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目标是在中国实现宪政。我们的方法是和平转型。我们的根据则是: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发生和平演变,这种和平演变已经为中国和平转型提供了必要条件。
和平转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第一是经济社会条件,一个社会的市场经济越发达,这个社会的民众就越有恒产,也越有恒心,人们就越理性,越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越懂得规则的重要性,越愿意谈判协商解决问题,我们说市场经济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这是一个基本原因。第二是统治者开始具备妥协理性,不再一味的依靠蛮力镇压,而懂得审时度势,给民众和反对派留下一点活动空间,并通过观察民众和反对派的作为来决定自己的对策,学会用容忍异质思维和异见活动并且不断退让来避免激化矛盾。第三是民间力量开始成长,并且有持续发展的空间。
这样,丑小鸭长成大天鹅就只是时间问题,而这个成长是加速度的,是滚雪球似的,只要开始了,就不愁没有发展成决定性力量的时候,尽管过程会比较漫长,而且会饱受打压,但在博弈中成为最后的赢家是没有疑问的,当然结果应该不仅是双赢,而且是中国人民的最后胜利——如福山所云“终结历史”,或如张载所云“为万世开太平”,具体地说就是使所有的人从此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使社会竞争良性化,竞争的结果有利于底层社会大众的利益。
下面,我们就来对以上三个必要条件进行逐一分析。
第一,社会经济条件归根结底是具有决定作用的。如果今天中国还是在搞公有制计划经济,当局还是控制着中国人民的吃喝拉撒睡,那么,当局就还是可以为所欲为,人民像“三灾”那样饿死几千万也没人敢说一句话,领袖像文革一样要人民搞“三忠于”“四无限”每天祝其“万寿无疆”“永远健康”也人人照办,并且天天“斗私批修”,人人互相检举揭发,不仅有罪推定,而且“腹诽”盛行,就像金二世统治的今日朝鲜那样。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社会就绝不可能出现,民间力量就不可能聚集,民间社团就不可能成长,理性社会就不可能产生。
当然,一旦统治者失控,就会出现爆炸性局面,不仅官民之间会发生恶斗,整个社会也会乱成一团,没有任何归属的社会大众无所适从,相反,那些胆大妄为的狂徒则会迅速发展成大大小小的黑恶集团,凭借手上的武器抢劫杀人无所不为,就像多年来索马里的局面那样,经过漫长的军阀混战互相吞并,最后才慢慢打出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来。显然,这绝非信口开河胡编乱造,不仅是中国几千年王朝循环的素描,而且是清朝灭亡后中共趁乱暴力夺权的写照。
虽然满清留下的是一个自然经济为主的半农业社会,因而和共产党搞的“公有制计划经济”还是有所区别,但从“公有制计划经济”过来的人都知道,那其实是一个回到了西周井田制时代的可怕岁月,一个典型的现代奴隶制社会。在中共暴力夺权后的前三十年里,超经济强制和人身依附关系使民众彻底失去了自由,而一旦有机会表达自我,则立刻会有大量的狂徒起来“造反”,从而造成社会大动乱。
但是,毛泽东御封的“党内最大的走资派” 邓小平“疯狂复辟资本主义”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无论中共怎么标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就是靠商品生产自由竞争来创造利润使资本增值的生产方式。所以,搞市场经济几年十几年后,中国就出现了大批“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众所周知,为了瞒天过海掩耳盗铃,理论上自打耳光进退失据的中共只好称他们为企业家,并且千方百计把他们拉入体制之内。
当然,能突破当局的意思形态控制成为企业家的人在自己成功的领域都是佼佼者,也都必然自视不低,与此同时,中国官场人物则充斥尸位素餐之徒、国贼禄鬼之辈,这样,很早就发生了这样一个奇观:在民主国家,为官和经商隔行如隔山,虽然做官的下海经商成功的不少,经商有成然后想去做官的却不多。相反,中国却出现了大批商人想做官的奇事,九十年代,有学者在被吸纳进政协的企业家中做了一番调查,结果发现相当一部分人的回答是:“做梦都想从政!”无疑,这里确实有不少是冲着官商勾结好弄钱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纯粹出于社会责任感和对官僚们实在太低能的忧虑。2011年,也就是今年,河南企业家曹天主动提出以一亿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去竞选郑州市长(居然为此被当局将其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更说明今日中国先进的资产阶级人士已经是多么迫不及待的要投身政治改造中国!
是的,当局能迅速封杀曹天,也能一时阻止企业家也就是资产阶级的参政要求,然而,在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里,中共能长期阻挡市场经济的领导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参政要求吗?这当然是想以一杯之水扑灭深林火灾。更重要的是,市场经济这种生产方式使一切人都成了买主和卖主,都可以以金钱为媒介进行等价交换,从而事实上使一切人的身份变得平等起来。这样,所有的人都要求参政权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与此同时,市场经济造就的市民社会也强有力的推动着全民参政。在身份平等的同时,巨量财富的涌出则使社会迅速发生两极分化,贫富差距使资产者和无产者以及中产者各自有了特殊利益,以民族、地域直到职业、兴趣,爱好、思想、观念的差异形成的需要,也使人们各自凝聚在一起,组成了松紧程度不同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团体。须知,中共暴力夺权后曾把民国时代的社会团体全部铲除(大概只留了一个“宋庆龄福利基金会”),甚至把其中的很多人都杀掉了!就是在“改革开放”后一二十年里,中共本来也严格控制官办团体,残酷打压民间团体。然而形势比人强,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近些年来,中共当局不得不逐步放开民间团体、社会组织。
这里,我们且看中共党内改革派理论家俞可平的一篇介绍文章的摘录:
党政官员应鼓励、支持公民社会发展
俞可平
近年来,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
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之后,党和
政府对社会组织逐步从原来的管制为主,开始转向培育和鼓励为主。
公民社会在中国正茁壮成长,应当说是越来越引人注目,越来越重要
了。去年我们发起的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总共有160多个民间
组织申请我们的奖项,许多项目做得非常出色,对国家和公民意义都
很大。对公民社会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说明不仅中国的公民社会
已经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而且对公民社会的研究也形成了一种气候
和力量。
这也说明一个道理,任何事物只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进步
的要求,就会象雨后的春笋一样,不但阻挡不了,而且使人赏心悦
目。没有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中国的民间组织开始走向国际,这是近年来一个引人注目的发展。到
目前为止,全国性社团已经在122个国际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在92
个国际组织中担任理事。
作为公民社会的基础,各类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在经济生活、政治生
活和文化生活中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政治方面,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渠道,是推进
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动力。民间组织也是沟通政府与公民的桥梁,有
利于增强官民之间的互信。社会组织对各级政府的决策正在产生日益
重要的影响,有力地推动着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近年来,许多
地方的社会组织开始承担部分政府的公共服务,为提升公共服务的质
量做出了贡献。
今天,人们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开始从原先的否定
和怀疑为主,转变以肯定和支持为主。但一些偏见仍然存在,特别是
把社会组织设想为政府的天然对手。社会组织的相关制度环境开始得
到改善,特别是一些地方性法规有了实质性的改进。例如,在有些地
方,基层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已经开始试行备案制度。但是,中国公民
社会的制度环境从整体上说,还是制约大于鼓励,重要的法律法规也
尚不完备。
公民社会的自身建设明显改进,公民素质总体在提高,尤其是公民意
识明显增强。社会组织的人才、机制、管理、经费都远胜过去。但中
国公民社会自身的问题仍然很多,社会组织的自律不够、人才缺乏、
行政本位等现象仍然存在。
全社会要进一步正确认识公民社会,改变一些人对公民社会的误解,
转变对公民社会的态度,特别是各级党政官员应当对培育和发展公民
社会的战略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从而采取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的态
度。党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要加快
放松对社会组织的管制,更多地给予培育和扶持。各级政府应当广泛
吸收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别是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
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它们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努力营造官
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注:俞可平,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由此可见,市民社会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正在迅速成熟,由于其不可阻挡,连本来必欲将其斩尽杀绝的中共也不能不企图“因势利导”为我所用了!当然,这也是因为中共本身一直在发生变化,像一切生物进化一样在无限偏离原来的形态,关于这一点后面有专门讨论。
然而,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终归是一种多元化力量,起着瓦解中共一元化统治的重要作用。而且,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作为市民社会的生态系统,虽然属于花草和灌木,在它们的簇拥拱卫下,甚至在它们的自然进化下,最高形式的参天大树政党的产生是必不可免的事情。换句话说,市民社会的公共空间中的顶梁柱只能是政党,但是,在市民社会的公共空间非常低矮的情况下,要想扩大它就必须先把它撬起来一点,再根据需要和可能一步步把它撑高。所以,发展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就是为自由政党的合法化、为自由组党的合法化作前期准备工作。
在没有合法的非政府和反政府的政治团体的前提下,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政治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他们必然会在各种不同层次上逐步推出自己正式和非正式的代表人物来和他人、集团、社会乃至政府交涉,直到推出各自的政治代表。众所周知,在“苏东波”里NGO对颜色革命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正因此中共当局对它的发展怕得要死,为此多次大肆解散已有的(已为官方认可的)社团,并且对未认可的进行残酷镇压。但是,形势比人强,在中共本身不断官僚资本主义化的今天,出于它自身的各种需要,包括被动的进行转型的需要,逐步放开民间社团的发展已成不可阻挡之势。当然换个角度看,更可以说是市民社会的成熟迫使当局不能不逐步放开民间社团的发展。
可笑的是,中共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居然妄称他和他的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究其原因,他敢于如此厚颜无耻,其一在于承袭了中共暴力夺权以来搞“公有制计划经济”所攫取的对全民的绝对统治权,其二在于中国虽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当局却仍然垄断着全部大众传播媒介,故他仍然还能指鹿为马信口开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都知道,让人家代表自己,是需要自己授权的,中国人民何曾以任何方式做过这种授权?更重要的是,任何人的根本利益都是不容他人代表的,否则就成了他人的奴隶。毫无疑问,江泽民如此全面强奸中国人民的民意只是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的衣钵,在中国的历史上这么妄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已经是最后的“机会”。
因为市场经济就在这些年中开始走向成熟,市民社会迅速成长起来,没有任何人再会让其他人代表自己的根本利益,就是某一方面的具体利益需要让人代表,也要通过法律手续办理授权书,至于政治上要让人代表,则必然要求以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所以,江泽民说到代表和被代表这个问题,恰恰表明中国已经来到这样一个关口:由于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的成熟,全体中国公民已经成熟到强烈要求各自推出自己的政治代表的时候了!这就是中国社会向宪政民主在和平转型的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
这不仅是非共人士的要求,同样是有公民意识的中共党人的要求,例如体制内学者于建嵘在全国各地调研讲演时就一再强调,要允许社会团体政治化,要放开区县级人民代表的选举,这是确保和平转型的重要一环,等等。总之,中国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的发展已经走到了强烈呼唤政治多元化的一步,促使者社会各界推出自己的政治代表。
我们再来看中共自身的和平演变。迄今,中共领袖已经换了四代,正准备向第五代过渡。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统治了中国近三十年。这一代人从观念上说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像邪教徒信奉魔鬼一样很大程度上真心信奉共产主义,为此不惜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既不懂得其作为和“解放全人类”的目标南辕北辙,也不和任何人进行谈判,用他们的话说叫做“绝不拿原则做交易”,因此他们真正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以四千万人的性命为代价暴力夺取政权,以二千多万人的性命巩固政权(从“镇反”到“文革”,用毛的话说“文革”“对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完全必要非常及时”),其中尚另外以四千万人的生命作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代价!从个人经历上说,这一代人是暴力夺取政权的军阀,他们的真理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除了暴力除了枪杆子以外他们什么也不认。正是仗着对枪杆子的绝对掌握,毛泽东才敢于自乱阵脚,大乱中国,无论怎么乱他还说“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整个形势越来越好”!乱到底了他就实行全面军管,因为惟有这么折腾,中共大小官员才都只服从他一个人。所以,中国第一代是绝对不可救药的极端主义者,没有任何现代理性可言。他们在亿万人尸骨上建立了一个“公有制计划经济”体系,也以此“把国民经济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弄得中国一穷二白民不聊生,。
毛泽东死后,经过华国锋权力转移到邓小平手上。邓小平统治中国近二十年,不过后期已经开始和中共第三代交错,应该说在1992年南巡以后他就开始淡出,也就是实际控制中国十五年左右。作为毛泽东御封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邓小平因为幼年留学法国耳濡目染,的确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但与此同时,和毛泽东一起暴力夺权的经历又使他们这一代人同样相信枪杆子,相信暴力,所以,他的口号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他的做法是一方面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来救国救党,一方面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最重要一条就是党的领导”也就是他个人的政治领导。前者使他把中国从经济方面乃至社会方面带回了世界文明主流,开始了“和世界接轨”,加入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使中国开始摆脱一穷二白,使民众因为有了自谋生路的权利而开始过上了差强人意的生活,后者使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换儿皇帝,并且在可能被撵下台时不惜动用军队在首都街头大开杀戒。他留下的遗产,则必然的演化为专制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强盗资本主义!
