不可侵犯的顶天立地的尊嚴。建立民主制度,毫无疑义就是这种价值和这种尊严的卓有成效的和坚强有力之保证。
 
任何力量也阻擋不了中國人民邁向民主自由的雄壯步伐,無論是位高權重而尽显无能的權力掌握者,還是鼠目寸光的既得者利益集團;無論是頑固地堅持一黨專政的保守勢力,還是與人類文明普世價值负隅顽抗的頑固派,都決不可能阻碍民主潮流的浩蕩奔湧、勇往直前。
 
沒有民主,就沒有中華民族的鳳凰涅槃、浴火重生;沒有民主,就沒有也不可能有中國大陸的政治文明、經濟文明和其他文明的建設與發展;沒有民主,就沒有也不可能有中國人民的自立、自為、自強,就沒有也不可能有中國人民所應有的极其宝贵的軟實力、顶天立地的尊严,以及至高无上的價值。
 
中国人民所热切盼望并竭力追求的民主制度,一定會在世界的東方、在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在苦难深重的中國大陸無比堅實地、堂堂正正地、史無前例地建立起來的。
 
建立民主制度,这是现时代的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所必然提出来的迫切而又正当之要求,这是在中国大陆实现程序正义、形式正义,并最终实现实质正义的题中应有之意。中国大陆必须完全彻底地改变没有正义、匮乏正义、否定正义、排斥正义、灭杀正义的可耻可悲之现状,必须尽快也尽力地形成热爱正义、弘扬正义、追求正义、捍卫正义、实现正义的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民主制度,就是努力地构筑追求正义、保卫正义、捍卫正义的固若金汤的铜墙铁壁;
 
建立民主制度,這是中華民族跨入世界文明之林的必由之路,这是中国人民奋发图强、告别屈辱、开辟未来、走向辉煌的康庄大道;
 
建立民主制度,这是实现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事关在中国大陆建成公民社会的攻坚战,这是中国社会正义转型的思想重建、道德重建、制度重建的史无前例的和浩大无比的社会工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