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悦悦”两岁的生命戛然而止的那一刻,中国大陆的人们才意识到需要拷问一下社会的良知与如何重塑社会的道德。似乎,社会良知与社会道德已经离我们很久远了,远的让我们忘记她的存在,忘记她是社会赖以维系的最充分,最无需考证的理由。
 
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悦悦成为一张名片——中国名片,具有中国特色。这张名片让佛山人蒙羞,让中国人蒙羞。可我想问的是:这样的蒙羞何止一次,短暂羞辱感很快会过去,过去之后为何依旧“歌舞升平”?什么是良知?看到或想到悦悦而流泪是吗?我以为不是,动物也会为它的同类的死亡而流泪,这是本能。当肇事卡车作出逃逸举动的那一刻,若有“大板斧”砍向风驰电掣的肇事车,才是最正常的良知反应——不是感动而是愤怒——这种愤怒不同于很多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愤怒,他只源自于那一刻,瞬间的那一刻。在那一瞬间愤怒凸显为良知而非凸显为英雄人格。原因在于,良知是人的基本底线,而英雄人格则是对人的高标准要求。

良知有最本能的一面,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良知与动物的良知没有区别。区别在于: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良知具有社会意义,即人的良知被赋予了某种价值观——善,或弃恶扬善。当一种恶表现为肆无忌惮时,扬善就是良知。善与恶在很多时候可能表现为相对,即价值观也可能是相对的,由此,什么是弃恶扬善或相反?回答这个问题就可能面临这样一种局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达不成共识。在很多问题上的确是这样,在现实中总表现为相对,但也有例外,这种例外在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理论层面,逻辑层面很难解释却真实的存在。这种存在表现为感性,从感性层面更显真实,更容易被理解。比如愤怒,从理性的角度容易遭到苛责与否定,但很多人却经常不假思索的对恶表现为愤怒(良知)——这在理论层面,逻辑层面去肯定或否定都会遇到很多无法解决的矛盾与障碍。
 
两岁的悦悦让全中国人震撼了,震撼着每一个人的心灵与良知。此刻,中国人再一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耻辱——每一个人的耻辱,谴责的也好,悲伤的也好,没在那一刻表现一下愤怒的也好,事后表现为愤怒的也好,等等等等,包括笔者本人。我不否认绝大多数人的良知尚存,但同样的是,绝大多数人没有将尚存的良知表现出来——在那一刻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以至于我们只能在事后利用一点谋生的特长慰藉一下支离破碎的良知,或真或假的声张一下“正义”。随着时光的流逝,一切都会过去,恢复正常,正常的存在着,正常的苟活于世——被暂时震撼的每一个心灵与良知,被棒醒的耻辱不久会随风而去。几千年来,中国人无数次的经历着感动与震撼,又无数次的让那些感动与震撼重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改观或者陶醉于自我改观。久而久之,良知远去,道德远去,人类社会赖以维系的基础溃烂,人类社会,这个美好、壮丽、能够带给人无限遐想,无限希望的社会,其实早已岌岌可危。
 
在突尼斯一个极其普通人的自杀足以摧毁一个强大的独裁统治者,在中国无数自杀与离奇、诡异的死亡都无法撼动哪怕是个没有级别的领导者职位。这是为什么?是民众太软弱,还是统治者太强悍,足以保证其罪恶统治一劳永逸?
 
表面上看,悦悦死亡现场呈现的是十几个冷漠、麻木的“贱民”,英雄般的人物很恰巧的没有在现场出现,如果碰上一个,悦悦的死亡就会变的普通、正常、震撼不了中国大地。取而代之的是:英雄的风光无限可以盖过悦悦的死亡,可以盖过因为悦悦的死亡而引发的震撼。英雄的确应当获此殊荣,得到利益,可这样的英雄不会每每恰到好处的出现,更多的时候英雄总是难以寻觅——十几个人中没有一个,这才凸显出悦悦死亡的社会意义。我真想说:悦悦的一生是伟大的,仅用两年的时间,用生命的代价,揭露了一个历经几千年,直到现在还依然所向披靡的谎言——独裁、暴君、专制统治者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或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可能表现为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又不愿意说出悦悦的伟大这个真实,因为那无异在说:所有曾经苟活或继续苟活的人远不如一个两岁的,天真无邪的悦悦——这是对智慧的嘲弄,对知识的嘲弄,对真理的嘲弄,对自以为是的人或民族嘲弄,包括无情的嘲弄自己,将自己的懦弱、麻木、市侩、狡诈、无耻、下流等等劣根性赤裸裸的展现出来。
 
由此,在悦悦面前,我是谦卑的,应当谦卑。还不仅如此,在冷漠、麻木的“贱民”面前我也没有理由表现为“高贵”——并不会因为有了一个没有实现的信念而自然而然的就高贵起来。因为悦悦那么真实的呈现在我的面前,对着她,良知不容许高贵——如果此刻我的良知还尚存就只能谦卑。
 
如果我沉迷于表面,我就会很轻而易举的找到悦悦事件的原因,矛头直指那些毫无道德底线,毫无同情心的“贱民”,这不但可以让人欣赏到自己的“高贵品德”,将罪过无保留的推给别人还可以自豪的引领一场伟大的道德运动,承诺通过这场运动可以彻底的改造那群冷漠、麻木的“贱民”使其成为扶危救困的典范。专制政府正在引领这场运动,没有丝毫的愧意,继续在这场道德运动进行的同时,官商勾结,中饱私囊。他们不问责自己却要苛责“贱民”。如此,一场波澜壮阔的道德运动只能为贪腐提供一个更为便利的机会与条件,使自己的腰包越发鼓起来。这样的榜样作用使“贱民”越发的“贱”,嘴上学习热潮高涨,面对镜头正义凛然,私下里照样绞尽脑汁的牟些不义之财。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不过是一张遮羞布,用来掩盖罪恶,掩盖无法言说的谎言。
 
当道德不过是社会的一件装饰品时,道德的存在就没有了本来的意义。此时的道德,是一件奢饰品,有条件的享用,无条件的会将它拒之千里。如此,是否可以通过为无条件的人创造条件就可以改善拒之千里的现实?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做法本末倒置,道德的享用不该是有条件的,赋予道德的享有以条件本身就不道德。也就是说,提高“贱民”的知识水平,道德水平或改善他们的贫困状态都无法彻底扭转道德沦丧的窘境——有知识,有水平,富裕的人并没有因为他们拥有的这一切而变得高尚起来,恰恰相反的是,正是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肆无忌惮的践踏着道德底线。
 
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道德就会变得不正常,人的行为也会变得“不正常”。对悦悦意外死亡的结果,正常的行为表达应当是同情、惋惜而没有愤怒。但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对这一意外的反应就注定是愤怒,也唯有这一愤怒可以反应良知没有泯灭——没有泯灭的良知在撕心裂肺的煎熬后会化作无穷的力量。一方面道德在沦丧,专制的权力在助推着沦丧的速度;另一方面,愤怒后的民众在拯救道德,以他们的勇气与良知重塑一个正常的社会,致力于建立一个以普世价值为核心的道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