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各位网友:
这是一封申请书,请求江西省人民政府尽快批准终年79岁的本辖区公民叶忠诚为国家烈士,他维护公民居住权、财产权等神圣宪法权利不受侵犯而付出巨大牺牲,国家应授予其荣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烈士家属发放烈士抚恤金。
9月10日,叶忠诚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不被宜黄县政府强拆而被逼自焚,并于9月18日医治无效,不幸遇难。同一天被逼自焚受伤的住户、业主罗志凤和钟如琴尚在医院抢救中,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叶忠诚生前最后的家园——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东门郊外农科所25号三层小楼,从今年5月起就遭遇宜黄县人民政府以兴建宜黄县河东新区客运站名义对该栋房子强征强拆,并在房屋中有人居住生活的情况下强行停止供电、停止供水,直到9月10日因政府强拆相逼而引发三人自焚抗争事件,三人严重烧伤,其中一人叶忠诚18日遇难。目前,全世界都在关注“9.10事件”的后续和处理。
请求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叶忠诚烈士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据9月18日江西官方网站介绍,9月17日晚,江西省抚州市委对宜黄县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此两人负责强拆领导工作并参与隐瞒真相。
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此人就在强拆现场指挥强拆逼出人命。此外参与强拆的还有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范剑华,宜黄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继勇,宜黄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凤岗镇派出所所长黄健等,呼吁江西省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尽快依法逮捕这些涉嫌草菅人命、渎职犯罪的宜黄县相关官员,并公示天下。
同时,本呼吁书又是一封公开信,请求网友支持,并签名联署,由民间身份授予9月10日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不被强拆而自焚抗争的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东门郊外农科所25号三位住户、私产房主叶忠诚(79岁)、罗志凤(59岁)及钟如琴(31岁)为“公民维权三壮士”,呼吁网友向他们致敬、问候,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前往慰问、献花,并给予必要的道义和经济上的帮助。
本申请书首先在互联网及推特、微博上发布,并征集签名后邮寄给江西省人民政府。
网友联署请通过电子信箱签名:hexinjiazhi@gmail.com
发起:核心价值民间研究者
201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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