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开始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江文发言,他说:“经过第一审判庭的六次法庭调查证实了本厅指挥被告人江青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罪证是确凿的。其主要犯罪行为有……”。

接着江青发表辩护词。

她说:“我对他的意见,也就是刚才所讲的《起诉书》的那一套,整个地说,就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歪曲、篡改历史,隐瞒捏造事实。你们说了我那么锪罪名,没有一件能站得住脚。远的不说,那就更说不清了。就从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以来,也就是中共中央通过重要的通知,发动文化大革命以来,到毛泽东主席逝世,我没有什么自己的纲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执行捍卫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指示和政策的,是执行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你们逮捕审判我,这是丑化毛泽东主席。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你们审判我就会使‘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抬不起头来。”“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我现在是为捍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尽我的所能。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她继续说:“我和毛主席结婚已经三十八年了,我怎么能够反对毛主席呢?当初华国锋抓我的时候就捏造了许多谣言,这些东西现在提都不提了。为什么?不敢见人嘛。你们捏造的这些东西和国民党当年对我的丑化和攻击有何不同?我和毛主席的感情是用历史来证明的。战争年代撤离延安的时候,留在前线追随毛主席的女同志唯有我一个,你们都躲到哪里去了?!”

她继续说:“你们的起诉书把林彪这个要杀死我的人,作为我这个所谓集团的成员,怎么能把谋害人的和被谋害的搞在一起?说以江青为首的搞这个阴谋活动?然后罗列一些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我,十足地暴露出你们的无耻和卑鄙。通篇的文字,绝大多数是造谣嘛。比如说,你们的材料里说我说过邓小平是汉奸,汉奸这个罪名要有事实呀,我没有材料说他是汉奸呀。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来呢?没有,我从来就没有说过。就是又造谣嘛。不错,我和邓小平之间有斗争,我从来不否认这一点,但是我没有说的话怎么能承认呢?还有,我对时传祥这个人根本不认识,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我怎么会说他是什么工贼呢?这一些事实就说明了,这个起诉书采用了没有的给我捏造,小事情给我夸大,别人的加在我头上。用这样的方法来制造了这起大大的冤案。你们开了这个头,好,后人就会群起而效之,你们将来也逃脱不了这样的下场。就是现在不会这样,将来也免不了这样,这是你们首先挑起来的。”

她继续说:“我同林彪是有你死我活的斗争的,我和这个卖国贼斗争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林彪和刘少奇一样,都是要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都是把亲手把他们提拔起来的毛泽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迫不及待地企图取而代之。我作为毛泽东的妻子和战友,为捍卫党的原则,和保卫毛主席的安全,我挺身而出是自然的。党中央授予我一定的领导权后,我始终就在这个权力的范围内进行我的工作,这怎么能说我是非法的呢?这样说,你们把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究竟置于何地?你们究竟还承认不承认九大和十大通过的政治报告和党中央的一系列的重要文件和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的讲话和批示?你们根据什么,竟能得出结论说什么有的人是犯了错误,有的人是有意要推翻无产阶级政权?难道毛主席亲自发动,亿万人民积极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为了推翻什么阶级专政、夺取什么政权吗?这真是一个荒谬不堪的论点,是一个简直叫人难以置信的诬蔑和构陷。你们这样说,就等于把全国人民的意志都强奸了。我所干的这一切,邓小平、华国锋,包括你们现在在台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曾经异口同声地拥护过,参加过,你们又怎样解释你们当年的行为呢?”“毛主席早就对我说过,要警惕刘少奇、邓小平、陆定一、杨尚昆以及周扬、田汉、廖沫沙等人的翻案活动,他们肯定是要翻案的,这是一条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一条预见,由于华国锋这个坏家伙和叛徒的出卖,你们暂时地得逞了。但是,有一点我要告诉你们,你们不要高兴得太早了。中国是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思想熏陶的,人民是经过锻炼的,你们这些修正主义分子,人民将来是不会放过的,我也在这里要告诉你们……”。

