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陈秉中,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国健康教育协会副会长,局级干部。爱知行研究所发布】


前言

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开场合不能谈论同性恋,不能随意谈及“人权”这个字眼,当然更不允许既谈论同性恋同时又谈论同性恋者的“人权”这个异常敏感的话题了。如果胆敢谈论,那就触犯了“禁区”,必遭惩处无疑。可是在学术活动中,因为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无论如何无法回避这些敏感“字眼”,无法绕开挡在面前的这一道坎。我们的科研项目不仅要公开谈论这些,还要在学术刊物上进行公开的讨论和交流,因而遭遇惩处在所难免了。如果你什么都不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学,那不会招惹任何麻烦与是非。可是我们进行防控艾滋病需要的正是这样的课题研究,是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怎么能委曲求全、无原则的“回避”、知难而退呢?!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为了神圣的事业,1990年初,我们冒着风险,开始了大胆的突破和跨越。

我由此受到的惩处,不是一般的批评或批判,而是非常厉害的令人胆寒的另一种形式,那就是“因言获罪”和“文字狱”。

我在《尘封的抗争与呐喊》和《代价沉重肝肠断蛰伏冷宫诉衷肠》中,披露了我触犯“禁区”藩蓠的严重后果,和我为之进行抗争到以致饱尝苦果的来龙去脉及一些细节和遭遇的厄运。

一、我的遭遇

我在十七八年前担任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现为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所长时,主持开展了围绕有关同性恋的成因、性取向、人权状况以及同性恋者特别是男同性恋者的生活方式与遏制艾滋病的关系的研究,以探索在这一人群中进行艾滋病健康教育干预的最佳方式。很显然,我和我的同事在男同性恋者这个感染艾滋病的高风险人群中进行的健康干预研究,是事涉防控艾滋病成败的关键一环。如今,我国艾滋病在其他高危行为人群中的蔓延的势头已得到遏制,惟独在男同性恋者中仍在蔓延的现实,证明了当年我们的科研意义非凡。

然而对学术研究课题涉及到同性恋和同性恋者人权等诸多话题,我们在科研中既说了也写了,因而闯入了“禁区”,于是被卫生部、公安部等四个部门联合封杀和取缔。我于1993年5月及其之后的一个多月内,曾就此先后三次给卫生部党组写报告,进行申诉,说明我们于1991年立项进行这项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说明进行这样的研究和我们在《中国健康教育》杂志发表的几篇有关在同性恋人群中进行艾滋病健康教育干预和维护与尊重同性恋者人权的文章的理由,以及进行这样的研究对于遏制艾滋病流行的深远意义,然而这些都没有得到各主管部门的认可,而是在不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冷酷封杀了。

同时,我在报告中还向卫生部党组汇报了国家新闻出版署(即现新闻出版总署)对我们科研工作的的指责和我所持的态度,即新闻出版署期刊司指责我们在《中国健康教育》杂志发表的几篇文章,因为涉及到前述敏感的“字眼”,被认为有严重错误,必须深刻检查,否则就派工作组,不然就把杂志社给封了,语言极其严厉,态度咄咄逼人。我必须指出,因为这种指责和将要对我们实施的制裁是无端的和令人无法接受的,因此被我一一拒绝。此时,中宣部也插手了此事。

对于卫生部、公安部对研究课题的封杀和新闻出版署的指责,我自始至终坚持认为学术研究和发表的几篇文章没有观点错误,因此不接受所有指控,也不会做任何检查。我给卫生部的报告还表明,对于有关部门在指责中对我个人名誉的无端伤害,在法律上保留申诉权利。

我在给卫生部的三篇报告中,毫不隐晦、反复申明的一点是,有关部门毫无根据地把学术中涉及敏感的“字眼”往意识形态层面上拉,贴“政治标签,上纲上线”,混淆了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界限,并以此在政治上将我置于死地的做法是时代悲剧,我对这一点是最不能接受的。

由于我的态度,遭到惩处是必然的。记得当年有同事曾不止一次规劝我:“只要低一下头,检讨几句,事情就过去了。在这些部门面前硬顶着,就等于葬送自已的仕途。”然而在这样的关头,为了科学与真理,我没有向硬将他们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人的做法后退,我的原则是:“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我遭遇的重创主要包括:

一,让我提前退休,“告老还乡”,退出我为之奋斗多年的历史舞台。在我被解职的第二天,我的研究课题的重要助手万延海则被强令要求搬离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宿舍,停发工资和终止一切福利待遇,“净身出户”,并且不允许他再从事被封杀的研究项目。

二,在我离开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后,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根据上级指令,要求《中国健康教育》杂志社限期将刊有我的文章《艾滋病.同性恋.健康教育》的《中国健康教育》1993年第8期即刻从全国收回并立即销毁,重新编辑出版第8期,以防我文章中“有毒有害”信息的扩散。《中国健康教育》杂志社随即向全国发函紧急收回了所谓有问题的第8期杂志,随后又迅即发行了已经没有我那篇文章新的第8期。这样对待学术杂志的做法在当代中国和国际上可以说是极其罕见的。与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下“焚书”令,即把《秦记》以外的史书,也就是把所有儒生发表的不利于秦王朝的言论如《诗》、《书》、百家语等书籍统统焚毁,只保留有益于始皇帝的著述的做法,可以说是一对“双胞胎”。

《艾滋病.同性恋.健康教育》一文被“枪毙”后,我曾一再请做出销毁指令的部门给一个“说法”,说明文章究竟错在哪里?强调对同性恋者进行艾滋病健康教育干预和维护与尊重他们的人权,何罪之有?我也提出不妨请几位“高人”找出给该文治罪的“死穴”并公诸于众。但至今没有任何部门对我的文章公开说出一个“不”字。这不是“因言获罪”和“文字狱”又是什么!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三,公安部会同卫生部,无理取缔作为我们科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作为健康教育人员对同性恋者进行健康教育干预的活动平台“同性恋文化沙龙”。这样的活动场所其性质和功能与2009年国际艾滋病日期间云南省大理市政府资助、卫生部认可的“同性恋酒吧”完全相同,无可厚非。可是当年公安部商请卫生部同意,1993年7月15日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关于取缔在北京出现的同性恋活场所文化沙龙的通报中说:“同性恋活动扭曲人性,违反社会公德,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家庭和睦,诱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治安”。总之,这一通报把同性恋和当今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而且有利于进行防控艾滋病的这类活动场所完全罪恶化了。这个通报点了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和我的助手万延海的名字。通报的发出,无疑把封杀和取缔我们的研究课题上升到由两个部共同采取行动的高度,其问题性质的严重性和对于我个人的冲击可见一斑。关于公安部会同卫生部发出的那个通报,我在以后的另一个专题中会全文披露,由众人评论通报的是与非。

