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休的八十老翁,党龄比马朝旭的年龄大。现在公开质问马朝旭:什么是犯罪?请回答。
我并非倚老卖老,摆老资格教训下一代。只是提醒那些不实事求是、不讲科学的中、青年,一定要为了人民、为了中国承认事实,讲求科学与民主。
马朝旭是外交部发言人。前些天位于挪威的诺贝尔评奖委员会把和平奖授予中国的刘晓波。这是中国人引以为荣耀的大喜事,表明中国人民爱好和平、反对暴力与战争,得到世界的承认。然而马朝旭发言称:刘晓波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把和平奖授给刘晓波违背和平宗旨,是对此奖项的亵渎。同时,马朝旭威胁道:这损害了中国与挪威(政府)关系。
这个发言,表明当权的共产党拒绝诺尔贝奖授予中国人。表明中国是嗜暴好战争的,绝对反对和平的。你说中国爱和平?你侮辱中国!也就“损害了中挪(政府)关系”。即中国政府不饶恕挪威政府,要打击报复。这等于马朝旭代表中共政府承认本政府反对和平,爱好斗争和战争。其实挪威政府与诺奖评定无关。
中国以前没有得到过任何诺贝尔奖,本是耻辱。当诺贝尔给中国时,中国的当权政府共产党却拒绝与辱骂!共产党有神经病吗?
前几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高行健,因他的文学作品《灵山》,如实写了中国。中国人高行健得诺贝尔奖应该是喜事,然而中共政府断然拒绝诺贝尔授给中国。声明高行健不是中国人,《灵山》不算中国文学。那次倒不是发言人马朝旭动嘴。
诺贝尔和平奖和文学奖,中共政府都不要,还骂评奖委员会和挪威政府。共产党真是有神经病。可能马朝旭发言人也不明就里。他岁数太小。
再举一例:1989年6月4日,邓小平、李鹏等指挥人民军队在天安门屠杀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民。安的罪名是“反革命暴乱”罪。(“反革命”罪后来改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那次更是土匪恶霸行为,假法律判决都省略掉。
那次,有38军军长、共产党员徐勤先,拒绝带领人民军队屠杀中国人民。徐勤先被革职入狱。那时,共产党总书记赵紫阳反对暴力屠杀人民。被掌权者打倒,监(软)禁到死(无期徒刑)。直到如今“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共产党总书记赵紫阳的书《PRISONER OF THE STATE》(改革历程)和赵紫阳原战友宗风鸣(曾任北京航空学院党委书记及党内各种领导职务)写的《赵紫阳软禁中的谈话》等讲真实、主张政治改革而实行民主宪政的书,现当权者都禁止老百姓阅读。一切主张科学、民主的文字(例如党内元老、曾任水电部副部长、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及毛泽东秘书的李锐老人的书以及纪念前总书记胡耀邦的书),全在查禁之列。中国人民有人权吗?
一九八九年六•四共产党指挥人民军队屠杀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的中国人民,绝对是共产党犯罪。反诬和平人民是“反革命暴徒”。手无寸铁怎是暴徒?和平要求政府善待人民、肃清贪腐,怎是“反革命”?共产党为什么要杀中国人?共产党犯杀人罪,反诬人民犯“反革命”罪。共产党确实神经错乱了,疯狂了。
平心而论,现在的共产党比毛泽东暴君杀人少得多了。毛泽东杀(饿)死中国人九千万!一九八九年天安门大屠杀,杀了多少中国人?老百姓自然说不清楚。然而,那时的发言人(国务院)袁木回答记者:一个没有死!袁木已留下无耻说谎者的万世骂名。
今天的发言人马朝旭是不是袁木的徒弟?也想遗臭万年?
什么是犯罪?
