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六中全会开完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了。一群最有权势的中国人,权斗正酣之际不谈位子谈文化,这是一件既让人吊胃口,又让人倒胃口的事情。这样的全会,这样的决定,靠得住吗?我想起赵本山小品里的一句台词:“知道为啥失败吗?一个厨子不看菜谱,看上兵法了!”
所谓“文化体制”
文化有体制吗?如果有,它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是否类似?如果没有,高谈阔论“文化体制改革”是什么意思呢?
诚然,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社科院、党校、文化部、“文明委”,这些与文化有关的中国党政机构是有其体制的,既有内部适用的官僚组织体制,又有面向全党全社会的所谓舆论宣传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他们所统领的“战线”、“系统”和“口”(所谓“宣传口”),他们所操纵的媒体、产业与“事业”——包括花了大价钱派往海外的数量众多的孔子学院和潜伏在网络的规模浩大的“五毛党”,不管拿不拿得出手、见不见得了光,也都是有其运作体制和管控体制的。但是,这些东西并无文化含量,与文化本身有多大的关系呢?而说到文化本身,又有何体制可言呢?
文化是人类社会最长久、最复杂的现象,无数的个体和群体在年复一年、代复一代的生产生活中,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文化的建设和调整过程,所以,文化的结构是分散加总、历史累积的复杂结构,文化的概念是内涵最丰富、外延最广阔的复杂概念,人类社会的全部生活方式几乎都可纳入文化的概念。也就是说,文化绝不依体制而存在,它远比体制更基本,更复杂,更悠远,文化未必有体制,而体制则寓于文化之中。
在文化领域,诸如是非心、道德感、世界观、价值观、宗教观、归宿感、同情心、羞耻心,博爱心这些东西,人们的性情、趣味、爱好、感情、道德、习俗、禁忌、家庭生活、人际关系、社交礼仪、文化象征这些东西,是不大可能体制化的(比如,婚姻家庭可以建体制,甚至生儿育女也可以建体制——在极少数不自由的国家里,但很难想象人类社会有某种有效的恋爱体制、性交体制或穿衣体制、洗澡体制)。即便是具体而微的文化内容,比如说,情色文化,性文化(比如“房中术”),有何体制可言?餐饮文化,服饰文化,家居文化,建筑文化,有何体制可言?书籍传媒文化,音乐影视文化,说唱戏曲文化,绘画书法文化,山水园林文化,古玩玉器文化,又有何体制可言?进而言之,所谓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政党文化,帮会文化,有何体制可言?所谓青年文化,老年文化,平民文化,市井文化,绅士文化,官僚文化,女性文化,隐士文化,有何体制可言?所谓京派文化,海派文化,湖湘文化,岭南文化,江浙文化,齐鲁文化,巴蜀文化,又有何体制可言?
然而,中共六中全会武断地认为:凡文化,就一定有、也必须有某种体制,而凡体制,就都可以按党的意志而建立,也都可以按党的决定而改变。中共中央之敢于如此自命不凡,如此不知天高地厚,大概是因为他们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而文化实在是太少了。过大的权力使他们长时间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是半个神仙,以为大权在手就可以决定一切、操办一切,包括包办“文化体制”。其所谓“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央决定,不折不扣,正是出于权力的僭妄。在他们看来,经济体制能建、能改,“文化体制”难道就不能建、不能改?只要神通广大的党中央把大话一吹,大笔一挥,大钱一撒,折腾一下文化,造它几个体制,改它几个体制,还不都是小菜一碟?
