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百姓是被抢被夺的,都牢笼在坑中,隐藏在狱里。他们作掠物,无人拯救;作掳物,无人说交还。
耶和华说:“我的百姓既是无价被掳去,如今我在这里做什么呢?”耶和华说:“辖制他们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亵渎。”
————《旧约全书—以赛亚书》
1
二零一一年二月下旬的一天,我收到中日美比较政策研究所所长赵京博士寄来的一大包裹赠书,里面有他的几本学术著作,另有一些是我正想研读的中英文社会学、政治学专业方面的书。在一大摞书籍中,有一本书在我手上如此的沉重,甚至不敢轻易翻阅,等到打开读了,心情更是沉重,久久难以释怀。我说的这本书,是《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我知道赵先生不但是坐而撰述的学者,也是起而行之的民权活动家,这本书,是他出版发行的《维权文库》系列出版物的其中一册。书中汇编了近几年来中国各地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群体的大量案例,详细记录了上百名受难者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时间、地点、缘由,以及在精神病院里的悲惨遭遇。
这些遭受迫害的精神病院受难群体,他们的悲惨遭遇可谓一字一泪、伤心惨目,却又匪夷所思、荒谬绝伦,令人心惊胆寒、闻而生畏。它们象锥子一样扎入我的内心,使我感到一种刺心裂肝的疼痛,和无以复加的愤忿。我的耳畔仿佛回荡着一片哭声,那是受难者们一声声伤心绝望的哭号声。在阅读的过程中,那没有忘掉的十年前我曾收集的一宗案例,又涌上我的脑海,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那是二零零一年。当时的我,还在福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因为立志于维护人权和实现正义,我十分留意社会上的各种侵犯人权事件。有天我读到《南方日报》上的一则报道,标题为“西安市老教师冤死精神病院”,令我悲愤莫名、心情沉重。我四处收集了本案的一些资料保存了下来,并从那时起对精神迫害案例有了一定的了解,尽管当时媒体上出现的精神迫害案例还并不是很多。将近十年过去了,忽然有日一个新造的词语频频出现在公共视野——“被精神病”,成为媒体和公众热议的焦点话题。原因是,近几年来,各地不断曝出正常公民被强行关押进精神病院的迫害事件,引起公众强烈的关注和批评。
作为一个对汉语言的纯净和正派非常在意的写作者,我必须说,“被精神病”这一新造词汇并不符合汉语的语法。可是一个“被”字,形象地道出了当代中国公民权阙如的真相,且已被公众熟知,所以我在写作时仍会运用这个词语。不少专家学者在对当今的各种精神迫害现象进行研讨对策时,都想起了十年前那宗曾广为报道、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的精神迫害案件。如今,离你含冤逝去已经十多年过去了——被精神病的受难者、陕西西安的小学教师王恒雷。今日我唯有拿出稿纸和笔,为你写一点东西,作为对你的祭奠,也是对自己十年前关注本案的一个总结,同时也为了对这个时代许许多多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者,发出我的一点声音,一份关注。
2
你是陕西省西安市昌仁里小学的一名普通小学教师。从二十一岁那年师范学校毕业进入小学担任教师至今,除了年轻时曾短暂做过文化馆文化专干、剧团美工外,岁月流转间你已在小学任教三十多年了。三十数载的小学教学生涯,有无数快乐和欣慰的片段,也有无数心酸和苦涩的回忆,你将它们全都放在心底,象一个谷口躬耕的乡农,长年守护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从当年的弱冠青年,一直走到雪鬓霜鬟。在许多中国人的眼里,小学教师这一职业,往往是与“寒碜”二字联系在一起的。对你而言确实如此,妻子单位里的效益一直不好,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又下岗,孩子上学的费用也不菲,加上母亲常年疾病缠身,全家老少的生活主要靠你一人承担,一家人的生活向来过得紧巴巴的。在同事亲友的眼里,你的形象总是穿着一身陈旧的深色外套,推着、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上下班。
你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你年轻时就爱好绘画,几十年来画笔不辍,先后有十几幅作品被收入画集、发表于刊物以及被收藏,在全国教师书画大展上也有作品参展。因为绘画的特长,你本来教的是语文,一度因为学校人手不够,你又兼教几个班的美术,后来年龄大了,学校让你专教美术课。教学之余,你还喜欢钻研,常常一个人在屋子里鼓捣着工具和材料,琢磨着教学类的科技研发。一九九三年,你的一项发明成果“新型儿童计算器”,获得国家物理类别的发明专利。就在二零零零年出事之前,你还写出了《进一步完善汉语拼音方案的几点意见》,准备提交教育部,为此你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查找资料、请教专家、撰写并修改建议书。
你们家是昌仁里小学的一个普通家庭。你和妻子闫西莹均是再婚,家中有个你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但闫西莹对她一直视如己出,这点很让你感到欣慰。你是一个善良的人,听说妻子的前夫对女儿不好,你就让妻子将女儿接过来一起生活。可是你们家的居住条件实在太差了,一家四口挤在校内教师家属区的一间破旧小屋里,面积仅仅十二平方米,十分拥挤而又生活不方便。
在这种情况下,你遂以居住面积太小为由,向学校申请再分配一间屋子,这年是一九九零年。由于在此之前你与校领导关系不太好,平日里就教学问题常给校领导们提意见,这次校方便借口学校住房困难,拒绝了你的分房申请。无奈之下,你便自行住进了学校里一间堆放杂物的闲置房间。数日后的一天早晨,受校方指派的工人来此将房门上的锁砸开,将你的被褥等物件扔到外边。从此后,你与校方因住房分配问题产生的矛盾开始升级,一直冲突不断——在此之后,学校里历次对教师进行住房分配,但均与你无缘。许多工龄比你短、住房条件比你好的教师却分到了房;你请求参加学校里的住房分配会议,但校方拒绝让你参加;你经常去校长室反映住房问题,校长觉得你“难缠”,就叫来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你吵架。有时,一群青年教师甚至推搡着你离开校长室,一次你的手在推搡过程中被弄伤;后来,你不断地向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住房难题,校方对此颇为不满;再后来,你便不再直接找校长,而是每周一次在校长室门前宣读自己的“申诉书”,这种状况在事发之前持续了数月。
一晃十年的时间过去了,你的住房申请仍然没有获批,你因住房申请问题与校方产生的矛盾始终没能化解,你也一如既往地多方进行申诉。然而,你没有预料得到的是,住房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一场意图强令申诉声音销声匿迹的精神迫害操作,降临到了你的头上。
你更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因为申请一间小小的平房间,你竟为此失去了自由,身心遭到摧残。最终,付上了生命的代价。
3
在新的世纪拉开序幕没几天,你今生最惨痛的一段噩梦开始了。
这一天,是二零零零年的一月七日。这天上午你象往常一样,趁开课前的时间前往校长办公室门口宣读自己的申诉书。校长室的门半开着,坐在室内座位上的校长皱起了眉头,但他始终没有出来接待你。读完申诉书后,你便离开校长室回到校内的自己家中。随后,你取出昨晚换下来的脏衣服,开始在自家门前洗衣服。正洗着洗着,学校保卫处的一名干事奔跑着,一个箭步冲到你面前,还没等你回过神来,他就一把抓住了你的胳膊,口中一边喊着说“叫你扰乱了学校秩序”之类的话,一边将你带到教室前。就在学生们正在上课的教室前,你和保卫处干事争吵了起来。
与此同时,校方打电话给学校所在的中山门派出所,随后中山门派出所出动了两名民警,将正在教室前的你带到派出所里进行询问。询问了一会儿,民警便打电话给昌仁里小学,要求学校通知新城区教育局,两单位派人一同到场,共同研究处理此事。在两个单位的来人到齐之后,派出所、区教育局、昌仁里小学三方根据你的“表现”商讨研究,当场作出认定——“王恒雷属精神不正常”,并共同决定强行送你去公安机关开办的精神病管治医院——位于西安南郊的西安市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接下来,中山门派出所的民警电话联系了西安市安康医院。过了不多久,安康医院派来工作人员和救护车来到派出所,他们看了所谓“王恒雷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材料,当场决定对你实行收治入院治疗。来人与派出所等三个单位的人一同强行拉你上车,这时的你竭力抗拒上车跟他们走,并大喊“我没有病”,他们围拥上来,一伙人七手八脚将你摁倒在地,你被摁住动弹不得,随即被强行拉了出去,抬上了在外面等候的救护车。三个单位的人员与医院的来人一道坐上车,送你前往西安市安康医院,进行所谓的强制“治疗”。
就这样,在你的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你被当作“精神病人”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从这天开始,你再也没能回来,再也没能走出精神病院——从这天算起,直到你最后猝死在医院的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整整三百一十四天,你都是在这所精神病院中度过的。从这天起,你的生命里再也没有欢笑,再也没有自由,直至失去生命的那一天。
而这一天,你的妻子闫西莹带着孩子回了趟娘家。等到她夜晚回到家时,发现家门大开着,丈夫洗了一半的衣服还泡在门前的水盆里,人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去向,问左邻右舍也不知道丈夫去哪了。妻子焦急万分,开始四处打听寻找,但都没有丈夫的音讯。一直到丈夫“失踪”了一个多星期后,闫西莹才得知丈夫已被几家单位当成了“精神病人”,强行送到了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
闫西莹怎么也想不通,她逢人便问:“没有进行鉴定,凭什么说我的丈夫是精神病?”为什么,参与送医者有丈夫所在的学校、区教育局、派出所和安康医院,唯独没有当事人的家属,她进一步质问:“为什么没有通过我们家属同意,就要将他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闫西莹带着丈夫的反映材料,开始四处奔走,希望能尽快接丈夫回家。她向区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迟迟得不到回音。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闫西莹找到了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的律师、西北政法学院副教授张西安作为代理人,走上了颇为不易的“民告官”行政诉讼道路。不久后,张西安律师陪同闫西莹向新城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新城区公安分局中山门派出所和安康医院共同推上了被告席,状告三单位违法行政,认为“三被告将王恒雷强行按照精神病人收治,事先既没有向他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他本人应有的权利,事后又没有及时通知家属,使他一直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且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精神司法医学鉴定,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粗暴践踏了王恒雷作为公民的权利。为此,要求法院确认三被告强制治疗的行为违法;立即解除强制治疗措施;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
八月十一日,新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安康医院是公安机关具有治安管理和医疗双重职能的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强制收治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在未见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强制治疗决定书》,也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安康医院仅凭通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的询问接触,主观认定王恒雷精神状态不正常,决定必须住院进一步诊断、治疗,将王恒雷强制治疗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其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据此,一审判决撤销安康医院对王恒雷的强制治疗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安康医院赔偿王恒雷被强制治疗期间的赔偿金,对王恒雷口头道歉。但对原告闫西莹要求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新城区教育局共同承担责任的诉求,未予以支持。
接到一审判决时,闫西莹和她的代理律师稍感欣慰,但同时她们认为派出所和教育局也应承担责任,而此时的王恒雷尚还在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安康医院则提出了上诉,本来以为即将出院的王恒雷不得不依旧呆在医院。二000年十一月,西安市中级法院发出通知,本案二审将于十一月十六日开庭,闫西莹期待着尽快走完法律程序,能让丈夫早日回家。但她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就在二审开庭的前一夜,即十一月十五日晚,丈夫突然在医院里病发猝死。