四是抓住我的言论不放,继续“追杀”。1995年国际艾滋病日(12月1日)前夕,我应邀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一次防控艾滋病座谈会。在多位著名专家发言之后,我照例按着我以往的观点强调了只有确保尊重和维护同性恋者的人权,遏制艾滋病的传播才能有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要想真正达到控制艾滋病的目的,不过是一番空话。我的这些言论,绝非是自已的杜撰,而是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对全球防控艾滋病经验的科学总结。然而我的发言竟遭到了“潜伏”于会场的“线人”注意,将我发言的内容迅速传递给了有关部门。之后公安部以我的发言危害社会稳定和治安为名,通报点名批评我。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在公开场合说什么都是“隔墙有耳”,也才晓得自已被列入了那个部的“黑名单”,有“线人”随时“关照”了。看来只要说的话闯入了“禁区”,就会随时发生“因言获罪”。自那以后,我再也未参加任何公开的活动而“闭嘴”。这样的做法不是我退缩了,而是避免因为我不怕碰撞“枪口”,而误伤会议主办单位,以减少由于我的发言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由此可见,“以言治罪”确实起到了让人“闭嘴”的隐形大棒的作用。

五,查禁由我编写印出的关于披露几个部门无理封杀和取缔我们科研课题和对我实行“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有关事实的三本书。这三本书分别是《尘封的抗争与呐喊》、《代价沉重肝肠断蛰伏冷宫诉衷肠》和《维护同性恋者权益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2010年7月,警方突然到达为我承印书稿的印刷厂,查禁了我这三本书,并责令该印刷厂不得再为我印刷任何书稿。宪法中关于公民享有的“出版自由”的条款,对于我已经不生效了。我这三本书只是为我受到的令人发指的“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进行申辩,这种申辩是维护个人权益的正当行动。它何罪之有?难道说遭到不公正处置后连申辩权利也被封杀,还不让人对外界说话,这还有话语权的保障吗?!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所谓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简直不可思议。

我还要说的是,对于出版事务的管理,本来有其主管部门,这是人所共知的,根本用不着警方伸手。但上层还是动用警力,无非是警察手中有枪,又有拘捕人的权力,对普通公民有更大的威慑力。但这种举动既违规也违法。对于一位科研人员这样兴师动众,未免“小题大做”了。而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上边对我这三本书究怕什么?但又不对我直说。这不是毫无理由地践踏人权,又是什么?!

我为同性恋者争取人权而呐喊,而自己的人权却屡屡遭遇重创,但我绝不会在这种强权之下后退一步。既然我的书稿已经不能再由印刷厂印刷,那只有通过互联网或制作电子光盘的形式继续与外界交流,运用其它方式发出我的声音。再不行,我还可以用“鸡毛信”这个最古老的办法,表达我的思想和观点。只要我还活着,那就生命不息,笔耕不辍,继续为我遭遇无辜的封杀进行抗争与呐喊,维护公民应有的尊严。总之,想查禁我的三本书、封住我的嘴容易,但无法封住一个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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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重申,运用“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高压手段压制我为同性恋者维权的言论,是极其粗暴和无端的行径

我在《维护同性恋者权益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中,综述了当今全球对待同性恋者和同性婚姻观念的历史性转变的基本概况。反对岐视和尊重同性恋者的人权,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拒绝正视这一现状,反而逆潮流而动,只能在不可抗拒的的潮流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在1960年代以前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我国目前所持的主流观念几乎相差无几,是容不得同性恋存在的。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和现代科学的长足进步,加快了对同性恋由污名化和罪恶化向着非污名化和非罪恶化的方面转化的进程。到1970年代,大多数发达国家可以说是基本完成了这一转变。其中最重要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点,是西方多数发达的国家突破了基督教传统教义的束缚和桎梏,抛弃了圣经中同性恋是罪恶的观念和神对同性恋所不耻的认识。当然,发生这种转变更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由于科学的进步,对同性恋形成原因和无罪化作出了理性的回答。这就是国内外专家学者普遍认同的同性恋性倾向是先天形成、与生俱来、由基因决定而且是无法改变的人类的一种自然生理现象。它自古有之,同性恋文化源远流长。

基于这样的共识,在对同性恋非罪化的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国家经过科学研究认同了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一样普遍具有健康的人格,同性恋性取向与道德无关,同性恋者应与异性恋者一样享有同样的人权。岐视同性恋,打压少数族群,已被视作一种不文明的或者说野蛮落后的社会表现。对同性恋现象的认识在观念上的重大转变,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则是,一些国家纷纷通过立法确保同性恋者合法权益。这种立法不仅仅限于确认同性恋合法,确保他们享有充分人权,而且还对固定的同性伴侣关系和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分别通过立法加以确认。从此同性恋这个历来遭受贬损的族群,由于这些国家的国民在岐视同性恋的迷惘中觉醒过来,同性恋者生存的社会环境才得以改善,为他们享有新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开启了新纪元。而我国有些部门则还在昏昏沉睡,并蛮横地对待催其醒悟的人,这与文明国家对同性恋者采取的包容的做法大相径庭。

在维护同性恋者权益和同性婚姻合法化方面,走在前面的是欧洲和北美。北欧的丹麦通过立法于1989年就确认同性伴侣关系合法化。荷兰2001年成为全球首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在荷兰,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婚姻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比利时于2003年成为全球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西班牙和北美的加拿大则成为世界上第三和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西班牙在婚姻法中纳入了以下条文:“不管伴侣双方是同性还是异性,婚姻将承认同样的义务和结果。”

西班牙在1939至1975年佛朗哥政权专制时期,同性恋者一直受到迫害,同性性行为被列为“需要受到矫正的社会危害”的法律直到1979年才撤销。之前大约有5000人因为同性性行为被关入监狱或者送入精神病院。

英国在1967年废除了视同性恋为罪行的法律,几年前则通过立法承认同性伴侣关系。这一举措使得英国在同性恋者平等权益方面与欧盟多数国家步调一致起来。

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地方议会于2009年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该法案在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给予同性伴侣与异性夫妻相同的权利,包括允许领养小孩、共同申请贷款、继承遗产以及将同性伴侣列为保险受益人等权利。

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通过立法保护同性伴侣关系后,该国于2010年通过法案,成为南美洲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美国目前已有六个州通过了同性婚姻的立法。奥巴马总统于2010年下令政府部门增加对联邦雇员中同性伴侣的福利保障措施。

