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克莱默夫妇》







 



 


婚恋絮语之六:


 


娜拉回家:看《克莱默夫妇》


 


萧瀚


 


美国电影《克莱默夫妇》以前看过,最近又看一遍,这部影片是对现代病导致家庭困境的成功揭露。


 


泰德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杰出员工,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工作上了,无暇顾家。妻子乔安娜是个很有追求的女人,但自从有了儿子比利以后,就被迫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经历了五年的痛苦,与丈夫也无法沟通,忍无可忍的她离家出走。


 


泰德因为妻子的离家出走,只好自己照顾孩子,因为身兼二职,工作没做好,被公司炒了鱿鱼。18个月后,乔安娜找到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回到纽约与泰德争夺孩子的监护权,谈判失败,诉诸公堂。泰德为了保住监护权,被解职的当天屈就了一份年薪比原来少将近5000美元的工作。初审法官完全倾向母亲,将监护权判给乔安娜,泰德想上诉,律师要求比利出庭,泰德不愿意将矛盾推给孩子,于是宁肯放弃监护权。但乔安娜并没有按照判决书来接孩子,而是回到家中,与丈夫孩子团圆,因为她终于意识到,对比利来说,爸爸妈妈一个不能缺。


 


这部片子被一些人认为是批判女权主义的,并且被认为观念陈腐、保守,但它获得巨大的成功,被更多的人认为真实地反映了美国社会的家庭状况(这是1979年的作品),在1980年的第52届奥斯卡上获得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五项大奖。


 


即使没有达斯汀.霍夫曼和梅丽尔.斯特里普两位超级巨星的出演,这部片子的故事本身就够动人的,尤其是儿子比利的戏份很高,这当然是编剧为打动观众必须安排的戏份比例。


 


从一定程度上说,儿子比利可能才是真正的故事主角,如果没有他,泰德和乔安娜的矛盾是不存在的,然而只要有婚姻,几乎不可避免地会有孩子,于是夫妻之间的矛盾也常常就变得不可避免,然而如何处理这种矛盾,则需要双方的智慧和责任感。


 


乔安娜的处理方式——离家出走——自然是不明智的,但这与泰德对她的漠不关心有关,她的忍无可忍并非毫无道理,而她之所以没有带走孩子,也是因为考虑到不能让孩子跟着自己动荡,做全职太太的苦闷与母爱之间的矛盾,在电影片头通过斯特里普的表演感人至深。


 


泰德的处理方式,至少在乔安娜出走之前是不明智也不负责任的——他连孩子上一年级都不知道,第一次为孩子做早点,在厨房手忙脚乱、一塌糊涂,但乔安娜出走之后,泰德的处理方式是积极的,他迅速将自己的生活重心移到孩子身上,宁可眼看着大好前途打水漂,也尽量照顾好孩子,当乔安娜回来争夺监护权的时候,他也绝不松手,而且最后当他的律师告诉他如果要上诉就得让孩子出庭作证的时候,他宁可不争监护权,也要让孩子避免残酷的“苏菲的抉择”。


 


事实上,我们不知道最终打动乔安娜,使她回家的到底是什么力量,但我想是综合的因素。


 


影片中有不少令人感动的情节,略举几例。


 


当泰德的律师在法庭上盘询乔安娜,逼问她:“你在你一生最重要的个人关系上是不是失败了?请回答!”乔安娜流着眼泪默认了,而这时泰德在庭下苦笑着轻声提醒乔安娜:“不是”律师下来后,泰德问道:“有必要对她这么厉害吗?”律师反问道:“你要不要孩子了?”


 


在泰德照看孩子期间,比利因为不小心从高处摔下,差点碰瞎一只眼睛,泰德抱着孩子跑了好几条街,将孩子送到医院。当乔安娜的律师在法庭上抖出这件事情的时候,逼着泰德承认自己没照看好孩子,庭后,乔安娜向泰德道歉,说自己没想到律师会拿这件事情做文章。


 


从这些情节中,观众可以看到,即使离婚的夫妇在法庭上也尽量不互相伤害,并且千方百计地保护他们的感情,我想不仅仅因为他们自己个人的教养,更因为孩子,是孩子将他们永久地联系在一起。至于泰德宁可失去监护权,也不肯让孩子到法庭去受伤害,就更让人动容了,有点化用所罗门判子归属案的味道。


 


影片中大量的镜头和戏份,留给泰德与孩子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从侧面提示观众,这对父子是不应该分开的,而且正是在这样的层层铺垫之下,乔安娜回家,与丈夫和孩子团聚,才是顺理成章的。


