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地多家媒體報道,近期溫州一批只有2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住宅到期,在居民前往國土部門續約的時候發現,費用竟然高達當前房價的三分之一。一套價值300萬元的房子,土地續約費用竟然高達100萬元。

於是乎,本來屬於自己的房子,20年再睜眼一看,房子被別人收回。原來自己買的房子,所有權屬於自己,20年過後,所有權變成了使用權,產權房變成了租房。這樣奇怪的事,也只有在中國大陸發生。

溫州有了20年的租房,這可能是個特例,那些非特例的房子,就是本來買的屬於自己的房子,也只有70年,70年過後到底怎麼辦,人們還沒有想那麼多。反正是自己的,在沒到70年的時候,盡可以去住。現在人們通過溫州20年的房子事件之後,人們的想像突然被激活,70年之後房子的恐慌提前來襲。20年的房子土地續約費都要花100萬,那70年的房子土地續約費豈不更貴。按溫州現在的不動價格進行推算,是不是至少得需要300萬元的土地續約費?如果此推理成立,那麼也就是說,誰的商品房都沒有真正意義的商品房,只是租房而已。房子的所有權不屬於個人,而屬於政府,屬於隨時可以耍流氓的政府。

政府是土地的壟斷者,土地無論是集體所有還是國家所有,壟斷者都是政府。中央政府是大地主,各個地方政府都是大地主之下的小地主。所有買房子的人都是政府僱的長工,而且是世代長工。政府生生不息,長工也生生不息。無論人們走到哪裏,只要是買了房子,那長工也就當上了,當上了也就脫不開身,想不被剝削都不行,除非移民。

人們不禁要問,憲法不是說好了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嘛?物權法不也規定了保障私有財產和細則嗎?有憲法有具體法律保障私有財產,保障商品房的私有財產屬性,為什麼房子還依然得不到保障呢?問題出在哪呢?

問題出在神聖兩個字上。憲法和物權法確實規定了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但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私有財產與國有財產相比,國有財產才神聖,私有財產不神聖。看看那些強徵土地、強制拆遷的例證,都在表明土地是公有的,是集體的或國有的,這樣的財產才神聖。何時見過以私有財產的名義強徵或拆遷國有的土地或房屋了?

過去,我們總說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是由私有制引起的,正是因為私有制保障了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性,引發了經濟危機和社會危機。但是,實際結果確表明,正是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性,才沒有引發資本主義的經濟危機和社會危機,正是因為資本主義的政治制度保障了私有財產,才沒有引發政治危機。也就是說,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是資本主義政治、經濟、社會穩定的基石。私有制不是萬惡之源,是萬善之源。中國古代也有這樣的話,即有恆產者有恆心。沒有恆產,必然引發社會動蕩,農民起義。

1949年之後,逐漸地把私有財產以各種各樣的名義變成公有財產,在變成公有財產的過程中,既引發了政治危機,也引發了經濟危機。黨內各種政治鬥爭實際上就是政治危機,而大躍進餓死人既是土地公有制的結果,也是經濟危機的根源。在「文化大革命」中,人們已經失去了私有制的概念,才有了紅衛兵抄家打砸的極其惡劣的行為,也使得在高揚道德的過程中使道德全面失守。沒有私有制的結果,就是道德的全面淪喪。

1949年以前到改革開放之間這段時間公有制進程表明,公有制才是萬惡之源。這種公有制,既不是馬克思意義上的烏托邦式的公有制,也非字面意義上的公有制,而是國有制。國有制的實質就是政府壟斷制。

現在強調各種資本都可以進入市場,自由地流動。但土地市場,無論是農村的還是城裏的,仍然沒有按著市場的價值和規律流動起來。土地成了政府的命根子,成了掠奪普通人的最強有力的手段,成了最為基本的稅源,成了可以躺在炕上就可以隨意提升價值掠奪社會財富的聚寶盆。這是一個不通過任何服務,不提供任何公共物品,不提供任何勞動就可以獲得巨額財富的工具。

在私有財產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方,政府也就變成了神聖不可侵犯的政府。政府一旦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政府,那20年要100萬土地續約費,70年要300萬土地續約費,不是小菜一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