王恒雷的猝死导致本案的开庭时间延期。直到次年的四月十一日,西安市中级法院才开始开庭审理本案。这年四月十五日,西安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遂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至此,本案的法律程序基本上告一段落。再后来,安康医院副院长宁来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进而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起“民告官”的行政官司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响,你的遭遇引起知情者的广泛同情,许多人为你撒下一掬同情的泪水。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种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评论,为一位年近六旬的“老教师冤死精神病院”叫屈鸣不平,并且发出进一步的质问和反思——“谁有权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如何保护‘精神病’患者?”与此同时,社会公众也开始质疑,本该治病救人的精神病院,何以承担所谓的“治安管理”职能?人们不知道,在那所精神病院,身为正常人的你,经历了怎样的遭遇,以至于最终命丧精神病院?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中,你的妻子闫西莹流着泪诉说,她带着孩子找到了安康医院,在医院里她问丈夫为什么会在这里,丈夫除了流泪说不出别的话。闫西莹哭泣哽咽着告诉主持人撒贝宁:“他躺在那儿不吃也不喝,一看见孩子就哭得不像样子。把他扶起来,坐在那儿,他的眼泪流得呀。”因为你没有将自身遭遇告知亲人,也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记录,在二审开庭前夜你突然死亡,无法再开口说话了,如今无人知晓你在那可怕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里,在精神病院里是如何的度过,受到了怎样的对待,以至于最后在精神病院里孤独地死去?我在媒体上读到就在你出事的那一年,各地媒体所曝光出来的一些正常人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遭遇——
2000年3月1日,北京市市民戴淑珍因丈夫非正常死亡、反映派出所失职渎职上访,被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派出所两名片警从家中抓走,先关进铁笼子警车,然后强行送进北京市朝阳区红庙第三精神病医院。在该院,戴被强迫服用舒乐安定、维斯通等抗精神病药物,这些药吃完后,“我的头非常昏,感觉要爆炸,吃时并且还感到很恶心,心脏也受不了。我吃不下,不张嘴,护士就打,就强行灌药。我现在外出要靠双拐,就是那时被打残的。”戴共被关了四十多天,才出院。
2000年4月19日,广东珠海陈志海因受开发商虚假售楼广告误导,被骗签订购房合同、交付首期款,后要求退房,被开发商串通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将其送进中山市埠湖精神病院,“先是几名穿制服的人将我打昏再打针,并被锁上脚镣,全身捆绑在一张铁床上长达18个小时之久。等我醒来见到医生我就声明我没有精神病,在场的三名公安不顾我的说明,只听领头公安一声令下:‘搞定他’,首先一人挥拳击伤我眼角,我的眼镜也被击烂了,我感觉后背被人猛击一下后,整个人倒在了身边的桌子上,当时我的双手还被锁铐着…”
2000年4月29日,吉林辽源市李桂荣因要求丈夫工伤待遇进京上访,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当时是刑警队李大队长带10多人强行把我按倒在用铁片编成的床上,然后用手铐把我两手吊锁在床上,再用皮带扣锁上我的双脚后,又用管子插入鼻孔直通到胃部,只要动一下,就会大口吐白沫和吐血,到最后吐的全是血,直到三天三夜后,见我昏死过去才把我放了下来。”
2000年12月15日,江苏阜宁县丝绸厂职工曹茂兵因厂领导经营不善、贪污舞弊,导致企业连年亏损,一半以上工人下岗,多数工人被拖欠工资半年以上、医疗生活补助全无,他与单位工人一起申诉请愿、集体抗议,要求挽救企业、解决工人工资拖欠问题,并欲成立旨在维护工人权益的独立工会,被当地公安局抓走并关入盐城市第四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曹被强制吞服有害神经的药物和接受电击治疗,不允许亲友探视,使他的身心健康受到摧残。
……
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我想到你,王恒雷,当年年过半百的精神迫害受难者。你只是为了争取自己应得的住房待遇,就被校方联手数个单位投进了精神病院,接下来的三百多天里围绕你的世界是冷酷的目光、难耐的折磨、内心的惧怕和漫无边际的绝望……在这不是牢狱的牢狱之中,渐渐地你屈服了,从一个充满活力的教师,变成了一个只会叹息、只会流泪的老人。你望眼欲穿,却再也望不到妻子和孩子的身影;你想要呼吸新鲜的空气,却终日被室内压抑的气氛包围。你虽然年近花甲,但原本身体健朗,最终你被无边的黑暗吞噬了,在这陌生的地方走到了人生终点。
4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时光来到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如果说在十年前,“被精神病”事件还很少见诸于报端,“被精神病”现象在中国可能还并不那么普遍的话,那么这十年来,也即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至今,正常公民“被精神病”的一幕,已经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大地上长期、系统而又普遍地上演了。这十年间,“被精神病”和“维稳”一样,成为中国社会公共领域的一个新造词汇,在媒体舆论和公众口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也因此而广为人知。二零一一年六月,中国艾滋病防治专家、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被精神病主要是过去十年的事情,比方说你是在政治上不听政府的话,或者说到处并经常去上访。这个经常被单位政府和公安机关当成精神病人来处理。它可以把任何对它的批评,或者说公民正当权利的维护都看成是一种精神病的表现。”
在这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间,并且直到现在,我们都知道的一件事实是,中国主政系统将一项执政目标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简称“维稳”。为了至少在表面上让这个国家显得繁荣有序、和谐兴旺,不让日渐凸显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晾晒在太阳底下,正如我们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各级当权者动用了他们所能想得到的几乎任何手段,可是结果却离他们当初设想的渐行渐远、甚至背道而驰。在越维稳越不稳,维稳数字逐年攀升的现实面前,一种有别于传统维稳手段的新举措,应运而生。它动用的是一种新型的、大型的、设备齐全的维稳工具——精神病院,它已建立的一整套完整体系,显现出策划者超凡的思维和心智。既然已经自我标榜为“法治国家”、将言论自由等基本公民权写进了宪法,对付那些对政府有不满情绪并四处喊冤的人群,要是罗织罪名将这些人扔进牢房,确实有点儿说不过去,何况也并非易事,程序上有些麻烦;派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盯着他(她)们吧,人财物成本有时又过高,稍有松懈还会功亏一篑。可如果直接宣布他(她)们是精神不正常的精神病人,效果往往会事半功倍。原因呢,其一、能够在治病救人、人道主义、维护公共秩序等冠冕堂皇的旗号之下,大大方方地将这类“不稳定分子”投进精神病院,使他(她)们再也无法“惹是生非”而给政府添麻烦;其二,决定将这类人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就不需要经过刑事公诉之类的法律流程,避免了公开的审判、律师的质疑和舆论的监督;其三,将这类人予以长期隔离进行“治疗”,以迫使他(她)们转变跟政府“作对”的念头,或者使他(她)们丧失正常思维乃至行动的能力。正如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这场通过精神病院方式迫害正常公民的机制操作得相当成功,要不是互联网时代无孔不入的资讯将之揭露,恐怕这种系统性精神迫害的现象,还不会这么早地就进入公共视野。
这几天来我常想,当后代的中国人回顾二十一世纪中国第一个十年的这段历史时,看到一个所谓千年盛世的晖光灼灼,怎会想象得到,在这流光溢目的“金玉其外”,竟有着如此野蛮而又残忍的“败絮其中”。我还想说的是,就我掌握的资料来看,那些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者们大多是因为追求公义和人格尊严而承受苦难,他(她)们不愿意象我们曾经的那样常常显得怯懦或是沉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她)们是在替我们这群“沉默的大多数”承受苦难,我们同样也是他(她)们苦难遭遇的责任人。作为与他(她)们身处同一个时代的我们,怎能够在自己同类的苦难面前蒙上眼睛或是捂上耳朵,我们至少应当了解或是谈论一下他(她)们的遭遇,让他(她)们不再有被弃置于荒野的感觉,或许我们还可以再多做一点什么,比方说对他(她)们的苦难或进行描述,或进行研究或呐喊呼吁,以减轻我们内心的羞愧和歉疚。无论如何,不管我们能否读懂或消除他(她)们的苦难,最起码我们不能将他(她)们的苦难置于我们的视线之外。
在史学著作《第三帝国的兴亡》一书的卷首,作者引用了西班牙裔美国籍哲学及美学学者桑塔亚那的那句著名的话:“那些不能铭记过去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辙”。今天,就让我们再咀嚼一下这句话,就让我们读一读专业团队为这个时代留下的记录,从具体案例开始我们的观察吧。2010年10月10日,两家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和“深圳衡平机构”发布了4万余字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引起精神病医学界、法学界等专业团体的关注,让我们来看看报告中举出的几例案例:
2003年10月,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因宅基地问题长年从当地乡镇政府逐级上访到北京,被大刘乡政府几名工作人员从北京把徐林东接回漯河,并将他送进了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他在驻马店市精神病院被强行捆绑48次,电击54次。2007年7月,即徐林东被关进驻马店精神病院4年多后,他的家属才通过其他村民知道他的下落。2009年12月,大刘镇政府工作人员把徐从驻马店精神病院转到漯河市精神病院后,家属提出让徐林东出院,院领导当场拒绝:“那肯定不行,这得通过乡政府,你家属没这个权利。”一位丁姓副院长又说:“因为徐林东反复去北京告状,影响到了乡政府,影响到了社会治安,所以才被送到了精神病院,这个事情只有通过政府协商。”家属为此奔波了近三年,但医院坚持不肯放人。徐林东住院期间,每月花费医疗费1000多元,六年半下来花费近10万元,这笔费用是大刘镇政府从民政救济款中拨付。2010年4月底,“徐林东事件”被媒体曝光,徐林东才得以走出他住了六年半的精神病院。
2007年7月,山东新泰矿工孙法武因房屋补偿款问题去北京上访,被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带回,但是镇政府把他直接送到了精神病院。时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的陈建法说他不能再去上访了,他有精神病。孙拒绝签字,随后被强行塞进一辆车送到泰安市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那次,老孙被“治疗”3个月零5天。在家人多方投诉,而老孙答应不再上访后,才被放出。2008年10月19日,在泰安汽车站等同伴的孙法武被一辆面包车强行带走,带他走的是当时新泰市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他们把他带进了镇派出所,关在一间屋里。第二天早上他又被送到新泰市精神卫生中心,孙拼命挣扎呼喊自己没病时,医生却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于是孙被押进病房区,然后又被人按到在床上,手脚全被绑在床上,头也被蒙住,还被强制灌药、打针。第二天,孙醒来见到院长就要求出院,院长却说,谁送来的谁签了字,才能让你走,让你家人去找你们镇政府吧。但是,孙的手机被没收了,根本就联系不到家人。住院的20多天里,孙的母亲病危也不允许探视,直到母亲去世,他签下保证书后才获准出院送葬。在精神病院里,孙法武认识了一些同样因为上访被抓进去的人,他们家属都没有被通知精神鉴定,但政府却有鉴定书,新泰精神病院院长曾经对媒体证实,医院里很多病人是上访户,虽然一看就不是精神病人,但是因为政府有鉴定书,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2010年4月9日,湖北十堰职员彭宝泉因举报银行领导腐败、拍摄20余名十堰市五交化公司职工上访维权的照片,被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抓捕”关进了派出所。次日凌晨两点,派出所以彭“精神异常四年余复发言行紊乱多疑一周”强行将他送进当地的茅箭精神病医院,在送进去后也没有通知家属,并且不准家属一周之内探望。精神病院没有履行任何合法收治手续,就对彭进行强制治疗,值班的医生说彭是偏执性人格障碍,他说自己没有病,医生说你说自己没有病,正好说明你有病,便给他开药。在被威胁要强灌药、吃了药之后,彭宝泉感到“那几天浑身不舒服,头就像喝醉酒,头疼心闷,四肢无力,脚底下走路也很飘。并造成血压异常、肝脏肿大、四肢无力,身心受到严重伤害。”13日,彭宝泉的家属得知他的下落后,向医院要人时,单位的领导才将彭带回单位谈话,要其“顾全大局”、“不再接受媒体采访”,并“保证人没事”。15日,十堰市政府还召开新闻通报会,宣称彭有精神病。通报会之后,政府迫于舆论压力释放了彭宝泉。
……
在报告的结语中,报告执笔人语带悲愤地说:“很多数据不断提醒我们,咱们身处精神病大国。与其防止‘被精神病’,不如早日加入疑似精神病人行列,以免堕入‘丧失自知力’的陷阱。也许,更准确一点,应该抱着这样的态度:我们都是疑似精神病人。如果精神病医疗行业固守当前的行医模式,必须提醒:主流人群——‘被精神病’,‘隔离治疗’,你们准备好了吗?”
