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女联合会并陈志立主席: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并赵津芳主席:
我叫刘巍,是一名北京女律师,长期关注女性权利的维护。近日,北京女律师王宇因为投诉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及其副所长韩建春,被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检察院、法院打击报复,致使王宇面临三年的有期徒刑,此案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王宇的丈夫为其向人大、政法委、司法部门以及律师协会投诉控告司法的不公并要求援助,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其辩护律师依法为王宇进行法律服务也遭到种种刁难。
鉴于全国妇联和北京市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因此,特致信呼吁全国及北京妇联关注并援助正在遭受不公正对待的北京女律师王宇。
事情的经过:
2008年5月4日王宇在天津西站候车室与4名铁路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被铁路工作人员打伤,向天津西站派出所报警,却遭到派出所警员无理的谩骂。后王宇向天津铁路公安局投诉西站派出所副所长韩建春及整个派出所不作为。时隔不久,王宇便被铁路派出所拘留,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0年3月26日,王宇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两名伤者13万余元,王宇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现在二审已经结束等待判决。
从本案已经公开的信息中我发现,本案公安及检察院提交的证据和指控中有多处可疑:
1、公诉方将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作为被害人之一,此人王宇根本没有见过面。
2、 铁路候车室的监控录像是本案最直接有力的证据,辩护律师曾要求法院调取此录像,法院没有尽职,公诉方亦拒绝提供此证据,却以一些谈话笔录来证明王宇有故意伤害的行为。
3、王宇故意伤害案是由其投诉的西站派出所立案、侦查、审查同意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派出所无刑事侦查权。
4、被王宇投诉过的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韩建春等以个人名义为其中一个自称为受害人的张格非申请鉴定,而天津铁路公安处司法鉴定所没有重伤害的鉴定资质。并且鉴定结论的事实依据为张格非的主诉,非严格的医学报告。另外其提交给鉴定机关作为重伤鉴定依据的《公安机关指定医院证明信》上,明显有后填附内容,其虚假让人一看便知。
此案正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过程中。
本案中,西站派出所副所长韩建春等人是与本案没有任何的关系,其无权以个人名义为张格非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机构依据张格非个人主诉进行鉴定有失客观性、公正性。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对本案的侦查是完全的越权行为。从上述分析,完全可以断定,是以西站派出所为主导,其他诉讼参加人为辅助,对王宇进行陷害,对王宇的抓捕和审判是彻底的打击报复。
无辜的女性被陷害入狱,近二年不能回家团聚,已经使上至父母亲下到孩子的家庭成员伤心悲痛至极。王宇事件,发生于铁路司法系统,这类悲剧已经不是首例,铁路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长期以来已被广泛质疑,但这种不公现象至今没有得到遏制。如今,王宇的丈夫多处控告无门,本人以女性的立场,提请全国妇联及北京妇联,请关注无辜姐妹王宇的遭遇,请为她说句公道话、请向她伸出援手,我相信,您们的关注会使得身陷囹圄的弱女子感到来自妇联的温暖,会使得迫害者有所收敛,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刘巍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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