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君,我今日离开新浪微博,不再于此地发言。
谢谢各位一年来的关注,也谢谢各位与我24万余次的互动。我从中获益良多,结交良朋佳友,增长认知广度。
我仍会保留账号,如有要事,可 @ 我或私信。但我更希望与诸君在网易微博、腾讯微博、搜狐微博、饭否或推特上相会。在前四家微博,我均有实名注册账号;在推特,我叫 @songshinan .
最近一个月里,因为转发新华社消息(老艾出来了那则消息),我一直被新浪微博审核。期间也有不少朋友去说项,但从新浪总编陈彤、副总编孟波到一般编辑,基本都装聋作哑。唯一一次回复是一个编辑托中间人告诉我,要我“不再骂新浪和发敏感信息”,然后“过几天再看看”。结果一直“看”到现在。
我离开并非一时意气,而是出于基本的骨气及深思熟虑。
不少朋友劝我“忍一忍,这个平台不能替代”、“别走,损失很大的”、“何必跟他们死磕,过几天就好了”。谢谢你们的好意,原谅我的不合时宜。
新浪微博的确是目前影响力最大的国内微博,我剩下所有微博的传播加一起(我狡兔很多窟的,见附录),也许才可与之持平。我选择离开,看上去似乎不智,其实也有细深考量,请允我逐一道来。
新浪微博是影响力最大的国内微博,也是流氓性最强的国内微博,也是最无底线的国内微博。事实上,对它我只有四字可以形容:精明、无良。
先说精明。
新浪微博从产品功能及市场打法上,可说是目前门户微博中最强。它的产品设计混搭了微博、博客、论坛、社交等功能,非常适合爱八卦的国人。它的市场打法是以V用户为中心,将围观者紧密团结在V用户周围,形成强大但单调的微博气场。我的朋友老张曾说,新浪微博其实是新浪V博,信然。
新浪V博的打法,无非是吸引并放大三种人:文娱明星、行业精英、传播领袖。这秉承了当年它博客的打法,但又有更新。抓住文娱明星如大嘴姚晨,就抓住了大把追星粉丝;抓住行业精英如同样大嘴的任志强,就抓住了行业粉丝更重要的是抓住行业职业人,进而形成行业圈子;抓住传播领袖(传媒身份精英、草根意见领袖),就抓住了资讯事件、增值讨论乃至落地行动。
更重要的是,抓住此三种人,新浪微博不但占据了微博传播的制高点,还占据了二次、三次乃至N次传统大众传播的制高点。我们从电视、平媒、电台是何等频繁地引用新浪微博内容,以及利用新浪微博传播自己的内容,即可知悉。
但我并不认为新浪微博的商业模式就是完美的,因为这种建立在V光环之下的喧嚣与躁动,并不能真正渗入普通用户的生活,目前看来,也无法为企业提供足够的商业推广渠道。新浪自己,除了在股价上因微博而得到相当利好外,暂时也没有实质性的上规模且可持续的营业收入。而一旦不能解决后一个问题,股价的利好也只能是一时的。
再说无良。
新浪微博的字典里,似乎从一开始就把“尊重”二字过滤了。他们喜欢拉人加V,据说每个微博小管都有任务。我也被拉过四次。第一次我欣然加了,虚荣心谁没有啊?可没多久就被莫名其妙取掉,注意,我并未更改自己用户名,因此不是系统自动去V,而是微博小管人工去V,且对我没有任何知会,更别说解释了。没多久,他们又来找我加V,我想了下,又同意了,善良的人总是自我作践啊。几周后又被人工去V,仍无知会,无解释。第三次,脸皮扎实的微博小管又来找我加V。这次我不干了,我虚荣、善良,但我不像他们一样下贱啊。我说,新浪微博你们永远别给我加那个破V了,一个注定要钉在历史光荣榜上的人,不需要瘪三来认证。放了这种狠话后,好长一段时间清静了。但就在今年初,还有编辑第四次来找我加V。这时我已经老了,无所谓了,我叹了口气,说:加我V,你去问问你们同事再说吧。
关于此事,我不想多评论,且引用我的朋友谭伯牛的一段话吧:“微博的内容是新浪创造的吗?博友的人格是送上来让你随便侮辱的吗?你们为非作歹就不许网友说上两句吗?你加V是给了网友面子还是网友给你面子?你在赚人民币的同时还知道尊重用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新浪微博你不就一个山寨版论坛吗?牛逼什么。”
新浪私下不尊重人不奇怪,中国人但凡力气大一点,私下都不太尊重人。但新浪甚至公开也不尊重人,包括他们自己,如果他们还有人格的话。
谷奥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新浪科技抄袭谷奥的文章,后者在微博投诉,新浪编辑、主编等居然骂人家是傻逼。新浪总编辑陈彤更是护犊子,不但不道歉,反而打压对方申诉,删帖、屏蔽,最终逼谷奥退出新浪微博。与此同时,新浪睚眦必报,还逼迫声援谷奥的网友如霍炬等退出新浪微博,以及找个烂由头把质疑新浪的网友如谭伯牛等进行微博审核。这已经无任何底线可言,就算是黑社会耍流氓,也不过如此。 (详见《霍炬:新浪微博你让我浑身发冷》)
新浪微博其实也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一言概之曰:独裁。最开始,它还扭扭捏捏作出新娘子的样子,一旦壮大,立刻就挽起袖子,露出独裁者的铁腕。整个新浪微博的管理者,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其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很少有不沾染独裁气息的。
我因此更理解人们为什么劝我不要离开新浪。在他们心里,新浪就是权力的象征(哪怕只是传播力,不是政治权力),新浪就是体制。离开新浪,就是离开体制,就是失去权力。