全世界普世价值公认,法律是规范行为的,违犯法律即犯罪。是指有行为造成侵害他人、危及社会的后果。要证据确凿,犯者承认。
通俗地比方:
张三号召烧掉李四的房屋。有王五放火将李四的房屋化为灰烬。
此案,王五犯放火罪,张三犯煽动放火罪。(并无放火行为,不是放火罪而是煽动教唆放火罪。)
假设张三只是号召烧掉李四的房屋,实际无人响应,没人去烧。张三只动嘴,并无烧房屋的实际行为。李四的房屋仍完全好存在。即张三只有思想(认为李四的房屋应该烧掉)和言论。(号召烧掉李四的房屋),却无烧房的行为及未产生房屋被烧的后果(事实)。这就是思想、言论不等于行为。不应判张三犯“煽动放火罪”,更不能判其“放火罪”。
所以,法律应“以事实为准绳”,有事实为证据。
这是实行民主宪政国家的通则。
但是独裁专制的政权就不然了。没有事实也要判罪加以屠杀或监刑。
著名的例子大家都知道。中国帝制时代,雍正皇帝杀一秀才。那个秀才有一篇作文,题目是《维民所止》,竟大祸临头。皇帝认为“维”和“止”是将“雍正”砍头。秀才犯了杀君之罪。便名正言顺把该秀才判死刑。
秀才太冤了。他写此作文题绝对不是想砍雍正皇帝的头。而且“雍”字砍头并非“维”字。即便秀才想杀雍正,并无行为。
这就是以思想、言论、文字入罪,根本没有雍正被砍头的事实。
历史上独裁专制帝王的文字(思想)入罪的冤案数不清。
共产党名义上不是皇帝,实际就是独裁专制的邪教主。
刘晓波起草08宪章,只是思想、言论上主张实行民主宪政,绝无废除掉现政府的行动,更无现政府被“颠覆”的事实产生。即根本没有被刘晓波“煽动”的什么力量将现政府颠覆的事实发生。因此,刘晓波绝对没有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反而是判刘晓波犯罪服刑十一年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犯了诬陷罪。以思想言论入罪证明共产党独裁专制是反民主的反动帝制的延续。应该实行政治改革,实行民主宪政。
再说,08宪章主张“中华联邦共和国”,只是主张换个国名。邓小平也有过此同样说法。北京的中级法院为何不判邓小平犯“煽动颠覆”罪呢?邓小平、李鹏实际犯了屠杀中国人民罪,你这个法院为什么包庇呢?
把人权还给人民
对人民以思想、言论入罪,就是这个独裁专制的国家政权犯罪。也就是共产党犯了剥夺人民的人权的暴政罪。暴政应该被民主宪政取代。即共产党应该实行政治体制改革,还政于民还军于国。也就是按世界民主潮流,按普世价值,废除我们共产党过去反对国民党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自己却取代国民党实行六十一年的共产党独裁专制。
共产党独裁专制下,“法律”是假的。司法无独立,一切所谓法律及其裁判,实际是执行共产党的意志,耍把戏。共产党绝对领导。法院有党组、法官有党组,律师有党组。共产党的法律全是假的,骗子手法。只有三权分立的民主宪政,法律是真的,美国的司法独立,所以尊重人权。
共产党剥夺人民的一切人权,全国就是一个大监狱,事实太清楚。马朝旭发言人知不知道,不说刘晓波及普通人民被诬陷是共产党独裁专制的必然,就是共产党高层,也没有民主,没有人权呀!
国家主席刘少奇被害死,宪法载明的“副统帅”林彪也被定为反革命。其他:彭德怀……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薄熙来的父亲薄一波、邓小平本人被贬及其长子邓朴芳变残者……不都是受过政治迫害吗?有什么人权吗?
至于老百姓和普通党员更不用说了。这运动,那运动,倒如肃反镇反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杀死饿死中国人九千万!有什么天理,有什么法律呀?叶剑英元帅慨叹:浩劫中华!
共产党杀来杀去、杀敌人、杀同志、杀人民,还没有杀够?为什么硬要爱好暴力、爱好斗争,爱好战争呢?
为什么反对爱和平的中国人民得诺贝尔和平奖呢?为什么坚持剥夺中国人民的所有人权、包括各种个人自由: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上访、罢工、 人身安全、居住、迁徙……
为什么死死坚持户口制,完全剥夺人民的居住、迁徙自由呢?
我向共产党呼吁:
①立即无罪释放刘晓波,并进行国家赔偿。
②外交部撤销原发言人马朝旭的发言。另派发言人(非袁木骗子型的)感谢诺奖评委授予中国公民刘晓波和平奖。
③向挪威政府道歉。因为诺贝尔奖评定是民间行为,并非挪威政府行为。而前发言人却以帝国主义语气指责挪威政府并威胁之。是外交犯罪。
④共产党按毛泽东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赞成美式民主),立即政治改革。实行民选各级政府、多党参加竞选。开放思想言论新闻及组党自由。
2010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