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关注地方利用法律机构打击举报官员的网民 |
28岁的段磊在2月份分别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和百度贴吧等网站发表6篇内容相同帖子,称向省委举报曹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
新华社报道说,段磊在文章中指责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其子郭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卖淫嫖娼,长期包养情妇”。
郭峰在2月份报案,警方在2月25日将段磊刑事拘留,4月4日将他正式逮捕。
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段磊在互联网发表的文章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于7月3日对他提起公诉。
闭门审判
曹县法院7月17日对段磊进行审判,但以“涉及隐私”为由进行闭门审理,禁止段磊的家人以及媒体记者旁听。
段磊的辩护律师浦志强对这种做法提出抗议。
浦志强还指出,段磊的数篇帖子中三篇共被阅读过79次,另外三篇没有标注点击次数,但肯定不构成“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他还指出,检察院所提供的证据和证词中部分是在段磊在被移交检察院后,由庄寨派出所取得的,这违反了有关法律程序的规定。
新华社报道,对段磊的审判持续了3个小时,法庭将在8月3日继续审理此案。
打击批评者
《中国日报》引前《法制日报》记者及著名网络评论员李勇批评当局利用法律手段打击批评官员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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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说,去年,39岁内蒙古网民吴保全因在2007年揭发内蒙古鄂尔多斯政府非法占地建设机关和官员豪华别墅而被以诽谤罪判刑两年。
3月份,上海网民王帅在天涯社区发帖揭露家乡河南省灵宝县大王镇非法占地,结果被灵宝警方跨省逮捕并被押回灵宝拘押8日。
中国网民和官方媒体对此事件反应激烈,河南省公安厅因此做出公开道歉,并命令灵宝县公安局向王帅道歉。
中新网有关报道引法律专家指出,当局不应以法律手段处罚批评政府及官员的公民,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宪法,也会损害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