我手头的这本《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中,列举了上百个案例,且让我信手拈来其中选编的几则案例:2007年9月底值国庆节和十七大前夕,北京昌平区居民刘庭玉因举报村干部乱处理农民土地的问题上访,被强行关进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医院。从1990年9月开始,刘庭玉因上访被关进北京回龙观医院(一所大型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后来因自家房屋被强制拆迁又不断上访,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刘庭玉共十六次被关精神病院,基本上每年要被关一、两次,短的被关二十多天,长的被关九个多月。因长期被强关精神病院,刘庭玉落下一身的病,面部神经曾一度瘫痪,头发异常发白,脚步行走障碍,后经体检,头发发白是铅中毒;
2008月北京奥运前夕,湖北武汉工人胡国宏因上访反映厂里处理不公问题,被强行关进武汉市第二精神病院,期间头部遭到电击,身子遭到捆绑。后来民警带二、三十人上门对他的妻子陈雪问话,派出所所长当面扬言:“不是精神病也要整成精神病。”在2011年2月两会前夕,胡国宏夫妻被禁止出门,江岸区信访局长到他们家要求胡国宏在市、省、中央开两会期间不准去上访,并对胡国宏全家监控禁止出门到全部两会结束。
2004年5月,浙江嘉兴市民林春花因反映16岁的儿子受到枉法裁判进京上访,先后去了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上访,被嘉兴街道办书记、居委会主任和派出所警察骗回嘉兴,强行送到桐乡市乌镇精神病医院,在精神病医院,她受到非人的折磨,每天输入两斤半药液,灌入21片药片,以致她路都不能行走,上厕所要两人架着。她在那里待了一个多星期,得了个“偏执性人格障碍”的诊断结论出了院。同年9月,林春花再次到北京去上访,嘉兴方面又一次将她绑架回来。他们给她两条路:一条是送精神病医院,一条是劳教两年半。她说劳教吧,劳教满了后我还要告你们。如果我在劳教中死了,你们得赔钱给我儿子,结果他们还是将她送到了精神病医院。林春花所在的街道司法所所长对她说:“你不到北京去告状,你就没有精神病;你去了北京,那你就有了精神病。”
2006年12月,湖南长沙市民彭庆国因和邻居拒绝搬迁、举报湖南师大和政府官员破坏国家森林资源,被当地政府指使的人员抢夺财物、打成残疾、住房被夷为平地之后,在到湖南省市区各级政府机构上访未果的情况下进京上访,岳麓区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带领公安、政府工作人员在长沙用麻袋套住彭庆国,强行送往长沙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彭庆国被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时常头痛,双脚无力。
2002年10月,辽宁鞍山商店职员吴欣因认为企业强迫签《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强行买断十多年的工龄不公,并举报企业资产被侵吞去北京中纪委上访,中纪委信访处主任将她强行送到昌平区残疾人医院(一所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吴欣一连十天被毒打,手肿胀达20厘米厚,并被强行服药,造成浑身溃烂,溃烂到肉里,医生开泻药让她服用,结果导致她频繁排泄,身体象抽筋一样,骨瘦如柴。后来出院后每到夏天,浑身就起红疙瘩。
……
书中还披露:“在本汇编集收集的被迫害的访民案例中,受害访民涉及到一、二十个省,这一切说明对访民进行精神迫害的现象全国普遍存在,精神迫害成为了阻止访民上访、打压访民的惯用手段。公安部于1987年出台《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精神病管治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公安机关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统称“安康医院”,即xx省(自治区、市)公安厅(局)安康医院,公安机关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具有治安管理和医疗的双重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一种特殊手段,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组成部分,其体制属于公安事业编制,同时在业务上接受卫生部门指导、监督。这类精神病院的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既承担了看守任务,又负责医护,应当享受民警工资和岗位津贴等待遇。许多地方公安局和当地卫生局、医院订有内部协议,凡是公安局送到精神病院的人,医院必须接收。”
这是一桩桩令人不忍卒读更令人心灵颤栗的恶行,这是一件件精神病院受难群体悲惨而又凄怆的受难遭遇,这是一幕幕当代中国残酷而又可怖的真实场景。这些文字记录都不是文学语言,而是平实的叙事体语言,但读起来依然令人心惊胆战、瞠目结舌,继而难以遏制内心的愤恨不平。我相信一切思维正常的读者,面对这些理直气壮、却又恐怖莫名的行为模式和语言模式,会感到再也难以运用起平常的思维,和正常的逻辑去看、去想。这些象泥土一样被践踏被蹂躏的人们,他(她)们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普普通通最寻常不过的成员,他(她)们就是平日里生活在我们身边的农民、工人、职员、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甚至也有公务员。他(她)们只不过想为自己家人的冤屈想讨一个说法而成了上访者、或心中存有一份正义感而成了举报人、或有一份热心肠想帮助他人而成了维权者、或一不小心得罪了领导或者政府官员而成了“不稳定分子”,于是在某个日子猝不及防之间,灾祸就降临到了自己头上。就这样他(她)们在某个阳光丽日的晴天(或阴天),被一群公务人员如狼似虎般地擒获,被以执行公务的名义强行送往一个他(她)们此前听说过、但从未去过的地方——精神病院。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她)们将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被强制“治疗”、被强制服药灌药、被强制注射、被捆绑在病床、被强行拴凳子、被殴打、被电击、被辱骂,他(她)们会被强行关押少则数月,多则数年,最多的长达十四年之久。他(她)们当中的部分人作为正常人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变成了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有的甚至被“治”死在精神病院。这十年多来,中国各地的安康医院对上访者等“不稳定分子”进行强制收治“治疗”已经成为了一种制度,一项宏大而又细微的社会系统工程,一场有计划的精神迫害,整个强制收治程序由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公权力机关自己说了算,用不着出示任何证据,也用不着经过任何的司法程序、任何的法庭审判,这些公权力机关想把一个公民关押在精神病院里头多久,就可以关押多久。他们只需要说,这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患上了“危害社会稳定病”,或“扰乱社会秩序病”,或“做事过于固执、过于偏激病”,或得出结论“经常骂领导,不是精神病是什么?”、“一再上访,精神肯定受到了刺激”,就都构成了以精神病治罪的理由。面对这些实施精神迫害的公权力拥有者们,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话,“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遇见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这是怎样的一种卑劣而又残忍的恶行啊,怎样地作践了世间原本理应受到善待和尊重的一个个生命个体,一个个他们的同类生命。根本不理会什么法律和伦理的规则,也不征得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当“更弱的羊”们还是一个健康的正常人的时候,“凶兽”们就将绳索和“精神病人”的帽子急不可耐地扣上了。
这样一种普遍存在的精神迫害恶行,在学理上到底该如何定义?我在一摞精神病院受难者的资料书籍面前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找不到一个准确的词来概括。当我读到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张鸣教授的文章《被精神病等于酷刑迫害》时,内心不禁一颤。多年以前我在研读法学时,曾有一段时间对酷刑制度产生过学术上的兴趣,后来陆续读了陈云生先生的学术著作《反酷刑——当代中国的法治和人权保护》(2000年出版),和赵秉志先生主编的《酷刑遏制论》(2003年出版),当时还做过一些学术笔记。没想到多年以后,我会在撰写精神病院受难者的文章时,在精神迫害现象这一新领域与“酷刑”这一学术问题重逢。两本学术著作在探讨当代中国的酷刑状况上面均下了一番功夫,怎料到才过了几年,这两部当年曾获得不小业界口碑的学术成果均已过了时,因为书中均遗漏了一种酷刑手段——利用精神病院的精神迫害。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的第一条,对酷刑是这么定义的:“‘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为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根据这一定义,当代中国的公职人员为了对“不稳定分子”的“不稳定行为”加以处罚,或为了出于恐吓或威胁之目的,或为了将他(她)们打成政治贱民加以歧视,就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里,医院外有高墙,窗上有铁栏杆,病房门上有铁闩,在封闭式的环境里每日打针吃药、剥夺人身自由、以非人道待遇相待,导致他(她)们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残,无疑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酷刑。中国的地方公权力机关为非作恶,居委会、街道办、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狐假虎威,丧失医德的精神病院为虎作伥,发表“精神病人不拥有人权”之类言论的专家学者颠倒黑白,当他们联手以维护社会稳定之名行酷刑之实时,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易地投入精神病院接受隔离“治疗”,就将使社会公众面临着“被精神病”的风险,意味着我们社会中的所有人都有可能随时成为“精神病人”而失去自由。这样一种新型酷刑的运用,实在是一些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权力拥有者们精心策划的结果,它往上延续了五千年民族史上的酷刑传统,往下符合当今时代的中国国情,同时也是一项令世人惊异的创造性成果。将精神病院赋予惩治和监禁功能,可以说是二十一世纪初叶中国的一大创举。人类社会在十八世纪后期出现精神病医院,本来是现代医学的发展成果,和一种人道的救助设施,时至今日,中国的公权力系统居然将送精神病院医治当作一种惩罚手段,将精神病院“监狱化”,将医院变成“监狱”,也将当今时代奉“维稳”为至理的中国,变成如法国学者福柯所说的“把医学变成司法,把治疗变成镇压”的国度。
如前所述,这些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者们,几乎都是因为追求公义正义、维护自身尊严才遭遇灾祸,继而经受了一番苦难的。显然在一个缺乏公义和表达权的社会里,他(她)们是一群缺乏所谓“政治敏感度”的“不识时务者”。与他(她)们不太一样,我们社会中的其他大多数成员,为了适应这个社会的生存环境和政治生态,人格和个性渐渐地做相当程度的收缩,直至主动地将棱角磨平。我们大多数人一般在单位不太敢得罪自己的领导上司,在社会上不大敢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政府叫板,即使遇到不公待遇,也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更谈不上四处奔走“告状”了。那样做,向来会被看成是以鸡蛋去碰撞石头,忘了那句“民不与官斗”的中国古训,以至于某些学者以笃定的语气论断,“上访专业户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这样的子民心态使得侯门似海的官府、及峨冠博带的官员的判断标准逐渐变得扭曲,以至于在他们眼中,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的正常行为反倒成了不正常,敢跟政府较真的人就是精神不正常,重拾早已被历史唾弃的所谓斯大林定律——“持不同意见者则等于精神病患者”。他们不知道的是,组成一个社会的芸芸众生心中对公义的向往、对尊严的渴求,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公正社会秩序的基因。将这些向往公义、渴求尊严、维护自身权益的公民们隔离在精神病院里头,我不得不说,不是这些“不识时务者”们精神有问题,而是这个国家有病了;真正需要治疗的不是他(她)们,而是这个价值颠倒错乱的国家,正如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所说的:“整个国家病了,长了肿瘤,专门干压制个体精神自由的事。人体的肿瘤会导致个人死去,国家的“肿瘤”也会导致一个国家死去。”
