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发佈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纳入七种问责情形,包括决策严重失误、滥用职权引致群体事件、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失当、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等,问责方式则分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五级。
未谘询民意没人大监督
中央发佈新的问责规定,是试图将问责制度化、常态化,但是,新问责制的形成、出台均未谘询民意,问责的实施更未引入人大的监督,遑论引入公众和舆论监督,这是一个令人失望的规定,也是一个太过儿戏的制度。
经历胡锦涛、温家宝主政之初的沙士问责风暴,经历去年山东火车相撞、河北三鹿毒奶粉、山西襄汾溃坝等问责事件,内地民众对于官员问责制已不陌生,最关注的是被问责官员易地为官、东山再起的问题,其中备受非议的包括北京市长孟学农因隐瞒沙士疫情而辞职,后来出任山西省长,又因襄汾溃坝造成276人死亡而引咎辞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因三鹿毒奶粉事件被问责,后来竟升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为官员复出开方便之门
中央新出台的问责制并未体察民意对高官复出的不满,只是规定辞职、免职的官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复出也只须徵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言下之意,这些官员只是被停职一年,就可能逃过纪律处分甚至法律责任,一年后只要「朝中有人」,就可官复原职,这岂不是没有堵截被问责官员复出的漏洞,反为他们复出大开方便之门?
从近年内地问责制的执行过程来看,要让官场震动、警醒,与其让官员停职一年,不如让网民放言一段时间。这就是民意监督的威力,也是问责制必须引入民意监督的原因。荒唐的是,内地各大网站公佈新问责制时,竟然不淮网民跟帖评论,如此拒民意于门外,被问责的官员自然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