 


影片还揭示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泰德让乔安娜一直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是否正确的问题。影片通过法庭,让泰德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


 


但是影片将孩子的年龄设计成七岁,这也留了一个重要的伏笔,虽然全片没有将这隐语公之于众。


 


那么这隐语是什么呢?很简单,影片并非因为泰德承认自己的错误,就认为母亲什么时候都该出去工作。因为七岁的比利,不可能像三、四岁以前的比利那样需要一个全面照顾的妈妈。也就是说,泰德固然做得不对,但那是因为他在观念上,将孩子小时候所需要的照顾不加思考地延续到后来。而乔安娜虽然正确,她需要一份工作,否则她不可能快乐,但这一合理性并不应该是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而这个问题,实际上影片很可能迫于社会压力不敢明言。


 


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家,都极端重视孩子三岁到五岁的教育,古人说“三岁看到老”,是因为人的基本性格在三岁前就已经形成,所以这段时间是极其重要的。而母亲与孩子之间的天然而无法替代的关系,对孩子常常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正因为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于生育后的母亲在三年内优待备置,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国家的未来就寄托在这些母亲们身上(关于这个问题我另文专谈——我要给这个没有了母亲只剩下女人的世界泼点冷水)。


 


《克莱默夫妇》这部影片,揭示的隐性问题远远多于它所明确呈现的。尤其有一点十分肯定,影片是一个宣言,那就是婚姻——尤其是有孩子的婚姻,绝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世界,它是一个远远多于、远远高于两个人的世界,甚至可能远远神圣于两个人的世界,爱情在这里也许重要,也许不重要——整部电影基本上没有涉及两人的爱情,而更多的是一种舒缓而平淡却极为动人的亲情。


 


我们可以设想,影片之所以没有涉及爱情,是因为如果爱情在婚姻中享有一定地位,那么它真正的重要性,只在于男女双方,当他们对双方所营造的世界需要负责任的时候,也许比缺乏爱情的婚姻更有力量,然而影片却告诉我们亲情才具有永久的力量——因为看似平淡实则坚韧的温和之力,才可能伴随这个婚姻世界中每个人的一生。


 


克莱默夫妇的团聚,留下太多让人思考的余韵,我就先弹一曲前奏吧。


 


                                    2007年2月1日于追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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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絮语之六:


 


娜拉回家:看《克莱默夫妇》


 


萧瀚


 


美国电影《克莱默夫妇》以前看过,最近又看一遍,这部影片是对现代病导致家庭困境的成功揭露。


 


泰德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杰出员工,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工作上了,无暇顾家。妻子乔安娜是个很有追求的女人,但自从有了儿子比利以后,就被迫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经历了五年的痛苦,与丈夫也无法沟通,忍无可忍的她离家出走。


 


泰德因为妻子的离家出走,只好自己照顾孩子,因为身兼二职,工作没做好,被公司炒了鱿鱼。18个月后,乔安娜找到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回到纽约与泰德争夺孩子的监护权,谈判失败,诉诸公堂。泰德为了保住监护权,被解职的当天屈就了一份年薪比原来少将近5000美元的工作。初审法官完全倾向母亲,将监护权判给乔安娜,泰德想上诉,律师要求比利出庭,泰德不愿意将矛盾推给孩子,于是宁肯放弃监护权。但乔安娜并没有按照判决书来接孩子,而是回到家中,与丈夫孩子团圆,因为她终于意识到,对比利来说,爸爸妈妈一个不能缺。


 


这部片子被一些人认为是批判女权主义的,并且被认为观念陈腐、保守,但它获得巨大的成功,被更多的人认为真实地反映了美国社会的家庭状况(这是1979年的作品),在1980年的第52届奥斯卡上获得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五项大奖。


 


即使没有达斯汀.霍夫曼和梅丽尔.斯特里普两位超级巨星的出演,这部片子的故事本身就够动人的,尤其是儿子比利的戏份很高,这当然是编剧为打动观众必须安排的戏份比例。


 


从一定程度上说,儿子比利可能才是真正的故事主角,如果没有他,泰德和乔安娜的矛盾是不存在的,然而只要有婚姻,几乎不可避免地会有孩子,于是夫妻之间的矛盾也常常就变得不可避免,然而如何处理这种矛盾,则需要双方的智慧和责任感。


 


乔安娜的处理方式——离家出走——自然是不明智的,但这与泰德对她的漠不关心有关,她的忍无可忍并非毫无道理,而她之所以没有带走孩子,也是因为考虑到不能让孩子跟着自己动荡,做全职太太的苦闷与母爱之间的矛盾,在电影片头通过斯特里普的表演感人至深。