中共第三代领袖江泽民因祸得福,在“6•4”大屠杀的血雨腥风中被临时挑选为儿皇帝,多年之中只能看邓小平的颜色行事,南巡之后邓小平进入垂死阶段,他开始有了实权。从江泽民这一代开始,由于中国的经济已经资本主义化并且实现经济起飞,他们真正开始得以坐享其成:第一,民众生活开始普遍提高,社会基本格局也开始在两极分化中形成,第二,通过加入WTO使其统治下的经济得到自由世界的认可。前者使国内的社会结构趋于稳定,后者使国际关系趋于稳定,第三,经济高速发展也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因素。1997年邓死以后,江泽民才开始显露出自己的独特风格,2002年下台后则也当上了太上皇。这一代人打天下的经历不长,也就再也没有了暴力夺权者的那么多匪气,不能不考虑寻找其他的权力合法化来源。这样,软化意识形态,缓和国内外矛盾,有限认同普世价值,就成了江泽民的必然选择。其具体表现是,1997年邓小平死后,我本人在国际传媒上呼吁政治改革,大力要求人权时,中共政权第一次没有加以镇压,由此开始,中国政治异议人士的活动虽然还是不合法,却可以公开进行了,而且只要你不过线就可以长期进行下去。与此同时,中共政权在1997年11月也就是邓小平死后半年就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江泽民也第一次向世界宣布(在加拿大访问时)“对人权的普遍原则我们是完全接受的”。1998年10月,中共政权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自然,中共的签约从当时的内政来说并没有实质意义,仅仅是容忍了我们的一些政治活动,而且,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也没有兑现公约所保障的权利,但是,无论如何,这表明中共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已经输得一干二净,没有任何可以和世界文明主流对抗的资本了。
虽然后来江泽民镇压了我们中国民主党,并且更加残酷的镇压了法轮功,但如前所述,由此开始中国的政治异议人士总算可以公开表达不同意见,使中国政治反对派开始了在极其残酷的高压下艰难成长的历程。
从这种角度看,中共第三代即江泽民统治时期其实是中共和平演变的历史转折点,由此它不仅承诺接受人权原则,而且开始容忍异议活动,如前所述,它还开始了和异议人士的博弈,尽管这种博弈是绑匪和人质的不公平博弈,但无论如何是中共开始和政治反对派博弈的起点,和毛泽东斩尽杀绝的政策有天壤之别,和邓小平让全国人民全面噤声也不可同日而语。。
胡锦涛是典型的一代庸主,作为中共第四代领导人,他已经和暴力夺取政权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他之所以会被邓小平隔代指定为太孙,也还是和他1989年镇压西藏骚乱时戴着钢盔在拉萨街头游弋从而递上了“投名状”高度相关。胡锦涛正式登基时,中国加入WTO的积极效应已经充分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财富的爆炸性增长激起了官员无节制的贪婪欲望,没有任何制约机制的专制资本主义使权力成为发财的最有力手段,与此同时,广大民众分享不到多少发展带来的好处,但当局效法俾斯麦“三部大法安天下”搞的社会保障体系至少使绝大部分下层民众温饱不愁,这样,社会大盘还是稳定的,虽说强占农田强拆民房造就了几千万访民,但这些人主要是点状分布的,无法构成对中共统治权的颠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胡锦涛上台之初虽然放松了一些社会控制,却在《零八宪章》出来后开始了全面倒退,对异议人士的打压一再加码,基本上退回了江泽民时代,那就是只能容忍人权活动和通讯报道活动,而这也只是因为手机与互联网的问世使信息封锁成了历史(他们能通过控制传统媒体来控制占人口多数的被动受众),对政治活动则完全压制。但是,在中共第四代统治进入尾声的今天,中国社会形势却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那就是市民社会的成熟使全民觉醒成为事实,各种类型的包括合法和不合法的NGO都在茁壮成长,举国上下都有人出来要求宪政,中共当局已经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专门打击直接走上社会的,办法也从以前的判处多年徒刑为主改为关几天让其噤声为主,这种做法当然只能勉强短期维持,其用意明显是把难题留给第五代。
如前所述,无论怎么倒退,当局再也无法将政治反对派人士斩尽杀绝,也没法使其完全噤声,相反,不仅中共要看政治异议人士怎么做再决定下一步,而且政治异议人士也可以看当局怎么做再看是进一步,还是退一步,所以,这还是一种可以博弈的形势
中共第四代负责橡皮图章的吴邦国的一番表演很值一提,那就是他近年几次代表中共强调“几不搞”,一言以蔽之就是不搞宪政民主,这话看起来表明了中共的僵硬,其实懂一点中共历史的人就清楚这,恰恰证明了中共的黔驴技穷。我们不应忘记,毛泽东是“天天讲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邓小平是三天两头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那都不仅反对别人的民主,而且坚决搞自己的专政,现在吴邦国只是反对效法别国搞的民主,却不敢公开宣称自己要搞专政,这当然是其无据可言的强词夺理!
毛邓时代,国人“莫敢谁何”,今天,我们则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吴邦国:涉及到全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岂能容你个人说了算?就是全国人大也没有这个资格!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归根结底要由全国人民投票说了算,要由全民公决来决定!所以,吴邦国的这个讲话恰好表明,中国离全民制宪的日子不远了。
值得强调的是,中共第四代还有一个前所未有的现象,那就是作为老二的温家宝公开站出来强调政治改革,发出和其他政治局常委完全不同的声音。无疑,在“6•4”前夕温家宝肯定通过出卖旧主才勉强断尾求生,但他在观念上接近胡耀邦、赵紫阳是改不了的,这样,好容易熬成中共大管家,且剩一两年就要下台的时候,面对中国成为全世界最后的专制国家,而且国内矛盾走向表面化、激烈化,要求民主成为不可遏制的潮流的情况下,他终于无法不将自己的态度表明,虽然面对中共脱变成为官僚资本集团,他这个老二说要政治改革只能停留在口头。
必须指出的是,温家宝此举虽然没有直接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他在观念表达上已经超过了胡耀邦赵紫阳,更接近于普世价值,这样,也就为中共今后在强大社会压力下出现高调改革派的要人甚至叶利钦一流人物开辟了道路。
此外,中共第四代完全和暴力夺权无关,不是继承权力的天潢贵胄,就是亦步亦趋的技术官僚,他们已经没有了暴力夺权那一代人的意识形态狂热和残酷,却有着所有和平时代官僚的谨小慎微和无比贪婪,在他们统治下,没有制约的权贵资本主义导致了全面腐败,使中共人人都有自己生死攸关的特殊利益,这当然是个坏事丑事,但是另一方面,也彻底瓦解了中共从前由意识形态造就的统一性,这就使它变得多少有些理性,并且不难加以分化,从而好对付起来,并且为人类历史上最专制的统治形式一党专政的最终崩溃埋下了伏笔。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在中共内部自身的大分化开始公开表现出来,其内部的健康力量理所当然的要求民主,其惰性力量也不甘寂寞,一心开历史倒车,政治派别的斗争也就开始变得不可调和。人所共知,以薄熙来和乌有之乡为代表的极左派正声嘶力竭的“唱红”,力图倒转历史车轮,在此同时,以温家宝为精神领袖,以《炎黄春秋》为舆论阵地的改革派则在实权派重兵高压下一再呼唤政治改革。这种在意识形态和宣传口径上至少一分为三的情况是从未有过的,它清楚地表明,中共本身的多元分化已经不可避免。
所以,一方面中共第四代的政策基本上没有政治进步,另一方面却为其下一代大踏步前进作了主动和被动两方面的准备。温家宝高唱改革是主动准备,是为后来者开辟道路,胡锦涛全力“维稳”是把难题留给继任者,也迫使继任者不能不面对现实,因为目前的“维稳”办法其实是鸵鸟政策,绝对会被赶来的猎人揪着尾巴从沙坑里抓出来的。吴邦国则从反面把中国人民快要自己决定“搞什么”国体和政体的问题提出来了,再加上不甘寂寞的薄熙来以“唱红”为中共维持现状帮倒忙,进一步激发起社会矛盾使之走向爆炸,其下一步怎么会不好戏连台?
据此,我毫不犹豫的断言,一两年后无论中共第五代由谁出任酋首都必须面对现实,必然要做一些重大的政策调整。再往后,在民主力量施压下,中共高层什么人物都会逐步产生。当然,我们不能指望天上掉馅饼,盼望他们的什么人会在政治改革上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我们需要的是立足于自身的发展壮大,以强大的实力迫使中共做出改革。
但是,自古以来靠继承江山上台的新皇帝没了打江山给人民带来的恐惧,为了获得一点合法性,就只好以“大赦天下”来收买人心,中共建政后也没有离开这一旧辙,华国锋上台就给地主富农摘帽,邓小平胡耀邦上台就平反“冤假错”案,江泽民上台(邓死后)就签署两个人权公约,如此等等。
今日中国四方起火八方冒烟,中共第五代上台不有所表示,不改变一系列错误政策,还能把十年混过去吗?可以预期的是,届时中共的刚性维稳政策必然会有所松动,我们政治反对派的活动空间则必然可以撑大,我们的活动规格应当能够上一个台阶,如果我们运作得法高水平发挥,甚至可能会有一个本质的提高。
当然,无论如何,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以可经营性为原则,切记避免盲目乐观,切忌冒进,不能再犯欲速不达的老毛病。这种情况下再来看第三个方面,也是决定性的方面:民间力量成长。
首先看一则官刊消息: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目前,我国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45万,备案的社区组织25万,实际存在的300万左右。年均增长率在8~10%。这些组织几乎覆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保、法律、慈善等公益领域及中介、工商服务,初步形成体系。仅六万多个行业协会就联系企业会员2,000多万,四万多个学术团体联系专家学者500多万,专业协会联系1,000多万。各类社会组织的经济实力也开始显著增强。据统计,到去年为止,社会组织拥有固定资产1,089亿元,年收入约1,247亿元。(原载《北京日报》。转载自《零八宪章》月刊,2011年6月号(下),总第26期
无论当局接受还是压制,社会组织和中共一元化统治的关系只能是零和对局,彼之所厚此之所薄,此之所厚彼之所薄,这就像市场经济越发达一元化控制越艰难一样,从短期看作用不彰,从长期看则有决定作用——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一党专政的基础也就被掏空了。为什么?第一,当然,社会组织多种多样,宗旨目标作用功能各异,发展方向各不相同,但是,任何社会组织都有自己独特的社会管理和社会联系功能 ,也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一些权威、意义、制度、规则、利益等等 也就都能把成员从对中共一元化控制下解脱出来,并且蚕食鲸吞着中共的社会控制能力,从而把中共的一元化权威消解于无形之中。
第二,在没有政治自由的情况下,人们的政治结社需求必然要借普通社会组织来寄托,并且一有机会就极力发展自己,壮大自己,表现自己,并转变为政治组织。这方面,1998年彭明搞的“中国发展联合会”就是例子,它的办法是首先在香港注册再回国发展,略有所成后就急不可待的提出了“三五八计划”(五年要成第一大组织八年要执政)。其具体操作上的经验教训是一回事,其表现了社会组织转化成政治组织的必然性则是毋庸置疑的。
应该注意到,上述资料中,按中共要求登记注册的只有70万个,不理睬那一套的则至少多出三倍,表明绝大部分社会组织并不愿意注册,这里的原因当然多种多样,无论如何,肯定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政治原因,而且有他们的政治考量,说白了,就是毛泽东时代必然打成“反革命集团”的秘密政治团体,在今日中国已经能半合法的存在。所有这些社会组织,尤其是具有政治意味的组织,可以说无一例外的都讨厌当局和执政党的干预,许多还有直接反对一党专政的意识、目的、希望、要求,相当一部分必然要演化为政治组织,这是没有疑问的。因此,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些社会组织从总体上对中国的政治多元化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民间力量最关键的方面,公开站出来要求民主人权的各类组织的现状。
1、信息通讯中心
如前所述,邓小平死后我立即站出来公开要求人权,很快就搞起了“中国部分民运人士发言人”这个准组织,然后又升格为《中国人权观察》,一年半时间里发了约五百份消息,随后我因为冲击党禁被捕。但是,不久之后和我一起的刘飞跃就又搞起了《民生观察》,并且一直坚持到今天,不仅一直在坚持发布消息,在海外办了网站,而且搞出了许多举世关注的专题报道,比如被精神病的问题,民办教师问题,复退军人待遇问题等等,这样,理所当然的成了国际瞩目的自由信息通讯中心。随后,中国开始大量产生同类自由信息通讯中心,例如维权网、权利运动、六四天网等等。
应该看到,和“苏东波”相比,中国自由舆论的信息通讯中心能够先行有几个重要原因,其一是包括我本人在内的民运志士的殊死抗争,须知,这些信息通讯中心到现在仍然是不合法的,其二是电讯行业的大发展使绝对的信息封锁成为不可能,在手机、互联网问世的时代,任何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向全世界发布消息,由此导致传统的舆论封锁手段失效。虽说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看到,中共当局对民间信息通讯中心手下留情仍然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它坚持邓小平时代一有就抓的做法,情况还是会大不一样!
