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征文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改造是不可避免的。激进的路径,例如法国大革命的社会等级改造,带来血腥和挫折;而保守的路径往往带来和平,例如美国的民权运动与司法宪政主义的配合,在议会和法庭进行保守主义社会革命。维权运动在处理社会改造使命的时候,应该遵守保守路径。

作为宪政前提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前政治准备,宪政主义本身似乎有所不逮。所以社会改造不应该行政权或政府来推动,应该由政府之外的政治力量,例如民间和法院议会来完成,那么就要依赖于民权运动或者维权运动作为第一推动力。

宪政均衡就是共和,维权运动促进宪政均衡,具有“再造共和”的历史使命。

有了宪政均衡,一切都好办

对政府的共和式控制,或者有限政府,仅仅是为了均衡,或者造成均衡的手段。共和主义依赖于混合和平衡。在18世纪,一种自罗马以来的混合和平衡的宪政观念,成为辉格党人的核心主张,并且一直进入美国宪政。

基佐在考察了5-18世纪的欧洲文明史。在欧洲漫长的文明进程中,王权、神权、贵族势力、民主势力都曾宣称自己的独占统治权,但谁也没有办法消灭谁,因而只好相互允许对方村和发展。基佐认为这就是欧洲文明结出自由之花的秘密。

而英国是最充分理解并享受了均衡的好处。在英国,各种力量总是同时发展,各种利益总是折中调和,到了19世纪,资产阶级而成为英国主导力量,于是英国保守主义贵族与农民结盟,对抗掌权的中产阶级,再次获得宪法均衡。而在欧洲以外的其他文明中,单一原则的独占或过于占优势的控制,导致了暴政和社会长期停滞。

在混合政制中,王、贵族、民众这三种政治力量,几乎同时进入政治,以一种均衡的方式。波利比乌斯描绘了罗马的混合共和性质。他说,有制约与平衡的机构的国家政体,才是最理想的。他试图证明,罗马的巨大成功,归功于它建立了优良的混合共和政体。他认为,这种由三方力量构成的三角形式,具有制衡作用。平民制约执政官,执政官制约元老院,而元老院制约平民,构成循环制约。

政治权力或者权威,在这三个部分之中进行分配。每一个部分固守其边界,并警惕其他部分超越正当边界的各种尝试,那么就会出现一种旗鼓相当的宪政均衡。强力入侵会引起反抗,例如英国的大宪章。这种宪政均衡,能够阻挡其他部分对其权利的侵害,从而可以保护自身利益。从长远利益来看,宪政均衡对每一个部分都有利。

在这个循环制上还有一个罗马守护神在。罗马守护神在政治中在场,每一方都可能分享或者代表神的权威。这样才能维护循环制约。英国美国后来继承罗马的混合共和,在于上帝取代罗马守护神,而基督耶稣作为君王取代凯撒在政治中在场。城邦或民族国家没有了守护神,那么优良政体走向腐败,恶劣政体进一步恶劣。

民众与贵族结盟,正如英国那样,才能对抗近现代王权与官僚体制的结合。而如果王权与贵族结合,如法国那样,那么必然精神领导权或者社会法权兴起,以对抗政治权力,或者说从政治权力中分享了权威,造成道统与政统的分离。而民间知识分子从贵族手上接下精神领导权,与民众结盟,并不足以对抗王权与贵族的结合,只有等待王权与贵族的结合自身瓦解,才足以革命。这是一个失去均衡的态势,不仅会在革命之前丧失正义,而且会在革命之中和革命之后丧失正义。可以说,失去均衡,就不会有正义。

即便在极权主义运动或者具有同一质,被群众欢呼的独裁政治那里,这种均衡是存在的。独裁政治是民众的独裁,而不是独裁者个人利益的独裁。独裁者之所以可以驾驭民众,原因是可以满足民众。在这样的政治语境之中,贵族或者官僚、或者知识分子,是很脆弱的。这可以在毛泽东的文化革命中看到,也可以在阿伦特描绘的极权主义主义遏制自己组织化官僚化的动作中看到这一些。然而这种均衡是脆弱的,短暂的,在历史天空中,如同流星闪过,转眼即逝。带来的不过是一时治而多时乱。

