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尚宝军律师和丁锡奎律师获准到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刘晓波先生。时间从下午3点一刻到4点,约 40分钟。
据两位律师介绍,刘晓波对他们说:警方对他的调查主要围绕《零八宪章》和他自2001年到2008年公开发表的20几篇文章。刘晓波坦承这些文章是他本人写的,但不承认写作这些文章构成犯罪。因为第一,一个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表达权,对公共事件和国家事务发表评论和意见,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乃是他的天赋人权,亦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第二,有关当局以文定罪是大兴文字狱;第三,有关当局以文定罪是用枪杆子对付笔杆子,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第四,他愿意为《零八宪章》承担主要责任,不要再牵连其他签署人。
刘晓波还说,他是于2008年12月8号被警方传唤,12月9日他本人接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监视居住”通知书;今年6月23日接到检察机关出具的批准逮捕通知书,然后被转入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看守所的条件比此前羁押的地点要好,同一号子里有5个人。在半年多的羁押期间他没有受到过刑讯逼供和变相的刑讯逼供,每次审讯没有超过4小时。监视居住期间患过一次感冒。
参加会见的尚宝军律师和丁锡奎律师认为:从法律的角度看,(1)对刘晓波先生的“监视居住”应到6月8日到期;从6月8日到6月23日有15天时间没有法律手续的羁押是违反法律的;(2)检察机关送达批准逮捕通知书和安排律师会见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的;(3)依照法律规定,亲属聘请的律师委托书要经本人签字确认,但今天在场的警官只是将律师委托书留下了,而没让刘晓波本人签字,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