今天,就让我们回味一下这位前苏联作家当年的沉痛告白吧。索尔仁尼琴所指的“国家病了”,完全可以适用于当今的中国。在当今这个惟利是逐、追求速度的国度,就让我们看清这个苦难深重的民族在当今时代的真面目吧。这些精神迫害的案例,让盛世的光芒、崛起的光环顿时黯然失色;这些精神病院受难者们的悲惨遭遇,让和谐的口号、稳定的旗帜显得龌龊不堪。今天我们终于知道,这个色泽光鲜的时代产出的,不只是一场场喧腾的盛会,一枚枚耀眼的奖牌,一项项辉赫的太空工程,还有一处处阴惨恐怖的黑暗地域,以及无数个体生命在封闭角落里的冤哭无告、痛苦呻吟。他(她)们的每一滴泣血都让我们无地自容,他(她)们的受难让这个时代的银幕上布满了耻辱和羞愧。
在回顾这十年来精神迫害现状的过程中,我的头脑中时常出现你的身影——陕西西安的精神迫害受难者王恒雷。我仿若看到你在精神病院里瘦骨嶙峋的样子,我仿若看到你临终前的那段日子里,眼窝坍塌,脊背佝偻,神情木讷而又无助。此刻我将目光瞥了一眼桌上的台灯,望见一双惧怕的眼睛,看着我的多年以前。
5
就让我们回忆一下吧。在二零一一年,就在中国各大媒体纷纷探讨“如何避免让正常人免于被精神病”的这一年,就在《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的这一年,就让我们暂时承担一下回忆的痛苦,并将之化为我们不再忘却的记忆,难以泯灭的印象。就让我们将目光拉回到十一年前,回望十一年前中国北方一所病院太平间里躺卧的一具遗体,一副受难的生命。
我不知道这些年来中国各地的精神病院有多少无辜的正常公民死在里头,这本《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一书中就收集有好几起这样的命案,鉴于在这一领域系统研究的资料少得可怜,精神迫害领域的命案案例如今并不多见。想想真是可怕,倘若不是老教师的家属敢于抛弃畏惧打一场民告官的官司,这起精神迫害最终酿成命案的事件或许将永不为公众所知。今天,就让我们借由回望这一命案来反思精神迫害机制,就让我们将记忆拉回十年前的那一幕。
那是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二天,本来是西安市中级法院定于二审开庭的日子。这天晚上,你的妻子闫西莹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接到安康医院的通知——“王恒雷病危”。当她赶到西安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时,才知道丈夫已于两小时之前出现昏迷,之后被送到该院。在这家医院抢救了半小时后,院方宣告病人死亡,死亡通知单上显示:“因脑溢血而死”。事后闫西莹忍住悲痛向检察院报了案,检察院也对死者做了死因鉴定,但从未将鉴定结论书面告知闫西莹。
如今我对这起命案的一堆资料进行研究,对你的死因完全不得而知,对你临死前的几日在精神病院里到底遭遇了怎样的对待,也完全不得而知。但是所有关注、了解本案案情的人几乎都相信,当初你若不是被非法强行拘押关进精神病院,你绝不会在二审前仓促间死去,换句话说,完全可以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你属于“非正常死亡”。也正因为此,各地媒体在报道本案时,纷纷在标题或正文中冠以“老教师冤死于精神病院”。
一个守法的无辜的小学教员,一位从教数十载的老教师,一个为了妻女有个稍稍宽敞住所的一家之主,一个因居所困难向校方申请住房的教职工,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你倒在精神病院,死在医院的病床上,再也没能站起来。你相信公义,却被校方和地方当局以公义的名义剥夺了自由,最终这一系列的非法行径夺去了生命。
你死在冰冷的医院太平间,你临死前没能见到亲人最后一眼,也没能看到自己的案子最终的胜诉结果,你死犹抱憾。那个夜晚,你的家人抱头痛哭流涕,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你的妻子孩子一连数日以泪洗面。
因为猝死,你到死也没能分到学校里的一间小小的屋子。你申请住房只是为了让家人能有一个稍微宽敞的住所,希望孩子能有个稍大一点的学习休息空间,却没能看到孩子中学毕业,考上大学的那一天。你年近六旬,原本再等几年就可以退休安享晚年,专注于你的绘画兴趣和科技发明,然而这一切的希望,全都被阴暗压抑的精神病院给扼杀了。
你死于十一月的中旬,死于一个凄冷的夜晚。此时正值古城西安的深秋,西北大地已经很冷了,一片细细茫茫的寒霜弥漫在大地之上。我想起了曾在长安居住的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句,他在目睹官府欺压百姓的暴行之后,报以愤激的控诉,也定然是你心头的控诉:“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栗。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你死于新世纪的第一年,当许多人满怀憧憬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你却被送入不是牢狱的牢狱,成了一名“囚犯”,成了一名正常的“精神病人”。你有家归不得,你有冤无处诉,你每日流泪不止,最后你被推入死亡的深渊。
那年我二十五岁,是晚你一个辈分的青年律师。作为一个立誓维护人权和社会正义的执业律师,怀抱理想主义热忱的法律人,在媒体上获悉你的不幸遭遇和含冤枉死,我深为法律蒙羞而难过,深为自己的法律人身分而羞愧,同时,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你死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的南郊。西安,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古时盛唐帝国的首都,曾写下中华文明史上最华彩的篇章,还是著名的世界四大古都之一。而今,我们祖先曾引以为傲的名城,却成了奴役后代的牢狱;我们先人创造的盛世奇迹,变成当今人类文明的耻辱。
俄国作家契诃夫的中篇小说《第六病室》所描写的一个沙皇时代弥漫着阴森气息和污浊空气的精神病院,“疯子病人”伊凡德米特里奇愤怒地说:“他们怎么敢把我们关在这儿?法律上似乎明白地写着,不经审判就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自由!这是暴力!专横!”索尔仁尼琴在他描述苏联集中营现状的长篇小说《癌症病房》中,主人公科斯托格洛托夫如此谈到流放地的一条河:“这条河在沙漠中结束生命!一条河,不汇入任何水域,把自己最好的水和最好的动力就那么一路分送给萍水相逢的朋友们——这岂不是我们囚犯生活的写照!我们注定什么也干不成,注定只能背着恶名从这个世界悄然消失。”
这些,也定然是你的心声、你的内心写照。你的遭遇,就象这位因“反苏宣传”罪名被当局关进“癌症病房”的流放犯人科斯托格洛托夫一样——在可怕的精神病院里你注定了无法做任何事,注定了只能背着“扰乱公共秩序”的恶名,最后孤孤单单地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索尔仁尼琴借这部作品想要表达的主题,如今成为你的遭遇映现出来的真实现状——新意识形态下的国家之所以形成,本来应当为了保障个人能过上幸福生活,但它却一再以幸福来诱惑人把自由交出去,到头来自由变成了奴役,幸福生活却远远没有兑现。
你死的那年二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人权发展50年》白皮书,宣称“中国人民在50年中实现了人权发展的伟大的历史性飞跃。”次年四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200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总结2000年中国人权状况时宣称,“2000年是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年,也是中国人权事业继续取得进展的一年。中国高度重视通过完善立法、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来保护人权,人权司法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中国官方在总结这一年的本国人权状况时,有欣欣自得的回顾,还有洋洋洒洒的褒扬夸赞之词,而你,王恒雷,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西部城市一所学校的小学教师,一个向单位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教职员工,在这一年刚拉开序幕的时候,失去了自由;在经受了将近一年的非人道折磨之后,在这一年快接近尾声的时候,失去了生命。
6
你死了之后,你的妻子闫西莹和张西安律师继续为这场诉讼奔走陈情,媒体和公众也在为你的冤死公开吁请,希望法律能还一个无辜屈死的老教师一个公道。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之一的安康医院承担撤销强制治疗、赔偿损失、作出道歉的法律责任;检察院对安康医院副院长宁来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并进而提起公诉。但是,对于原告要求另两个被告公安分局派出所和教育局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请,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后来检察院对宁来祥提起的公诉,不知何故以撤诉结案,本案的刑事责任追究部分嘎然而止。面对这一结果,闫西莹和张西安律师均表示非常不满。很明显,受制于地方当局的司法机关,在这起“民告官”的官司中立场显然是“官官相护”,而非“为民做主”,使得本案的司法正义并未能完全实现。对于这起荒唐命案来说,公众渴望见到的司法正义依然是一场难圆的梦,让人沮愤,唯有付之一叹。
在你死后的这十多年来,有关精神病治疗中存在的诸多乱象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此类争论在舆论界持续升温,新闻媒体、学者专家均呼吁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以规范精神病的收治和治疗程序。在二零一一年的六月,随着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件不断成为舆论焦点,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就《精神卫生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一部有着部分现代法治理念、但仍存在重大缺陷的法律,比如草案没有宣布取消公安机关开办的精神病院,又比如,中国“精神病与社会观察”等民间组织致函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草案仍存在很多不足,无法从制度上防止“被精神病”现象。但毕竟出台这部法律,总比目前精神病治疗领域的混乱无序状态要好一些,且可以以此为起点,逐步往精神病治疗机制法治化和人权保障的方向努力迈进。然而这部从1985年就开始起草的法律,历经二十六年也迟迟难以出台。公众希望能遏制中国各地的精神病院收治乱象,成为一场空想。
在你死后的这十多年来,为了实现“维稳”目标采取“被精神病”的措施在中国有不断升级的趋势,类似于你的正常人“被精神病”事件不断在各地上演,有因上访被精神病,有因揭发领导不法行为被精神病,有因起诉单位被精神病,有因讨要工资被精神病,有因替他人维权被精神病,有因被市委下发红头文件被精神病……这片土地上难以计数与你经历相似的国民,在公权力急风骤雨式的席卷之下摇摇欲坠,流离失所。你们因争取公义而受苦,你们因渴望尊严而受难,你们在惊恐中度日如年,你们在阴暗的角落发声唉哼,你们沦为这个国度的“不可接触者”, 你们成为自己国家中的“难民”。制度性掳掠在这个国家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将你们投入不见光日的坑洼,使你们陷入深淤泥中,让你们难享平安、难伸冤屈。倘若不改变这个国家的治理心态,不将政府的首要职能定位为保障人权,不对肆无忌惮的公权力进行约束,一起又一起的被精神病事件还将难以杜绝,一声又一声的凄惨呼救还将悲啼不止。
流光易逝,如今距你离开这个世间已近十一个年头了。世人已经渐渐将你的故事淡忘,但亲人对你的思念从未止息,依然感念你生前对她们的照顾和付出。如今是初秋的九月上旬,遥远的秦川大地应该正是秋意浓时,落叶也必纷纷扬扬,穿城而过的渭河昼夜滔滔流淌,那潺潺水声仿佛在轻诉着你当年的凄惨遭遇。将近十一年过去了,你的魂魄会不会夜夜归来,享受自由的呼吸,看那如烟的往事。
写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十日
后记:《精神卫生法(草案)》,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获原则通过。
耶和华说:“我的百姓既是无价被掳去,如今我在这里做什么呢?”耶和华说:“辖制他们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亵渎。”
————《旧约全书—以赛亚书》
1
二零一一年二月下旬的一天,我收到中日美比较政策研究所所长赵京博士寄来的一大包裹赠书,里面有他的几本学术著作,另有一些是我正想研读的中英文社会学、政治学专业方面的书。在一大摞书籍中,有一本书在我手上如此的沉重,甚至不敢轻易翻阅,等到打开读了,心情更是沉重,久久难以释怀。我说的这本书,是《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我知道赵先生不但是坐而撰述的学者,也是起而行之的民权活动家,这本书,是他出版发行的《维权文库》系列出版物的其中一册。书中汇编了近几年来中国各地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群体的大量案例,详细记录了上百名受难者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时间、地点、缘由,以及在精神病院里的悲惨遭遇。