政治秩序的维持,也会瓦解本身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正如生命的延续,也会滋生死亡的因子。施密特诊断说,利维坦自身运行,也会滋生自然状态。政治是一种合法的大多数人暴政,对个别正义的牺牲,积累下来,就会给自己掘墓。没办法,政治体制就是自身的掘墓人。宪法均衡可以作为这种必然堕落的阻挡,共和体制通过混合方式将这一些消灭于无形,有点像中医治病的原理。宪政秩序放弃政治对自身得以维持的自然社会条件的改造,让自己进行创造性转化,从而避免或者最小化瓦解本身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

社会改造不需要极权主义方式

五四运动中有一种很显赫很有自信心的说法,那就是学生领袖罗家伦口中所说社会制裁力。公民社会对北洋中央政府有一种反制力,这种信心和能力取决于晚清到民国转型过程中中央政府的无能。民国第一共和时期有一定的宪法均衡状态,是为百年宪政的黄金时代。这样的时代里面,国家和公民社会连成一体,组成共同体,而将政府单独凸现出来,处在民意海洋的包围当中。

政体奠基之后,社会改造问题立即变为首要问题,民国代清之后不久人们就开始考虑民生问题,考虑社会改造问题。对政体的维持,例如来自人民的监督,也依赖于社会改造的完成。

本来前政治的社会改造,于二十世纪变为首要的政治。当进入二十世纪的社会改造浪潮的时候,民国的社会制裁力量就消失了。当社会成为被改造的对象,就不会是发动制裁的力量来源。这与政府政治包围国家—社会一样。社会丧失自主性,就会丧失原初的制裁力。

当不得不由自上而下进行社会改造,并且创造新秩序时,就不得不诉诸于专制王制,强调主权,权力的绝对性或进行共和式控制就成为中心问题。为了取胜和战斗,必须有专制和独裁带入原点,然后由原点扩散到全部。

极权主义之所以可以极权,其理由在于社会改造。不需要把社会改造当作民族国家生存的危机和对付外敌的工具,陷在晚清保种保国的救亡漩涡里面。保种保国的救亡并不是总体性要求,而是第一步走和前提,而社会改造当然是第二步,但是不能服务于低级目的。就像国民经济是不能老是战时经济,最终还是要服务于国民福祉的。

表面看起来,极权主义产生的原因,一个出于外敌,一个出于内政。然而从历史来看,启蒙政党对于外敌,似乎不是用力所在。启蒙政党的核心在于教育专政,不是用于外敌的。就像军队里面的司令和政委,启蒙政党就相当于军管国家的政委,做不了司令。外敌或者民族危机,不需要专制,就可以打发。国际经济竞争或者主人民族地位的获得,从来没有因为走极权的路径。

看来,在政治层面的变革,更容易于社会改造使命。即使民族国家奠基之后,新的政治精神要改造政府或者政体,也是一件艰难的事情,但是只要一场革命,这一些艰难的事情,大体上可以在制度上建构起来,然而社会改造使命并非流血革命能够解决的。流血革命造就的紧张感或者宗教感,顶多能够将社会改造使命确立起来,成为恒定的目标。

而社会改造使命,要急迫地实现,或者在流血革命之前并没有推动,就像民国代清“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而这时候自然而然诉诸于极权主义的专政力量。极权方式的社会改造必然造成这样一种困境,目的是塑造和守住政府与国家—社会的二元,但是造成政府吞噬国家—社会的一元。极权突破越界到社会中来,本来是为了改造社会,并且在改造完成之后退回去。但是悖论的是一进入,就陷入其中。就像美国驻军伊拉克一样。

政府与国家—社会的二元是民族国家奠基的原初目标或者自然原则,也是现代性政治的目标之一,也是政治革命的内在要求之一,而后面出现的政府吃掉社会,或者社会反过来控制政府,都是变异或者异化。

