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月中旬起,中国各大媒体纷纷披露山东青岛市警方大地震的消息。因牵涉青岛“黑老大”聂磊案,青岛警方已有数十名处级以上警官被捕、被双规,包括两名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团委书记和三名大队长、副大队长,普通民警涉案者更多达百余名。这些涉案的警方人员,或与聂磊一夥是“铁哥们”,或乾脆就是在聂磊的直接“关照”下被提拔重用的。这么大的一个国际知名城市,黑社会与公安警察相勾结,“烂”成这样,中国民众在震惊和心有余悸之余,无不对自身安全、社会安定乃至国家的前途忧心忡忡,因为青岛市警方的“烂掉”,是整个中国现状的缩影。

官商结盟的中国特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在手握经济决策权、主导权的同时,也直接、间接参与经济活动。中国各级政府这种“裁判兼球员”的身份在西方先进国家是不可能发生的。中国各级政府不仅拥有制定经济法规的权力,更有任意解释和随意废除经济法规的权力,即“政府就是法律”。在中国,纯私人的资本从来就没有拥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参与经济竞争的权利。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双轨制”的长期存在,私人资本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必然极力巴结拉拢手握经济生杀大权的各级政府官员,官员们更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官、商一拍即合,“官商勾结”成为“中国国情”下的必然。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商勾结进入了“官商结盟”的更高级阶段。从仰融案到杨斌案,从赖昌星案到陈凯案,从逆宏观调控而“顶风作案”的戴国芳案到金融大盗国洪起案,再到金融大鳄冯明昌案,“官商结盟”操作的规则是:资本家以钜额贿赂打通权贵之门,权贵们又以国家资本为资本家制造“亿万富翁”的品牌。

官商结盟利益丰厚,但处处漏洞,且官员周围眼红者、欲取官位代之者更比比皆是。於是,每个出事富翁的落马都会卷起巨大的漩涡,吞噬掉众多高官,这已成为中国商场与官场共有的一条铁律。与其说这是资本的原罪,不如说是制度的原罪。

官商结盟的另一大特色是:官对商的保护和庇佑并不仅仅停留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上,而是已向政策和法律层面拓展。黄光裕被拘押一个多月后,查明的涉案人、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的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帐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郑的这番话显然是意有所指,希望他的“慎拘论”能同样适用於黄光裕案,或梦想用“慎拘论”对黄光裕案施加影响。

无独有偶的是:黄光裕案的另一涉案人──前全国政协委员、前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是二○○九年“两会”上提出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实行特赦的建言者之一。中国公安系统的高官都是在毫不留情地打击罪犯的环境下成长并得到提拔的,他们不约而同地提出“慎拘论”和特赦建言,不是为黄光裕及他们自身开脱,又是为了什么?

政治包养

官商联盟的更高“境界”是“政治包养”。中国一些财雄势大、眼光长远的商人资本家,深谙“足球从孩子抓起”的真谛.他们寻找年轻且能力出众、形象较好的官员,出重金暗助这些官员升官,曰“长期投资潜力股”,以便在将来获取更大的利益。以“政治包养”的方式爬上权力高峰的官员,有把柄被人攥着,形同台上牵线的木偶;加上感恩戴德心态的驱使,只能处处维护已对他先期投资的商人资本家的利益,不然他的官位可能在一夜之间失掉。

当年厦门远华案主角赖昌星对时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庄如顺就是如此暗中资助的。当庄如顺还只是一个副处长时,赖就积极主动与庄结交,送钱送车送女人,投庄之所好无所不用其极;并一路用金钱暗助庄升官。赖昌星在案发后能成功出逃,就是因为庄如顺及时通风报信。

黄光裕与郑少东的关系也是如出一辙.当郑少东还是一名局长时,黄光裕便看出郑少东前程远大。黄凭藉老乡关系积极拉拢郑,并花重金帮助郑少东打通仕途上的重重关节,使郑官运亨通,黄郑两人也最终成为莫逆之交,郑也心甘情愿为黄所驱使。

就连习近平都知道“政治包养”的危害。网上曾报道过习近平的一段话:“很多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官员,往往也是形形色色的社会人士关注乃至苦心经营、倾心『投资』的『潜力股』。这些别有用心者往往利用年轻官员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对症下药』,用『酒色财气』包装的糖衣炮弹对付他们。”

制度的缺陷,体制的原罪

官商勾结、官商结盟、政治包养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包括美欧日这些先进国家。但在这些国家的国会、强大的舆论和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下,官商勾结、官商结盟、政治包养都被控制、局限在可控可忍受的范围内。而在中国,橡皮图章人大和政治花瓶政协均无真正的监督权、监察权;公检法这些国家公器都处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自然在处置同党同僚上;舆论、人民的知情权更是受到种种钳制,以致官商勾结、官商结盟、政治包养的坏事丑事,绝大部分都被隐藏在层层厚厚的帷幕下。有很少一部分因某种原因(如分赃不均)被揭露出来,举报者或遭杀身之祸,或被国家机器以“泄露国家机密”之罪堂而皇之地打入大牢。直到纸实在包不住火时,造成的损害损失早已是瞠目结舌了。

中国现行制度的缺陷或曰体制的原罪也毁掉了一大批原本不错的人。在上述的聂磊案中,涉案的各级公检法人员如此之多,以致青岛的公安系统要重起炉灶。很多涉案的警方人员或是破案高手、业务骨干,或曾是“青岛十大傑出青年”。如此之多知法犯法的公安人员涉案,固因人性的弱点,更因“大环境”所迫。当你周围的人或被黑社会买通收受了黑钱,或是在黑道“大哥”的关照下提拔起来的,只有你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周围的人会防范你、排挤你,你在这个圈子就呆不下去。你要么选择离开,要么选择同流合污,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一党执政长达六十余年的中国“国情”是:中国始终徘徊在世界贪腐国家排名的前列,官商勾结、官商结盟成为中国人似乎永远也挥之不去的噩梦。以太子党为代表的中国既得利益集团早已拥有强大的势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他们早已编织了一张从中央到地方盘根错节的巨网,胡温政府对他们束手无策、无可奈何(讽刺的是胡温自己的子女就是太子党)。中国的政治现实是:谁若胆敢真正拿既得利益集团开刀,即使权威如党总书记,都会被既得利益集团暗杀或发动政变赶下台。既得利益集团在中国的势力可不是当年林立果的“联合舰队”可以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