这些遭受迫害的精神病院受难群体,他们的悲惨遭遇可谓一字一泪、伤心惨目,却又匪夷所思、荒谬绝伦,令人心惊胆寒、闻而生畏。它们象锥子一样扎入我的内心,使我感到一种刺心裂肝的疼痛,和无以复加的愤忿。我的耳畔仿佛回荡着一片哭声,那是受难者们一声声伤心绝望的哭号声。在阅读的过程中,那没有忘掉的十年前我曾收集的一宗案例,又涌上我的脑海,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那是二零零一年。当时的我,还在福州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因为立志于维护人权和实现正义,我十分留意社会上的各种侵犯人权事件。有天我读到《南方日报》上的一则报道,标题为“西安市老教师冤死精神病院”,令我悲愤莫名、心情沉重。我四处收集了本案的一些资料保存了下来,并从那时起对精神迫害案例有了一定的了解,尽管当时媒体上出现的精神迫害案例还并不是很多。将近十年过去了,忽然有日一个新造的词语频频出现在公共视野——“被精神病”,成为媒体和公众热议的焦点话题。原因是,近几年来,各地不断曝出正常公民被强行关押进精神病院的迫害事件,引起公众强烈的关注和批评。
作为一个对汉语言的纯净和正派非常在意的写作者,我必须说,“被精神病”这一新造词汇并不符合汉语的语法。可是一个“被”字,形象地道出了当代中国公民权阙如的真相,且已被公众熟知,所以我在写作时仍会运用这个词语。不少专家学者在对当今的各种精神迫害现象进行研讨对策时,都想起了十年前那宗曾广为报道、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的精神迫害案件。如今,离你含冤逝去已经十多年过去了——被精神病的受难者、陕西西安的小学教师王恒雷。今日我唯有拿出稿纸和笔,为你写一点东西,作为对你的祭奠,也是对自己十年前关注本案的一个总结,同时也为了对这个时代许许多多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者,发出我的一点声音,一份关注。
2
你是陕西省西安市昌仁里小学的一名普通小学教师。从二十一岁那年师范学校毕业进入小学担任教师至今,除了年轻时曾短暂做过文化馆文化专干、剧团美工外,岁月流转间你已在小学任教三十多年了。三十数载的小学教学生涯,有无数快乐和欣慰的片段,也有无数心酸和苦涩的回忆,你将它们全都放在心底,象一个谷口躬耕的乡农,长年守护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从当年的弱冠青年,一直走到雪鬓霜鬟。在许多中国人的眼里,小学教师这一职业,往往是与“寒碜”二字联系在一起的。对你而言确实如此,妻子单位里的效益一直不好,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又下岗,孩子上学的费用也不菲,加上母亲常年疾病缠身,全家老少的生活主要靠你一人承担,一家人的生活向来过得紧巴巴的。在同事亲友的眼里,你的形象总是穿着一身陈旧的深色外套,推着、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上下班。
你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你年轻时就爱好绘画,几十年来画笔不辍,先后有十几幅作品被收入画集、发表于刊物以及被收藏,在全国教师书画大展上也有作品参展。因为绘画的特长,你本来教的是语文,一度因为学校人手不够,你又兼教几个班的美术,后来年龄大了,学校让你专教美术课。教学之余,你还喜欢钻研,常常一个人在屋子里鼓捣着工具和材料,琢磨着教学类的科技研发。一九九三年,你的一项发明成果“新型儿童计算器”,获得国家物理类别的发明专利。就在二零零零年出事之前,你还写出了《进一步完善汉语拼音方案的几点意见》,准备提交教育部,为此你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查找资料、请教专家、撰写并修改建议书。
你们家是昌仁里小学的一个普通家庭。你和妻子闫西莹均是再婚,家中有个你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但闫西莹对她一直视如己出,这点很让你感到欣慰。你是一个善良的人,听说妻子的前夫对女儿不好,你就让妻子将女儿接过来一起生活。可是你们家的居住条件实在太差了,一家四口挤在校内教师家属区的一间破旧小屋里,面积仅仅十二平方米,十分拥挤而又生活不方便。
在这种情况下,你遂以居住面积太小为由,向学校申请再分配一间屋子,这年是一九九零年。由于在此之前你与校领导关系不太好,平日里就教学问题常给校领导们提意见,这次校方便借口学校住房困难,拒绝了你的分房申请。无奈之下,你便自行住进了学校里一间堆放杂物的闲置房间。数日后的一天早晨,受校方指派的工人来此将房门上的锁砸开,将你的被褥等物件扔到外边。从此后,你与校方因住房分配问题产生的矛盾开始升级,一直冲突不断——在此之后,学校里历次对教师进行住房分配,但均与你无缘。许多工龄比你短、住房条件比你好的教师却分到了房;你请求参加学校里的住房分配会议,但校方拒绝让你参加;你经常去校长室反映住房问题,校长觉得你“难缠”,就叫来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你吵架。有时,一群青年教师甚至推搡着你离开校长室,一次你的手在推搡过程中被弄伤;后来,你不断地向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住房难题,校方对此颇为不满;再后来,你便不再直接找校长,而是每周一次在校长室门前宣读自己的“申诉书”,这种状况在事发之前持续了数月。
一晃十年的时间过去了,你的住房申请仍然没有获批,你因住房申请问题与校方产生的矛盾始终没能化解,你也一如既往地多方进行申诉。然而,你没有预料得到的是,住房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一场意图强令申诉声音销声匿迹的精神迫害操作,降临到了你的头上。
你更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因为申请一间小小的平房间,你竟为此失去了自由,身心遭到摧残。最终,付上了生命的代价。
3
在新的世纪拉开序幕没几天,你今生最惨痛的一段噩梦开始了。
这一天,是二零零零年的一月七日。这天上午你象往常一样,趁开课前的时间前往校长办公室门口宣读自己的申诉书。校长室的门半开着,坐在室内座位上的校长皱起了眉头,但他始终没有出来接待你。读完申诉书后,你便离开校长室回到校内的自己家中。随后,你取出昨晚换下来的脏衣服,开始在自家门前洗衣服。正洗着洗着,学校保卫处的一名干事奔跑着,一个箭步冲到你面前,还没等你回过神来,他就一把抓住了你的胳膊,口中一边喊着说“叫你扰乱了学校秩序”之类的话,一边将你带到教室前。就在学生们正在上课的教室前,你和保卫处干事争吵了起来。
与此同时,校方打电话给学校所在的中山门派出所,随后中山门派出所出动了两名民警,将正在教室前的你带到派出所里进行询问。询问了一会儿,民警便打电话给昌仁里小学,要求学校通知新城区教育局,两单位派人一同到场,共同研究处理此事。在两个单位的来人到齐之后,派出所、区教育局、昌仁里小学三方根据你的“表现”商讨研究,当场作出认定——“王恒雷属精神不正常”,并共同决定强行送你去公安机关开办的精神病管治医院——位于西安南郊的西安市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接下来,中山门派出所的民警电话联系了西安市安康医院。过了不多久,安康医院派来工作人员和救护车来到派出所,他们看了所谓“王恒雷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材料,当场决定对你实行收治入院治疗。来人与派出所等三个单位的人一同强行拉你上车,这时的你竭力抗拒上车跟他们走,并大喊“我没有病”,他们围拥上来,一伙人七手八脚将你摁倒在地,你被摁住动弹不得,随即被强行拉了出去,抬上了在外面等候的救护车。三个单位的人员与医院的来人一道坐上车,送你前往西安市安康医院,进行所谓的强制“治疗”。
就这样,在你的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你被当作“精神病人”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从这天开始,你再也没能回来,再也没能走出精神病院——从这天算起,直到你最后猝死在医院的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整整三百一十四天,你都是在这所精神病院中度过的。从这天起,你的生命里再也没有欢笑,再也没有自由,直至失去生命的那一天。
而这一天,你的妻子闫西莹带着孩子回了趟娘家。等到她夜晚回到家时,发现家门大开着,丈夫洗了一半的衣服还泡在门前的水盆里,人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去向,问左邻右舍也不知道丈夫去哪了。妻子焦急万分,开始四处打听寻找,但都没有丈夫的音讯。一直到丈夫“失踪”了一个多星期后,闫西莹才得知丈夫已被几家单位当成了“精神病人”,强行送到了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
闫西莹怎么也想不通,她逢人便问:“没有进行鉴定,凭什么说我的丈夫是精神病?”为什么,参与送医者有丈夫所在的学校、区教育局、派出所和安康医院,唯独没有当事人的家属,她进一步质问:“为什么没有通过我们家属同意,就要将他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闫西莹带着丈夫的反映材料,开始四处奔走,希望能尽快接丈夫回家。她向区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迟迟得不到回音。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闫西莹找到了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的律师、西北政法学院副教授张西安作为代理人,走上了颇为不易的“民告官”行政诉讼道路。不久后,张西安律师陪同闫西莹向新城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新城区公安分局中山门派出所和安康医院共同推上了被告席,状告三单位违法行政,认为“三被告将王恒雷强行按照精神病人收治,事先既没有向他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他本人应有的权利,事后又没有及时通知家属,使他一直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且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精神司法医学鉴定,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粗暴践踏了王恒雷作为公民的权利。为此,要求法院确认三被告强制治疗的行为违法;立即解除强制治疗措施;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
八月十一日,新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安康医院是公安机关具有治安管理和医疗双重职能的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强制收治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在未见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强制治疗决定书》,也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安康医院仅凭通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的询问接触,主观认定王恒雷精神状态不正常,决定必须住院进一步诊断、治疗,将王恒雷强制治疗限制人身自由至今,其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据此,一审判决撤销安康医院对王恒雷的强制治疗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安康医院赔偿王恒雷被强制治疗期间的赔偿金,对王恒雷口头道歉。但对原告闫西莹要求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新城区教育局共同承担责任的诉求,未予以支持。
接到一审判决时,闫西莹和她的代理律师稍感欣慰,但同时她们认为派出所和教育局也应承担责任,而此时的王恒雷尚还在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安康医院则提出了上诉,本来以为即将出院的王恒雷不得不依旧呆在医院。二000年十一月,西安市中级法院发出通知,本案二审将于十一月十六日开庭,闫西莹期待着尽快走完法律程序,能让丈夫早日回家。但她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就在二审开庭的前一夜,即十一月十五日晚,丈夫突然在医院里病发猝死。
