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刘晓波,在海内外引起一片哗然。大陆坚守良知的知识分子表示,中共当局起诉刘晓波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的。美国和欧盟则要求,中共应尊重言论自由等普世价值,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中共党内也盛传,高层有人对胡锦涛大搞文字狱很不满。

面对大陆知识分子、西方民主国家的批评和党内不同的声音,胡锦涛会不会改弦易章呢?根据过去几年中共打压迫害知识分子,大兴文字狱,重判思想犯的一贯做法来看,胡锦涛政权恐怕不会改变对刘晓波的严厉审判。12月15日,中国外交部正式警告欧盟和美国不要干涉此案,不要干涉中国内政,就是明确地向外界发出信号,胡锦涛要在刘晓波一案上,一意孤行到底了。

胡锦涛难道不知道,以言论罪,重判刘晓波,在中国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上是站不住脚的,在现代政治文明的潮流中,是严重落伍的?他难道不知道,一个书生著书、行文、演说,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颠覆掉一个武装到牙齿的政权的?他当然知道!可是为何他还要一意孤行呢?

胡锦涛一意孤行,是经过一番盘算的。他比谁都清楚,中共口口声声说要依法治国的“法”,从来都是虚的、装模作样的。中共既不允许公安独立于党的意志,也不允许检察院独立于党的意志,更不允许法院独立于党的意志。在攸关维护一党专制的问题上,党怎么说,公检法就得怎么干。胡锦涛想要重判刘晓波,公检法就不能轻饶刘晓波。

谁都知道,早在一年前,胡锦涛就介入了刘晓波案件。他要借刘晓波一案,抓大放小,杀鸡儆猴,阻吓中国知识分子推动人权、民主和政治改革。这也就是为什么迄今为止,几乎所有《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人,都遭到当局的骚扰和讯问,但只有刘晓波一人被捕的原因。胡锦涛的这点儿心思,早就路人皆知,他绝不会放过刘晓波,但也不想把事情闹得大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可是现在胡锦涛有点骑虎难下了,他自以为得计的抓大放小、杀鸡儆猴的策略受到了空前挑战。三百多名《宪章》的首批签署人最近向中共当局提出要求,要么释放刘晓波,要么就以相同罪名将他们统统起诉、判刑。胡锦涛显然低估了这些知识分子的勇气、良知与脊梁,以为经济收买和政治迫害,必有一灵。他绝料不到这些知识分子铁了心了,要和专制、独裁和搞政治迫害的党国过不去。

不过,胡锦涛可以聊以自慰的是,国内外大环境给他提供了可以一意孤行、有恃无恐,搞政治迫害的条件。2009年本是胡锦涛最提心吊胆的一年,而“六四”和“十一”居然安然度过,新疆事件虽然惊险万分,差点搅动胡锦涛的稳定大局,但其政治噪音也已渐去渐远。而国际大环境,尤其是西方的姑息,美国的低调,都是胡锦涛得以持续野蛮执政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奥巴马访华前后,胡锦涛眼见奥巴马对缅甸和中国异议分子“厚此薄彼,”觉得有机可乘。奥巴马当著缅甸领袖的面,公开要求释放昂山素姬,却从不曾当著他胡锦涛的面,公开要求释放刘晓波。对胡锦涛而言,这就是机会,美国需要中国,中国自然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借力打力,为所欲为,甚至变本加厉了。

但是千算万算,胡锦涛算漏了一点。他绝料不到,所有《宪章》的首批签署人誓言与刘晓波共进退,而这个共进退的名单目前越滚越大。“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胡锦涛真的有点两难了:如果把他们都判了,不要说国际社会会强烈反弹,就是党内他也交代不过去;可是一个都不判,甚至只判刘晓波一人,他的玩弄司法于股掌之间、对知识分子杀鸡儆猴、对西方借力打力的策略显然就破了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