所以,一如历史学家所说,在农民起义的威慑下,统治阶级的“让步政策”也是历史进步的重要因素,以上情况清楚的表明了中共对社会和舆论控制的放松。当然,有必要指出,中共目前只是放松了对信息流布到国际社会的控制,由于百分之九十的人只是被动接受政治上的敏感信息,当局只需继续严格控制报纸广播电视就能控制整个中国社会,所以,不管说是它开放的还是说是我们争来的,总之是还远远不够的,但无论如何相比邓小平时代,自江泽民时代来中国社会还是有了一个重大进步。
2、律师事务所
直到1998年我们为冲击党禁坐牢时,律师这个行业还没有人敢公开站出来说话,更不敢为我们辩护。然而,就在我坐牢的十二年中形势终于改变。还在牢中,我就在《法制日报》等官方传媒上看到一些报道,得知很多律师已经开始冲破当局的阻力代理“敏感案件”,真正承担起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人权捍卫者的责任,并且开始主动承揽公益官司,积极问责政府,直接在重大案件上出面和官方抗衡,尤其是在北京,律师协会换届选举时,律师们更为维护自己的选举权和完全没有民意基础的钦点御赐的律协官员展开了毫不畏惧的英勇斗争。在自由民主国家,律师这个行当是一切司法官员的源泉,就是各国总统也有相当一部分为律师出生,因为律师是用法律直接为全民服务并且专门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而成熟的民主国家也都是法律至上的国家。所以,今日中国人权律师群体的崛起,也标志着中国向宪政和平转型的开始。就我所知,最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有刘晓原律师事务所、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等等,至于著名的人权律师现在更是不胜枚举,如张思之、浦志强、高智晟、滕彪、江天勇、许志永、唐荆陵、李方平、李和平、李劲松、郭莲辉等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值得一说的是,今天的中国等待人权律师的并非鲜花和红地毯,相反更多的是牢狱和酷刑,至少是恐惧和威胁,以上列举的律师中颇有几个在牢房里,有的甚至受尽酷刑,还有几个在今年受到抓捕关押后被迫噤声,就是一般的律师,也没有不被当局以文件威胁的。
现在我手头就有一份较新新的证据:(摘录)
“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省直律师协会:
现将《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到所属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并严格遵照执行。
为了保证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掌握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的动向,加大对此类事件处置工作的督导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省厅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制度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接受代理下列法律事务属重大、敏感事件,应当呈报:
(一)因企业改制、兼并、拍卖,农村土地转让、征收、征用,城市改造、房屋拆迁等引起的群体诉讼;
(二)起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的;
(四)涉及邪教问题的;
(五)重大涉外的;
(六)易于激发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七)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引发群体上访的。
律师事务所发生下列事件属重大、敏感事件,应当呈报:
(一)因执业原因,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各类诉讼中成为原告或者被告的;(二)因执业原因,律师被司法机关传唤或者被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
(三)律师事务所拟与国(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的;
(四)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拟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或者参加国(境)外主办的活动的
第四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现重大、敏感事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24 小时内,报告所在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接到律师报告或者发现、发生重大、敏感事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24 小时内书面呈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报同级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抄报省直律师协会)。
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未按规定落实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制度,贻误工作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按规定报告重大、敏感事件或者不执行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的处置指导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 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方面,人权律师的出现是中国和平转型的最重要象征,一方面,律师在遭受最残酷的打压,例如高智晟律师没做人权律师前曾被当局捧为全国十大杰出律师,做人权案件后则受到了最残酷的虐待,对此该作何解释?
人权律师的出现,首先是因为市场经济需要律师。中共当局本来决不搞市场经济,相反一心“埋葬资本主义”,最后还是不得不搞市场经济。搞了市场经济,律师这个难以控制的社会组织社会职业就必然的出现了,律师行业的成熟过程中,人权律师又是必然要产生的。可想而知,中共当局一直是如何被历史拖着走,就像当初被迫搞市场经济一样,到时候当局自然会被迫接受人权律师的合法存在!回顾过去,我们知道依靠农民起家的中共被迫接受的东西太多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被迫接受的东西必然包括民主自由国家社会政治上的一切!从律师方面说,中共更没法阻挡其成为社会领导群体的历史必然。
3、研究所
由于无法成立政治组织,学者们只好效法中共当年从搞“研究”机构开始。其实。这也是我本人几十年前就已经走过的路,1978年底我走上社会搞政治成立的第一个组织就是“四五学会”,在一个充斥文盲的社会上搞学会,结果当然无法找到多少人才。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搞“研究”机构的人都是学者中的佼佼者,凝聚拢来的也都有高学历。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其中的一个:
德先生研究所
为了自由、民主、法治和宪政事业的继续前进,为了在中国建设一个合格的公民社会,我们,一群理想主义者,一群关心社会进步、热心公益事业的中国公民,汇集在一起,我们愿意把自己的热情投入到即将到来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去,我们满怀希望,努力要把自己的祖国建设的更美好。
如果你是公民权利关注者,那么请你关注我们,让我们一起去见证公民权利的改变; 如果你是公民权利支持者,那么请你支持我们,让我们共同来推动公民权利的进步;如果你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那么请你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行动坚定地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为你呐喊为你呼吁为你维权;如果你是我们的朋友,请帮助我们,我们的事业是共同的事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为朋友做事,我们为梦想做事,我们为信念做事,我们为了改变可以一起做许多的事。
我们应该做到,为改变,为权利,为了你,更为了我们自己,我们真的能够做很多很多,只要我们能站起来,站出来,说出来,做出来,一切都会改变,一切都会好起来,梦想将不会是梦想,现实将会是那么的美好,只要我们是善意的,正义的,积极的,有信心的,一切皆有可能,NOTHING IS IMPOSSIBE !
我们的宗旨是:合情、合理、合法、敢想、敢说、敢做。
德先生研究所是由张辉等多位公民共同发起成立的宪政研究中心,后有多位公民 志愿加盟,初步形成以宪政研究为基础的公共事物关注团队。我们的法人名称为“北京市公联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并没有改变德先生研究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德先生的主要工作是:宪政研究,法律援助,综合维权,公民参与。如果您对德先生研究所感兴趣,您可以用如下方式支持德先生:
一、成为德先生研究所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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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助德先生研究所的整体发展(德先生研究所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各类论坛、会议开支等,目前德先生研究所发展需要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中国企业和个人捐赠)。
德先生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316室 联系电话:010-88446061
德先生理事团队(含特聘理事,本岗位为研究所同仁提供行政服务)
张辉-德先生研究所理事,法定代表人,学者,公民社会推动者
唐吉田-德先生研究所理事,律师直选推动者,著名律师,公益活动家
黎雄兵-德先生研究所理事,著名律师,公民社会推动者
蓝志学-德先生研究所理事,德先生研究所永久法律顾问,著名律师
德先生法律志愿者团队(含法律学者、公民法律代理人)
张兴奎-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著名土地维权律师
吴江涛-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
刘巍-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
李静林-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著名维权律师,民革党员
郑建伟-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重庆律师协会会员,重庆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唐荆陵-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国际著名律师,社会活动家
蓝志学-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人权律师,毒奶粉律师,爱滋病维权律师
倪文华-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著名民间法律维权人士,土地行政诉讼专家
马小鹏-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成都律师
德先生研究员团队
杜义龙-宪政学者,《公民月刊》和《选择周刊》编辑
黄飞-著名社会评论家,胡适深度研究者
田奇庄-著名独立候选人,选举问题专家
(略)
我们不妨再看其中的另一个代表——天则经济研究所。
这里不必再对其宗旨组织进行介绍,只看其组织的一场学术讨论会中一位发言人的讲话。“天则欢迎大家来到今天的天则双周学术论坛,我们今天的主讲人是熊伟先生,他是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的负责人。他很特别,因为他不仅一直在关注基层民主这件事情,而且这一次他自己报名成为一个参选人,所以他既是一个理论的思考者,尤其重要的还是一个实践者。我觉得我们现在追求民主的人是想得太多,做得太少,说起来头头是道,做事情的时候都往后缩,所以我觉得熊伟是非常值得敬佩的,而且这个实践本身使得这个理论的思考有这种现实感,我们很多的思考都是夸夸其谈。所以,今天我想熊伟一定能从一个参选人的角度对人大基层选举中的独立参选人这个现象能够给我们做一个描述,还有对参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熊伟:
这次选举可能有很多新的东西,我想更多的时间和大家讨论,因为我可能会提出一些新看法。
第一,讲一下这次独立参选的背景。大家可能都知道了,这是五年一次的全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我认为这讲对中国的政治改革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000多个,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达9亿多人,乡级选民达6亿多人。这次选举非常有价值的一点是可以探索以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让人大代表成为如企业法律顾问等日常职业。
第二,就是独立参选的称谓问题。这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但也可能是很大的问题,刚才秋风也谈到了这一点。秋风刚才给我出了个题目《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候选人现象》,我今天恐怕要把我的演讲题目改一个字,叫做《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参选人现象》,因为全国人大的独立候选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候选人这个词严格来谈是有一些漏洞的,因为它含有参与这个选举,让你去候选。参选就包括整个过程了。
还有一点要和大家讨论的就是现在要叫什么名字,现在看有三个词:独立参选人、独立候选人、自荐参选人。全国人大说“独立候选人”不合法,也没有必要和它较真。实际上是“独立候选人”和“自荐参选人”之间选一个,我个人赞同“自荐参选人”,就是我自己推荐我自己参加竞选。我对“独立候选人”的一个解释是,他相对于各个政党、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的候选人而言,重在独立。独立候选人既可以是代表候选人,也可以是政治代表候选人。
然后再谈一下独立参选的历史,这个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了。第一个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出现了第一次独立参选潮,当时是以大学生为主体,主要是北大,秋老师和盛老师可能比较了解那段历史,因为时间原因,我这里就不多说了。当时还出了一本书,叫做《脊梁》,这本书就是谈那段历史的,但是那段历史实际上对中国后来的政治改革发生了很深远的影响。在1986年出现了第二次独立参选潮,但是它比八十年代初的那次要小,但是影响非常大,它直接导致了1986年学潮。合肥的中国科技大学就是因为当时出现了一些选举不公正的现象,当时的副校长方励之带领学生游行抗,抗议选举不公,后来就带起了86的学潮,后来到了89年就全部沉积下来了
第五个问题,我谈一下今天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现象的一些特点。第一,参选人的构成非常广泛相比前几次的参选,这次参选既有新闻记者、作家、学者、教师,也有大学生、中学生、农民,构成非常广泛。第二,参选者以微博作为一个信息发布渠道,特别是新浪微博。第三,也是非常重要,但是前途忐忑,不知道会对微博产生什么管制措施,微博对人大代表参选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在早上七点钟公布参选人大代表的事情,结果到了晚上估计上微博的人有一半都知道了,所以微博的影响和传播力非常广泛。第四,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此次换届选举将出现大量的选举诉讼,以争取自己的选举权。选举诉讼中一个比较有名的是1998年北京音乐厅的一些职工被漏登记了,然后他们向法院起诉,要争取自己的选举权,这是我知道的仅有的一次。今年就可能出现大量的选举诉讼,因为在我的微博上很多人都讲要争取我们的选举权利,要争取我们的选票。第五,探索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让人大代表成为如企业法律顾问一样的职业,这一点有可能成为今年的一个新特点。比如有人提出参选,他没有一个固定的职业。我还提出一个另外的观点,就是知识分子月捐50做一个公益事情,这个公益事情同样可以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只要有100个人支持这件事情,我们一个月就有5000块钱,这个活动会有很多人支持。
请原谅我大段引述原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读者明白,这种“经济研究所”究竟是在干什么。
就像1989年上海的《世界经济导报》其实是政治导报一样,而且比它走的更远,天则经济研究所不光是研究政治的,而且是从事政治的。具体地说,它一直在而且现在正在从事推动中国的基层民主选举。对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民主政治不从基层选举开始,老百姓能知道民主程序该怎么运作吗?民主选举难道不是中国向宪政民主制转型中最具有象征意义的一环吗?利用现有空间开展民主生活实践,这不正是中国在向宪政民主制和平转型的最好实例吗?而且,从纵向说,他追溯了自民主墙以来公民参与和推动的民主选举,从横向说,他把当今中国全国各地参与和推动民主选举的公民都连接起来了(起这种作用的还有我的好朋友湖北潜江的老资格独立参选人姚立法,他则至今还因为指导2011年的人大换届选举在当局的迫害中下落不明),这不正是中国和平转型的微观变化的具体例证吗?
