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4-29] | 来源:参与 作者:沧海 | [字体:大 中 小] |
(参与2011年4月29日讯)沧海报道:今天上午9点,广西北海许坤非法经营案在北海市银海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许坤等三名被告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许坤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高世福、张春琼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记者联系到许坤的妻子冯广梅,她说律师4月27日才接到法院的通知,因此今天上午未能赶到,上百名村民今天前往旁听,但只有20多人领到了旁听证,进入法庭后发现多数座位都空着。许坤等三名被告都当庭表示要上诉,许坤的家人认为许坤无罪,坚决支持他讨回公道。律师当天下午会见了许坤,了解到许坤在看守所内遭受严管。许坤被罚每天只能吃两顿白饭,不许加菜已有一个多月,不许放风已有两个多月,从3月16日开始被关进4平方米的严管仓,由于同室一名精神有问题的犯人长期不洗澡,许坤要求对方离他远一点,被对方殴打,结果许坤因此被戴手铐、脚镣13天,但当许坤4月21日被该犯人无端殴打时,管教了解后只是一笑了之。此外,看守所没收了许坤在被关近一年期间对外写的67封信和9大本狱中日记,并没收了他的纸和笔,不允许他写信和记录。
律师向冯广梅转述了今天会见许坤时提出的四点上诉意见。首先,许坤没有实施一审认定的非法经营犯罪,村民蔡建月可以证明许坤从未参与过银滩停车场的经营。其次,许坤召集村民开会是村长的职务行为,并无违法之处。再次,公诉方指控许坤获取15万元非法收入所得纯属子虚乌有,没有任何证据。最后,白虎头村现任代理村长林章海的笔录证明警察有造假行为,是蓄意栽赃、陷害许坤。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察李志刚、胡剑波作为许坤非法经营案的侦查人员和记录人员,在银滩镇政府办公室于18时18分完成对白虎头治保主任蔡忠雄的调查询问后,在18时20分赶到了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展开了对白虎头副村长林章海的调查询问。而银滩镇政府到北海市公安局路程大约10公里路程,李志刚、胡剑波在2分钟内到达10公里以外的地方对另一名证人作笔录是不可能的。
许坤妻子冯广梅:15224535016
许坤大哥许猛:13977925349
高世福姐姐高世英:15207702474
郑建伟律师:13101351043
马小鹏律师:1380807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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