2010年菲律宾大选时,同性恋政党“站出来”首次被批准参选。这个政党成员包括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人,目前有会员2.5万人。

南非则于1994年结束种族隔离后的第一个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同性恋者享有其他社会族群一样的的平等权利。

尼泊尔最高法院也已要求政府承认同性婚姻。

目前欧盟国家中九个国家已经立法规定,承认已登记盟誓的同性伴侣关系。全球已有丹麦、荷兰、比利时、加拿大,芬兰、德国、法国、英国、挪威、西班牙、冰岛、瑞典、巴西、捷克斯洛伐克、南非、阿根延等多个国家通过了认可同性婚姻的立法。毋庸讳言,这也是当今世界在人权领域取得的一项令人瞩目的重大进步。

从国际发展的大趋势看,同性恋者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实现只是或早或晚的时间问题。正视尊重同性恋者权益,实施同性婚姻及给予同性伴侣与异性配偶平等的权利,有助于社会婚恋文明的建设。让同性恋者走出地下,走向公开,这是同性性行为非罪化的必然结果。正视同性恋,实施同性婚姻,有助于同性伴侣专一化,这无疑有利于遏制艾滋病在该人群中的传播。这对于降低艾滋病的发病率,意义显而易见。由于欧洲和北美等国家先行通过立法确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益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困扰这些国家的艾滋病的高发病率已明显下降,这与我国仍呈上升趋势形成了鲜明对照。还由于同性婚姻没有生育能力,也有利于人口控制。

尤其有深远意义的是,2008年12月18日无疑是联合国大会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天。在63届联大有关人权问题的全体会议上,正式宣读了由法国和荷兰联合提交、并得到66个成员国签署支持的声明,呼吁各国消除对性倾向和性别身份歧视与法律定罪、尊重少数性倾向与性别身份者的平等人权。这是联合国首次将同性恋议题列入正式议程进行讨论。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另外30多个国家已经签署了这份文件。据美国媒体2010年报道,美国奥巴马政府将签署这份文件,并呼吁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

随着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的发展,同性恋者中的精英人物在政界及其他领域纷纷公开性倾向已呈常态。德国是同性恋者政治力量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如现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基多.威斯特威勒,是同性恋者;柏林市长克劳斯.沃维雷特公开表示:“我是同性恋,这也很好。”汉堡市长欧勒.冯.伯斯特亦是同性恋者。以至媒体评论说,即便未来德国由同性恋者任联邦总理,德国人民也不会感到吃惊。当代欧洲很多政坛要人是同性恋者,如法国社会党政治家、巴黎市长特朗.德拉诺埃等。德国外交部长基多.威斯特威勒于2010年上半年应邀来我国访问,并和他的同性伴侣一起游览了长城。接着这位48岁的外交部长基多.威斯特威勒与其相恋多年的43岁男友迈克尔.莫隆兹,于2010年9月17日登记结婚。年过50的英国政府负责监狱事务的司法部长克里斯平.布伦特2010年8月宣布自已是一名同性恋者。

2009年末,女同性恋者安妮斯.帕克当选美国第四大城市休斯敦新市长,成为全美十大城市中第一位同性恋市长,改写了美国历史。在竞选中全美各地的同性恋组织,纷纷为安妮斯竞选活动捐款,很多人还前往休斯敦市呼吁民众对安妮斯投支持票。

在成为世界上法律承认同性婚姻平等权利的第九个国家冰岛,于2009年就任总理职位的翰娜.西于尔扎多蒂,2010年根据法律与同性伴侣约妮娜.雷欧斯多特正式结婚。她是目前全球首个公开承认同性恋身份的国家领导人。在结婚之前,她已与同性伴侣已共同生活了多年。

在许多国家同性恋者平等权益已得到大众普遍尊重的今天,我相信,在世界潮流的强力推动下,我国不管有人怎么阻挠,同性恋者取得平等权益的希望已不是遥遥无期的事了,因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令人非常遗憾的是,我国有关部门对上述种种情况竟熟视无睹,充耳不闻,拒绝转变观念,不停止对同性恋者的岐视,以致令我国为数相当庞大的同性恋群体仍不能早日“翻身得解放”,过上与异性恋者一样的正常人的生活;而且也不对科研人员因为维护同性恋者人权遭遇“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给出说法,这令人感叹和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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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历代和历次政治运动“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受害者

在民主法治社会,人们的言论是自由的,批评是自由的,思想也是自由的。“因言获罪”和“文字狱”则是非民主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如果人们因为一句话或一种学术观点与执掌权力者的观念不符就受到迫害,那绝对不是一个民主与法治国家。树立正确的民主、自由、人权和发展的价值观,则是避免出现“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法治保障。

对言论上的“错”而不咎,在我国历代,这样开明自信的帝王,可以说是屈指可数。怕“言”的政府是不自信的政府,尤其当这个“言”不是谣言时。扼杀“言”必然导致社会封闭和落后。学术层面的事必须由学术解决,而不是乱扣政治帽子“因言获罪”。如果政府动辄就用公权力打击“言”者,那么一个绝对没有“异见”的统治则是极权统治。绝对没有“异见”的时代是悲剧时代。靠几句话为一个人定性,因为科学观点不符合自己的认识就撂倒一个人,是缺乏民主、理性不足和法治不健全的表现。

“文字狱”作为一种特别的“牢狱”,在我国历史悠久,为害甚烈,影响深远。

“文字狱”是因文字的缘故而构成的罪案,其形式是以文字作品获罪,专制的当权者或吹毛求疵,有意罗织罪名,或仅仅根据其思想倾向定罪。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制造了大规模的“文字狱”惨案,先是在公元前213年下“焚书”令,次年,又下“坑儒”令。“焚书”令和“坑儒”令是“焚书坑儒”典故的由来。“焚书坑儒”事件是封建君主专制野蛮性的大暴露,是对中国历史文化的浩劫。秦始皇的“焚书坑儒”,销毁了民间除法家著作以外的不利于秦王朝统治的无数古书典籍,压抑了包括儒学在内的各个流派的发展,使秦朝文化出现“以吏为师”的萧条局面和终至覆灭。

在秦以后,中国封建社会“文字狱”比较集中的主要有三次,一是南宋初,秦桧擅政时期;二是明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时期;三是清代康、雍、乾三朝。其原因又各不相同。

明朝初年是“文字狱”密集发生的年代。清代顺治朝首开“文字狱”之端,中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历时百余年。比如在重新编纂《四库全书》过程中,对不合自已口味的内容,一律加以删节或纂改。因此,清代的“文字狱”在多发性、残酷性等方面,创造了新的“历史记录”。其次数之频繁、株连之广泛、处罚之残酷,超过历代。

