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星期香港发生了好些教人不解、震惊及愤怒的事,反映这城市的全面沦落。

 

其一是特区政府亲手发动的取缔「香港民族党」行动。虽然那位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有关行动时假惺惺的说会让民族党有申辩机会,但明眼人都知道政府早已铁定心,为了向北京献媚示好不惜牺牲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及权利,损害我城的核心价值,要来个以言入罪,以思想入罪。

 

所谓「罪证」并无违法

 

看看警察搜集的「罪证」就明白李家超按社团条例「取缔」民族党是早已定下的结论(foregone conclusion)。警察的所谓证据大部份都是该党的公开活动及文宣,有召集人陈浩天出席论坛的发言,有陈浩天参选时的政纲,有传媒访问他的记录,有民族党成员在学校门外派传单的情况……等。这些「证据」展示的是「民族党」合法合理的活动,跟一般团体日常活动并无二样,没有违反任何香港法例,没有损害社会秩序与安宁。

 

事实上只要「民族党」的行动有轻微踩界违法迹象,在附近金睛火眼监察的警察及便衣早已拘捕相关人士,不会任他们自由活动。可以说,警方的证据不但没有显示「民族党」像黑社会般威胁国家、香港安全,反而从侧面证实该党是个奉公守法的组织。根本没有理由取缔。

 

最可笑的是,在「民族党」是否使用暴力的问题上,警方虽然找不到任何证据确切证明该党有「黑社会」般的暴力成份,但警方在报告中却以「不能排除该党会使用暴力」为理由把它定性为威胁国家安全及社会治安的危险社团,必须予以取缔。

 

可是,不能排除使用暴力这样的说法不但空泛无力,更充满主观揣测,是办案人员自行编织的「罪名」,跟「莫须有」毫无分别。要是这样的说法也能成立及作为取缔民族党的证据,那任何政党、团体甚至工会都有可能被划为「非法社团」被禁制。民建联那位蒋丽芸议员发言的时候经常咬牙切齿,面容扭曲,可说充满暴力倾向;任何人都不能排除她使用暴力的可能性。警队怎么不搜集民建联及她的「罪证」(肯定有数万页),再向李家超建议按社团条例取消民建联的社团地位呢?

 

淫审处令文化不进反退

 

以「莫须有」罪名禁制民族党在政治上弄得香港乌云密布,村上春树小说《刺杀骑士团长》被淫审处定为不雅物品要在书展下架,并需包上附警告字句的胶袋才能在书局或其他地方发售,则令本地文化创意陷入混浊不堪的低气压,教人摇头叹息又感到郁闷的透不过气来。

 

村上春树的《刺杀骑士团长》是超过八百页的小说,内容丰富,小说的推进奇谲又出人意表,揭露人心中的暗黑角落及复杂情感;书中虽有一点点性爱场面的描述,更多的是沉重的自咎感与内心挣扎,要看完得花点耐性及心力。淫审处的评审们却只着眼那一小段文字把小说定为不雅,迫使小说全面下架;这不但是以偏概全,更是丑出国际,让全世界书迷、作家、文化界看到香港这国际大都会原来不懂文化、文学为何物,对性爱这最基本的人类行为畏如蛇蝎,不敢面对。

 

然而,不少伟大的艺术、文学作品都会触及裸体、性爱、性欲等人的基本面向,若连村上春树小说中的一点点描写也受不了,要如临大敌般严加限制,放在「禁书」之列限制发行及阅读。只反映香港对文化及创意的欣赏能力与包容不但及不上其他开放社会,更倒退回五、六十年代甚至二次大战以前。

 

淫审处对艺术创作胡乱开刀并不是第一回。年前著名雕塑作品《大卫像》的照片被评为不雅要遮掩它的「阳具」已是贻笑大方。想不到二十多年间社会不进反退,淫审处及评委们的水平及尺度没有最食古不化只有更食古不化,连严肃小说创作也管起来,更加以限制。这样的决定除了以「沦落」形容外还有什么良好的说法呢?

 

真正开放、自由的社会对不同想法、创意总是尽量宽容接纳,不会轻言限制,更不会以「莫须有」取缔。我城却反其道而行,跟开放、自由社会相距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