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赵荣报道)1月7日,在广州维权的贵州思南人马胜芬女士走出了广州越秀看守所,在被关押了整整四个月后,终于又重见天日。

见面后,马女士告诉笔者:她因为劳工纠纷判决不公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又多次遭受警察、武警的暴力殴打,因她一直坚持在广州维权,并多次要求立案状告广州市政府行政不作为,结果被广州警方乃至整个广州地方政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2010年9月8日,马胜芬女士在广州维权时被洪桥派出所的警察何兢轩(此警多次殴打过马女士)抓捕,关押在越秀区看守所内。警方很快就以“妨害公务罪”将她判处拘役四个月。公诉人是越秀区检察院钟文广,一审法官林旭群,陪审员陈倩怡和梁敏勤。马胜芬不服,提起上诉后被广州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1月7号下午5点,而广州中院送二审裁决到看守所时,马女士已经到期被释放了。

释放时马女士的个人物品并没有被退还,她为坚持要回物品,在看守所门口睡了一夜,而看守所竟然让她星期一再去拿物品。

马女士最后说:“我自己仅仅是在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公民权利,却三番五次的遭受殴打和迫害,甚至当局不惜用所谓的法律捏造罪名对我进行陷害,让我彻底对这个政府失望了。老百姓已经成了政府栏里养的猪,而法律则成了屠夫们手中的刀”。

马女士电话:13416124732

取自“http://newch.chrdnet.org/w/2011/0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