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征文


2011年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爆发100周年。全世界的华人社区届时将会有各不相同的纪念活动。在笔者看来,关于辛亥革命以来的百年历史,有一些根本性问题是必须要讲明白的。

一、两个民国和两个国民党

研究民国史最重要的是要区别两个民国和两个国民党。

第一个民国,是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在清政府方面的袁世凯和隆裕太后,立宪派方面的张謇、伍廷芳、唐绍仪、赵凤昌、熊希龄、汤化龙,革命政权方面的黎元洪、孙中山、黄兴、宋教仁、陈其美、章太炎、陶成章、李燮和、孙武、蒋翊武、张振武等人的共同努力下,所缔造的至少在字面上承认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的中华民国。即使袁世凯称帝时号称的中华帝国,也是在法律上承认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的。孙中山、黄兴等人1913年撇开自己参与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而发动号称是“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是对于中华民国及其宪政制度最为严重的违法背叛。

第二个民国,是孙中山和蒋介石在苏俄方面的武装操纵之下,通过北伐建立起来的由国民党专制训政的不再承认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的南京政权。这个新政权虽然沿袭了中华民国的国号,其国体事实已经是彻底颠覆中华民国的中华党国。蒋经国晚年在台湾实行的民主政治,其实是对于第一个民国的制度回归。

第一个国民党,是宋教仁1912年在北京建立的主要从事议会选举的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后,流亡日本的孙中山所建立的中华革命党,是对于宋教仁组建的国民党最为直接的败坏背叛。到了1919年,在中华革命党已经失败的情况下,孙中山重新组建的中国国民党(即第二个国民党),已经不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议会政党,而是不择手段地夺取政权并且要包办垄断国家政权的专制政党。

二、对普世价值的混淆与排拒

就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来讲,最为根本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对于工商文明社会的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的蓄意混淆与拒绝承认。早在孔子宣讲等级森严的农耕文明的《论语》时代,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已经初步确立了工商文明的价值规范。简单说来,人类社会第一位的文明价值,是个人主体的意思自治和财产私有。第二位的文明价值,是发生交易行为的两个人以及多个人之间的平等契约和契约平等。第三位的文明价值,是在城邦社区的公共生活领域里逐步完善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协商的法律程序,或者说是三个人以上的平等契约和契约平等。第四位的文明价值是国家政权层面上的平等契约和契约平等,也就是以美国宪法为代表的宪政民主的制度建设。这种价值观念是工商业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社会的产物。第五位的文明价值,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契约和契约平等的大同博爱。第六位的文明价值,是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平衡的和谐相处。

对于这种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的最为典型的混淆抹黑,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第二讲”,其中讲到“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在文明社会的价值谱系里,国家只是一种拟人化的法人组织和法人实体,它既没有从事思想的脑袋,也没有从事性交的器官,自然谈不上只有个人主体才可以拥有的意思自治、财产私有的自由人权。国家与公民个人以及纳税企业、地方政府等法人实体之间的文明关系,只能是依照平等契约和契约平等分权限权的宪政关系,而不是“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之类无偿奉献的单向专制关系。只有真正讲明白了这些并不十分复杂的普世性的文明观念和文明价值,像孙中山的国民党和毛泽东的共产党那样混淆抹黑甚至于拒绝承认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的反文明、反人类现象,才有可能以适当的方式彻底杜绝。