历史会证明,这样的研究团体,这样的推动民主选举,对中国的和平转型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个特殊的团队,它又是研究机构,又是律师群体,其作出的成就和遭受的打压都使它闻名遐迩,那就是由北京高校法学教师为主组成的公盟,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则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
“公盟”前身为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3年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许志永、滕彪、俞江博士以及公益律师张星水在北京创立,因无法在中国民政部作为民间组织登记,只能在工商局作为公司注册,当时的名称是“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5年9月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公盟的口号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以期能够理性、建设性地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
从2003年许志永、滕彪、俞江三人就孙志刚案向全国人大提出收容遣送制度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开始,他们参与代理了不少维权官司,撰写了若干有关中国当时热点社会问题的研究报告,并开展了几个促进社会公正透明的公民参与项目活动。
它的顾问队伍简直就是中国超一流法学家的大本营:
顾问:江平 茅于轼 贺卫方 张思之 姚监复 冯兰瑞 孙大午 季卫东
它的理事和决策者以及具体事务负责人也都是大名鼎鼎的法学界勇于走上社会开展实践活动的学者。
理事、研究员:张星水 俞江 林猛 王建勋 王利平 王功权 成晓霞 浦志强
公盟日常决策委员会成员:许志永 滕彪 郭玉闪 李方平 张立辉 杨子云
行政主管:田奇庄
由于“公盟”巨大的影响力和高水平的实践活动,其对中共当局的压力之大使中共在北京奥运之后因为恐惧而开始打压民主人权活动时,首先就把矛头对准了它,居然以经济问题的名义把许志永抓去长期关押,又以种种借口使其无法正常运作。
但是,正因此,中共当局和中国法学界的对立鲜明的表现出来,说明其“建设法治国家”的说辞只是迫于压力的虚伪表态,至少在它目前的演变阶段,它不可能真心依法办事。当然,也是因为它权衡利弊,觉得在当前还能凭国家暴力把民主力量打趴下,所以毫不留情的撕下了“法治”面具。
也正因此,它打压的对象很快扩大到绝大部分的人权律师,唐荆陵、李方平、杨再新等多名律师先后被抓捕,唐吉田、滕彪、江天勇等另一批律师则在关押一阵后放出来被迫噤声。当一个国家连人权的守护神律师的基本人权也不保的时候,民众的人权保障又从何谈起呢?
不过,很多人以此为据认为中国和平转型已经无望,对此我意则大谬不然。从世界各国和平转型的经验看,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都经过了漫长的博弈过程,专制当局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总是会不择手段的耍赖,极尽可能以延长其非发攫取的特权,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让步。反过来说,到民众力量压得它没办法的时候它还是得让步的。关于这方面的国际实例适当时会提及。
4、政治组织
现在我们来看看更高一级的组织形式,那就是完全不打任何掩护,直接以政治组织的形式出现。
广东深圳的郭永丰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几年里,他一直在致力于公开组织“中国公民监政会”,当他完全在网上运作时,虽然征集了几万人签名,当局好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下面,是他的支持者的一篇挺他的文章
21# [加为好友] [发短消息]
希望早成立!
中国公民监政会申请成立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 总 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等。
GUest 发表于 2007-8-2 08:00
但是,法律证据再充分也没用,在中国今天这个历史阶段,一切还是以当局的利益和考量为转移。
当郭永丰想从网上走向社会时,麻烦就大了,他要去北京申请注册,连当地也不让离开;他出门晨练,无端被身份不明者殴打;他继续坚持要求正式成立,干脆被失踪了,很久以后才隐约传出消息,结果是他已经被劳教了。显然,这就是中国在邓小平死后,也就是从中共第三代开始画出的底线——不允许成立和中共对立的社会政治组织。
5、自由组织政党
不言而喻,既然连一般的政治组织都不允许存在,作为政治组织最高形式的政党当局更不可能允许其合法存在了。这方面一个最新的例子是南京的郭泉提供的。
“郭泉(1968年5月8日-),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大陆社会、政治活动人士,中国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曾在网上公开致函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人,又发表文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几年来,郭泉一直在网上号召组党,并搞成了“网党”新民党,在他宣布成立整整一年之后,当局将他抓捕“归案”,庭审时,律师郭莲辉替他做了我们从前无法想象的有力辩护,当然是无罪辩护。
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到正反面两个方面的历史事实。其一是,不要说毛泽东时代任何人组党都会被杀头,也根本不让任何人给任何受审者辩护,就是邓小平时代,当局一发现任何人有组党念头也都是要立即判处重刑的!邓小平时代的1981年我为民主墙坐牢时,就遇到武汉市汉南区三个小孩,两个初中生一个中专生搞了个“红心党”,就被武汉中级法院判了一个7年(中专生)两个5年,也就是说,直到这时,老百姓开玩笑也不能拿组党开,否则是要坐大牢的。1998年我们中国民主党冲击党禁为王有才请律师时,当局也严厉警告律师事务所“一律不得做无罪辩护”!十二每年过去,中国总算又有了一点小小的进步,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了。
下面,我们可以通过律师的辩护来了解一下郭泉的新民党的组织情况:
“3,新民党不是一个有组织的政党。孔强、王喜强的证言无法证明郭泉有组织行为,郭泉任命他们做省党部主席。按照新民党党章,这种不是组织行为,无非让他们散播理念,并无其他意图,其次,认同理念而没有上下控制系统不属于组织。试问,公诉人能提供一个正式的新民党成员名单吗?能提供新民党党主席和省主席之间的组织方式吗?如果说,郭泉认为的,认同他理念的就是新民党成员,这只是思想传播而已。组织是要双向的,没有成员和成员之间的互相认可,光一个人说你是我的党员,就不是组织。试问,孔强同意没有,王喜强同意没有?更何况郭泉与孔强、王喜强连面都见过。《现代汉语词典》第1820页解释组织的意思是(1)安排分散的人或者事物使其有一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6]。郭泉的新民党并无有这样的形式和功能。相反,公诉人提供的至少三个以上证言明确证明,这些和郭泉有接触的人都认为新民党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政党,只是一个网络党。”中共至今不准成立政治组织,这就是它今天的底线,当然更不许成立政党,哪怕是像郭泉的这种“网党”。
但当局从前的底线被它自己越过的已经太多太多,被中国人民踏平的也为数不少。这条底线对我们来说是没有道理的,从当今世界来看更荒唐得叫人无法容忍。但是,对我们中国人进行纵向比较来说,却已经是差强人意了,对我来说尤其如此,因为我对中共统治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切身体会、而且目前这种局面本身就是我付出22年牢狱代价争得的!毛泽东时代我因偷偷写文章日记就被打成反革命遭到抓捕关押,邓小平时代我因为发起武汉民主墙运动成立四五学会、创办《钟声杂志》被判刑八年,又为发起《和平宪章》运动劳教两年,邓小平死后我搞《中国人权观察》当局默认了,我参加组党则被判了十二年刑。而今天,再也没有人因为偷偷写文章日记坐牢不说,毕竟可以搞各种社会组织,可以当人权律师,可以用研究所的名义从事政治活动了。这不是为当局的专制独裁蛮横无理进行辩护,而是要说明中国已经在和平演变的道路上走了多远!