王恒雷的猝死导致本案的开庭时间延期。直到次年的四月十一日,西安市中级法院才开始开庭审理本案。这年四月十五日,西安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遂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至此,本案的法律程序基本上告一段落。再后来,安康医院副院长宁来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进而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起“民告官”的行政官司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响,你的遭遇引起知情者的广泛同情,许多人为你撒下一掬同情的泪水。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种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评论,为一位年近六旬的“老教师冤死精神病院”叫屈鸣不平,并且发出进一步的质问和反思——“谁有权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如何保护‘精神病’患者?”与此同时,社会公众也开始质疑,本该治病救人的精神病院,何以承担所谓的“治安管理”职能?人们不知道,在那所精神病院,身为正常人的你,经历了怎样的遭遇,以至于最终命丧精神病院?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中,你的妻子闫西莹流着泪诉说,她带着孩子找到了安康医院,在医院里她问丈夫为什么会在这里,丈夫除了流泪说不出别的话。闫西莹哭泣哽咽着告诉主持人撒贝宁:“他躺在那儿不吃也不喝,一看见孩子就哭得不像样子。把他扶起来,坐在那儿,他的眼泪流得呀。”因为你没有将自身遭遇告知亲人,也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记录,在二审开庭前夜你突然死亡,无法再开口说话了,如今无人知晓你在那可怕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里,在精神病院里是如何的度过,受到了怎样的对待,以至于最后在精神病院里孤独地死去?我在媒体上读到就在你出事的那一年,各地媒体所曝光出来的一些正常人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遭遇——
2000年3月1日,北京市市民戴淑珍因丈夫非正常死亡、反映派出所失职渎职上访,被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派出所两名片警从家中抓走,先关进铁笼子警车,然后强行送进北京市朝阳区红庙第三精神病医院。在该院,戴被强迫服用舒乐安定、维斯通等抗精神病药物,这些药吃完后,“我的头非常昏,感觉要爆炸,吃时并且还感到很恶心,心脏也受不了。我吃不下,不张嘴,护士就打,就强行灌药。我现在外出要靠双拐,就是那时被打残的。”戴共被关了四十多天,才出院。
2000年4月19日,广东珠海陈志海因受开发商虚假售楼广告误导,被骗签订购房合同、交付首期款,后要求退房,被开发商串通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将其送进中山市埠湖精神病院,“先是几名穿制服的人将我打昏再打针,并被锁上脚镣,全身捆绑在一张铁床上长达18个小时之久。等我醒来见到医生我就声明我没有精神病,在场的三名公安不顾我的说明,只听领头公安一声令下:‘搞定他’,首先一人挥拳击伤我眼角,我的眼镜也被击烂了,我感觉后背被人猛击一下后,整个人倒在了身边的桌子上,当时我的双手还被锁铐着…”
2000年4月29日,吉林辽源市李桂荣因要求丈夫工伤待遇进京上访,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当时是刑警队李大队长带10多人强行把我按倒在用铁片编成的床上,然后用手铐把我两手吊锁在床上,再用皮带扣锁上我的双脚后,又用管子插入鼻孔直通到胃部,只要动一下,就会大口吐白沫和吐血,到最后吐的全是血,直到三天三夜后,见我昏死过去才把我放了下来。”
2000年12月15日,江苏阜宁县丝绸厂职工曹茂兵因厂领导经营不善、贪污舞弊,导致企业连年亏损,一半以上工人下岗,多数工人被拖欠工资半年以上、医疗生活补助全无,他与单位工人一起申诉请愿、集体抗议,要求挽救企业、解决工人工资拖欠问题,并欲成立旨在维护工人权益的独立工会,被当地公安局抓走并关入盐城市第四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曹被强制吞服有害神经的药物和接受电击治疗,不允许亲友探视,使他的身心健康受到摧残。
……
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我想到你,王恒雷,当年年过半百的精神迫害受难者。你只是为了争取自己应得的住房待遇,就被校方联手数个单位投进了精神病院,接下来的三百多天里围绕你的世界是冷酷的目光、难耐的折磨、内心的惧怕和漫无边际的绝望……在这不是牢狱的牢狱之中,渐渐地你屈服了,从一个充满活力的教师,变成了一个只会叹息、只会流泪的老人。你望眼欲穿,却再也望不到妻子和孩子的身影;你想要呼吸新鲜的空气,却终日被室内压抑的气氛包围。你虽然年近花甲,但原本身体健朗,最终你被无边的黑暗吞噬了,在这陌生的地方走到了人生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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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时光来到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如果说在十年前,“被精神病”事件还很少见诸于报端,“被精神病”现象在中国可能还并不那么普遍的话,那么这十年来,也即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至今,正常公民“被精神病”的一幕,已经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大地上长期、系统而又普遍地上演了。这十年间,“被精神病”和“维稳”一样,成为中国社会公共领域的一个新造词汇,在媒体舆论和公众口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也因此而广为人知。二零一一年六月,中国艾滋病防治专家、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被精神病主要是过去十年的事情,比方说你是在政治上不听政府的话,或者说到处并经常去上访。这个经常被单位政府和公安机关当成精神病人来处理。它可以把任何对它的批评,或者说公民正当权利的维护都看成是一种精神病的表现。”
在这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间,并且直到现在,我们都知道的一件事实是,中国主政系统将一项执政目标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简称“维稳”。为了至少在表面上让这个国家显得繁荣有序、和谐兴旺,不让日渐凸显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晾晒在太阳底下,正如我们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各级当权者动用了他们所能想得到的几乎任何手段,可是结果却离他们当初设想的渐行渐远、甚至背道而驰。在越维稳越不稳,维稳数字逐年攀升的现实面前,一种有别于传统维稳手段的新举措,应运而生。它动用的是一种新型的、大型的、设备齐全的维稳工具——精神病院,它已建立的一整套完整体系,显现出策划者超凡的思维和心智。既然已经自我标榜为“法治国家”、将言论自由等基本公民权写进了宪法,对付那些对政府有不满情绪并四处喊冤的人群,要是罗织罪名将这些人扔进牢房,确实有点儿说不过去,何况也并非易事,程序上有些麻烦;派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盯着他(她)们吧,人财物成本有时又过高,稍有松懈还会功亏一篑。可如果直接宣布他(她)们是精神不正常的精神病人,效果往往会事半功倍。原因呢,其一、能够在治病救人、人道主义、维护公共秩序等冠冕堂皇的旗号之下,大大方方地将这类“不稳定分子”投进精神病院,使他(她)们再也无法“惹是生非”而给政府添麻烦;其二,决定将这类人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就不需要经过刑事公诉之类的法律流程,避免了公开的审判、律师的质疑和舆论的监督;其三,将这类人予以长期隔离进行“治疗”,以迫使他(她)们转变跟政府“作对”的念头,或者使他(她)们丧失正常思维乃至行动的能力。正如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这场通过精神病院方式迫害正常公民的机制操作得相当成功,要不是互联网时代无孔不入的资讯将之揭露,恐怕这种系统性精神迫害的现象,还不会这么早地就进入公共视野。
这几天来我常想,当后代的中国人回顾二十一世纪中国第一个十年的这段历史时,看到一个所谓千年盛世的晖光灼灼,怎会想象得到,在这流光溢目的“金玉其外”,竟有着如此野蛮而又残忍的“败絮其中”。我还想说的是,就我掌握的资料来看,那些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者们大多是因为追求公义和人格尊严而承受苦难,他(她)们不愿意象我们曾经的那样常常显得怯懦或是沉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她)们是在替我们这群“沉默的大多数”承受苦难,我们同样也是他(她)们苦难遭遇的责任人。作为与他(她)们身处同一个时代的我们,怎能够在自己同类的苦难面前蒙上眼睛或是捂上耳朵,我们至少应当了解或是谈论一下他(她)们的遭遇,让他(她)们不再有被弃置于荒野的感觉,或许我们还可以再多做一点什么,比方说对他(她)们的苦难或进行描述,或进行研究或呐喊呼吁,以减轻我们内心的羞愧和歉疚。无论如何,不管我们能否读懂或消除他(她)们的苦难,最起码我们不能将他(她)们的苦难置于我们的视线之外。
在史学著作《第三帝国的兴亡》一书的卷首,作者引用了西班牙裔美国籍哲学及美学学者桑塔亚那的那句著名的话:“那些不能铭记过去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辙”。今天,就让我们再咀嚼一下这句话,就让我们读一读专业团队为这个时代留下的记录,从具体案例开始我们的观察吧。2010年10月10日,两家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和“深圳衡平机构”发布了4万余字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引起精神病医学界、法学界等专业团体的关注,让我们来看看报告中举出的几例案例:
2003年10月,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因宅基地问题长年从当地乡镇政府逐级上访到北京,被大刘乡政府几名工作人员从北京把徐林东接回漯河,并将他送进了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他在驻马店市精神病院被强行捆绑48次,电击54次。2007年7月,即徐林东被关进驻马店精神病院4年多后,他的家属才通过其他村民知道他的下落。2009年12月,大刘镇政府工作人员把徐从驻马店精神病院转到漯河市精神病院后,家属提出让徐林东出院,院领导当场拒绝:“那肯定不行,这得通过乡政府,你家属没这个权利。”一位丁姓副院长又说:“因为徐林东反复去北京告状,影响到了乡政府,影响到了社会治安,所以才被送到了精神病院,这个事情只有通过政府协商。”家属为此奔波了近三年,但医院坚持不肯放人。徐林东住院期间,每月花费医疗费1000多元,六年半下来花费近10万元,这笔费用是大刘镇政府从民政救济款中拨付。2010年4月底,“徐林东事件”被媒体曝光,徐林东才得以走出他住了六年半的精神病院。
2007年7月,山东新泰矿工孙法武因房屋补偿款问题去北京上访,被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带回,但是镇政府把他直接送到了精神病院。时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的陈建法说他不能再去上访了,他有精神病。孙拒绝签字,随后被强行塞进一辆车送到泰安市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那次,老孙被“治疗”3个月零5天。在家人多方投诉,而老孙答应不再上访后,才被放出。2008年10月19日,在泰安汽车站等同伴的孙法武被一辆面包车强行带走,带他走的是当时新泰市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他们把他带进了镇派出所,关在一间屋里。第二天早上他又被送到新泰市精神卫生中心,孙拼命挣扎呼喊自己没病时,医生却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于是孙被押进病房区,然后又被人按到在床上,手脚全被绑在床上,头也被蒙住,还被强制灌药、打针。第二天,孙醒来见到院长就要求出院,院长却说,谁送来的谁签了字,才能让你走,让你家人去找你们镇政府吧。但是,孙的手机被没收了,根本就联系不到家人。住院的20多天里,孙的母亲病危也不允许探视,直到母亲去世,他签下保证书后才获准出院送葬。在精神病院里,孙法武认识了一些同样因为上访被抓进去的人,他们家属都没有被通知精神鉴定,但政府却有鉴定书,新泰精神病院院长曾经对媒体证实,医院里很多病人是上访户,虽然一看就不是精神病人,但是因为政府有鉴定书,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2010年4月9日,湖北十堰职员彭宝泉因举报银行领导腐败、拍摄20余名十堰市五交化公司职工上访维权的照片,被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抓捕”关进了派出所。次日凌晨两点,派出所以彭“精神异常四年余复发言行紊乱多疑一周”强行将他送进当地的茅箭精神病医院,在送进去后也没有通知家属,并且不准家属一周之内探望。精神病院没有履行任何合法收治手续,就对彭进行强制治疗,值班的医生说彭是偏执性人格障碍,他说自己没有病,医生说你说自己没有病,正好说明你有病,便给他开药。在被威胁要强灌药、吃了药之后,彭宝泉感到“那几天浑身不舒服,头就像喝醉酒,头疼心闷,四肢无力,脚底下走路也很飘。并造成血压异常、肝脏肿大、四肢无力,身心受到严重伤害。”13日,彭宝泉的家属得知他的下落后,向医院要人时,单位的领导才将彭带回单位谈话,要其“顾全大局”、“不再接受媒体采访”,并“保证人没事”。15日,十堰市政府还召开新闻通报会,宣称彭有精神病。通报会之后,政府迫于舆论压力释放了彭宝泉。
……
在报告的结语中,报告执笔人语带悲愤地说:“很多数据不断提醒我们,咱们身处精神病大国。与其防止‘被精神病’,不如早日加入疑似精神病人行列,以免堕入‘丧失自知力’的陷阱。也许,更准确一点,应该抱着这样的态度:我们都是疑似精神病人。如果精神病医疗行业固守当前的行医模式,必须提醒:主流人群——‘被精神病’,‘隔离治疗’,你们准备好了吗?”
