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中国维权人士谭作人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后, 澳门民主派议员上书中央政府要求废除因言致罪的法律。大赦国际同一天也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政府释放谭作人。

*吁国家主席发特赦令释放异议人士*

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为了表达强烈抗议,星期二给中央政府发出公开信。信中指出,当局为了包庇草菅人命 的官僚行为,对坚持追查豆腐渣校舍在大地震中坑害人命的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判以重刑,这种做法令人愤慨。

参与起草声明的民主派澳门立法会议员欧锦新对美国之音说:“这种因言致罪的做法我们是不能接受的。我们提出我们的声明,对这种做法表示反对。我们暂时没有采取什么其他行动,但是我们要表达我们的意见。”

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的声明要求国家主席颁布特赦令,立即释放谭作人、胡佳、刘晓波、杨春林、黄琦以及所有因言入狱的异议人士;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即启动机制,全面检讨并废除因言致罪的恶法。

*异议人士因言致罪何其多*

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中国维权作家谭作人,星期二遭到成都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中国社会活动人士胡佳长期致力于环保事业、抗击艾滋病争取民主人权,2008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因起草及签署零八宪章的刘晓波,在不涉及任何暴力或颠覆行动的情况下于2009年12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长达11年。

失地农民维权代表杨春林因发起不要奥运要人权的签名运动,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于2008年被判5年监禁。

协助四川地震遇难学生家长调查学校豆腐渣工程的维权人士黄琦被指“持有国家机密罪”去年被判3年刑期。

 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的声明说,“中国作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有责任和义务落实人权公约的相关规定,尊重人民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及各种维护人的尊严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可是中国政府明显是背道而驰,继续坚持以言入罪镇压异己,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大赦国际呼吁中国当局放人*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呼吁中国当局释放维权人士谭作人。该组织亚太副主任莱弗女士说,逮捕谭作人,对他的不公审理和有罪宣判都进一步令人不安地显示了中国当局利用模糊不清以及过于广泛的法律来压制和打击异议人士的声音。

她说,“压制人权捍卫者的声音证明中国当局禁止开放和透明的社会辩论,拒绝负责任的观念”。她说,“ 对人权活动人士的审判越频繁,要求正义的呼声就越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