显然,无论是中国的社会形势还是中共当局,从中长期看都在朝有利于和平转型的方向转化。更重要的是,当局虽然仍在打压社会组织、人权律师、研究机构,却奈何“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而现在也已不是火种,早已成了燎原之势,举国上下,各行各业,党内党外,到处都有不同的声音,到处都有政治化的组织活动,到处都在向组成现代政党的方向成长和发展,由于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为其加温,它的熊熊烈火烧毁当局人为设置的“底线”障碍只是时间问题——中国人民大量成立政治组织乃至政党已经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反过来说,由于中共自身也在发生迅速变化,早已从暴力夺权意识形态至上的信仰主义者变成了坐享其成个人利益至上的享乐主义者,由于利益是可以分割的,它们需要维护的也不过是既得利益,这样,在中国政治反对派成长壮大起来后,当力量对比发生逆转之时,在其人权和基本利益有保障的情况下,当局被迫认可结社组党自由、被迫接受宪政民主制是必然的。
6 、零八宪章
1993年,我起草并发起了《和平宪章》运动,这是当代中国大陆产生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运动没能发动起来就被镇压下去了。十五年后,大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零八宪章》于2008年底问世,尽管当局在其问世之前就抓捕了起草人之一刘晓波,该宪章还是流布开来,无论当局怎么封锁打压,还是有一波又一波的人签署,并且赢得了1广泛认同和支持,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也为此授予了刘晓波,。这样,尽管中共当局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刘晓波重判了了十一年徒刑,中国的政治格局已经发生了根变化。诺贝尔和平奖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软实力,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获奖根本的改变了中国的社会政治哦历史,它表明中国的民主人权力量已经从道义上对中共当局取得了压倒性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从历史进程看中国的和平演变已经来到了大转折的关口,中国的政治反对派正在不可遏制的崛起。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的成熟使中国人民的权利意识全面觉醒,也使人们越来越理性的要求还政于民,中共本身的四五次代际递蟺,则使它和平演变为一个开始具有越来越多的现代理性的统治集团,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国的政治反对派必将成长壮大到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决定性力量,迫于政治道义和社会生活的强大的双重压力,中共体制内的重要人物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不断倒向民主阵营以谋求出路,所以,中国的和平转型纵使还要经历千难万险,避开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暴力革命是完全可能的。
2011.7.30
和平转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第一是经济社会条件,一个社会的市场经济越发达,这个社会的民众就越有恒产,也越有恒心,人们就越理性,越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越懂得规则的重要性,越愿意谈判协商解决问题,我们说市场经济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这是一个基本原因。第二是统治者开始具备妥协理性,不再一味的依靠蛮力镇压,而懂得审时度势,给民众和反对派留下一点活动空间,并通过观察民众和反对派的作为来决定自己的对策,学会用容忍异质思维和异见活动并且不断退让来避免激化矛盾。第三是民间力量开始成长,并且有持续发展的空间。
这样,丑小鸭长成大天鹅就只是时间问题,而这个成长是加速度的,是滚雪球似的,只要开始了,就不愁没有发展成决定性力量的时候,尽管过程会比较漫长,而且会饱受打压,但在博弈中成为最后的赢家是没有疑问的,当然结果应该不仅是双赢,而且是中国人民的最后胜利——如福山所云“终结历史”,或如张载所云“为万世开太平”,具体地说就是使所有的人从此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使社会竞争良性化,竞争的结果有利于底层社会大众的利益。
下面,我们就来对以上三个必要条件进行逐一分析。
第一,社会经济条件归根结底是具有决定作用的。如果今天中国还是在搞公有制计划经济,当局还是控制着中国人民的吃喝拉撒睡,那么,当局就还是可以为所欲为,人民像“三灾”那样饿死几千万也没人敢说一句话,领袖像文革一样要人民搞“三忠于”“四无限”每天祝其“万寿无疆”“永远健康”也人人照办,并且天天“斗私批修”,人人互相检举揭发,不仅有罪推定,而且“腹诽”盛行,就像金二世统治的今日朝鲜那样。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社会就绝不可能出现,民间力量就不可能聚集,民间社团就不可能成长,理性社会就不可能产生。
当然,一旦统治者失控,就会出现爆炸性局面,不仅官民之间会发生恶斗,整个社会也会乱成一团,没有任何归属的社会大众无所适从,相反,那些胆大妄为的狂徒则会迅速发展成大大小小的黑恶集团,凭借手上的武器抢劫杀人无所不为,就像多年来索马里的局面那样,经过漫长的军阀混战互相吞并,最后才慢慢打出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来。显然,这绝非信口开河胡编乱造,不仅是中国几千年王朝循环的素描,而且是清朝灭亡后中共趁乱暴力夺权的写照。
虽然满清留下的是一个自然经济为主的半农业社会,因而和共产党搞的“公有制计划经济”还是有所区别,但从“公有制计划经济”过来的人都知道,那其实是一个回到了西周井田制时代的可怕岁月,一个典型的现代奴隶制社会。在中共暴力夺权后的前三十年里,超经济强制和人身依附关系使民众彻底失去了自由,而一旦有机会表达自我,则立刻会有大量的狂徒起来“造反”,从而造成社会大动乱。
但是,毛泽东御封的“党内最大的走资派” 邓小平“疯狂复辟资本主义”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无论中共怎么标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就是靠商品生产自由竞争来创造利润使资本增值的生产方式。所以,搞市场经济几年十几年后,中国就出现了大批“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众所周知,为了瞒天过海掩耳盗铃,理论上自打耳光进退失据的中共只好称他们为企业家,并且千方百计把他们拉入体制之内。
当然,能突破当局的意思形态控制成为企业家的人在自己成功的领域都是佼佼者,也都必然自视不低,与此同时,中国官场人物则充斥尸位素餐之徒、国贼禄鬼之辈,这样,很早就发生了这样一个奇观:在民主国家,为官和经商隔行如隔山,虽然做官的下海经商成功的不少,经商有成然后想去做官的却不多。相反,中国却出现了大批商人想做官的奇事,九十年代,有学者在被吸纳进政协的企业家中做了一番调查,结果发现相当一部分人的回答是:“做梦都想从政!”无疑,这里确实有不少是冲着官商勾结好弄钱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纯粹出于社会责任感和对官僚们实在太低能的忧虑。2011年,也就是今年,河南企业家曹天主动提出以一亿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去竞选郑州市长(居然为此被当局将其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更说明今日中国先进的资产阶级人士已经是多么迫不及待的要投身政治改造中国!
是的,当局能迅速封杀曹天,也能一时阻止企业家也就是资产阶级的参政要求,然而,在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里,中共能长期阻挡市场经济的领导阶级也就是资产阶级的参政要求吗?这当然是想以一杯之水扑灭深林火灾。更重要的是,市场经济这种生产方式使一切人都成了买主和卖主,都可以以金钱为媒介进行等价交换,从而事实上使一切人的身份变得平等起来。这样,所有的人都要求参政权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与此同时,市场经济造就的市民社会也强有力的推动着全民参政。在身份平等的同时,巨量财富的涌出则使社会迅速发生两极分化,贫富差距使资产者和无产者以及中产者各自有了特殊利益,以民族、地域直到职业、兴趣,爱好、思想、观念的差异形成的需要,也使人们各自凝聚在一起,组成了松紧程度不同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团体。须知,中共暴力夺权后曾把民国时代的社会团体全部铲除(大概只留了一个“宋庆龄福利基金会”),甚至把其中的很多人都杀掉了!就是在“改革开放”后一二十年里,中共本来也严格控制官办团体,残酷打压民间团体。然而形势比人强,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近些年来,中共当局不得不逐步放开民间团体、社会组织。
这里,我们且看中共党内改革派理论家俞可平的一篇介绍文章的摘录:
党政官员应鼓励、支持公民社会发展
俞可平
近年来,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
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之后,党和
政府对社会组织逐步从原来的管制为主,开始转向培育和鼓励为主。
公民社会在中国正茁壮成长,应当说是越来越引人注目,越来越重要
了。去年我们发起的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总共有160多个民间
组织申请我们的奖项,许多项目做得非常出色,对国家和公民意义都
很大。对公民社会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说明不仅中国的公民社会
已经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而且对公民社会的研究也形成了一种气候
和力量。
这也说明一个道理,任何事物只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进步
的要求,就会象雨后的春笋一样,不但阻挡不了,而且使人赏心悦
目。没有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中国的民间组织开始走向国际,这是近年来一个引人注目的发展。到
目前为止,全国性社团已经在122个国际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在92
个国际组织中担任理事。
作为公民社会的基础,各类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在经济生活、政治生
活和文化生活中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政治方面,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渠道,是推进
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动力。民间组织也是沟通政府与公民的桥梁,有
利于增强官民之间的互信。社会组织对各级政府的决策正在产生日益
重要的影响,有力地推动着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近年来,许多
地方的社会组织开始承担部分政府的公共服务,为提升公共服务的质
量做出了贡献。
今天,人们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开始从原先的否定
和怀疑为主,转变以肯定和支持为主。但一些偏见仍然存在,特别是
把社会组织设想为政府的天然对手。社会组织的相关制度环境开始得
到改善,特别是一些地方性法规有了实质性的改进。例如,在有些地
方,基层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已经开始试行备案制度。但是,中国公民
社会的制度环境从整体上说,还是制约大于鼓励,重要的法律法规也
尚不完备。
公民社会的自身建设明显改进,公民素质总体在提高,尤其是公民意
识明显增强。社会组织的人才、机制、管理、经费都远胜过去。但中
国公民社会自身的问题仍然很多,社会组织的自律不够、人才缺乏、
行政本位等现象仍然存在。
全社会要进一步正确认识公民社会,改变一些人对公民社会的误解,
转变对公民社会的态度,特别是各级党政官员应当对培育和发展公民
社会的战略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从而采取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的态
度。党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要加快
放松对社会组织的管制,更多地给予培育和扶持。各级政府应当广泛
吸收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别是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
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它们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努力营造官
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注:俞可平,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由此可见,市民社会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正在迅速成熟,由于其不可阻挡,连本来必欲将其斩尽杀绝的中共也不能不企图“因势利导”为我所用了!当然,这也是因为中共本身一直在发生变化,像一切生物进化一样在无限偏离原来的形态,关于这一点后面有专门讨论。
然而,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终归是一种多元化力量,起着瓦解中共一元化统治的重要作用。而且,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作为市民社会的生态系统,虽然属于花草和灌木,在它们的簇拥拱卫下,甚至在它们的自然进化下,最高形式的参天大树政党的产生是必不可免的事情。换句话说,市民社会的公共空间中的顶梁柱只能是政党,但是,在市民社会的公共空间非常低矮的情况下,要想扩大它就必须先把它撬起来一点,再根据需要和可能一步步把它撑高。所以,发展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就是为自由政党的合法化、为自由组党的合法化作前期准备工作。
在没有合法的非政府和反政府的政治团体的前提下,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政治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他们必然会在各种不同层次上逐步推出自己正式和非正式的代表人物来和他人、集团、社会乃至政府交涉,直到推出各自的政治代表。众所周知,在“苏东波”里NGO对颜色革命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正因此中共当局对它的发展怕得要死,为此多次大肆解散已有的(已为官方认可的)社团,并且对未认可的进行残酷镇压。但是,形势比人强,在中共本身不断官僚资本主义化的今天,出于它自身的各种需要,包括被动的进行转型的需要,逐步放开民间社团的发展已成不可阻挡之势。当然换个角度看,更可以说是市民社会的成熟迫使当局不能不逐步放开民间社团的发展。
可笑的是,中共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居然妄称他和他的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究其原因,他敢于如此厚颜无耻,其一在于承袭了中共暴力夺权以来搞“公有制计划经济”所攫取的对全民的绝对统治权,其二在于中国虽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当局却仍然垄断着全部大众传播媒介,故他仍然还能指鹿为马信口开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都知道,让人家代表自己,是需要自己授权的,中国人民何曾以任何方式做过这种授权?更重要的是,任何人的根本利益都是不容他人代表的,否则就成了他人的奴隶。毫无疑问,江泽民如此全面强奸中国人民的民意只是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的衣钵,在中国的历史上这么妄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已经是最后的“机会”。
因为市场经济就在这些年中开始走向成熟,市民社会迅速成长起来,没有任何人再会让其他人代表自己的根本利益,就是某一方面的具体利益需要让人代表,也要通过法律手续办理授权书,至于政治上要让人代表,则必然要求以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所以,江泽民说到代表和被代表这个问题,恰恰表明中国已经来到这样一个关口:由于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的成熟,全体中国公民已经成熟到强烈要求各自推出自己的政治代表的时候了!这就是中国社会向宪政民主在和平转型的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
这不仅是非共人士的要求,同样是有公民意识的中共党人的要求,例如体制内学者于建嵘在全国各地调研讲演时就一再强调,要允许社会团体政治化,要放开区县级人民代表的选举,这是确保和平转型的重要一环,等等。总之,中国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的发展已经走到了强烈呼唤政治多元化的一步,促使者社会各界推出自己的政治代表。
我们再来看中共自身的和平演变。迄今,中共领袖已经换了四代,正准备向第五代过渡。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统治了中国近三十年。这一代人从观念上说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像邪教徒信奉魔鬼一样很大程度上真心信奉共产主义,为此不惜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既不懂得其作为和“解放全人类”的目标南辕北辙,也不和任何人进行谈判,用他们的话说叫做“绝不拿原则做交易”,因此他们真正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以四千万人的性命为代价暴力夺取政权,以二千多万人的性命巩固政权(从“镇反”到“文革”,用毛的话说“文革”“对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完全必要非常及时”),其中尚另外以四千万人的生命作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代价!从个人经历上说,这一代人是暴力夺取政权的军阀,他们的真理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除了暴力除了枪杆子以外他们什么也不认。正是仗着对枪杆子的绝对掌握,毛泽东才敢于自乱阵脚,大乱中国,无论怎么乱他还说“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整个形势越来越好”!乱到底了他就实行全面军管,因为惟有这么折腾,中共大小官员才都只服从他一个人。所以,中国第一代是绝对不可救药的极端主义者,没有任何现代理性可言。他们在亿万人尸骨上建立了一个“公有制计划经济”体系,也以此“把国民经济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弄得中国一穷二白民不聊生,。
毛泽东死后,经过华国锋权力转移到邓小平手上。邓小平统治中国近二十年,不过后期已经开始和中共第三代交错,应该说在1992年南巡以后他就开始淡出,也就是实际控制中国十五年左右。作为毛泽东御封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邓小平因为幼年留学法国耳濡目染,的确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但与此同时,和毛泽东一起暴力夺权的经历又使他们这一代人同样相信枪杆子,相信暴力,所以,他的口号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他的做法是一方面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来救国救党,一方面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最重要一条就是党的领导”也就是他个人的政治领导。前者使他把中国从经济方面乃至社会方面带回了世界文明主流,开始了“和世界接轨”,加入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使中国开始摆脱一穷二白,使民众因为有了自谋生路的权利而开始过上了差强人意的生活,后者使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换儿皇帝,并且在可能被撵下台时不惜动用军队在首都街头大开杀戒。他留下的遗产,则必然的演化为专制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强盗资本主义!