我手头的这本《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中,列举了上百个案例,且让我信手拈来其中选编的几则案例:2007年9月底值国庆节和十七大前夕,北京昌平区居民刘庭玉因举报村干部乱处理农民土地的问题上访,被强行关进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医院。从1990年9月开始,刘庭玉因上访被关进北京回龙观医院(一所大型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后来因自家房屋被强制拆迁又不断上访,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刘庭玉共十六次被关精神病院,基本上每年要被关一、两次,短的被关二十多天,长的被关九个多月。因长期被强关精神病院,刘庭玉落下一身的病,面部神经曾一度瘫痪,头发异常发白,脚步行走障碍,后经体检,头发发白是铅中毒;
2008月北京奥运前夕,湖北武汉工人胡国宏因上访反映厂里处理不公问题,被强行关进武汉市第二精神病院,期间头部遭到电击,身子遭到捆绑。后来民警带二、三十人上门对他的妻子陈雪问话,派出所所长当面扬言:“不是精神病也要整成精神病。”在2011年2月两会前夕,胡国宏夫妻被禁止出门,江岸区信访局长到他们家要求胡国宏在市、省、中央开两会期间不准去上访,并对胡国宏全家监控禁止出门到全部两会结束。
2004年5月,浙江嘉兴市民林春花因反映16岁的儿子受到枉法裁判进京上访,先后去了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上访,被嘉兴街道办书记、居委会主任和派出所警察骗回嘉兴,强行送到桐乡市乌镇精神病医院,在精神病医院,她受到非人的折磨,每天输入两斤半药液,灌入21片药片,以致她路都不能行走,上厕所要两人架着。她在那里待了一个多星期,得了个“偏执性人格障碍”的诊断结论出了院。同年9月,林春花再次到北京去上访,嘉兴方面又一次将她绑架回来。他们给她两条路:一条是送精神病医院,一条是劳教两年半。她说劳教吧,劳教满了后我还要告你们。如果我在劳教中死了,你们得赔钱给我儿子,结果他们还是将她送到了精神病医院。林春花所在的街道司法所所长对她说:“你不到北京去告状,你就没有精神病;你去了北京,那你就有了精神病。”
2006年12月,湖南长沙市民彭庆国因和邻居拒绝搬迁、举报湖南师大和政府官员破坏国家森林资源,被当地政府指使的人员抢夺财物、打成残疾、住房被夷为平地之后,在到湖南省市区各级政府机构上访未果的情况下进京上访,岳麓区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带领公安、政府工作人员在长沙用麻袋套住彭庆国,强行送往长沙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彭庆国被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时常头痛,双脚无力。
2002年10月,辽宁鞍山商店职员吴欣因认为企业强迫签《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强行买断十多年的工龄不公,并举报企业资产被侵吞去北京中纪委上访,中纪委信访处主任将她强行送到昌平区残疾人医院(一所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吴欣一连十天被毒打,手肿胀达20厘米厚,并被强行服药,造成浑身溃烂,溃烂到肉里,医生开泻药让她服用,结果导致她频繁排泄,身体象抽筋一样,骨瘦如柴。后来出院后每到夏天,浑身就起红疙瘩。
……
书中还披露:“在本汇编集收集的被迫害的访民案例中,受害访民涉及到一、二十个省,这一切说明对访民进行精神迫害的现象全国普遍存在,精神迫害成为了阻止访民上访、打压访民的惯用手段。公安部于1987年出台《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精神病管治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公安机关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统称“安康医院”,即xx省(自治区、市)公安厅(局)安康医院,公安机关管理的精神病管治院具有治安管理和医疗的双重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一种特殊手段,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组成部分,其体制属于公安事业编制,同时在业务上接受卫生部门指导、监督。这类精神病院的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既承担了看守任务,又负责医护,应当享受民警工资和岗位津贴等待遇。许多地方公安局和当地卫生局、医院订有内部协议,凡是公安局送到精神病院的人,医院必须接收。”
这是一桩桩令人不忍卒读更令人心灵颤栗的恶行,这是一件件精神病院受难群体悲惨而又凄怆的受难遭遇,这是一幕幕当代中国残酷而又可怖的真实场景。这些文字记录都不是文学语言,而是平实的叙事体语言,但读起来依然令人心惊胆战、瞠目结舌,继而难以遏制内心的愤恨不平。我相信一切思维正常的读者,面对这些理直气壮、却又恐怖莫名的行为模式和语言模式,会感到再也难以运用起平常的思维,和正常的逻辑去看、去想。这些象泥土一样被践踏被蹂躏的人们,他(她)们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普普通通最寻常不过的成员,他(她)们就是平日里生活在我们身边的农民、工人、职员、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甚至也有公务员。他(她)们只不过想为自己家人的冤屈想讨一个说法而成了上访者、或心中存有一份正义感而成了举报人、或有一份热心肠想帮助他人而成了维权者、或一不小心得罪了领导或者政府官员而成了“不稳定分子”,于是在某个日子猝不及防之间,灾祸就降临到了自己头上。就这样他(她)们在某个阳光丽日的晴天(或阴天),被一群公务人员如狼似虎般地擒获,被以执行公务的名义强行送往一个他(她)们此前听说过、但从未去过的地方——精神病院。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她)们将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被强制“治疗”、被强制服药灌药、被强制注射、被捆绑在病床、被强行拴凳子、被殴打、被电击、被辱骂,他(她)们会被强行关押少则数月,多则数年,最多的长达十四年之久。他(她)们当中的部分人作为正常人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变成了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有的甚至被“治”死在精神病院。这十年多来,中国各地的安康医院对上访者等“不稳定分子”进行强制收治“治疗”已经成为了一种制度,一项宏大而又细微的社会系统工程,一场有计划的精神迫害,整个强制收治程序由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公权力机关自己说了算,用不着出示任何证据,也用不着经过任何的司法程序、任何的法庭审判,这些公权力机关想把一个公民关押在精神病院里头多久,就可以关押多久。他们只需要说,这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患上了“危害社会稳定病”,或“扰乱社会秩序病”,或“做事过于固执、过于偏激病”,或得出结论“经常骂领导,不是精神病是什么?”、“一再上访,精神肯定受到了刺激”,就都构成了以精神病治罪的理由。面对这些实施精神迫害的公权力拥有者们,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话,“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遇见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这是怎样的一种卑劣而又残忍的恶行啊,怎样地作践了世间原本理应受到善待和尊重的一个个生命个体,一个个他们的同类生命。根本不理会什么法律和伦理的规则,也不征得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当“更弱的羊”们还是一个健康的正常人的时候,“凶兽”们就将绳索和“精神病人”的帽子急不可耐地扣上了。
这样一种普遍存在的精神迫害恶行,在学理上到底该如何定义?我在一摞精神病院受难者的资料书籍面前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找不到一个准确的词来概括。当我读到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张鸣教授的文章《被精神病等于酷刑迫害》时,内心不禁一颤。多年以前我在研读法学时,曾有一段时间对酷刑制度产生过学术上的兴趣,后来陆续读了陈云生先生的学术著作《反酷刑——当代中国的法治和人权保护》(2000年出版),和赵秉志先生主编的《酷刑遏制论》(2003年出版),当时还做过一些学术笔记。没想到多年以后,我会在撰写精神病院受难者的文章时,在精神迫害现象这一新领域与“酷刑”这一学术问题重逢。两本学术著作在探讨当代中国的酷刑状况上面均下了一番功夫,怎料到才过了几年,这两部当年曾获得不小业界口碑的学术成果均已过了时,因为书中均遗漏了一种酷刑手段——利用精神病院的精神迫害。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的第一条,对酷刑是这么定义的:“‘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为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根据这一定义,当代中国的公职人员为了对“不稳定分子”的“不稳定行为”加以处罚,或为了出于恐吓或威胁之目的,或为了将他(她)们打成政治贱民加以歧视,就将正常人投入精神病院里,医院外有高墙,窗上有铁栏杆,病房门上有铁闩,在封闭式的环境里每日打针吃药、剥夺人身自由、以非人道待遇相待,导致他(她)们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残,无疑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酷刑。中国的地方公权力机关为非作恶,居委会、街道办、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狐假虎威,丧失医德的精神病院为虎作伥,发表“精神病人不拥有人权”之类言论的专家学者颠倒黑白,当他们联手以维护社会稳定之名行酷刑之实时,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易地投入精神病院接受隔离“治疗”,就将使社会公众面临着“被精神病”的风险,意味着我们社会中的所有人都有可能随时成为“精神病人”而失去自由。这样一种新型酷刑的运用,实在是一些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权力拥有者们精心策划的结果,它往上延续了五千年民族史上的酷刑传统,往下符合当今时代的中国国情,同时也是一项令世人惊异的创造性成果。将精神病院赋予惩治和监禁功能,可以说是二十一世纪初叶中国的一大创举。人类社会在十八世纪后期出现精神病医院,本来是现代医学的发展成果,和一种人道的救助设施,时至今日,中国的公权力系统居然将送精神病院医治当作一种惩罚手段,将精神病院“监狱化”,将医院变成“监狱”,也将当今时代奉“维稳”为至理的中国,变成如法国学者福柯所说的“把医学变成司法,把治疗变成镇压”的国度。
如前所述,这些遭受精神迫害的受难者们,几乎都是因为追求公义正义、维护自身尊严才遭遇灾祸,继而经受了一番苦难的。显然在一个缺乏公义和表达权的社会里,他(她)们是一群缺乏所谓“政治敏感度”的“不识时务者”。与他(她)们不太一样,我们社会中的其他大多数成员,为了适应这个社会的生存环境和政治生态,人格和个性渐渐地做相当程度的收缩,直至主动地将棱角磨平。我们大多数人一般在单位不太敢得罪自己的领导上司,在社会上不大敢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政府叫板,即使遇到不公待遇,也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更谈不上四处奔走“告状”了。那样做,向来会被看成是以鸡蛋去碰撞石头,忘了那句“民不与官斗”的中国古训,以至于某些学者以笃定的语气论断,“上访专业户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这样的子民心态使得侯门似海的官府、及峨冠博带的官员的判断标准逐渐变得扭曲,以至于在他们眼中,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的正常行为反倒成了不正常,敢跟政府较真的人就是精神不正常,重拾早已被历史唾弃的所谓斯大林定律——“持不同意见者则等于精神病患者”。他们不知道的是,组成一个社会的芸芸众生心中对公义的向往、对尊严的渴求,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公正社会秩序的基因。将这些向往公义、渴求尊严、维护自身权益的公民们隔离在精神病院里头,我不得不说,不是这些“不识时务者”们精神有问题,而是这个国家有病了;真正需要治疗的不是他(她)们,而是这个价值颠倒错乱的国家,正如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所说的:“整个国家病了,长了肿瘤,专门干压制个体精神自由的事。人体的肿瘤会导致个人死去,国家的“肿瘤”也会导致一个国家死去。”