所谓“社会主义文化”
“社会主义”一词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公报中一共出现了38次,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竟然出现了100次,这真让人惊讶。什么“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还有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陈词滥调满天飞。似乎不拿“社会主义”这个词儿当定语,中央全会就没法开,中宣部就写不出一句整话来了。学习这样的中央文件,让人有一种吃地沟油的感觉。李长春先生算得上是戈培尔大师的好学生了,真正领悟了戈氏先进宣传文化:抹十层脂粉,恐龙就是最美的美女,贴一百张合格证,冒牌货就是最正宗的优质品,只要不厌其烦贴假标签,鹿可以指作马,谎言可以变真理。
然而,文化果真有姓社姓资之分吗?社会主义果真有其独有文化吗?比如说,在当今中国,我们果真已经有一套禁绝于西方文化、单属于“中国特色”的正待“大发展大繁荣”的所谓“社会主义文化”吗?——就算有吧,那此种“社会主义文化”有何名贵特产?《人民日报》是吗?“包二奶”是吗?这两样“文化”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许没有;又有哪位当今文化名人不在此种“社会主义文化”之列?刘晓波是吗?艾未未是吗?这两位人才社会主义祖国显然不大喜欢。这些问题并不刁钻,但中共中央或者李长春先生未必能够准确回答。
诚然,文化与文化不同,文化是可以分类的。通常的分类以语言、民族、地域、国家为标的,如中国文化、美国文化、法国文化、俄国文化之类;也有按泛宗教分类的,如儒家文化、基督新教文化、天主教文化、东正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等等;亨廷顿在其名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将当代文明分为七到八大种,也就是将世上的文化分为七到八大种(亨廷顿认为,某文明即某文化的实体):西方文化(基督教文化)、东正教文化、拉美文化、伊斯兰文化、中华文化(儒家文化)、日本文化、印度文化、非洲文化。以上这些分类未必准确,更未必完备,但都有其合理性。而中共中央的六中全会以阶级斗争思维,按意识形态划界,将文化分为姓社姓资,此种分类方法不仅不高明,自私,狭隘,浅薄,也可以说是缺文化、没文化的表现。
中国文化已有数千年历史,不论好坏优劣,对中华后人来说,中华文化是固有的,既定的,先天的;而所谓“社会主义”只有六十余年历史,姑且不论这六十年的“文化”进程是惨烈还是辉煌,试问,中共中央有什么资格将延续了数千年的中国文化冠以“社会主义”之名?这不是权力的僭妄又是什么?更何况,在冷战结束、苏东崩溃之后,残存于中朝古越(重镇是中国)的所谓“社会主义”本就是百分之百的冒牌货,与十八、十九世纪的欧洲社会主义思潮,与马克思、列宁的经典社会主义,已不可同日而语。再者说,即便在马列原典之中,也没有狂妄到要以“社会主义”为文化设限。经典社会主义概念是一个经济—社会—政治的概念,适用于“生产关系—社会形态—国家机器”的分析框架,而不是一个文化的概念。毛泽东曾经搞过轰轰烈烈祸国殃民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当今中国,若又要大张旗鼓给文化戴“社会主义”帽子、设“无产阶级”紧箍咒,这算不算异想天开,自找无趣?
1992年邓小平“南巡”,早就警告过北京那群意识形态官僚不要吃饱了饭瞎扯淡,无端纠缠姓社姓资的愚蠢议题,宁可睁一眼闭一眼“不争论”。邓小平是个不懂理论的人,但在这一点上,他无疑是对的。温家宝也多次说过,人类文化的许多宝贵成果——如自由、民主、人权、博爱——是超民族、超阶级、超社资的,言下之意,只有反人类、反文明的势力才会将这些普世价值打入文化的另册。温家宝当然也是对的。共产党里面不是没有明白人,何以此次六中全会却开得很不明白呢?
本文的立意,当然不是说中国文化不应该“大发展大繁荣”,也不是说共产党不必重视文化建设,而是希望党中央放文化一马,给文化一条生路,让权力的归权力,文化的归文化。尤其是中宣部,千万别拿自己当文化专家、文化管家,须知,宣传不是文化,而是反文化。什么“党管人才”,什么“政府主导”,什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还是省省吧。
就文化而论文化,文化本无所谓体制可言,更无所谓社资之分,中共中央若真想做一些有益于文化发展的事情,那就尽快让权力从文化领域撤离,给文化留出一片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干净天空。
所谓“文化体制”
文化有体制吗?如果有,它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是否类似?如果没有,高谈阔论“文化体制改革”是什么意思呢?