中国历史上的“文字狱”,通常在社会发展重要转折时期出现,尤其在新王朝建立之初,如秦初、明初、清初等时期。在这种历史背景情况下,新王朝的统治者把制造“文字狱”当成巩固统治的极重要手段,以此杀一儆百,压制不同意见,禁锢思想,打击异己,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

随着“文字狱”的兴发,无数典籍遭到禁毁,无数珍贵文献由此失传,成为中国文化史的永久遗憾。“文字狱”对文化界和知识界的成果和精神、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创伤。为躲避“文祸”,他们不得不对现实采取逃避的态度,以致文化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出现停滞和断裂,甚至倒退。

先秦的春秋战国时期无疑是思想活跃,百花齐放的时代。其后两千多年,无论是在文化还是思想方面,都不曾超越那时的辉煌。所以出现当时的局面,主要是各诸侯国为了取得霸主地位,竞相招贤纳士,用不同思想学说以使自己的国家富足强大起来。这就为“百家争鸣”的形成创造了宽松的著书立说、发表个人见解的良好的学术自由的条件,从而极地大促进了战国时期的思想解放。于是出现了诸子百家,诸如儒家的孔子、孟子、荀子,道家的老子、庄子、杨朱,墨家的墨子,法家的韩非、李斯、商鞅,兵家的孙武、孙膑,阴阳家的邹衍,纵横家的鬼谷子、苏秦、张仪,杂家的吕不韦,农家的许行等等。

由于学术自由和学术界的思想活跃,所以才能出现“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诸子百家提出了新学说,包括《老子》提出的宇宙物质起源学,《墨子》进行的光学、机械学研究,《庄子•天下》记载的各派学说,以及《尸子》记述的平面几何、测量学,《列子•汤问》等篇关于天地结构、宇宙万物、远方异国的种种思考和忧虑(杞人忧天)等等。这些思考和认识当时都领先于世界。可惜由于后来兴起了“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百家争鸣”的局面从此一去不复返。

在我国古代历朝深受“因言获罪”和“文字狱”其害的人不计其数,其中一直受到后人敬仰和怀念的先人当数屈原和司马迁。此处仅举屈原“因言获罪”和“文字狱”一案。

关于屈原

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战国末期楚国丹阳(今湖北秭归)人,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之一,也是已知最早的著名诗人,世界文化名人。他创立了“楚辞”这种文体,开创了“香草美人”的传统,代表作品有《离骚》、《九歌》等。

屈原早年受楚怀王信任,常参与商议国是和法律制定。他主张章明法度,提倡“美政”,举贤任能,改革政治,主张楚国与齐国联合,共同抗衡秦国。但由于屈原性格耿直,敢于直言而“因言获罪”,加之他人谗言与排挤,屈原逐渐被楚怀王疏远。公元前305年,屈原反对楚怀王与秦国订立盟约,但是楚国还是彻底投入了秦国怀抱。并将屈原逐出郢都,开始了流放生涯。屈原被放逐后,在和渔父的一次对话中,渔父劝他“与世推移”,不要“深思高举”、自找苦吃。屈原则表示宁可投江而死,也不能使清白之身蒙受世俗之尘埃。由于世道浑浊,他不愿与世沉浮。公元前278年,秦国攻破郢都,楚国被灭。这证实了屈原对楚怀王的谏言是正确的,但他的进谏未能得好报。同年5月5日,屈原在绝望和悲愤之中,怀抱大石自沉于汨罗江,殉了自己的理想。后来人们每逢农历5月5日这一天,以划龙舟、包粽子等多种形式纪念他。这就是我们每年的节日端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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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历次政治运动中“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受害者

1、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

“反右派”运动的初衷,本来是中国共产党针对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发起的整风运动。《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动员各界人士敞开心扉,“大鸣大放”,给共产党提意见;中央统战部也召开座谈会,号召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此次运动之前中共中央一再申明“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非常“坦诚”的律条。可是当运动起来之后,许多正确的“逆耳之言”波涛汹涌而来。就在此时,中共中央1957年6月6日发出了《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1957年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标志着反右派斗争的开始。随后《人民日报》又陆续发表《工人说话了》、《不平常的春天》等社论。这类社论指出:“在帮助共产党整风的名义之下,少数右派分子正在向共产党的领导权挑战,甚至公然叫嚣要共产党‘下台’。”事情就这样转眼间发生了180度大转弯,“言者无罪”的承诺像一纸空文被抛到九霄云外。让听信“言者无罪”的各界人士大上其当,追悔莫及。所谓助党整风就这样从“鸣放”开始,以最后“言”者“因言获罪”而告终。

1957年6月10日,毛泽东向党内通报反右斗争的情况说:“北京条件已成熟,人民日报已于6月8日开始反击反动派”,“各地情况不同,何时开始反击,要看当地情况决定。”他还指出:“这次运动中,一定要使反动分子在公众面前出丑。”一场反右派斗争随即按照这样的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起来。6月29日,经毛泽东批改发出的《中央关于争取团结中间分子的指示》中又说:“对极右分子必须打得准,打得狠,来不得温情主义。”7月1日毛泽东公开点名批判了民主爱国人士章伯钧、罗隆基和民主同盟及农工民主党两个民主党派,并强调,资产阶级右派就是资产阶级反动派。这样的上纲上线,把大鸣大放中给共产党提出不顺耳的批评意见的大量人定性为右派份子,把这些人推向了无底的政治深渊。让共产党掌权后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大批知识界人士纷纷被“言者无罪”的诱惑下“引蛇出洞”,在“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这两把“杀手锏”之下被一网打尽。虽然那时有些人大呼上当,悔不当初,过于轻信“言者无罪”的“诡计”而无法自拔了。最后全国被定性为右派分子的人数达55万之众,有8000学子的北大竟抓出1500多名右派分子。

反右派运动中“因言获罪”和“文字狱”受害者人数众多。下面仅简略林昭是怎样遭到灭顶之灾的。

关于林昭

林昭是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学生。林昭说:“我的观点就是人人要平等、自由。可是却把我说成是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林昭发表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大逆不道”的言论,被长期关押,最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枪决。

