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的讲师郭泉因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被判了重刑,这是以言治罪的例子,而现在又发生了更为典型的事例。
26岁的河南籍网民严某,2008年11月旅居上海市,撰写了两篇文章,并将宣读文章的视频上传至美国某网站上,然后又将该视频的地址和两篇文章粘贴到国内《天涯论坛》上。
稍后,严某来到武汉,在网上开通了“蚂蚁复仇者”广州、上海、武汉、全国群等四个QQ群。通过这些群,成立了中国人民党,并自封党主席。
今年四月,武汉警方在某网吧内将严某抓获。检察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严某提起公诉。罪状是严某书写了“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文章”。我们可以来看一段网上“蚂蚁复仇者”QQ群建群宣言的所谓反动文章:
“一只蚂蚁目睹大象踩残废了26万多只小蚂蚁,可是大象却还趾高气扬地开心地生活着。成群结队的大蚂蚁在地上大喊: ‘打死大象,为小蚂蚁报仇! ’这只蚂蚁站在树上冷冷的看着这一切,冷笑了一声…… 他心里有自己的想法:他要召集食人蚁,咬穿大象的心脏,替小蚂蚁们报仇!”
网络的QQ群本来就是一个民间交流的群络,而严某只是在这些虚拟空间发表个人观点,纯属言论范围。而且严某也没有明确表示要颠覆现政权,只是艺术的表现。但当局却将此看作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实在荒谬可笑。
在新闻没有自由的中国,有多家媒体报道了这一案例。其意思很明显,就是要警告民众,在网上的虚拟空间里发表言论,只要当局认定是反动的,就可以判罪。
所谓反动,纯粹是政治上的概念。因为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能鉴定什么是反动,什么是不反动。从1949年以来的革命游戏来看,这是以最高统治者集团或个人的意志来判定的,不是法律约束,和法律没有任何关系。
刘少奇曾经是革命的领袖,后来成了反动的头子;江青曾经是最革命的,后来又成了最反动的。当局继续玩弄这种低级的游戏,用“反动”这样的概念塞进起诉状来惩罚网民,再次证明在中国法律纯粹是一党专政的工具,没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当局继续以言治罪、并借助法律的手段,企图以此堵住民众的口、也证明自己的正当性,但这最终是无效的。中国有句古话说:“防民之口,胜于防川。”停止以言治罪、开放言论、还政于民,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