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天安门血腥镇压之后,中国政改无望,一些人开始迂回到一条相对保守的改革路径:法制改革,企图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推进点滴变革。那么,二十年后,法制改革走了多远呢?

不可否认,像知识产权保护及一些涉外经济关系领域,因涉外来因素,法制建设成就相对明显,此外,律师人数增加,法学院数量暴涨,立法数量惊人,虽有值得担忧的成分,但多少是喜多於患,如果没有这些方面的进步与成就,很难想像二○○三年前后在中国兴起直到今天还有点星火到维权运动。除此之外,法制改革鲜有令人欣慰的成果,特别是用法律限制终极权力所有者中共方面,法制建设成就一无是处。不仅如此,政法委在中共体制内权力凸显,法制改革出现了令人忧虑的倒退。二○○二年底,胡锦涛带领政治局成员学宪法,在宪法颁行二十周年讲话中突显宪法权威,曾让不少人对胡锦涛领导下的法制改革寄予希望,但今天的事实是:法制改革现状让人十分沮丧。

让人看不到法制改革希望的标志性事件是:胡锦涛提出「三个至上」,政工干部王胜俊出任最高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实际上警察局长)全面主宰政法系统,「群众路线」取代法律职业化改革及中国大批量生产所谓阴谋颠覆政府罪的「犯人」以及游离於法律之外的「双规」在中国大行其道等。

二○○三年前后以孙志刚案件为标志的的公民维权运动是中国法律史上的革命性运动,它不仅改变了自「郑子产铸刑书」那样的官方主导的法制改革运动,而且百姓自主理解与实践法律,从而使法制改革完全脱离了官方控制系统,法律被视为当权者与老百姓之间的自主游戏规则;随着维权运动的发展,书本上的死法变成了在法庭可以辩论使用的活法,百姓进而对律师自治,法院独立,国有良法有了新的期望,再进而呼唤法律权威以限制党国政府专横任意权力,这使当权者意识到,维权运动与法制改革如果不刹车终将导致中共作茧自缚的局面。

「三个代表」与王胜俊为代表的「警察治国」的出现,代表的是对这二十年来法制改革路线的矫正与清算.尽管毛共曾公然放弃法律而行无法无天之路,而胡共则对民主、人权、法治统统收纳,但毛共与胡共本质上都同视法律为天敌。当今中国政改无望,法制改革绝无侥倖收效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