受家庭的影响,年幼的林昭对共产党闹革命报有很大热情,她的父亲也是真诚地相信共产党的爱国人士。1954年,她以江苏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1955年春,林昭成为北大综合性学生文艺刊物《红楼》的编委会成员之一,被称为“红楼里的林姑娘”。《红楼》第2期的责任编辑是林昭和张元勋。1957年5月19日,张元勋等人响应中共中央鸣放号召,贴出大字报《是时候了!》,随后几天北大的大字报越来越多,学生互相辩论。有人认为张的大字报中的右倾言论是反革命煽动。5月22日,林昭在辩论中公开反对那些上纲上线的批评,并说“党不是号召党内外的人提意见吗?人家不提还一次次地动员人家提!人家真提了,怎么又勃然大怒了呢?我料到一旦说话就会遭到像今天这样的讨伐!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这是为什么?》,将提意见的言论说成是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

林昭本来并不“激烈”,是可以逃过厄运的。但是,当右派分子们受到讨伐的时候,她“跳出来”为右派言论辩护,又因1958后她批判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不承认生产队之间的差别、贫富队拉平、在公社范围内实行平均分配,破坏等价交换原则并无偿调拨生产队和社员个人财产的“共产风”,因而被打成右派。她打成右派之后的处境原本不是很惨,但1959至1960年三年大饥荒年月中,她又站出来了。她与张春元等合编《星火》,不仅发表诗歌,还与他们一起收集各地党政负责人和民主党派负责人名字,企图把文章寄给他们,让他们正视人民的苦难,遏止极左政策。结果众所周知,围绕《星火》的几十个人被作为“反革命集团”全部抓捕。被捕之后林昭仍然坚持抗争。后来又为彭德怀鸣冤叫屈。从此林昭便踏上了万劫不复之路。她的一些抗争看上去毫无意义,考察林昭的行为,正如她的难友们所说,的确是“拿鸡蛋去碰石头”。可是林昭却偏偏要以自己微薄之力去碰石头。她说:“我相信成千上万个鸡蛋去撞击,这块顽石最终会被击碎的!”她的话当时并没有一点说服力。但正是这样的话,使人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一个真正为理想而献身的战士。

张元勋、林昭等人成为右派,林昭吞服大量安眠药自杀被及时抢救过来。于是被认定她在对抗、“态度恶劣”,于是被加重处分:劳动教养三年。林昭不服,跑到团中央质问:“当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校长时,曾慨然向北洋军阀政府去保释‘五四’被捕的学生。现在他们(指北大领导)却把学生送进去,良知何在?”后因新闻专业系副主任罗列怜其体弱多病,冒险为之说情,林昭得以留在新闻专业资料室接受群众“监督改造”。1962年12月,林昭又被捕入狱。在狱中林昭曾多次绝食、自杀未遂。

林昭在狱中没有笔和纸,竟然是用血在白色被单上写作。另外,由于林昭拒绝违心地服从,被狱卒视为表现恶劣,遭受严重虐待。林昭在血书中写到:“光是镣铐一事他们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样来:一副反铐,两副反铐;时而平行,时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创痕犹在不消说了,最最惨无人道惨酷无理的是:不论在我绝食之中,在我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情况下的月经期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过镣铐,甚至从未有所减轻!”

1965年5月对她开庭审判,林昭“因言获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林昭随后以血书写了《判决后的申明》。她不肯讳言,不昧着良心说假话,一直坚持自已的言论没有错误。当局竟认为她不思悔改,于1968年4月29日,将她改判为死刑.随即押赴上海龙华机场,口中塞着橡皮塞子,防止她喊口号,颈部绑着绳子,扣紧喉管防止她发声。在机场跑道上,执行人员向她腰部猛踢一脚,跪地之后对准她开了一枪。她倒下后慢慢爬起,他们又向她开了两枪。林昭殉难时年仅36岁。同年5月1日,公安人员来到林昭母亲家,索取5分钱的子弹费。林母听后,当即昏厥倒地。这又象一粒子弹打中了林昭的母亲。这种做法可以说是我国著名豪女秋瑾被害的重演,真乃残酷至极!林昭父亲在女儿被捕后,服药自杀;林昭母亲后来精神失常,死于上海街头。

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形象是黯淡的,林昭却为知识界带来了光彩。她是一个象征,一种精神和人格的象征。林昭之所以经受了许多折磨,之所以最后惨遭杀戮,极重要的原因是在“因言获罪”面前“拒不认罪”和“死不悔改”。林昭也拒绝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给出路的政策,昂首走向了死亡。

其实,只要林昭低一低头,也许她就不会死了。可是,她死不低头。她死于她的单纯、勇敢,死于她的信念、良知,还有她的赤子之心。她的经历、她的坚持、她的磨难,是不能再叙述的,那样的叙述太痛苦了。

北大著名学者钱理群教授评论林昭说:“她不是思想家型的战士,而是以道德、情操的崇高和反抗行动感召人、震撼人心的一位受难的殉道的‘圣女’。林昭身上有明显的理想主义、浪漫主义与英雄主义的气质,她的反抗具有鲜明的‘青春代’色彩。但更为可贵的是,她同时清醒地意识到青春激情被利用的可能性。”

2004年4月22日,林昭骨灰被安葬在苏州灵岩山,只是“衣冠冢”,遗骨至今不知所在。

2、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

如果说1957年“反右派运动”主要是整肃知识分子,那么1959年“反右倾运动”则主要是整干部了,这就是由一个大错误又发展到另一个大错误,令中国的政治局面从此走向下坡路。

据说1959年“反右倾运动”原本也是要反左的,也就是主要针对“三面红旗”即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所引发的“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导致的生产力极大破坏的纠偏运动。。到了1962年情况更加严重,广农村民不聊生、生灵涂炭、几千万人活活饿死,很多地方几乎到了不收拾的地步。

在那时凡是下过乡的各级干部都看见了农村凋敝,农民忍饥挨饿的惨状,回来免不了要叙说反映,结果把说真话的人都说成思想右倾,这样人们也就不敢再多说了。此时,戎马一生,性格耿直的彭德怀元帅则以“八万言书”向毛泽东直谏。这种直言上书令党的最高统帅极为不快,觉得这是向自己的领导权挑战,于是调转船头,拿“八万言书”开刀,在1962年6月的庐山会议上拉开了以批判彭德怀为主要目标的“反右倾运动”的序幕。彭德怀“因言获罪”和“文字狱”受到了与右派同样悲惨的结局。

当年许多高官在庐山会议前为会议准备“反左”的材料和发言稿,会议风云突变,手里拿着原来准备的批左材料的赴会者措手不及,但都调转船头,把在农村看到的民不聊生的调查报告藏起来,另写批判彭德怀“右倾”的发言稿,以明哲保身。于是,绝大多数与会者在会议上以另一种腔调违心地向彭德怀发起了“毫不留情面”地打击和残酷斗争。只极个别高官为彭辩护和保持联系到住处去看望他。而其他绝大多数与会者则生怕与彭划不清界限,纷纷远离了他。在那场斗争中能坚持实事求原则的政治家却少得可怜。“真假孙悟空”那时节可以说是一目了然,泾渭分明。