今天,就让我们回味一下这位前苏联作家当年的沉痛告白吧。索尔仁尼琴所指的“国家病了”,完全可以适用于当今的中国。在当今这个惟利是逐、追求速度的国度,就让我们看清这个苦难深重的民族在当今时代的真面目吧。这些精神迫害的案例,让盛世的光芒、崛起的光环顿时黯然失色;这些精神病院受难者们的悲惨遭遇,让和谐的口号、稳定的旗帜显得龌龊不堪。今天我们终于知道,这个色泽光鲜的时代产出的,不只是一场场喧腾的盛会,一枚枚耀眼的奖牌,一项项辉赫的太空工程,还有一处处阴惨恐怖的黑暗地域,以及无数个体生命在封闭角落里的冤哭无告、痛苦呻吟。他(她)们的每一滴泣血都让我们无地自容,他(她)们的受难让这个时代的银幕上布满了耻辱和羞愧。
在回顾这十年来精神迫害现状的过程中,我的头脑中时常出现你的身影——陕西西安的精神迫害受难者王恒雷。我仿若看到你在精神病院里瘦骨嶙峋的样子,我仿若看到你临终前的那段日子里,眼窝坍塌,脊背佝偻,神情木讷而又无助。此刻我将目光瞥了一眼桌上的台灯,望见一双惧怕的眼睛,看着我的多年以前。
5
就让我们回忆一下吧。在二零一一年,就在中国各大媒体纷纷探讨“如何避免让正常人免于被精神病”的这一年,就在《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的这一年,就让我们暂时承担一下回忆的痛苦,并将之化为我们不再忘却的记忆,难以泯灭的印象。就让我们将目光拉回到十一年前,回望十一年前中国北方一所病院太平间里躺卧的一具遗体,一副受难的生命。
我不知道这些年来中国各地的精神病院有多少无辜的正常公民死在里头,这本《中国精神病院受难群体录》一书中就收集有好几起这样的命案,鉴于在这一领域系统研究的资料少得可怜,精神迫害领域的命案案例如今并不多见。想想真是可怕,倘若不是老教师的家属敢于抛弃畏惧打一场民告官的官司,这起精神迫害最终酿成命案的事件或许将永不为公众所知。今天,就让我们借由回望这一命案来反思精神迫害机制,就让我们将记忆拉回十年前的那一幕。
那是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二天,本来是西安市中级法院定于二审开庭的日子。这天晚上,你的妻子闫西莹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接到安康医院的通知——“王恒雷病危”。当她赶到西安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时,才知道丈夫已于两小时之前出现昏迷,之后被送到该院。在这家医院抢救了半小时后,院方宣告病人死亡,死亡通知单上显示:“因脑溢血而死”。事后闫西莹忍住悲痛向检察院报了案,检察院也对死者做了死因鉴定,但从未将鉴定结论书面告知闫西莹。
如今我对这起命案的一堆资料进行研究,对你的死因完全不得而知,对你临死前的几日在精神病院里到底遭遇了怎样的对待,也完全不得而知。但是所有关注、了解本案案情的人几乎都相信,当初你若不是被非法强行拘押关进精神病院,你绝不会在二审前仓促间死去,换句话说,完全可以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你属于“非正常死亡”。也正因为此,各地媒体在报道本案时,纷纷在标题或正文中冠以“老教师冤死于精神病院”。
一个守法的无辜的小学教员,一位从教数十载的老教师,一个为了妻女有个稍稍宽敞住所的一家之主,一个因居所困难向校方申请住房的教职工,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你倒在精神病院,死在医院的病床上,再也没能站起来。你相信公义,却被校方和地方当局以公义的名义剥夺了自由,最终这一系列的非法行径夺去了生命。
你死在冰冷的医院太平间,你临死前没能见到亲人最后一眼,也没能看到自己的案子最终的胜诉结果,你死犹抱憾。那个夜晚,你的家人抱头痛哭流涕,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你的妻子孩子一连数日以泪洗面。
因为猝死,你到死也没能分到学校里的一间小小的屋子。你申请住房只是为了让家人能有一个稍微宽敞的住所,希望孩子能有个稍大一点的学习休息空间,却没能看到孩子中学毕业,考上大学的那一天。你年近六旬,原本再等几年就可以退休安享晚年,专注于你的绘画兴趣和科技发明,然而这一切的希望,全都被阴暗压抑的精神病院给扼杀了。
你死于十一月的中旬,死于一个凄冷的夜晚。此时正值古城西安的深秋,西北大地已经很冷了,一片细细茫茫的寒霜弥漫在大地之上。我想起了曾在长安居住的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句,他在目睹官府欺压百姓的暴行之后,报以愤激的控诉,也定然是你心头的控诉:“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栗。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你死于新世纪的第一年,当许多人满怀憧憬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你却被送入不是牢狱的牢狱,成了一名“囚犯”,成了一名正常的“精神病人”。你有家归不得,你有冤无处诉,你每日流泪不止,最后你被推入死亡的深渊。
那年我二十五岁,是晚你一个辈分的青年律师。作为一个立誓维护人权和社会正义的执业律师,怀抱理想主义热忱的法律人,在媒体上获悉你的不幸遭遇和含冤枉死,我深为法律蒙羞而难过,深为自己的法律人身分而羞愧,同时,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你死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的南郊。西安,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古时盛唐帝国的首都,曾写下中华文明史上最华彩的篇章,还是著名的世界四大古都之一。而今,我们祖先曾引以为傲的名城,却成了奴役后代的牢狱;我们先人创造的盛世奇迹,变成当今人类文明的耻辱。
俄国作家契诃夫的中篇小说《第六病室》所描写的一个沙皇时代弥漫着阴森气息和污浊空气的精神病院,“疯子病人”伊凡德米特里奇愤怒地说:“他们怎么敢把我们关在这儿?法律上似乎明白地写着,不经审判就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自由!这是暴力!专横!”索尔仁尼琴在他描述苏联集中营现状的长篇小说《癌症病房》中,主人公科斯托格洛托夫如此谈到流放地的一条河:“这条河在沙漠中结束生命!一条河,不汇入任何水域,把自己最好的水和最好的动力就那么一路分送给萍水相逢的朋友们——这岂不是我们囚犯生活的写照!我们注定什么也干不成,注定只能背着恶名从这个世界悄然消失。”
这些,也定然是你的心声、你的内心写照。你的遭遇,就象这位因“反苏宣传”罪名被当局关进“癌症病房”的流放犯人科斯托格洛托夫一样——在可怕的精神病院里你注定了无法做任何事,注定了只能背着“扰乱公共秩序”的恶名,最后孤孤单单地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索尔仁尼琴借这部作品想要表达的主题,如今成为你的遭遇映现出来的真实现状——新意识形态下的国家之所以形成,本来应当为了保障个人能过上幸福生活,但它却一再以幸福来诱惑人把自由交出去,到头来自由变成了奴役,幸福生活却远远没有兑现。
你死的那年二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人权发展50年》白皮书,宣称“中国人民在50年中实现了人权发展的伟大的历史性飞跃。”次年四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200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总结2000年中国人权状况时宣称,“2000年是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年,也是中国人权事业继续取得进展的一年。中国高度重视通过完善立法、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来保护人权,人权司法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中国官方在总结这一年的本国人权状况时,有欣欣自得的回顾,还有洋洋洒洒的褒扬夸赞之词,而你,王恒雷,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西部城市一所学校的小学教师,一个向单位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教职员工,在这一年刚拉开序幕的时候,失去了自由;在经受了将近一年的非人道折磨之后,在这一年快接近尾声的时候,失去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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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死了之后,你的妻子闫西莹和张西安律师继续为这场诉讼奔走陈情,媒体和公众也在为你的冤死公开吁请,希望法律能还一个无辜屈死的老教师一个公道。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之一的安康医院承担撤销强制治疗、赔偿损失、作出道歉的法律责任;检察院对安康医院副院长宁来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并进而提起公诉。但是,对于原告要求另两个被告公安分局派出所和教育局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请,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后来检察院对宁来祥提起的公诉,不知何故以撤诉结案,本案的刑事责任追究部分嘎然而止。面对这一结果,闫西莹和张西安律师均表示非常不满。很明显,受制于地方当局的司法机关,在这起“民告官”的官司中立场显然是“官官相护”,而非“为民做主”,使得本案的司法正义并未能完全实现。对于这起荒唐命案来说,公众渴望见到的司法正义依然是一场难圆的梦,让人沮愤,唯有付之一叹。
在你死后的这十多年来,有关精神病治疗中存在的诸多乱象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此类争论在舆论界持续升温,新闻媒体、学者专家均呼吁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以规范精神病的收治和治疗程序。在二零一一年的六月,随着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件不断成为舆论焦点,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就《精神卫生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一部有着部分现代法治理念、但仍存在重大缺陷的法律,比如草案没有宣布取消公安机关开办的精神病院,又比如,中国“精神病与社会观察”等民间组织致函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草案仍存在很多不足,无法从制度上防止“被精神病”现象。但毕竟出台这部法律,总比目前精神病治疗领域的混乱无序状态要好一些,且可以以此为起点,逐步往精神病治疗机制法治化和人权保障的方向努力迈进。然而这部从1985年就开始起草的法律,历经二十六年也迟迟难以出台。公众希望能遏制中国各地的精神病院收治乱象,成为一场空想。
在你死后的这十多年来,为了实现“维稳”目标采取“被精神病”的措施在中国有不断升级的趋势,类似于你的正常人“被精神病”事件不断在各地上演,有因上访被精神病,有因揭发领导不法行为被精神病,有因起诉单位被精神病,有因讨要工资被精神病,有因替他人维权被精神病,有因被市委下发红头文件被精神病……这片土地上难以计数与你经历相似的国民,在公权力急风骤雨式的席卷之下摇摇欲坠,流离失所。你们因争取公义而受苦,你们因渴望尊严而受难,你们在惊恐中度日如年,你们在阴暗的角落发声唉哼,你们沦为这个国度的“不可接触者”, 你们成为自己国家中的“难民”。制度性掳掠在这个国家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将你们投入不见光日的坑洼,使你们陷入深淤泥中,让你们难享平安、难伸冤屈。倘若不改变这个国家的治理心态,不将政府的首要职能定位为保障人权,不对肆无忌惮的公权力进行约束,一起又一起的被精神病事件还将难以杜绝,一声又一声的凄惨呼救还将悲啼不止。
流光易逝,如今距你离开这个世间已近十一个年头了。世人已经渐渐将你的故事淡忘,但亲人对你的思念从未止息,依然感念你生前对她们的照顾和付出。如今是初秋的九月上旬,遥远的秦川大地应该正是秋意浓时,落叶也必纷纷扬扬,穿城而过的渭河昼夜滔滔流淌,那潺潺水声仿佛在轻诉着你当年的凄惨遭遇。将近十一年过去了,你的魂魄会不会夜夜归来,享受自由的呼吸,看那如烟的往事。
写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十日
后记:《精神卫生法(草案)》,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获原则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