诚然,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社科院、党校、文化部、“文明委”,这些与文化有关的中国党政机构是有其体制的,既有内部适用的官僚组织体制,又有面向全党全社会的所谓舆论宣传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他们所统领的“战线”、“系统”和“口”(所谓“宣传口”),他们所操纵的媒体、产业与“事业”——包括花了大价钱派往海外的数量众多的孔子学院和潜伏在网络的规模浩大的“五毛党”,不管拿不拿得出手、见不见得了光,也都是有其运作体制和管控体制的。但是,这些东西并无文化含量,与文化本身有多大的关系呢?而说到文化本身,又有何体制可言呢?
文化是人类社会最长久、最复杂的现象,无数的个体和群体在年复一年、代复一代的生产生活中,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文化的建设和调整过程,所以,文化的结构是分散加总、历史累积的复杂结构,文化的概念是内涵最丰富、外延最广阔的复杂概念,人类社会的全部生活方式几乎都可纳入文化的概念。也就是说,文化绝不依体制而存在,它远比体制更基本,更复杂,更悠远,文化未必有体制,而体制则寓于文化之中。
在文化领域,诸如是非心、道德感、世界观、价值观、宗教观、归宿感、同情心、羞耻心,博爱心这些东西,人们的性情、趣味、爱好、感情、道德、习俗、禁忌、家庭生活、人际关系、社交礼仪、文化象征这些东西,是不大可能体制化的(比如,婚姻家庭可以建体制,甚至生儿育女也可以建体制——在极少数不自由的国家里,但很难想象人类社会有某种有效的恋爱体制、性交体制或穿衣体制、洗澡体制)。即便是具体而微的文化内容,比如说,情色文化,性文化(比如“房中术”),有何体制可言?餐饮文化,服饰文化,家居文化,建筑文化,有何体制可言?书籍传媒文化,音乐影视文化,说唱戏曲文化,绘画书法文化,山水园林文化,古玩玉器文化,又有何体制可言?进而言之,所谓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政党文化,帮会文化,有何体制可言?所谓青年文化,老年文化,平民文化,市井文化,绅士文化,官僚文化,女性文化,隐士文化,有何体制可言?所谓京派文化,海派文化,湖湘文化,岭南文化,江浙文化,齐鲁文化,巴蜀文化,又有何体制可言?
然而,中共六中全会武断地认为:凡文化,就一定有、也必须有某种体制,而凡体制,就都可以按党的意志而建立,也都可以按党的决定而改变。中共中央之敢于如此自命不凡,如此不知天高地厚,大概是因为他们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而文化实在是太少了。过大的权力使他们长时间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是半个神仙,以为大权在手就可以决定一切、操办一切,包括包办“文化体制”。其所谓“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央决定,不折不扣,正是出于权力的僭妄。在他们看来,经济体制能建、能改,“文化体制”难道就不能建、不能改?只要神通广大的党中央把大话一吹,大笔一挥,大钱一撒,折腾一下文化,造它几个体制,改它几个体制,还不都是小菜一碟?