后来,凡是同情彭德怀、怀疑“三面红旗”、议论“三面红旗”缺点错误和指出基层阴暗面问题的直言者,大多被定为“右侧机会主义分子”进行批斗和给予处分。在“越左越革命”的运动空气中,对坚持实事求是、抵制“左风”的好党员、好干部被批斗,许多坚持正确观点的人被开除党籍和降级或开除公职,甚至被活活打死或被逼自杀,还有不少人被投进监狱或监督劳动,以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在这次“反右倾”斗争中被重点批判和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干部和党员多达三百几十万人,而这些干部和党员大都是敢于讲真话、反映实际情况和敢于提出批评意见的人。

之前在“反右倾,鼓干劲”的口号下,各种“大办”(如大办钢铁,大办粮食,大办食堂,大办县社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养猪场等)一拥而上。1958年的“大跃进”和1959年“反右倾”后的继续“大跃进”,给国家和民族造成了严重灾难。我国人民所经历的1959―-1961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斗争的数年间至少三四千万农民被饿死。例如青海省湟中县李家山公社新庄大队1990多口人,1960年因饥馑死亡者500多人,有6户全家死绝,其中五户为“地富家庭”,一户是中农成分。

彭德怀因直言上书,在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又受到批斗审讯达二百多次。这位战功显赫的元帅身陷囹圄。1974年9月,彭德怀因患直肠癌,得不到医疗救治,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去世前他希望能见妻子浦安修一面,但当时正在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进行“劳动改造”的浦安修未能去见他。这位一生无儿无女、不吸烟、不饮酒,风霜一生的彭大将军,临终前竟找不到一位能为他保存“八万言书”手稿的人,最后不得已委托他在北京汽车制造厂做医务工作的侄女彭梅魁将其用布包了好几层,让她妈妈放进瓷坛埋在灶脚下,后又放在专门定做的樟木箱的夹层中。保存17年后,于1979年1月3日将“八万言书”手稿转交给了胡耀邦,胡还给她写了收条。

彭德怀因直言“为民请命”,就这样“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被屈死、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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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是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在中国由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政治运动。亦被称之为“十年动乱,十年浩劫”。这场运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触及了所有人的灵魂。

无论是文化大革命,还是之前的反右派运动和反右倾斗争,使用的都是“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这两把杀手锏。文化大革命中,经毛泽东发动,红卫兵突起,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串联”,他们把毛和中央文革的旨意带到各地,带动了各地的动乱。先是批判刘少奇、邓小平,后又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在红卫兵高喊砸烂旧世界的口号声中,冲击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冤假错案无计其数,冤狱遍于国中。

十年浩劫使国家和人民遭到195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在运动中被批斗的对象当中,除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以外,更多的耳熟能详的名人纷纷“中箭落马”,其主要手段则是抓住他们的只言片语或一两句牢骚“无限上纲”,“以言治罪”和实施“文字狱”。

无数文化艺术界人士遭遇残忍的迫害。共产党夺取政权后由香港主动回来投入到新政权怀抱的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马连良先生,竟让他交待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特别是批判他主演的《海瑞罢官》。在受到无休止地批斗后,马连良于1966年12月在天津着全副剧装服毒自杀。在文艺界因批斗迫害而死的还有著名电影演员上官云珠1968年病中跳楼身亡,著名京昆剧表演艺术家言慧珠1966年自杀身亡,女影星舒绣文1968年在监狱中自杀身亡等等。

著名黄梅戏演员严凤英是1968年4月服安眠药自杀死于医院。死后遗体被强令解剖。严凤英死後不到一个小时,剧团的领导赶来,任务只有一条,严凤英之死有不少疑问,有人检举她是国民党特务,是奉了上级命令自杀的,所以要剖开她的肚皮挖出她的内脏,就是要检查她肚子里的“特务工具”!医生不同意解剖。领导讲,现在不是治疗的问题。在解剖时,剧团派去四个人在严凤英尸体身边监视,医生用手术用的小斧头从咽下砍起,向下一根根肋骨砍下去,然後把内脏拉出,找检举的所谓“发报机”丶“照相机”等特务工具,结果只在胃里查到一百多粒安眠药片。当劈到耻骨时,膀胱的尿喷了出来,在一旁的军代表悻悻地说:“严凤英,我没看过你的戏,也没看过你的电影,今天我看到你的原形了!”杰出女艺术家“因言获罪”后处罚达到如此地步,令人毛骨悚然。

在体育界批斗后自杀身亡的如著名乒乓球教练傅其芳和著名乒乓球运动姜永宁。他们都是建国后主动从香港回到内地的著名爱国人士,因在批斗中怎么也交待不出“三反言行”,被逼无奈,一个是在北京体育馆自缢而死,一个是在拘留室上吊自杀。

中国第一个世界冠军,是我国体育史上当之无愧的英雄容国团。他也和傅其芳和姜永宁一样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青春年华。1957年,他怀着当主人的心情回到了内地。多年后,他还这样评价自己的父亲说:“我一生最感激父亲的,就是他支持我回到社会主义祖国。”

容国团也是凡人,凡人总是有缺点的。“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侯,他怀着满腔热情去参加。他崇敬毛泽东,深信毛的高瞻远瞩是绝对正确的。文化大革命初期体育界发生的种种事件太刺激他了。他曾为受到迫害和被迫害致死的人们落泪,然而他又无力扭转。最后他也被卷入政治漩窝,对他施展的“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大棒使他无法招架。1968年6月凌晨,这位世界乒乓球男单冠军在北京龙潭湖畔槐树上吊自杀。一代球星,竟落得这样悲惨的结局!容国团死时恰好三十岁。在众多受凌辱的人中,为什么他偏偏要以死抗争呢?率先登上世界冠军奖台的人,必然有着超人的意志和品格。他死前曾留下这样的遗言: “我历史清白,不要怀疑我是敌人!”他义无反顾地走了,走向遥远的“天国”。

这里特别要提到著名文学家田汉。他毕生从事文化事业,创作了大量话剧、电影、戏曲、歌剧等剧作。他写的《义勇军进行曲》,经聂耳谱曲传唱全国,被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就是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只因其作品中有一句两句“不当之处”,就被迫害而死。每当我听到国歌乐曲时,总是情不自禁、心情又十分复杂地思念起田汉这位可敬的杰出的文学家。