三、文化大师之我见

1913年5月22日,国民党元老吴稚晖针对因宋教仁惨遭杀害而引起的政治动荡,在上海《民立报》发表《可以止矣》,其中撇开当时的北京政府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以及前南京政府临时大总统、国民党理事长孙中山,主张以国民党方面的蔡元培(孑民)和进步党方面的张謇(季直)为总统候选人。他对于蔡元培的评价是“尊贤礼士,止嚣抑竞,奉公守法”。蔡元培自己在1916年12月18日为堂弟蔡元康书写的对联中,另有自我健全的经典表白:“行不得则反求诸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意思是一件事情没有做好,要首先检讨的是自己的缺点,而不是把罪责推卸给其他人。这与国民党以及共产党的只允许自己革命而不允许别人反革命、只允许自己动手打人而不允许别人反动反击的单向专制思维,是完全不同的。这样的一种文化精神,到了1924年的时候被从英美等国留学归来的胡适、徐志摩、陈源、石瑛、王世杰、丁西林、周鲠生等人形容为“费厄泼赖(fair play)”的绅士风度。这样一种文明健康的精神追求,到了鲁迅笔下却被妖魔化为充当帮凶的伪君子。鲁迅动不动就把自己不喜欢的本国人形容为狗与猫的反人道态度,反而受到国共两党所煽动操纵的一部分青年学生的热烈追捧。鲁迅身边最为亲密的孙伏园、李小峰、高长虹等人,转眼之间就变成遭受打击的对象。就连与鲁迅婚外同居的女学生许广平,在《奔月》里面也被化身为遭受射击的奔月嫦娥。30年代躲藏在上海租界里“保卫苏联”的鲁迅,留给共产党的更是一张把潘汉年、周扬一派人与胡风、冯雪峰一派人一网打尽的天罗地网。

1912年5月20日,孙中山的亲信、《民权报》记者戴天仇,也就是后来的戴季陶,以《杀》为标题发表文章说:“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文章发表后引起轰动,上海租界巡捕把戴天仇带到法庭询问之后,罚了一笔钱就把他交保释放了。假如今天的大陆中国人把这篇文章里面的姓名改换成中共领导人,不仅不可能在正式的报刊上公开发表,而且即使发表在网络上,等待他的首先是被删除,接下来自然是秘密失踪或者关进精神病院。从这一点就可以反过来证明,民国时代是有比较充分的新闻出版自由的;但是,无论是国民党方面的戴季陶,还是共产党方面的陈独秀、李大钊,以及没有明确党派归属的鲁迅、周作人,都没有充当尊重和珍惜中国历史上最为稀缺的新闻出版自由。到了1949年之后,曾经享受和利用过新闻出版自由的郭沫若、田汉、叶圣陶、胡愈之、罗隆基、储安平、周作人等人,要么充当了新闻杀手,要么充当了政治牺牲品。总起来说,这些人最大的特点是只知道有自己不知道有别人的自由过度而自律不足;或者说是文化破坏有余而法制建设不足。

传统中国是一个严守身份等级的农耕文明社会,现代工商社会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迄今为止还没有被广大民众所接受。蔡元培和胡适等极少数人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流的文化大师,就在于他们真正明白并且坚守了这些普世性的自我健全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像陈寅恪、王国维、赵元任那样的纯粹学术人,反而在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的传播与坚守方面,表现得并不出色,只能算是第二流的文化大师。像梁启超、鲁迅尤其是1949年留在大陆的梁漱溟、马寅初、钱端升、罗隆基等人,无论他们写下了多少文字、宣讲了多少道理,他们在历史拐点上表现出的大都是违背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的自我败坏。不能因为梁漱溟、马寅初、钱端升、罗隆基等人遭受了一些政治上的挫折与打击,就把他们反文明的自我败坏神圣美化为什么大师。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缺乏法政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系统知识的文化名人,连最基本的历史脉络都没有看明白,却到处宣讲“民国范儿”。他们所张扬的显然是鲁迅、毛泽东、郭沫若、田汉、郁达夫、胡风等人身上最低层次的自我败坏的“民国范儿”。而不是蔡元培、胡适等人身上体现出的与普世价值正常接轨的自我健全的“民国范儿”。就今天来说,大陆中国最能够被称为大师的文化人是贺卫方。尽管他偶尔也有说错话的时候,他对于现代工商文明的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常识的法学解释,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最明白也最准确的。在这一点上,他远远超过了民国时代的蔡元培和胡适。除了贺卫方,我所尊敬的文化大师还包括袁伟时、章诒和、何方、杨继绳、张思之、江平、资中筠、杨奎松等人;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做出了并不逊色于民国时代的文化贡献;他们所承担的政治压力和社会风险,却远远超过了民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