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中国共产党人满怀马列主义对社会进行革新的美好理想,经过艰苦战争在中国大陆建立了一党专制的政权,至今六十余年。中共执政的六十年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前三十年的所谓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人以“革命”和“不断革命”的名义不断挑起群众运动,有效压制了一切企图向当权者进行挑战的党内外力量,最终使全体中国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权利遭到赤裸裸的掠夺,一切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其他社会的权利全部垄断于党国体制下,“人民”拥有一切,个人则一无所有;第二个阶段是后三十年所推行的“邓氏改革”,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名义对社会变革进行探索,谓之曰:“摸着石头过河”,经过多次阵痛之后,所谓的“邓氏改革”在事实上完全成了对前三十年掠夺成果的分赃,导致了中国社会形成了一个以党权为核心的权贵阶层。

中共执政的前三十年是党内外权贵以革命的名义掠夺,至1978年已经将中国人民的权利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和社会各方面掠夺殆尽,亿万人民除了是个“螺丝钉”以外就什么都不是了,那么它们就不能将掠夺再继续下去了,于是不得不进行“邓式改革”;中共执政的后三十年是党内外权贵以改革的名义分赃,前三十年进行了彻底的掠夺,使一切资源与权利都收拢在权力周围,改革是要做什么呢?就是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幌子走回头路,实行私有化或者是变相地实行私有化,而实际上就是权贵化和买办化,于是到了今天,脏源即将枯竭,分赃即将终了,一场新的社会变革似乎不可避免地要开始了。

细观中国社会近几十年的变化,尤其是六四事件以后这一时期的变化,人们可能会发现解构与建构在中国社会同步演进。六四事件对中国社会政治演进来说是一个分水岭,在六四事件之前政治反对运动是弱小的,而且通常是依附于专制体制的,大多数政治反对运动的主导者和参与者都来自于共产党的政治体制之内,甚至就是共产党员们。但是六四事件之后,情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1989年6月4日以后,中国大陆的政治形势在开放与封闭之间来回游荡,但国际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苏联和东欧各国接二连三发生了政治翻盘现象,这些现象证明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失败,说明了自由是人心所向,民主是世界大势。与此国际大气候向适应,中国大陆的政治形势产生了一个标志性的变化,这个标志性的变化就是——独立的政治反对派诞生了。

六四事件之后,中国大陆独立的政治反对派诞生了,他们虽然是在汩汩血泊和惨败中诞生,但是这个诞生的意义是非凡的。中国大陆独立的政治反对派诞生标志着中国向宪政民主开始转型,标志着一个新的趋势明朗了,一个新的方向清晰了,一个新的力量登上舞台了。在这样一个时刻,中国大陆社会发生了全面的社会分裂,这种分裂不再像以往那样是中共党内的分裂引起的,而是社会自觉的分裂。中国大陆社会自觉地分裂成了两个部分,在政治上这两个部分是反对现行制度和拥护现行制度的,在经济上这两个部分是既得利益者和不得利益者,在社会结构上这两个部分官方和民间。在这样一个分裂的社会,解构与建构的过程真正开始了。解构属于官方的过程,建构属于民间的过程,解构过程和建构过程在赛跑。如果解构过程完成了,而建构过程失败了,那么中国社会将再次陷入危险的境地。

我认为这样一种说法可能是有道理的,对中国最大的威胁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这一观点是中国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提出的。孙立平先生说:“我们是不是焦虑错了问题?现在人们都在关心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之所以有这样的关心,是担心发生大的社会动荡。但事实上,对中国社会最大的威胁可能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孙立平教授又说:“社会动荡是指严重的社会冲突会威胁政权和制度的基本框架,而社会溃败则是社会肌体的细胞坏死,机能失效。说的形象一点,动荡好比是健康的身体被别人打伤了,而溃败则是自身的组织或细胞出了严重的毛病。”

当然,在大多数社会活动人士看来,转型是必然的,转型的方向是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这也是必然的。关于中国社会面临的是动荡的问题,还是溃败的问题,这两种认识都可以存在,可以讨论,因为这两种问题都在转型的问题之下,也就是如何转型的问题。无论动荡也罢,溃败也罢,中国社会都需要一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和有能力推动社会前进的公民社会和民间力量。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和有能力推动社会前进的,这三者是三位一体的,当前的重心是有能力推动社会前进的,也就是说,能力问题是重中之重。健康的才是有能力的,积极向上的才是有能力的。方向确定之后,运动就是一切,而运动的关键问题则是能力。

能力建设是常说常新的永恒话题。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过去的能力不能代表今天的能力,今天的能力不能代表明天的能力。能力建设对任何人和任何社会群体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面向未来,必须自我检讨,必须常抓不懈。如果只是坐而论道,什么也不做,更多的能力也许不重要,但如果做事,就存在能力建设的问题。对于做事的人,能力建设必然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过程。对于中国公民社会来说,能力建设包含那些问题呢?