还有,我们可爱的文人发自内心敬仰谱写了许多诸如“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毛主席的恩情唱不完”等著名并广为传唱的歌曲。这样的颂扬并未得到应有的反哺。无数可怜的文化界人士们未能逃脱“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惩罚。这种歌颂与其说是对领袖爱戴的表达,倒不如说是为助推对领导人的个人崇拜埋下了祸根。

写到这里我总有一个挥之不去令我震憾的记忆,那就是“因言获罪”受到迫害最惨烈的坚持真理的张志新。

关于张志新

张志新是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女干部,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和面对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暴行挺身而出,公开阐明自己的观点,揭露和反对残害干部、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她被“四人帮”及其在辽宁死党定为“现行反革命”。1969年9月被捕入狱,关押到1975年被残酷处死。

张志新说,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共产党之上,不能搞个人崇拜。

1969年12,在张志新加入中国共产党15周年的日子。她写了一首题为《迎新》的歌,却因此遭狱霸殴打、凌辱。她的笔和纸被没收,她在非常愤怒之中,用小木棒代笔,在手纸上写下控诉书:“你们听着:我的笔是被你们当作枪给缴去了,但指挥这支枪的思想你们却永远也缴不掉!自称为无产阶级代表,你们那一点像无产阶级!你们行凶殴打凌辱女政治犯!以为一个女共产党员就可以这样随便凌辱吗!不!我要向党向人民控诉你们,声讨你们,这笔账是要算的!你们领导下的伙房,可以用带有煤渣沙子的黄馍虐待政治犯!”

她还说:“你们若是无产阶级,你们为什么那么怕真理!没听说无产阶级、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殴打犯人、辱骂犯人,生活上虐待犯人、刁难犯人!你们所作所为是哪个‘无产阶级’?”

1969年1月,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1969年8月张志新被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从此再也没有和家人见过面

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送到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后来辽宁省当局建议尽快处决她,以免她“继续和党作对”。法律程序规定判决死囚有12天的上诉期,但张的判决程序只有一天就匆匆执行了。

据报道,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直至宣布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只是当时的辽宁省革委会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决定: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这才将她改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精神已近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会议中“四有帮”死党毛远新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1975年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她是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张志新在行刑前经过多日“小号”,就是那种只能坐,不能躺卧的特小牢笼的折磨,已经被逼致精神失常。

1975年4月4日,她在早上10点钟被带到沈阳东岭大刑场。因为担心她会呼喊口号,行刑前毛远新和监狱管理人员决定割断她的喉管来防止她出声。去刑场前,在监狱的一间办公室里,几条大汉把她按在地上,,绑住她的手脚,在她脖子下面垫一块砖头,然后用普通刀子,在没有消毒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割断了气管。她在痛苦的呼喊中咬断了舌头,然后她被执行枪决。枪决后张志新的遗体失踪了。对张志新的迫害真乃惨绝人寰。

粉碎“四人帮”后,在时任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同志主持下,该省省委常委会于1979年3月作出为张志新平反的决定。任仲夷说:“张志新案件是奇冤大案。她的死非常惨。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她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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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历次政治运动“因言获罪”和“文字狱”造成的危害

我国的“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产生与形成,有久远的历史根源,每个时期又有其鲜明的时代特点,但其表象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千方百计压制言论,限制言论自由。超出划定的范围,其言论则被追究。对我因为言论和文章以“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这种方式进行追究和查处已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一而再再而三,是“家常便饭”了。

法国伟大思想家伏尔泰有句名言:“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他又说,“说出一个人真实的思想是人生极大的安慰。”

而我们社会的情形完全不同,至今仍然令众多的直言者“因言获罪”和遭遇“文字狱”。

当今中国最难的恐怕不是“愚公移山”、攻克科技尖端,而是说真话不说假话;当局管束最严的亦非是人们深恶痛绝的贪污腐败,而是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

在现今的中国想说真话,简直是几近难于上青天。由于这种状况,就出现了种种耐人寻味的怪现象。

其一,假话、空话、官话、套话连篇,就是不讲真话。1950年代以来数次政治运动中,上上下下不论哪一级,只讲真话不讲假话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极为难觅。在反右派运动中,凡是敢给领导提意见的那些勇敢者中,大量人士被冠以“向党进攻”的罪名打成右派,发配到边疆荒野劳动改造,一去多年,甚至尸埋荒漠。反右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亦是如此。这些政治运动让人们一再领教到,假若你不隐瞒观点、讲真话不讲假话,如果你是普通公民,那你就会成为林昭和张志新第二;如果你是官员,你就会成为另一个彭德怀。胡耀邦身为总书记,但由于他时不时直言快语,结果在类似宫廷政变的“变动”中,从政坛最高位置上被莫明其妙地推了下来。

为了“逢凶化吉”,以防成为“专政对象”,人们只好另选对策。对决策者或掌权的领导人极尽阿谀奉承、趋炎附势、溜须拍马之能事,且被越来越多的人将其奉为处世的最佳选择。只要取得“领导”欢心,“前途”或仕途就一片光明,因而处处迎合上级领导的媚俗之风大行其道。在一些地方,如果上司生日、生病住院和其长辈丧葬,下属则必抓住时机打点和恭维,生怕落后一步而成“千古恨”。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上什么山唱什么歌,善于对上司查观色和投机钻营,成了国人最为“成功”的处世哲学,而且正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谁在这方面表演“出色”,谁就会在官运等方面抢先一步。而敢于暴露观点讲真话、诚实守信、不吹不拍,在媚俗方面不越过雷池一步的人,则绝不会被信任,以致老实人吃亏。 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一规律深信不疑,谁还敢讲真话,拿鸡蛋去撞石头,甘做苦行僧呢?!又有多少人还能忧国忧民,把心思放在事业上?这不是社会悲剧又是什么?!

