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100周年。由于海峡两岸当局都对辛亥革命持肯定态度,所以两岸的官方都要举行纪念活动。不过在台湾,这一天还有一种意义,那就是百年国庆,即庆祝中华民国成立100周年(按:中华民国建立于1912年1月1日)。大陆当局则主张中华民国从1949年起就不复存在,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这就引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华民国到底还存在不存在?
按照1933年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对主权国家的定义,一个主权国家有以下四要件:1、永久的人口,2、固定的领土,3、有效的政府,4、与其他国家交往的能力。所谓与其他国家交往的能力,就是指被其他国家承认,为国际社会所接受。这就是说,是否被其他国家承认是判断一个实体是不是主权国家的很重要的一个标准。
以上四要件,中华民国(台湾)至少拥有前三项,比较欠缺的是第4项。现在,中华民国只有二十几个国家承认,也被排斥在联合国之外。不过,台湾与其他国家的交往能力并不算弱。台湾和很多非正式邦交国都有大量的经济交往和文化交往。更何况,蒙特维多公约也说:国家的政治存在不依赖于其他国家的承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五十年代初期也只有二十几个正式邦交国;在1971年之前也被排斥在联合国之外。你能说那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不是一个国家吗?
我们知道,台湾之所以得不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乃是因为中共当局的强力反对。中共当局把两岸关系定义为“内战的继续”。但这种说法很有问题。因为现在两岸关系很难再说成是内战状态。政治学上有所谓分裂国家之说。一个原本统一的国家,分裂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政治实体,政治学上就称之为分裂国家。很多分裂状态都是由内战状态演变而来。和内战状态相比,分裂状态是指那种经历了较长时期的事实上的休战而形成的比较稳定的状态。假如说在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两岸是处于内战状态的话,那么到了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到了二十一世纪,到了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两岸关系就很难再说成是内战状态了。
几十年来,两岸政府在各自实际管辖的地区实行着有效的统治并大体上能做到互不侵犯;特别是近十几年,海峡两岸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已经相当密切,人员的往来也与日俱增。这就是说,两岸关系已经从内战状态演变为分裂状态。一个中国已经变成了两个中国,或者说一个中国有两个政府。只不过这种分裂状态还没有得到双方——其实主要是大陆一方——在法理上的承认罢了。
按照世界地理索引的说法,中华民国(台湾)是没有得到国际普遍承认的实体,但在国际习惯法上视同国家。无论我们对两岸关系如何定义,中华民国(台湾)的事实存在总是无可否认的。
和大陆相比,台湾不但更好地保留了中国传统,而且出色地实现了普世价值。台湾民主转型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大陆人学习。辛亥革命100年,中华民国100年,这两件事都值得我们纪念,值得我们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