一开始,动用极权的力量,并不是美好的,而是被迫的,所以极权即开始就是有问题的。而且到了今天,极权力量已经无法完成其社会改革使命,或者其本身就成为障碍。

当下必须放弃灵魂改造,也就是政治道德复兴运动。首先道德政治的思维方式,可以适用于一种家庭和社区,却不能适用于高度复杂的民族国家的公共政治事物。后者需要凌驾于道德之上,可以用多元视角的法律政治思维方式,或者说司法话语主导。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根本不需要“灵魂改造”,因为他们需要处理的是所生存在其中的社群问题,这个旧道德足以判断。再加上对重大问题的投票,他们只能说好与不好,不需要政治技艺,不需要细节。他们的朴素道德感,足以对国家利益的重大问题做出维护国家利益的判断(类似美国陪审制度)。

无须塑造民众对国家的爱。这天然存在,无须强化。而民众关心民生,并不一定关心民主。作为启蒙运动的爱国主义,无须强化到灵魂改造的强度。所以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不需要大尺度的道德改造。只要获得幸福的生活条件,他们就是君子。他们的不道德,主要来自于不幸福。

对于梁启超所言国家一盘散沙的局面,原因并不在于民众,而在于政治精英的腐败、道德堕落,贪婪等等。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需要改造的是政治精英和知识分子的道德灵魂。

一种新道德对旧道德的革命,是道德政治秩序的延续,是进一步的错误,而且被转移到民众身上。需要灵魂改造的是知识分子,却被腾挪到民众身上,成为政治高压的正当性。

文革之后对启蒙政党政治的判断是正确的。基于政治自由,建立这样了两种敌对性范畴:封建与现代,民主与专制。去道德化的改造,形成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自我豁免的禁忌,不仅是现代性政治的目标,也是启蒙政党的终极目标。不过启蒙政党用道德革命的方式,来反对旧道德,使用了错误的方式。

道德政治是一种乌托邦,一种从来不可能实现的,没有现实根基,一种依赖于大多数人暴政和政治暴力、战争完全在场的,并须取消、深入个人私人生活和灵魂的虚无主义政治。它强调的是异己的父权,而个体永恒处于被监护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位置。道德政治是一种衣冠禽兽所喜欢的道貌昂然的棒子。人类的动物性,例如战争,仇恨,在道德政治的历史中,到达洪水横流的顶峰。理想的高度,与道德的低下,永远成反比。

维权造成趋于宪政均衡

涂尔干认为,政府的专制程度与特定的社会类型都没有关系,政府的强制力依赖于为了限制它,而组织起来的所有砝码的缺失程度。

作为后极权时代的民主运动,维权运动接过极权主义民主的社会改造任务,而告别极权之路。维权运动可以续接过去流血革命,将过去流血革命所散失的目标,实现出来,已完成中国的英美光荣革命。这是一种在宪法之下的革命。

如果可以有政治力量,可以抵抗,罢工等等,没有写入宪法,照样有权利。英国的宪法之所有可以“不成文”,是因为各种对抗性政治力量之间,是均衡的。在宪法之下的革命或维权,提供了力量均衡的可能性。

我们经常碰到有人批评说,“宪法顶个球”。当然仅仅依赖宪法,等人恩赐,或者渴望当局遵守宪法,当然是“宪法顶个球”。这是聪明奴隶的性格。可是我的语境是,已经有了大量的抵抗权运动,每年就有几万起群体性抗争事件,如果将这一些纳入宪法人权法案之下,在宪法之下进行保守主义革命,更上一层楼,这时候“宪法不顶个球”。

维权运动推动中国联邦化。这也是共和政治主要内容之一。阿伦特在人民阵线运动和抵抗运动看到了欧洲联邦的影子。如果说美国的联邦,是基于城镇的自治,那么城镇自治与抵抗运动相当。对于直接面临问题的深刻洞察,促使人民自发产生联邦化的设想。也正是阿伦特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建国过程中所看到的情况。各殖民地的人们努力地去互相了解,相互认识,并且最终由于相似的需要和相同的经验而相互联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