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行动中被捕的谢阳律师,其代理律师日前收到了起诉书,其中多项指控均属“言论罪”,律师认为有关指控并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此外,江天勇父亲委托律师起诉多家媒体不实报道,目前仅上海法院对此立案。
谢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一案去年12月16日起诉至法院,谢阳的代理律师刘正清1月4日前往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办理案件相关法律手续,并取得起诉书。
根据起诉书显示,谢阳被控“煽颠”的四个事实分别是:发布了180余条直接攻击中国政府、煽动颠覆政权等言论的新浪微博;代理谢文飞案期间,发表《谢阳会见谢文飞》一文,号召大家一起努力结束独裁统治;黑龙江庆安“徐纯和案”发生后到当地“恶意炒作”,“诽谤执勤民警故意杀人”;在广西南宁代理一起经济纠纷案,被对方当事人群殴后,通过微博发表言论“恶意诽谤南宁市公安局”,“通过抹黑政府形象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员仇视政府”。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事实为: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莲湖村征地案时,“煽动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对抗法庭决定”。
刘正清律师向本台表示,具体情况要等到庭前会议之后才能确定,不过即使起诉书中的“犯罪事实”属实,也不构成煽颠,而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这个肯定不构成(煽颠),这个是属于言论自由这个范畴,是宪法予以保障的,就是事实存在也不构成犯罪。”
起诉书公布后,隋牧青律师在网上呼吁关注谢阳。他写道:根据过往案例的观察经验,谢阳比李和平等受难者还要更危险,主要在于谢阳案件的地方报复因素很重,而其他受难律师则基本没有这个危险。相对而言,受到关注越少的地方,受难者被酷刑、判刑越严重。
此外,《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澎湃新闻等多家大陆媒体去年12月刊登报道,指江天勇“与邪教组织关系密切,长期接受境外资金,插手敏感案件等。江天勇的父亲江良厚随后委托律师起诉多家媒体,认为关于江天勇的报道,不符合事实,且未审先定罪,侵害了其名誉权,其中包括澎湃新闻所属的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陈进学律师1月4日收到了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的受理通知书。陈进学律师表示,立案并不代表案件能够开庭,而除了上海之外,北京、广州两地法院目前仍未受理相关起诉。
陈进学:“希望能够走到开庭吧,但是还不一定能够进入到开庭程序。按我的经验,他们可能会以(原告)主 体不合格等理由驳回我们的起诉。”
记者:“那其他的两个地方,北京、广州那儿有没有什么回复?”
陈进学:“我是在北京(起诉),广州的吴魁明律师是去广州的越秀法院,他们是不立案、不收材料、不给书面文件。我们分别又将起诉材料邮寄给了北京的朝阳法院和广州的越秀法院,现在还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