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星期六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该决定适应中国反恐斗争的现实需要,借鉴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及相关国际文件的规定,从法律上界定了恐怖活动及其组织和人员。同时,决定还明确了反恐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力量,并完善了涉恐资产冻结机制等内容。据悉,这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国际媒体纷纷对此予以报道和评论。法新社说,中国很大程度上把西部新疆地区的所谓极端主义、分离主义、恐怖主义“三股势力”称为最主要的恐怖威胁,但西方专家认为,北京很少拿得出该地区有组织恐怖威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