她继续说:“林彪指使叶群和他们的小分队去抄郑君里、赵丹他们家的事情,我回顾了很久,这是林彪的罪恶和阴谋的一部分,郑君里和赵丹的死,我是在这里才听说的,你们把这些强加在我的头上,难道不是和林彪一样地对我的迫害吗?吴法宪那个王八蛋是他的走狗,他的话怎么能作为凭据呢?他早就对我和张春桥恨得咬牙切齿,这是人所共知的。我再在这里申明一遍,林彪和他的小分队对郑君里和赵丹以及对秦桂贞的事情,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你们也拿不出像样的证据来。我倒是怀疑,你们已经和吴法宪这类人串通好了,有意要陷害我,不然,为什么你们至今不让我和郑君里家里的人好好地对质一下事情的经过。你们这样做,就是要造成一种效果,好像我江某人在三十年代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现在你们把要说的话都说出来嘛,我究竟有什么样的把柄篡在你们手里呢?没有,没有,根本没有。江某人在三十年代的所作所为是光明正大的。你们做出了林彪要做而没有做出来的事情,你们才是地地道道的林彪的同伙呢。其实,毛主席发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时候,就是把他们结合起来批的,只不过你们要把林彪的设想变成现实罢了。”

她继续说:“你们所说的那个所谓诬陷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事情,简直是有史以来的奇谈怪论。文化大革命中,群众对各级机关和部门的领导人提了很多的问题,揭发出许多历史上的丑行,我作为中央文革小组的第一副组长,向康老要一个有问题的人的名单,就成了所谓的诬陷的证据。难道说,革命群众揭发的那些问题,都是我江某人炮制出来的吗?难道说庐山会议上对彭德怀等人的揭发材料,也是我江某人策划搞的吗?明明是党中央给他们定的案子,我看了材料给人们讲一讲,就成了我江某人的诬陷,这能说服历史和后人吗?我这里还只是说就算你们所说的材料是假的这个前提上,更何况党中央整理他的每份材料和定的案子都是正确的呢。照你们说来,文化大革命十年来,亿万人民群众参加的这场运动中,所有揭发出来的走资派和叛徒、特务以及一切牛鬼蛇神等等,统统都是假的,统统都是冤案、假案、错案,都是我江某人策划的,这可能吗?这岂不把你们的能力和才华都抹杀了吗?我江某人真要有这么大的本事,我怎么会坐到这个被告席上来呢?我这样一讲,可能人民群众就能看清事实了,你们这个特别法庭搞的这一切,就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地精心制造出来的大冤案。你们所采取的手段,就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然后扩大范围,把我搞臭。天地良心,你们的良心哪里去了?我还是毛泽东的妻子,你们就敢于如此,可见王洪文为什么到了法庭,到了这个地方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继续说:“刘少奇的叛徒材料,是他自己三次被捕坐监所写出来的,难道是我编造的吗?他是怎样出狱的,连延安整风的时候,你们现在的中央里的人都提出过怀疑,还有揭发,就是因为证据不够,毛主席没有把这个问题提到桌面上来,而且刘少奇还受到重用。直到这次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小将和革命派揭发出来他们大批这样的问题,才进一步引起了毛泽东主席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这才经过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研究和批准,成立了中央专案组。这个专案组所有的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文革小组都参加了,所有的材料都是集体审定和共同研究的,你们仅仅抓住我批准他们拘留了几个人的报告,就断定刘少奇的专案是我江某一个人制造出来的,是不是编造得太离奇了吧?是不是难以让历史和后人所接受呢?除非你们和当时的中央是木偶人,否则这一套就是荒谬的,站不脚的。”

江青的辩护词,讲了近二个小时。

于是,审判长宣布把江青带出法庭,休庭。此时已是上午十一时三十八分。

邓小平看了江青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后,气愤地对彭真说:“告诉特别检察厅的同志要准备一篇很好的发言,一条条地批驳这个娘们的诡辩,把她的画皮彻底地剥下来。这个家伙,我早就料定她会在法庭上表演这么一下子的。下次辩论的时候,她如果再继续攻击党的领导人,你们就采取措施,不能让她这样为所欲为。否则,就收不到我们审判的预期目的。”

彭真当即把这个指示通知了特别检察厅:“你们再不能允许江青在法庭上攻击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如果她要再讲,你们就押她出去或者采取当庭制止的措施。总之,不能允许她继续如此。”

江华立即做了相应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