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矛盾和种族冲突不同。民族矛盾主要是文化上的分歧、政治上的对立或对历史的争论,集中在民族上层、精英和知识分子中,以意识形态的形式存在。那种矛盾可以通过政策调整、文化保护或历史还原来解决。但是一旦民族矛盾变成种族冲突,以血缘划分阵营,变成每个族群成员都要参与的战争,就不是上述措施可以挽回的了。
从民族矛盾到种族冲突有个临界点。没到临界点前,民族关系即使恶化也能挽回,过了临界点,民族之间就陷入势不两立。民族成员从出生就被不断告之:对方民族是敌人,将仇恨融化在血液里。要扭转这种局面,小修小补无济于事,要有整个系统的变化。那不能靠自然演变,因为旧系统内的演变逻辑不可能自我超越,只能日趋恶化,所以中国哪怕仅为解决民族问题,也需要有转换社会系统的总体性变化。
中国体制内学者马戎长期以来把民族问题的恶化归咎于民族划分与民族区域自治的苏联模式,认为造成隔阂的固化,加强了民族离心力,是促使民族敌意和冲突升级的根源。他据此提出取消民族划分和民族区域自治,建议采纳美国模式,不再划分民族,只认同一个共同的中华民族。近年这种观点正在进入主流,声音不断放大,包括不少汉人自由派人士也接受了这种观点。
而在少数民族人士看,就算民族划分和自治有强化民族意识、固化民族边界的问题,把中国民族关系的恶化归咎于此也是明明房间里有大象,却只拿墙角的老鼠说事。现行民族自治实质是虚假的,但至少可以用当局之矛攻当局之盾,让少数民族有个保护自己的说法,取消民族自治则是推倒这最后一道屏障。
不错,美国不在公民身份上划分民族,但仅以此论证是选择性地回避了主要方面。美国模式的基本前提是人权和民主。如果个人权利能得到保证,由具有人权的个人组成的族群权利当然也有保证。民族无非是人的集合,有人权就有民族权。没有民族划分的美国存在丰富多元的族群,就是因为有人权。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源首先在于缺乏人权,却归咎于民族自治,这种避重就轻丝毫不能实现民族关系的改善。如果这时再剥夺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只能受到更多欺凌。
即使有了人权和民主,也不能完全不考虑保护少数民族的问题。世界不应只有一种生活方式,也不能只剩一种文化,没有民族区域自治的屏障,中国任何民族都难免不被千百倍于自身的汉人淹没和同化。若能真正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对于控制移民、保护生态、维护本民族生活方式,延续文化传统和保护宗教信仰,都可以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