中共第三代领袖江泽民因祸得福,在“6•4”大屠杀的血雨腥风中被临时挑选为儿皇帝,多年之中只能看邓小平的颜色行事,南巡之后邓小平进入垂死阶段,他开始有了实权。从江泽民这一代开始,由于中国的经济已经资本主义化并且实现经济起飞,他们真正开始得以坐享其成:第一,民众生活开始普遍提高,社会基本格局也开始在两极分化中形成,第二,通过加入WTO使其统治下的经济得到自由世界的认可。前者使国内的社会结构趋于稳定,后者使国际关系趋于稳定,第三,经济高速发展也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因素。1997年邓死以后,江泽民才开始显露出自己的独特风格,2002年下台后则也当上了太上皇。这一代人打天下的经历不长,也就再也没有了暴力夺权者的那么多匪气,不能不考虑寻找其他的权力合法化来源。这样,软化意识形态,缓和国内外矛盾,有限认同普世价值,就成了江泽民的必然选择。其具体表现是,1997年邓小平死后,我本人在国际传媒上呼吁政治改革,大力要求人权时,中共政权第一次没有加以镇压,由此开始,中国政治异议人士的活动虽然还是不合法,却可以公开进行了,而且只要你不过线就可以长期进行下去。与此同时,中共政权在1997年11月也就是邓小平死后半年就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江泽民也第一次向世界宣布(在加拿大访问时)“对人权的普遍原则我们是完全接受的”。1998年10月,中共政权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自然,中共的签约从当时的内政来说并没有实质意义,仅仅是容忍了我们的一些政治活动,而且,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也没有兑现公约所保障的权利,但是,无论如何,这表明中共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已经输得一干二净,没有任何可以和世界文明主流对抗的资本了。
虽然后来江泽民镇压了我们中国民主党,并且更加残酷的镇压了法轮功,但如前所述,由此开始中国的政治异议人士总算可以公开表达不同意见,使中国政治反对派开始了在极其残酷的高压下艰难成长的历程。
从这种角度看,中共第三代即江泽民统治时期其实是中共和平演变的历史转折点,由此它不仅承诺接受人权原则,而且开始容忍异议活动,如前所述,它还开始了和异议人士的博弈,尽管这种博弈是绑匪和人质的不公平博弈,但无论如何是中共开始和政治反对派博弈的起点,和毛泽东斩尽杀绝的政策有天壤之别,和邓小平让全国人民全面噤声也不可同日而语。。
胡锦涛是典型的一代庸主,作为中共第四代领导人,他已经和暴力夺取政权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他之所以会被邓小平隔代指定为太孙,也还是和他1989年镇压西藏骚乱时戴着钢盔在拉萨街头游弋从而递上了“投名状”高度相关。胡锦涛正式登基时,中国加入WTO的积极效应已经充分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财富的爆炸性增长激起了官员无节制的贪婪欲望,没有任何制约机制的专制资本主义使权力成为发财的最有力手段,与此同时,广大民众分享不到多少发展带来的好处,但当局效法俾斯麦“三部大法安天下”搞的社会保障体系至少使绝大部分下层民众温饱不愁,这样,社会大盘还是稳定的,虽说强占农田强拆民房造就了几千万访民,但这些人主要是点状分布的,无法构成对中共统治权的颠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胡锦涛上台之初虽然放松了一些社会控制,却在《零八宪章》出来后开始了全面倒退,对异议人士的打压一再加码,基本上退回了江泽民时代,那就是只能容忍人权活动和通讯报道活动,而这也只是因为手机与互联网的问世使信息封锁成了历史(他们能通过控制传统媒体来控制占人口多数的被动受众),对政治活动则完全压制。但是,在中共第四代统治进入尾声的今天,中国社会形势却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那就是市民社会的成熟使全民觉醒成为事实,各种类型的包括合法和不合法的NGO都在茁壮成长,举国上下都有人出来要求宪政,中共当局已经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专门打击直接走上社会的,办法也从以前的判处多年徒刑为主改为关几天让其噤声为主,这种做法当然只能勉强短期维持,其用意明显是把难题留给第五代。
如前所述,无论怎么倒退,当局再也无法将政治反对派人士斩尽杀绝,也没法使其完全噤声,相反,不仅中共要看政治异议人士怎么做再决定下一步,而且政治异议人士也可以看当局怎么做再看是进一步,还是退一步,所以,这还是一种可以博弈的形势
中共第四代负责橡皮图章的吴邦国的一番表演很值一提,那就是他近年几次代表中共强调“几不搞”,一言以蔽之就是不搞宪政民主,这话看起来表明了中共的僵硬,其实懂一点中共历史的人就清楚这,恰恰证明了中共的黔驴技穷。我们不应忘记,毛泽东是“天天讲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邓小平是三天两头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那都不仅反对别人的民主,而且坚决搞自己的专政,现在吴邦国只是反对效法别国搞的民主,却不敢公开宣称自己要搞专政,这当然是其无据可言的强词夺理!
毛邓时代,国人“莫敢谁何”,今天,我们则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吴邦国:涉及到全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岂能容你个人说了算?就是全国人大也没有这个资格!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归根结底要由全国人民投票说了算,要由全民公决来决定!所以,吴邦国的这个讲话恰好表明,中国离全民制宪的日子不远了。
值得强调的是,中共第四代还有一个前所未有的现象,那就是作为老二的温家宝公开站出来强调政治改革,发出和其他政治局常委完全不同的声音。无疑,在“6•4”前夕温家宝肯定通过出卖旧主才勉强断尾求生,但他在观念上接近胡耀邦、赵紫阳是改不了的,这样,好容易熬成中共大管家,且剩一两年就要下台的时候,面对中国成为全世界最后的专制国家,而且国内矛盾走向表面化、激烈化,要求民主成为不可遏制的潮流的情况下,他终于无法不将自己的态度表明,虽然面对中共脱变成为官僚资本集团,他这个老二说要政治改革只能停留在口头。
必须指出的是,温家宝此举虽然没有直接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他在观念表达上已经超过了胡耀邦赵紫阳,更接近于普世价值,这样,也就为中共今后在强大社会压力下出现高调改革派的要人甚至叶利钦一流人物开辟了道路。
此外,中共第四代完全和暴力夺权无关,不是继承权力的天潢贵胄,就是亦步亦趋的技术官僚,他们已经没有了暴力夺权那一代人的意识形态狂热和残酷,却有着所有和平时代官僚的谨小慎微和无比贪婪,在他们统治下,没有制约的权贵资本主义导致了全面腐败,使中共人人都有自己生死攸关的特殊利益,这当然是个坏事丑事,但是另一方面,也彻底瓦解了中共从前由意识形态造就的统一性,这就使它变得多少有些理性,并且不难加以分化,从而好对付起来,并且为人类历史上最专制的统治形式一党专政的最终崩溃埋下了伏笔。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在中共内部自身的大分化开始公开表现出来,其内部的健康力量理所当然的要求民主,其惰性力量也不甘寂寞,一心开历史倒车,政治派别的斗争也就开始变得不可调和。人所共知,以薄熙来和乌有之乡为代表的极左派正声嘶力竭的“唱红”,力图倒转历史车轮,在此同时,以温家宝为精神领袖,以《炎黄春秋》为舆论阵地的改革派则在实权派重兵高压下一再呼唤政治改革。这种在意识形态和宣传口径上至少一分为三的情况是从未有过的,它清楚地表明,中共本身的多元分化已经不可避免。
所以,一方面中共第四代的政策基本上没有政治进步,另一方面却为其下一代大踏步前进作了主动和被动两方面的准备。温家宝高唱改革是主动准备,是为后来者开辟道路,胡锦涛全力“维稳”是把难题留给继任者,也迫使继任者不能不面对现实,因为目前的“维稳”办法其实是鸵鸟政策,绝对会被赶来的猎人揪着尾巴从沙坑里抓出来的。吴邦国则从反面把中国人民快要自己决定“搞什么”国体和政体的问题提出来了,再加上不甘寂寞的薄熙来以“唱红”为中共维持现状帮倒忙,进一步激发起社会矛盾使之走向爆炸,其下一步怎么会不好戏连台?
据此,我毫不犹豫的断言,一两年后无论中共第五代由谁出任酋首都必须面对现实,必然要做一些重大的政策调整。再往后,在民主力量施压下,中共高层什么人物都会逐步产生。当然,我们不能指望天上掉馅饼,盼望他们的什么人会在政治改革上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我们需要的是立足于自身的发展壮大,以强大的实力迫使中共做出改革。
但是,自古以来靠继承江山上台的新皇帝没了打江山给人民带来的恐惧,为了获得一点合法性,就只好以“大赦天下”来收买人心,中共建政后也没有离开这一旧辙,华国锋上台就给地主富农摘帽,邓小平胡耀邦上台就平反“冤假错”案,江泽民上台(邓死后)就签署两个人权公约,如此等等。
今日中国四方起火八方冒烟,中共第五代上台不有所表示,不改变一系列错误政策,还能把十年混过去吗?可以预期的是,届时中共的刚性维稳政策必然会有所松动,我们政治反对派的活动空间则必然可以撑大,我们的活动规格应当能够上一个台阶,如果我们运作得法高水平发挥,甚至可能会有一个本质的提高。
当然,无论如何,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以可经营性为原则,切记避免盲目乐观,切忌冒进,不能再犯欲速不达的老毛病。这种情况下再来看第三个方面,也是决定性的方面:民间力量成长。
首先看一则官刊消息: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目前,我国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45万,备案的社区组织25万,实际存在的300万左右。年均增长率在8~10%。这些组织几乎覆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保、法律、慈善等公益领域及中介、工商服务,初步形成体系。仅六万多个行业协会就联系企业会员2,000多万,四万多个学术团体联系专家学者500多万,专业协会联系1,000多万。各类社会组织的经济实力也开始显著增强。据统计,到去年为止,社会组织拥有固定资产1,089亿元,年收入约1,247亿元。(原载《北京日报》。转载自《零八宪章》月刊,2011年6月号(下),总第26期
无论当局接受还是压制,社会组织和中共一元化统治的关系只能是零和对局,彼之所厚此之所薄,此之所厚彼之所薄,这就像市场经济越发达一元化控制越艰难一样,从短期看作用不彰,从长期看则有决定作用——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一党专政的基础也就被掏空了。为什么?第一,当然,社会组织多种多样,宗旨目标作用功能各异,发展方向各不相同,但是,任何社会组织都有自己独特的社会管理和社会联系功能 ,也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一些权威、意义、制度、规则、利益等等 也就都能把成员从对中共一元化控制下解脱出来,并且蚕食鲸吞着中共的社会控制能力,从而把中共的一元化权威消解于无形之中。
第二,在没有政治自由的情况下,人们的政治结社需求必然要借普通社会组织来寄托,并且一有机会就极力发展自己,壮大自己,表现自己,并转变为政治组织。这方面,1998年彭明搞的“中国发展联合会”就是例子,它的办法是首先在香港注册再回国发展,略有所成后就急不可待的提出了“三五八计划”(五年要成第一大组织八年要执政)。其具体操作上的经验教训是一回事,其表现了社会组织转化成政治组织的必然性则是毋庸置疑的。
应该注意到,上述资料中,按中共要求登记注册的只有70万个,不理睬那一套的则至少多出三倍,表明绝大部分社会组织并不愿意注册,这里的原因当然多种多样,无论如何,肯定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政治原因,而且有他们的政治考量,说白了,就是毛泽东时代必然打成“反革命集团”的秘密政治团体,在今日中国已经能半合法的存在。所有这些社会组织,尤其是具有政治意味的组织,可以说无一例外的都讨厌当局和执政党的干预,许多还有直接反对一党专政的意识、目的、希望、要求,相当一部分必然要演化为政治组织,这是没有疑问的。因此,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些社会组织从总体上对中国的政治多元化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民间力量最关键的方面,公开站出来要求民主人权的各类组织的现状。
1、信息通讯中心
如前所述,邓小平死后我立即站出来公开要求人权,很快就搞起了“中国部分民运人士发言人”这个准组织,然后又升格为《中国人权观察》,一年半时间里发了约五百份消息,随后我因为冲击党禁被捕。但是,不久之后和我一起的刘飞跃就又搞起了《民生观察》,并且一直坚持到今天,不仅一直在坚持发布消息,在海外办了网站,而且搞出了许多举世关注的专题报道,比如被精神病的问题,民办教师问题,复退军人待遇问题等等,这样,理所当然的成了国际瞩目的自由信息通讯中心。随后,中国开始大量产生同类自由信息通讯中心,例如维权网、权利运动、六四天网等等。
应该看到,和“苏东波”相比,中国自由舆论的信息通讯中心能够先行有几个重要原因,其一是包括我本人在内的民运志士的殊死抗争,须知,这些信息通讯中心到现在仍然是不合法的,其二是电讯行业的大发展使绝对的信息封锁成为不可能,在手机、互联网问世的时代,任何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向全世界发布消息,由此导致传统的舆论封锁手段失效。虽说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看到,中共当局对民间信息通讯中心手下留情仍然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它坚持邓小平时代一有就抓的做法,情况还是会大不一样!