 


泰德的处理方式,至少在乔安娜出走之前是不明智也不负责任的——他连孩子上一年级都不知道,第一次为孩子做早点,在厨房手忙脚乱、一塌糊涂,但乔安娜出走之后,泰德的处理方式是积极的,他迅速将自己的生活重心移到孩子身上,宁可眼看着大好前途打水漂,也尽量照顾好孩子,当乔安娜回来争夺监护权的时候,他也绝不松手,而且最后当他的律师告诉他如果要上诉就得让孩子出庭作证的时候,他宁可不争监护权,也要让孩子避免残酷的“苏菲的抉择”。


 


事实上,我们不知道最终打动乔安娜,使她回家的到底是什么力量,但我想是综合的因素。


 


影片中有不少令人感动的情节,略举几例。


 


当泰德的律师在法庭上盘询乔安娜,逼问她:“你在你一生最重要的个人关系上是不是失败了?请回答!”乔安娜流着眼泪默认了,而这时泰德在庭下苦笑着轻声提醒乔安娜:“不是”律师下来后,泰德问道:“有必要对她这么厉害吗?”律师反问道:“你要不要孩子了?”


 


在泰德照看孩子期间,比利因为不小心从高处摔下,差点碰瞎一只眼睛,泰德抱着孩子跑了好几条街,将孩子送到医院。当乔安娜的律师在法庭上抖出这件事情的时候,逼着泰德承认自己没照看好孩子,庭后,乔安娜向泰德道歉,说自己没想到律师会拿这件事情做文章。


 


从这些情节中,观众可以看到,即使离婚的夫妇在法庭上也尽量不互相伤害,并且千方百计地保护他们的感情,我想不仅仅因为他们自己个人的教养,更因为孩子,是孩子将他们永久地联系在一起。至于泰德宁可失去监护权,也不肯让孩子到法庭去受伤害,就更让人动容了,有点化用所罗门判子归属案的味道。


 


影片中大量的镜头和戏份,留给泰德与孩子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从侧面提示观众,这对父子是不应该分开的,而且正是在这样的层层铺垫之下,乔安娜回家,与丈夫和孩子团聚,才是顺理成章的。


 


影片还揭示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泰德让乔安娜一直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是否正确的问题。影片通过法庭,让泰德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


 


但是影片将孩子的年龄设计成七岁,这也留了一个重要的伏笔,虽然全片没有将这隐语公之于众。


 


那么这隐语是什么呢?很简单,影片并非因为泰德承认自己的错误,就认为母亲什么时候都该出去工作。因为七岁的比利,不可能像三、四岁以前的比利那样需要一个全面照顾的妈妈。也就是说,泰德固然做得不对,但那是因为他在观念上,将孩子小时候所需要的照顾不加思考地延续到后来。而乔安娜虽然正确,她需要一份工作,否则她不可能快乐,但这一合理性并不应该是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而这个问题,实际上影片很可能迫于社会压力不敢明言。


 


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家,都极端重视孩子三岁到五岁的教育,古人说“三岁看到老”,是因为人的基本性格在三岁前就已经形成,所以这段时间是极其重要的。而母亲与孩子之间的天然而无法替代的关系,对孩子常常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正因为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于生育后的母亲在三年内优待备置,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国家的未来就寄托在这些母亲们身上(关于这个问题我另文专谈——我要给这个没有了母亲只剩下女人的世界泼点冷水)。


 


《克莱默夫妇》这部影片,揭示的隐性问题远远多于它所明确呈现的。尤其有一点十分肯定,影片是一个宣言,那就是婚姻——尤其是有孩子的婚姻,绝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世界,它是一个远远多于、远远高于两个人的世界,甚至可能远远神圣于两个人的世界,爱情在这里也许重要,也许不重要——整部电影基本上没有涉及两人的爱情,而更多的是一种舒缓而平淡却极为动人的亲情。


 


我们可以设想,影片之所以没有涉及爱情,是因为如果爱情在婚姻中享有一定地位,那么它真正的重要性,只在于男女双方,当他们对双方所营造的世界需要负责任的时候,也许比缺乏爱情的婚姻更有力量,然而影片却告诉我们亲情才具有永久的力量——因为看似平淡实则坚韧的温和之力,才可能伴随这个婚姻世界中每个人的一生。


 


克莱默夫妇的团聚,留下太多让人思考的余韵,我就先弹一曲前奏吧。


 


                                    2007年2月1日于追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