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向公众征集意见周五截止。约有七万多人提出意见,其中包括十多名律师集体提交。有维权律师表示,期望有关草案修订稿,再向公众谘询。(海蓝报道)
全国人大法律征求意见管理系统网站显示,直至周五(30日)晚上九时,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有76000多条,远远少于个人所得税修正案的23万多条。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向本台表示,估计截止时不会超过8万条,相对中国13亿人口,他感觉投票的人还是少,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网站投票的宣传不到位,媒体报道不足,公民的法律意识较淡薄。他认为,刑诉法如小宪法,十分重要,公民多提意见,对人大委员通过莫案有参考作用。
刘晓原又指,这次刑事诉讼法草案增加99条,有关刑法修订内容,有些人比较关注“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秘密扣押”不通知家属,他关注得较全面,亦向多条修订提意见。就有关监视居住条款,他一贯主张取消监视居住,但看来不可能,他投票是对任何案件的疑犯在外面被监视居住,必须通知家属,不能仅说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等,有碍侦查而不通知家属,他对这一条款投反对票,不论涉及那一类案件的疑犯,都必须通知家属。
他说:对这样的规定,我持反对意见,我认为也必须通知家属,因为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那么多数犯罪嫌疑人不问他涉嫌什么犯罪,都应该通知家属,不能说他涉嫌抢劫杀人,这个认为可以通知家属,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这个就不用通知家属。
刘晓原又指,十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该草案讨论,可能进一步修改,希望它能把征求意见的草稿修改后,公开第二稿,再次向公众征集意见,因为刑诉法关系公民人身自由、财产及公权力行使等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
推特上不少大陆网民在截止日,热传投票网址,甚至主动说投了票,并提点其他网民对有关监视居住的第30、36及39条提意见,有网民在下午四时多留言,鼓励其他人提交,希望突破8万条。广州中山大学前教授艾晓明留言指,她终于在人大网页填写了自己的反对意见。如果刑诉法这个条款不获通过,其中有她的一票反对。如果获得通过,至少将来她被拘留了,心里不会后悔未曾投下反对票。
而网民小潘表示,推持上较多网民讨论刑诉法投票截止情况,但微博的网民没有太多转载这方面的消息,不知道是不关注,还是没有意识到这些法律可能形成潜在危险。他说:这个可能是从事法律的人员比较关注,因为普通人员不知道这个法律制定下来,以后会有多么大的危险、包括我个人也觉得,可能以后会受到这个法律的影响。
而北京及全国各地14名律师,包括李和平、李静林、张凯等在讨论有关修定草案后集体提交意见。李静林律师表示,就大家关注有关监视居住条款,他们的意见是,本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理,监视居住应该对被告或疑犯的人身或其他限制,强度要远低于刑拘和被逮捕人士,但是按照现在条文修订的理解,被监视居住人士可能演化,比刑拘及被逮捕人士的惩治措施强度更大,因为以“有碍侦查”为理由,可以半年不通知家属,造成的恐惧更大。
李静林又指,按照修订,以后每个人可以被指定监视居住,而且可以向办案机构提供方便,本来被抓人士在看守所能得按照法定条件,限制人身自由及关押管理,但要通过的监视居住草案,它没有任何规定,怎样限制或关在那个地方,没有任何保障。
另外,他又批评,这次征集意见时间太短,当局制定法律的整个过程应受到人民监督,人民应有充分时间发表意见。他说:它这个征求意见的时间,应该订得太仓卒,以这么短的时间来征求大家的意见,显然并没有希望大家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主要法律规定,有充分时间发表意见。
中国人大网8月30日公布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这次修正案草案有99条,拟将刑诉法从原来的225条增加到28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