所以,一如历史学家所说,在农民起义的威慑下,统治阶级的“让步政策”也是历史进步的重要因素,以上情况清楚的表明了中共对社会和舆论控制的放松。当然,有必要指出,中共目前只是放松了对信息流布到国际社会的控制,由于百分之九十的人只是被动接受政治上的敏感信息,当局只需继续严格控制报纸广播电视就能控制整个中国社会,所以,不管说是它开放的还是说是我们争来的,总之是还远远不够的,但无论如何相比邓小平时代,自江泽民时代来中国社会还是有了一个重大进步。
2、律师事务所
直到1998年我们为冲击党禁坐牢时,律师这个行业还没有人敢公开站出来说话,更不敢为我们辩护。然而,就在我坐牢的十二年中形势终于改变。还在牢中,我就在《法制日报》等官方传媒上看到一些报道,得知很多律师已经开始冲破当局的阻力代理“敏感案件”,真正承担起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人权捍卫者的责任,并且开始主动承揽公益官司,积极问责政府,直接在重大案件上出面和官方抗衡,尤其是在北京,律师协会换届选举时,律师们更为维护自己的选举权和完全没有民意基础的钦点御赐的律协官员展开了毫不畏惧的英勇斗争。在自由民主国家,律师这个行当是一切司法官员的源泉,就是各国总统也有相当一部分为律师出生,因为律师是用法律直接为全民服务并且专门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而成熟的民主国家也都是法律至上的国家。所以,今日中国人权律师群体的崛起,也标志着中国向宪政和平转型的开始。就我所知,最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有刘晓原律师事务所、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等等,至于著名的人权律师现在更是不胜枚举,如张思之、浦志强、高智晟、滕彪、江天勇、许志永、唐荆陵、李方平、李和平、李劲松、郭莲辉等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值得一说的是,今天的中国等待人权律师的并非鲜花和红地毯,相反更多的是牢狱和酷刑,至少是恐惧和威胁,以上列举的律师中颇有几个在牢房里,有的甚至受尽酷刑,还有几个在今年受到抓捕关押后被迫噤声,就是一般的律师,也没有不被当局以文件威胁的。
现在我手头就有一份较新新的证据:(摘录)
“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省直律师协会:
现将《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到所属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并严格遵照执行。
为了保证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掌握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的动向,加大对此类事件处置工作的督导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省厅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制度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接受代理下列法律事务属重大、敏感事件,应当呈报:
(一)因企业改制、兼并、拍卖,农村土地转让、征收、征用,城市改造、房屋拆迁等引起的群体诉讼;
(二)起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的;
(四)涉及邪教问题的;
(五)重大涉外的;
(六)易于激发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七)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引发群体上访的。
律师事务所发生下列事件属重大、敏感事件,应当呈报:
(一)因执业原因,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各类诉讼中成为原告或者被告的;(二)因执业原因,律师被司法机关传唤或者被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
(三)律师事务所拟与国(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的;
(四)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拟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或者参加国(境)外主办的活动的
第四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现重大、敏感事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24 小时内,报告所在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接到律师报告或者发现、发生重大、敏感事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24 小时内书面呈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报同级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抄报省直律师协会)。
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未按规定落实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制度,贻误工作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按规定报告重大、敏感事件或者不执行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的处置指导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 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方面,人权律师的出现是中国和平转型的最重要象征,一方面,律师在遭受最残酷的打压,例如高智晟律师没做人权律师前曾被当局捧为全国十大杰出律师,做人权案件后则受到了最残酷的虐待,对此该作何解释?
人权律师的出现,首先是因为市场经济需要律师。中共当局本来决不搞市场经济,相反一心“埋葬资本主义”,最后还是不得不搞市场经济。搞了市场经济,律师这个难以控制的社会组织社会职业就必然的出现了,律师行业的成熟过程中,人权律师又是必然要产生的。可想而知,中共当局一直是如何被历史拖着走,就像当初被迫搞市场经济一样,到时候当局自然会被迫接受人权律师的合法存在!回顾过去,我们知道依靠农民起家的中共被迫接受的东西太多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被迫接受的东西必然包括民主自由国家社会政治上的一切!从律师方面说,中共更没法阻挡其成为社会领导群体的历史必然。
3、研究所
由于无法成立政治组织,学者们只好效法中共当年从搞“研究”机构开始。其实。这也是我本人几十年前就已经走过的路,1978年底我走上社会搞政治成立的第一个组织就是“四五学会”,在一个充斥文盲的社会上搞学会,结果当然无法找到多少人才。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搞“研究”机构的人都是学者中的佼佼者,凝聚拢来的也都有高学历。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其中的一个:
德先生研究所
为了自由、民主、法治和宪政事业的继续前进,为了在中国建设一个合格的公民社会,我们,一群理想主义者,一群关心社会进步、热心公益事业的中国公民,汇集在一起,我们愿意把自己的热情投入到即将到来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去,我们满怀希望,努力要把自己的祖国建设的更美好。
如果你是公民权利关注者,那么请你关注我们,让我们一起去见证公民权利的改变; 如果你是公民权利支持者,那么请你支持我们,让我们共同来推动公民权利的进步;如果你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那么请你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行动坚定地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为你呐喊为你呼吁为你维权;如果你是我们的朋友,请帮助我们,我们的事业是共同的事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为朋友做事,我们为梦想做事,我们为信念做事,我们为了改变可以一起做许多的事。
我们应该做到,为改变,为权利,为了你,更为了我们自己,我们真的能够做很多很多,只要我们能站起来,站出来,说出来,做出来,一切都会改变,一切都会好起来,梦想将不会是梦想,现实将会是那么的美好,只要我们是善意的,正义的,积极的,有信心的,一切皆有可能,NOTHING IS IMPOSSIBE !
我们的宗旨是:合情、合理、合法、敢想、敢说、敢做。
德先生研究所是由张辉等多位公民共同发起成立的宪政研究中心,后有多位公民 志愿加盟,初步形成以宪政研究为基础的公共事物关注团队。我们的法人名称为“北京市公联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并没有改变德先生研究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德先生的主要工作是:宪政研究,法律援助,综合维权,公民参与。如果您对德先生研究所感兴趣,您可以用如下方式支持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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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雄兵-德先生研究所理事,著名律师,公民社会推动者
蓝志学-德先生研究所理事,德先生研究所永久法律顾问,著名律师
德先生法律志愿者团队(含法律学者、公民法律代理人)
张兴奎-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著名土地维权律师
吴江涛-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
刘巍-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
李静林-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著名维权律师,民革党员
郑建伟-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重庆律师协会会员,重庆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唐荆陵-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国际著名律师,社会活动家
蓝志学-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人权律师,毒奶粉律师,爱滋病维权律师
倪文华-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著名民间法律维权人士,土地行政诉讼专家
马小鹏-德先生研究所志愿律师,成都律师
德先生研究员团队
杜义龙-宪政学者,《公民月刊》和《选择周刊》编辑
黄飞-著名社会评论家,胡适深度研究者
田奇庄-著名独立候选人,选举问题专家
(略)
我们不妨再看其中的另一个代表——天则经济研究所。
这里不必再对其宗旨组织进行介绍,只看其组织的一场学术讨论会中一位发言人的讲话。“天则欢迎大家来到今天的天则双周学术论坛,我们今天的主讲人是熊伟先生,他是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的负责人。他很特别,因为他不仅一直在关注基层民主这件事情,而且这一次他自己报名成为一个参选人,所以他既是一个理论的思考者,尤其重要的还是一个实践者。我觉得我们现在追求民主的人是想得太多,做得太少,说起来头头是道,做事情的时候都往后缩,所以我觉得熊伟是非常值得敬佩的,而且这个实践本身使得这个理论的思考有这种现实感,我们很多的思考都是夸夸其谈。所以,今天我想熊伟一定能从一个参选人的角度对人大基层选举中的独立参选人这个现象能够给我们做一个描述,还有对参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熊伟:
这次选举可能有很多新的东西,我想更多的时间和大家讨论,因为我可能会提出一些新看法。
第一,讲一下这次独立参选的背景。大家可能都知道了,这是五年一次的全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我认为这讲对中国的政治改革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000多个,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达9亿多人,乡级选民达6亿多人。这次选举非常有价值的一点是可以探索以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让人大代表成为如企业法律顾问等日常职业。
第二,就是独立参选的称谓问题。这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但也可能是很大的问题,刚才秋风也谈到了这一点。秋风刚才给我出了个题目《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候选人现象》,我今天恐怕要把我的演讲题目改一个字,叫做《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独立参选人现象》,因为全国人大的独立候选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候选人这个词严格来谈是有一些漏洞的,因为它含有参与这个选举,让你去候选。参选就包括整个过程了。
还有一点要和大家讨论的就是现在要叫什么名字,现在看有三个词:独立参选人、独立候选人、自荐参选人。全国人大说“独立候选人”不合法,也没有必要和它较真。实际上是“独立候选人”和“自荐参选人”之间选一个,我个人赞同“自荐参选人”,就是我自己推荐我自己参加竞选。我对“独立候选人”的一个解释是,他相对于各个政党、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的候选人而言,重在独立。独立候选人既可以是代表候选人,也可以是政治代表候选人。
然后再谈一下独立参选的历史,这个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了。第一个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出现了第一次独立参选潮,当时是以大学生为主体,主要是北大,秋老师和盛老师可能比较了解那段历史,因为时间原因,我这里就不多说了。当时还出了一本书,叫做《脊梁》,这本书就是谈那段历史的,但是那段历史实际上对中国后来的政治改革发生了很深远的影响。在1986年出现了第二次独立参选潮,但是它比八十年代初的那次要小,但是影响非常大,它直接导致了1986年学潮。合肥的中国科技大学就是因为当时出现了一些选举不公正的现象,当时的副校长方励之带领学生游行抗,抗议选举不公,后来就带起了86的学潮,后来到了89年就全部沉积下来了
第五个问题,我谈一下今天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现象的一些特点。第一,参选人的构成非常广泛相比前几次的参选,这次参选既有新闻记者、作家、学者、教师,也有大学生、中学生、农民,构成非常广泛。第二,参选者以微博作为一个信息发布渠道,特别是新浪微博。第三,也是非常重要,但是前途忐忑,不知道会对微博产生什么管制措施,微博对人大代表参选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在早上七点钟公布参选人大代表的事情,结果到了晚上估计上微博的人有一半都知道了,所以微博的影响和传播力非常广泛。第四,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此次换届选举将出现大量的选举诉讼,以争取自己的选举权。选举诉讼中一个比较有名的是1998年北京音乐厅的一些职工被漏登记了,然后他们向法院起诉,要争取自己的选举权,这是我知道的仅有的一次。今年就可能出现大量的选举诉讼,因为在我的微博上很多人都讲要争取我们的选举权利,要争取我们的选票。第五,探索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让人大代表成为如企业法律顾问一样的职业,这一点有可能成为今年的一个新特点。比如有人提出参选,他没有一个固定的职业。我还提出一个另外的观点,就是知识分子月捐50做一个公益事情,这个公益事情同样可以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只要有100个人支持这件事情,我们一个月就有5000块钱,这个活动会有很多人支持。
请原谅我大段引述原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读者明白,这种“经济研究所”究竟是在干什么。
就像1989年上海的《世界经济导报》其实是政治导报一样,而且比它走的更远,天则经济研究所不光是研究政治的,而且是从事政治的。具体地说,它一直在而且现在正在从事推动中国的基层民主选举。对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民主政治不从基层选举开始,老百姓能知道民主程序该怎么运作吗?民主选举难道不是中国向宪政民主制转型中最具有象征意义的一环吗?利用现有空间开展民主生活实践,这不正是中国在向宪政民主制和平转型的最好实例吗?而且,从纵向说,他追溯了自民主墙以来公民参与和推动的民主选举,从横向说,他把当今中国全国各地参与和推动民主选举的公民都连接起来了(起这种作用的还有我的好朋友湖北潜江的老资格独立参选人姚立法,他则至今还因为指导2011年的人大换届选举在当局的迫害中下落不明),这不正是中国和平转型的微观变化的具体例证吗?
