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获悉,2月9日上午9点,成都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成都环保维权人士、地震死难学生调查报告撰写人谭作人先生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维权网”对这种公然践踏宪法与人权,掩盖罪恶,打击人权捍卫者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发表严正声明。

今天的宣判从上午9点开始历时不到5分钟就宣告结束。谭作人的妻子王庆华女士没有被允许参加旁听宣判,只能一直在法院外面等候消息。当地的一些维权人士如谢贻卉、陈云飞等被阻止前往中院参加旁听;成都著名作家周钰樵先生在法院前被控制,数名前去采访的媒体记者遭警察驱赶,前往中院的近200名声援者被警方严密监控,一些到场的维权人士的手机同时失去信号。9点过6分,谭作人的代理律师浦志强从法庭走出来告诉大家宣判的结果,并且说该判决没有涉及谭作人进行地震死难学生调查的事情,主要是因为谭作人意图纪念“六四”事件。谭作人当庭表示要上诉。

谭作人,1954年5月15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曾任《文化人》主编、绿色江河副秘书长,著名环保人士、人权捍卫者、作家。他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于1999年9月,前往可可西里,参加为期二十多天的义务劳动。2001年,被成都媒体评为“成都市文明市民”。2008年,就彭州石化项目发起“和平保城”行动,并向政府提交了《关于成都彭州石化项目的公民意见建议书》。2009年2月,起草《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进行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的调查。“确认每一个班级,每一所学校、每一个乡镇、每一个县市、每一个地区遇难学生的真实数据”。同年3月28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拘留。8月1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的浦志强和夏霖担任谭作人的辩护律师。谭作人提出的证人遭警方控制,未被允许出庭,也没有在庭上播放其提供的影音证据,律师的辩护多次遭到打断。法庭未当庭宣布对谭作人的裁决。而准备前往采访的香港now新聞台记者黃嘉瑜,则遭当地公安以查缉违禁品和毒品为藉口扣留在酒店。now新聞台、香港记者协会和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随即发表声明,谴责当局打压采访自由。

从今天的宣判来看,成都中院避开了广受国际社会质疑的以调查地震学生死难者真相而治罪的问题,却将谭作人仅仅通过邮件与海外民运人士交流一些对“六四事件”看法,作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显然是掩盖当局打压地震人权救助与遇难学生真相调查的实质。并且从当局一审开庭禁止证人出庭,与到宣判时对公民及媒体记者前往旁听、采访的阻止与打压情况,我们也可以看出当局的心虚与违法。

不管谭作人是调查地震遇难学生真相,还是与人交流对“六四事件”的看法,均是一个公民良心与社会责任心的表现,是践行公民《宪法》权利,是合理合法的义举。而四川当局因此对谭作人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公然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违反中国政府支持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中人权捍卫者有获取人权信息与发布信息的权利中的条款;违反中国《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以及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与41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也违反中国政府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保护公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规定;与中央政府一再宣示的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口号严重背离。

“维权网”强烈呼吁:

一、四川当局尽快纠正违宪违法的判决,立刻无条件释放谭作人先生;

二、停止一切对四川大地震死难情况的公民调查与关怀活动的打压与阻扰,如实公布地震中遇难学生的真实信息,公布地震中“豆腐渣”工程的调查与处理情况;

三、依法追究迫害谭作人的相关责任人,对谭作人作出国家赔偿。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