第一,抗压能力。

中国社会在邓小平路线上蹒跚前行数十年,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无论从政治角度、经济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来看,中国至今已是矛盾重重,时有激化的征兆。这种矛盾在当前的制度下并没有根本的解决办法,如果不进行制度革新,那就只有继续摸着石头过河,只有继续蹒跚前行,直到摔倒。因为既得利益者掌控了国家权力,任何制度革新看起来都是希望渺茫的,于是,维稳成了当权者的主要事情。在当权者看来,稳定就是一切,一切都要为稳定让路,那么最终,维稳必然会走向歇斯底里,也必然会成为一种不稳定的根源。在这样一种强势的维稳面前,中国民间社会和民间人士的抗压能力就成为一个头等大事。维稳和维权虽然有偶然的重叠,但从制度源头上看是不能并行的。人家要维稳,你却要维权,这是矛盾的,能不能顶住压力对你来说就是头等大事。如何才能够顶住压力?这确实是一个头疼的事情。但是有一点也很明白,如果你抵挡不住压力,那么一切都免谈。

第二,召集能力。

政治是人人之事,但从政治的社会属性来看,政治是一种集体行动,它首先包含着公共参与和集体行动的能力。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的姓名、性别与身份都隐藏起来,坐在家里敲打键盘,高呼激进的革命口号,显示自己的政治正确,这很容易,这对推动中国社会的转型也许有另一种作用,但这显然不是一种务实的政治,也不是负责任的政治。联合在于运动,运动在于事务,事务在于召集,这是政治活动的内在循环。

近些年中国大陆的NGO组织和法律人士在公民运动中异军突起,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因为他们的召集能力很强。只有召集起来,才能形成力量与对抗。无论忠义堂还是聚义堂,都是堂口。社会人士没有自己的堂口,却总是讨论《水浒传》上的故事,津津乐道于忠义堂或聚义堂的牌匾选择,没有啥意思。没有召集能力,说白了,你就是个手拿收音机闲听快板书的。

第三,决策能力。

如果是聚餐,如果是娱乐,那么召集起来玩玩也罢。但是在社会活动中不能简单到为了召集而召集。仅仅把大家召集起来东拉西扯,各自显示自己的高明见解,这也很好,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有召集就必须有决策,就必须有集体的态度,就必须有集体的意见表达。

罗伯特会议规则是个好东西,好就好在它就是注重决策,注重动议,注重程序。大家一表决,决策就出来了,如果不可行,相互磨合以后也可以重新决策,这就是决策能力提高的一种过程。没有决策能力,民间社会就是一盘散沙,就是碎片形态,而没有整体的民间社会一说。

第四,执行能力。

决策的目的当然也不是决策一下就了事,而是为了对某个公共事件进行推动,以求得公共政策的改变。决策之后如何去落实,这是非常重要的。决策之后不予以落实,那也验证不了所谓决策的可行性。坐而论道在很多时候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中国民间社会徘徊在坐而论道的层面上,显然是不够的。

执行的过程经常会发现不可行,这不可怕。对于社会活动人士来说,言而无行相当于言而无信,说了不做,就会影响公信力,这才是可怕的。决策错了,可以重新决策,然后重新执行,这不仅能够进一步提高执行能力,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决策能力。

第五,放大能力。

在民间人士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执行的过程就是影响公众的过程,只有影响了公众才能进一步推动公共政策的改变。对推动社会转型的活动人士来说,最终的结果即便推动不了公共政策的改变,但是整个活动如果已经影响了公众的态度,那也是成功的。民间人士并不掌握公权力,不可能直接去改变一项公共政策,所以他们所能做的最大的事情无非扩大自身的影响,以此影响公众,如此而已。在一定意义上说,执行能力就是放大能力。

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社会里,有独立主张的人士无法放大自己的主张,比如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国,就是这样。但当下的中国是一个半开放社会,人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流动,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交流,更重要的是,老天爷把互联网赐予了中国,虽然有信息高墙的存在,但它毕竟是互联网,所有这一切都为社会人士放大自己的主张提供了契机。

后记

中共十六大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第一次概括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的“五种能力”,即: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公民社会也应该不断提高五种能力,即:抗压能力、召集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放大能力。上述五种能力是循序渐进的,没有前者就难以有后者。没有抗压能力就难以有召集能力,没有召集能力就难以有决策能力,没有决策能力就难以有执行能力,没有执行能力就难以有放大能力。对中国民间社会来说,这些能力需要逐一提高,不断提高,在提高的过程中积极影响社会,才能在反对的过程中发挥一种建设性的作用。

解构属于官方的过程,建构属于民间的过程,解构过程和建构过程在赛跑,这两种过程虽然互相压制,但也可以同时发展。当权者强调他们的五种能力之建设: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但他们的这些能力显然在降低,这就是解构的过程。公民社会也应该强调自己的五种能力之建设:抗压能力、召集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放大能力,希望这五种能力能够渐进地增强,这就是建构的过程。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