历史会证明,这样的研究团体,这样的推动民主选举,对中国的和平转型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个特殊的团队,它又是研究机构,又是律师群体,其作出的成就和遭受的打压都使它闻名遐迩,那就是由北京高校法学教师为主组成的公盟,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则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
“公盟”前身为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3年10月28日由北京大学许志永、滕彪、俞江博士以及公益律师张星水在北京创立,因无法在中国民政部作为民间组织登记,只能在工商局作为公司注册,当时的名称是“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5年9月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公盟的口号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以期能够理性、建设性地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
从2003年许志永、滕彪、俞江三人就孙志刚案向全国人大提出收容遣送制度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开始,他们参与代理了不少维权官司,撰写了若干有关中国当时热点社会问题的研究报告,并开展了几个促进社会公正透明的公民参与项目活动。
它的顾问队伍简直就是中国超一流法学家的大本营:
顾问:江平 茅于轼 贺卫方 张思之 姚监复 冯兰瑞 孙大午 季卫东
它的理事和决策者以及具体事务负责人也都是大名鼎鼎的法学界勇于走上社会开展实践活动的学者。
理事、研究员:张星水 俞江 林猛 王建勋 王利平 王功权 成晓霞 浦志强
公盟日常决策委员会成员:许志永 滕彪 郭玉闪 李方平 张立辉 杨子云
行政主管:田奇庄
由于“公盟”巨大的影响力和高水平的实践活动,其对中共当局的压力之大使中共在北京奥运之后因为恐惧而开始打压民主人权活动时,首先就把矛头对准了它,居然以经济问题的名义把许志永抓去长期关押,又以种种借口使其无法正常运作。
但是,正因此,中共当局和中国法学界的对立鲜明的表现出来,说明其“建设法治国家”的说辞只是迫于压力的虚伪表态,至少在它目前的演变阶段,它不可能真心依法办事。当然,也是因为它权衡利弊,觉得在当前还能凭国家暴力把民主力量打趴下,所以毫不留情的撕下了“法治”面具。
也正因此,它打压的对象很快扩大到绝大部分的人权律师,唐荆陵、李方平、杨再新等多名律师先后被抓捕,唐吉田、滕彪、江天勇等另一批律师则在关押一阵后放出来被迫噤声。当一个国家连人权的守护神律师的基本人权也不保的时候,民众的人权保障又从何谈起呢?
不过,很多人以此为据认为中国和平转型已经无望,对此我意则大谬不然。从世界各国和平转型的经验看,把权力关进法治之笼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都经过了漫长的博弈过程,专制当局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总是会不择手段的耍赖,极尽可能以延长其非发攫取的特权,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让步。反过来说,到民众力量压得它没办法的时候它还是得让步的。关于这方面的国际实例适当时会提及。
4、政治组织
现在我们来看看更高一级的组织形式,那就是完全不打任何掩护,直接以政治组织的形式出现。
广东深圳的郭永丰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几年里,他一直在致力于公开组织“中国公民监政会”,当他完全在网上运作时,虽然征集了几万人签名,当局好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下面,是他的支持者的一篇挺他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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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早成立!
中国公民监政会申请成立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 总 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等。
GUest 发表于 2007-8-2 08:00
但是,法律证据再充分也没用,在中国今天这个历史阶段,一切还是以当局的利益和考量为转移。
当郭永丰想从网上走向社会时,麻烦就大了,他要去北京申请注册,连当地也不让离开;他出门晨练,无端被身份不明者殴打;他继续坚持要求正式成立,干脆被失踪了,很久以后才隐约传出消息,结果是他已经被劳教了。显然,这就是中国在邓小平死后,也就是从中共第三代开始画出的底线——不允许成立和中共对立的社会政治组织。
5、自由组织政党
不言而喻,既然连一般的政治组织都不允许存在,作为政治组织最高形式的政党当局更不可能允许其合法存在了。这方面一个最新的例子是南京的郭泉提供的。
“郭泉(1968年5月8日-),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大陆社会、政治活动人士,中国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曾在网上公开致函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人,又发表文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几年来,郭泉一直在网上号召组党,并搞成了“网党”新民党,在他宣布成立整整一年之后,当局将他抓捕“归案”,庭审时,律师郭莲辉替他做了我们从前无法想象的有力辩护,当然是无罪辩护。
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到正反面两个方面的历史事实。其一是,不要说毛泽东时代任何人组党都会被杀头,也根本不让任何人给任何受审者辩护,就是邓小平时代,当局一发现任何人有组党念头也都是要立即判处重刑的!邓小平时代的1981年我为民主墙坐牢时,就遇到武汉市汉南区三个小孩,两个初中生一个中专生搞了个“红心党”,就被武汉中级法院判了一个7年(中专生)两个5年,也就是说,直到这时,老百姓开玩笑也不能拿组党开,否则是要坐大牢的。1998年我们中国民主党冲击党禁为王有才请律师时,当局也严厉警告律师事务所“一律不得做无罪辩护”!十二每年过去,中国总算又有了一点小小的进步,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了。
下面,我们可以通过律师的辩护来了解一下郭泉的新民党的组织情况:
“3,新民党不是一个有组织的政党。孔强、王喜强的证言无法证明郭泉有组织行为,郭泉任命他们做省党部主席。按照新民党党章,这种不是组织行为,无非让他们散播理念,并无其他意图,其次,认同理念而没有上下控制系统不属于组织。试问,公诉人能提供一个正式的新民党成员名单吗?能提供新民党党主席和省主席之间的组织方式吗?如果说,郭泉认为的,认同他理念的就是新民党成员,这只是思想传播而已。组织是要双向的,没有成员和成员之间的互相认可,光一个人说你是我的党员,就不是组织。试问,孔强同意没有,王喜强同意没有?更何况郭泉与孔强、王喜强连面都见过。《现代汉语词典》第1820页解释组织的意思是(1)安排分散的人或者事物使其有一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6]。郭泉的新民党并无有这样的形式和功能。相反,公诉人提供的至少三个以上证言明确证明,这些和郭泉有接触的人都认为新民党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政党,只是一个网络党。”中共至今不准成立政治组织,这就是它今天的底线,当然更不许成立政党,哪怕是像郭泉的这种“网党”。
但当局从前的底线被它自己越过的已经太多太多,被中国人民踏平的也为数不少。这条底线对我们来说是没有道理的,从当今世界来看更荒唐得叫人无法容忍。但是,对我们中国人进行纵向比较来说,却已经是差强人意了,对我来说尤其如此,因为我对中共统治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切身体会、而且目前这种局面本身就是我付出22年牢狱代价争得的!毛泽东时代我因偷偷写文章日记就被打成反革命遭到抓捕关押,邓小平时代我因为发起武汉民主墙运动成立四五学会、创办《钟声杂志》被判刑八年,又为发起《和平宪章》运动劳教两年,邓小平死后我搞《中国人权观察》当局默认了,我参加组党则被判了十二年刑。而今天,再也没有人因为偷偷写文章日记坐牢不说,毕竟可以搞各种社会组织,可以当人权律师,可以用研究所的名义从事政治活动了。这不是为当局的专制独裁蛮横无理进行辩护,而是要说明中国已经在和平演变的道路上走了多远!
显然,无论是中国的社会形势还是中共当局,从中长期看都在朝有利于和平转型的方向转化。更重要的是,当局虽然仍在打压社会组织、人权律师、研究机构,却奈何“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而现在也已不是火种,早已成了燎原之势,举国上下,各行各业,党内党外,到处都有不同的声音,到处都有政治化的组织活动,到处都在向组成现代政党的方向成长和发展,由于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为其加温,它的熊熊烈火烧毁当局人为设置的“底线”障碍只是时间问题——中国人民大量成立政治组织乃至政党已经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反过来说,由于中共自身也在发生迅速变化,早已从暴力夺权意识形态至上的信仰主义者变成了坐享其成个人利益至上的享乐主义者,由于利益是可以分割的,它们需要维护的也不过是既得利益,这样,在中国政治反对派成长壮大起来后,当力量对比发生逆转之时,在其人权和基本利益有保障的情况下,当局被迫认可结社组党自由、被迫接受宪政民主制是必然的。
6 、零八宪章
1993年,我起草并发起了《和平宪章》运动,这是当代中国大陆产生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运动没能发动起来就被镇压下去了。十五年后,大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零八宪章》于2008年底问世,尽管当局在其问世之前就抓捕了起草人之一刘晓波,该宪章还是流布开来,无论当局怎么封锁打压,还是有一波又一波的人签署,并且赢得了1广泛认同和支持,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也为此授予了刘晓波,。这样,尽管中共当局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刘晓波重判了了十一年徒刑,中国的政治格局已经发生了根变化。诺贝尔和平奖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软实力,刘晓波和《零八宪章》的获奖根本的改变了中国的社会政治哦历史,它表明中国的民主人权力量已经从道义上对中共当局取得了压倒性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从历史进程看中国的和平演变已经来到了大转折的关口,中国的政治反对派正在不可遏制的崛起。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的成熟使中国人民的权利意识全面觉醒,也使人们越来越理性的要求还政于民,中共本身的四五次代际递蟺,则使它和平演变为一个开始具有越来越多的现代理性的统治集团,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国的政治反对派必将成长壮大到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决定性力量,迫于政治道义和社会生活的强大的双重压力,中共体制内的重要人物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不断倒向民主阵营以谋求出路,所以,中国的和平转型纵使还要经历千难万险,避开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暴力革命是完全可能的。
20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