所谓“社会主义文化”
“社会主义”一词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公报中一共出现了38次,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竟然出现了100次,这真让人惊讶。什么“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还有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陈词滥调满天飞。似乎不拿“社会主义”这个词儿当定语,中央全会就没法开,中宣部就写不出一句整话来了。学习这样的中央文件,让人有一种吃地沟油的感觉。李长春先生算得上是戈培尔大师的好学生了,真正领悟了戈氏先进宣传文化:抹十层脂粉,恐龙就是最美的美女,贴一百张合格证,冒牌货就是最正宗的优质品,只要不厌其烦贴假标签,鹿可以指作马,谎言可以变真理。
然而,文化果真有姓社姓资之分吗?社会主义果真有其独有文化吗?比如说,在当今中国,我们果真已经有一套禁绝于西方文化、单属于“中国特色”的正待“大发展大繁荣”的所谓“社会主义文化”吗?——就算有吧,那此种“社会主义文化”有何名贵特产?《人民日报》是吗?“包二奶”是吗?这两样“文化”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许没有;又有哪位当今文化名人不在此种“社会主义文化”之列?刘晓波是吗?艾未未是吗?这两位人才社会主义祖国显然不大喜欢。这些问题并不刁钻,但中共中央或者李长春先生未必能够准确回答。
诚然,文化与文化不同,文化是可以分类的。通常的分类以语言、民族、地域、国家为标的,如中国文化、美国文化、法国文化、俄国文化之类;也有按泛宗教分类的,如儒家文化、基督新教文化、天主教文化、东正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等等;亨廷顿在其名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将当代文明分为七到八大种,也就是将世上的文化分为七到八大种(亨廷顿认为,某文明即某文化的实体):西方文化(基督教文化)、东正教文化、拉美文化、伊斯兰文化、中华文化(儒家文化)、日本文化、印度文化、非洲文化。以上这些分类未必准确,更未必完备,但都有其合理性。而中共中央的六中全会以阶级斗争思维,按意识形态划界,将文化分为姓社姓资,此种分类方法不仅不高明,自私,狭隘,浅薄,也可以说是缺文化、没文化的表现。
中国文化已有数千年历史,不论好坏优劣,对中华后人来说,中华文化是固有的,既定的,先天的;而所谓“社会主义”只有六十余年历史,姑且不论这六十年的“文化”进程是惨烈还是辉煌,试问,中共中央有什么资格将延续了数千年的中国文化冠以“社会主义”之名?这不是权力的僭妄又是什么?更何况,在冷战结束、苏东崩溃之后,残存于中朝古越(重镇是中国)的所谓“社会主义”本就是百分之百的冒牌货,与十八、十九世纪的欧洲社会主义思潮,与马克思、列宁的经典社会主义,已不可同日而语。再者说,即便在马列原典之中,也没有狂妄到要以“社会主义”为文化设限。经典社会主义概念是一个经济—社会—政治的概念,适用于“生产关系—社会形态—国家机器”的分析框架,而不是一个文化的概念。毛泽东曾经搞过轰轰烈烈祸国殃民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当今中国,若又要大张旗鼓给文化戴“社会主义”帽子、设“无产阶级”紧箍咒,这算不算异想天开,自找无趣?
1992年邓小平“南巡”,早就警告过北京那群意识形态官僚不要吃饱了饭瞎扯淡,无端纠缠姓社姓资的愚蠢议题,宁可睁一眼闭一眼“不争论”。邓小平是个不懂理论的人,但在这一点上,他无疑是对的。温家宝也多次说过,人类文化的许多宝贵成果——如自由、民主、人权、博爱——是超民族、超阶级、超社资的,言下之意,只有反人类、反文明的势力才会将这些普世价值打入文化的另册。温家宝当然也是对的。共产党里面不是没有明白人,何以此次六中全会却开得很不明白呢?
本文的立意,当然不是说中国文化不应该“大发展大繁荣”,也不是说共产党不必重视文化建设,而是希望党中央放文化一马,给文化一条生路,让权力的归权力,文化的归文化。尤其是中宣部,千万别拿自己当文化专家、文化管家,须知,宣传不是文化,而是反文化。什么“党管人才”,什么“政府主导”,什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还是省省吧。
就文化而论文化,文化本无所谓体制可言,更无所谓社资之分,中共中央若真想做一些有益于文化发展的事情,那就尽快让权力从文化领域撤离,给文化留出一片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干净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