无法讲真话、说实话,极大地扼杀了人们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力,特别是对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力更是毁灭性的伤害,其结果是社会进步的停滞。由于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巨大魅力,人们一提到创新精神,就会联想起诞生过大科学家诺贝尔、童话家安徒生的北欧。那里有诺基亚、爱立信、宜家等众多全球知名企业。在当今诸多最具创新力的国家排名中,小国瑞典、芬兰、丹麦和挪威等,已超越美国或紧跟其后。北欧人对科学技术的推崇和创新精神,可以说已融入他们的血液中。

按照一般规律,立国30年左右会出诺尔贝自然科学奖。在这方面,美国和欧洲自不必说,文明古国埃及、罗马、印度都曾获得该奖,亚洲的一些国家亦有科学家获得该奖。迄今日本已有17位诺奖得主,其中7人获得诺贝尔化学奖。2008年日本有三位科学家摘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化学奖。新中国立国已经60年了,却不曾得到。是我们国人的天资差吗?可是有多位华裔科学家因为在海外则获得了诺贝尔奖。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言自明。

自由是创造力的基础。人类最宝贵的财产是自由。没有充分的自由空间,无法讲真话和不能畅所欲言,是不会有独创性和探索精神的。一个制度如不能让公民自由呼吸,最大程度地释放公民的创造力,国家何谈自树于世界民族之林?没有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环境和土壤,要想培育出世界级大师和诞生诺贝尔奖,以及培育出世界一流大学,那只是做白日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杰出人材的苗子,也会由于没有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而被扼杀在摇篮里。有没有自由和民主,不仅是民主法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的分水岭,也是有没有创造力,能否登顶国际最高科技领奖台的关键因素。可以说,实现言论自由之日,就是迸发出无限的想像力和创造力,有望摘得诺贝尔奖之时。

讲真话,不说假话,是诚实的表现,是一种美德。令人特别奇怪的是,在我们这里敢讲真话,不讲假话总是屡屡遭遇“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而说假话、官话、套话的从上到下各级官员,却极少因“假言”而被追究和倒台。对照前后两种情况,一个“从严从重”处理,一个放纵并宽大为怀,这种巨大反差是最大的不公正。也正是因为这样,自然导致了“两极分化”,说真话者越来越少,说假话者越来越多,以致“残局”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这种“险情”难道不危险吗!?

在幸福感指数高、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由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讲真话的人远比我们社会多得多,并成为社会风尚。不讲真话,只讲假话已成为国际上受蔑视的可耻行为。我国与那些国家及地区相比,千差距万差距,我认为最大的差距,差就差在这一点上。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不讲真话,只讲假话的劣根性,下决心改变已经被毒化了的社会风气,那么中国肯定没有希望。话到口边留半句,三思而“后言”,各个领域何来思想活跃、百花齐放?那只能是万马齐瘖、死气沉沉、毫无生气、言论上处处“设防”的可悲局面。

其二,在假话泛滥的我国社会,各种假货、假证、假学历等各种假冒行为充斥各个领域,已成为难以遏制的社会公害。由于这种社会公德严重堕落和风气败坏,把人民坑苦了,也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信誉。

中国现在假货充斥的市场上假药、假酒、假奶、假名牌、假古董等等数不胜数。制假者用高科技手段批量制造,逼得老老实实、讲究信誉的广大民众防不胜防。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假证件。种种假文凭,假论文、假身份证、假文件、假证据等和真证件下的假学历,在政界和相关领域掌握一定权势者中已是屡见不鲜。他们利用权钱交易,谋取信任和私利,损公肥私、买官卖官。有的高官由秘书写论文,拿到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真证书。我国这种“文凭造假”绝不是个别现象。一些国家和地区总在承认中国大陆学历上踌躇不定,不是没有缘由的。

2007,年时任葡萄牙总理的苏格拉底被指控“文凭造假”。该国社会活动家卡尔代拉公开质疑,称“高度怀疑其在获得工程师学位时是否真正修完了所有课程”。卡尔代拉向媒体提供的根据是,苏格拉底1995年才在私立大学进修,第二年就迅速获得学位,如此短的时间内修完5门课程,必然大有“奥妙”。由此总理的学历问题迅速在该国掀起轩然大波。遭葡政府调查后,苏格拉底的简历中的“土木工程学士”学位悄悄降格为“土木工程专业文凭”。

前几年韩国有超过15名公众人物被曝大学文凭造假。这一丑闻使重视教育背景的韩国社会一片哗然,掀起了追查假学历的风潮。各大媒体连篇累牍地揭露名人学历真相。报道称,韩国检察部门已重点锁定百余名要人涉嫌学历造假。

美国几年前经过一年的调查与审问,调查人员确认至少135名白宫和政府部门工作人曾购买伪造文凭,其中包括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官员、国家安全局雇员、白宫官员以及美国国务院在科威特的高级官员。这起丑闻曝光后,媒体对这些官员指责最多的是,他们不但通过假文凭骗取了高职高薪,而且利用政府部门的合法福利待遇,还将买假文凭的费用由公款报销。而经初步核实的调查结果也表明,8个部门28名联邦政府高官的假文凭,确实是用纳税人的钱埋单的。

古罗马杰出作家西塞罗说过:“没有诚信,何来尊严?”

人们对一切造假现象,只是敢怒而不敢言。各级政权为了控制和压制不同的声音,对敢讲真话和敢干揭露黑幕的人,实施“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高压政策,维护少数人的既得利益,也就不足为奇了。

美国第三任总统,同时也是美国开国时代的元勋之一的托马斯.杰弗逊有句名言:“如果人民害怕政府,便是暴政;如果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

我在1953年对“共产党没有自已的私利,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已”这句话特别欣赏,于是加入中国共产党,去追求和实现民主、自由和平等梦寐以求的伟大目标。然而,57年过去了,我觉得我这一生追求的目标渐行渐远,可望而不可即了。在我有生之年,能否看到这一目标的实现已经成为悬念。这些年来“因言获罪”和“文字狱”的威胁与我一直是如影随形,犹如鱼游釜中,备受岁月的摧残。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再怕什么“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而沉默不语。国家兴衰,匹夫有责。我不能不发出这样的声音:

只有解开实施“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这个“死结”,实行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才能众志成城,方有可能实现我们伟大的社会复兴目标。要解开这个结,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可以借鉴。我们不必舍近求远,香港特区由于坚持实行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令香港得以长久保持昌盛繁荣,在诸多方面领先于众多国家及地区。通过近学香港就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改革开放中,必须决心在政治领域进行深刻改革,首先革掉“因言获罪”和“文字狱”这种极为陈腐的统治手段,创造一个清新、民主、自由、平等和政治清明的政治局面,实现人民的政权由人民当家作主,与人民同舟共济。这样一切才有希望。这种无法回避的政治改革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解铃还需系铃人。如能这样,我国民众真是“三生有幸”了。否则,其结果自不待言。

完稿于2010年9月12日于北京家中

《尘封的抗争与呐喊》续篇之五待续

注一已印出书稿

1、《尘封的抗争与呐喊》

2、《代价沉重肝肠断蛰伏冷宫诉衷肠》

3、《维护同性恋者权益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

4、《导致艾滋病在中原大地暴发流行的血祸责任者难辞其咎》

5、《令人胆寒的“因言获罪”和血腥的“文字狱”》

注二待印出书稿

1、《有严重历史污点的高官迫害万延海难掩河南污血事件的罪责》

2、《冲破藩蓠问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