我曾有过断言,说新浪微博的结构与中国社会的结构高度重合。现在我觉得只说了一半。应该这么说才更全:新浪微博的用户结构与中国社会的结构高度重合而新浪微博的统治手段与极权者的统治手段高度雷同。
极权者的统治手段是什么?请允许我引用一段话:“不要让他们有判断力。只要给他们汽车、摩托车、明星、刺激的音乐、流行的服饰,以及竞争意识就行了。剥夺他们的思考力,根植他们服从指导者命令的服从心。让他们认为想法和大家不同的就是公敌。”说这话的不是曹国伟也不是陈彤,是希特勒。
当然,新浪微博也与时俱进,它的统治手段富含中国特色的狡黠。新浪CEO曹国伟曾老实巴交地坦白:“出现敏感话题时,新浪可创造性地限制谈话内容,而不是将其全部删除”。这就好比一个强奸犯说,当遇到一个尤物时,他可创造性地口交,而不是直接用几把插入。
我来进一步揭穿这种“创造性地限制谈话内容”的手法。无非四种:1、删帖 2、屏蔽贴 3、禁言 4、删ID。
删帖不用多说。哪里都差不多。新浪的奸诈之处在于,他们现在很少使用直接删帖的手法,而多用屏蔽贴和禁言。
屏蔽是新浪一项创造性发明,有硬屏蔽与软屏蔽之分。硬屏蔽就是帖子只有你自己看得到,你的关注者的TL(时间线)上不会出现,他即使点你的微博页面,也看不到;软屏蔽就是帖子在你的关注者的TL上不会出现,但他若点你的微博页面,可以看到。屏蔽贴是杀人不见血的下流伎俩,极大地限制了帖子的传播,却让当事者浑然不觉。
禁言是新浪又一项创造性发明。禁言又叫关小黑屋。被禁言者发出的每一条微博,都会被审核,之后或者延时放出,或者被吞掉。即使放出,由于往往在发表的几小时之后,显然会跌出关注者的TL,几乎是零传播。值得一提的是,被禁言者不但发帖会被审核延迟,回复或跟帖也一样。
禁言对新浪的好处主要有二:1、节约人力成本。新浪有上千名微博网管,但面对群众战争的汪洋大海,仍有力不能逮的时候。2、逼迫用户自我审核。这是最可恶的。用户为避免被禁言,常会对言论进行自我审核。被禁言过的人,更是会形成恐惧和阴影,再能发微博时不免怀揣着一颗“感恩的心”和“紧张的心”。
禁言看上去是国情,其实是私刑。就好比中央在下一盘很大的棋,然后地方暗自加码,将平日不好动的人顺手收拾了。新浪微博删帖、屏蔽贴勉强可以理解,因站方要自保。业务水平低乱删乱屏蔽也可以理解,因小管要保饭碗。但禁言击穿底线,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因为禁言是对人的极大侮辱,也是对人基本权利的极蛮横侵犯,跟劳教一类的剥夺人身自由没有本质区别。
今天新浪微博可以因为我发“敏感的新华社消息”禁言我,因为他批评新浪而禁言他,因为她与新浪有利益冲突而禁言她,明天也可能因任何理由禁言你。一个躲在“奉旨网络管制”下的寡头垄断企业,尽可以滥用权力、私自加码去管制所有网友,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无需遵循任何规则,也无需接受任何惩罚。
于是,在新浪微博,被长期禁言或直接删除ID的网友,就形成了“转世党”这一独特的现象(注册新ID,在原用户名后加上二世、三世等字样)。“转世”多达4、50次的萧瀚,当是代表人物之一。但萧瀚也终于无法再忍受,就在上月底,他花了近8个小时,将自己的8539条微博全部删完(可能点击鼠标近18000次),离开新浪。萧瀚算知名人士,他的转世或离开,每次都能引起一些关注。但还有大量无名的转世者,只能默默地死,默默地生,在时光中注满坚忍。
然而,大多数新浪微博的用户对这一切却无动于衷。他们似乎很少这么琢磨:我们在这里被如何对待,有没有点儿尊严?其实很多中国人生存也是一样的情况:面对巨灵,苟活比尊严更重要。不求变好,只求不要变得更坏。
是的,相对这个70亿美元市值的庞然怪兽,我们每个普通用户看上去是那么文弱无力。但是,我们仍有能力惩罚新浪,那就是用脚投票。不合则去。战争不是和平,自由不是奴役,无知不是力量,新浪不是惟一,更不是首选。
你可以继续使用新浪微博,但尽量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从今天起,也去网易,也去腾讯,也去搜狐,也去饭否,也去推特,也去G+。
当新浪只是你微博的几分之一而非全部时,它若再像今日一样傲慢、专横,无规则也无底线,你就可以像吐口口水一样将它吐掉。
要知道,我们必须抗争,“一个有序的社会,不能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和鸦雀无声来维系”,微博同样如此。
要知道,我们必须选择,“人的选择只有两种,要么承认存在高于自由,要么承认自由高于存在。”我的选择是后者。
要知道,我们必须联合,“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岛”。新浪禁言你,它就是禁言所有人,因为自由不可分割,只要一人受奴役,那就不存在全体的自由。
因上所述,我和我的朋友贾葭在今日离开新浪微博。新浪以为所有人都可以为了一点可怜的传播力,而放弃尊严,为他们任意揉搓,但是对不起,我们不行。
走就走了,还在新浪微博的朋友,你们不必遗憾也不必感伤,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人像我一样,像我一样,就像世界上没有新浪那样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