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官方都事先强调政治纪律,只谈民生,禁言“民权”,已成惯例。2010年全国两会前,《羊城晚报》和《京华时报》等媒体都报导过,不少地方官员对赴北京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施加政治压力,限制他们会期的发言自由;有的官员甚至试图让代表、委员以鸡毛蒜皮的小事干扰会议大方向。今年“两会”前,中共喉舌〝人民网〞专此作了两会热点问题调查,声称排名靠前的分别是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社会管理,〝房价调控〞由去年的第5位退到第10位;〝反腐倡廉〞则由去年的前3位退到第7位;物价问题和去年近似。如此官媒设计“议题陷阱”的统计撒谎,目的就是转移民众真正关心的政治焦点话题。
凝结着“六四”鲜血的精神遗产
然而,今年“两会”前,突发了踢爆媒体的“王立军事件”,薄熙来政治命运顿时成为社会舆论普遍聚焦的问题,同时也拉开了中南海权力交接惊险而刺激的情节序幕。当此之时,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报》2月23日发表的一篇题为《宁要微词,不要危机》的评论文章,在国内引发巨大反响。国内网络空间,网民借“两会”之际呼吁民主,要求改革声浪波涛涌动。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已有112位公民代表民意,集体发出给全国“两会”及中共“十八大”公开信《习近平先生,您能率先垂范公布财产吗?》。此信正在国内外网络媒体传播,引发网友围观、热评。该公开信中写到,“公务员财产公开,敬请九常委率先垂范,新常委必须跟进,不愿意公开财产,就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更无资格入常!习近平副主席应该率先示范,否则何以承载大任!” 此来自民间关于“官员财产公开”的群体发声,才真正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
记得“六、四”学运时,学生领袖们对中共有一个纯朴的请求,希望国家领导人定期公布自己的收入及家庭成员的财产及其来源,以便接受社会阳光的照射。然而,这个在民主制度中最正常、最基本的请求,却遭遇到国家公共权力的坦克履带与雨点般的枪声。这个事件发生15年后,我的烟台老乡,山东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王全杰先生不负众望,接过当年学生请愿的政治诉求,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敏感的政治议案,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被称之为“阳光法案”,引发舆论热议。而自2006年起,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也每年一个议案,建议“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如此同时,全国政协委员瞿世镜先生也与之相呼应,提出“官员申报财产”提案,备受主流媒体关注。这标着这个凝结着“六四”鲜血的精神遗产,正在走向全国“两会”,成为全民共同捍卫、继承下来推动民主改革的政治诉求。
这些年来,相关机构对这个“阳光法案”的答复年年敷衍,从前两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一定困难”,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等等,一再忽悠、愚弄民众至今。
官员财产公开,无疑是众望所归,是蕴藏在“两会”台上台下真正的议题焦点。在当今中国,不论是赦免官员“原罪”,还是对罪责追根究底,都必须对公民有个明确交代。反腐的出发点,理应呼唤公民权利真实到位,呼唤民间社会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
近几年,民间呼吁“阳光法案”出台,即官员财产公示立法的声音不断高涨,然而,无论是经两会聚焦,各界呼唤,民间推动,“阳光法案”却一再因中南海立法上的久拖不决而被冷冻。与此同时,官员贪污受贿、巨额财产不明愈演愈烈。在此情况下,“打开国家领导人收入的暗箱”这个愿望,一直被视之为当今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一项现实而有效的对策。眼下,“两会”又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还会有代表、委员能跳开党要“皇恩浩荡”的救“民生”的话题,与民间112位公民代表声音呼应,再次启动这个凝结着“六四”鲜血的诉求吗?
官员们已经陷入“财产公开恐惧症”
记得,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事项,并明确规定瞒报谎报将受纪律处分。虽然这一规定主要落脚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但其中有关报告“家庭财产”的申报,是报给组织人事部门。这个规定仍是在回避要向全体民众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的本质问题,而无法让“社会阳光”照亮各级官员的利益“私密”,使公仆置于纳税人的广泛监督之下。当下,官员财产申报在各地各单位的贯彻中,都是以文件的形式规定“要对报告内容严格保密,未经组织审批或报告人同意,不准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事项。”这其中正隐含着官方刻意迂回、抵制凝结着“六四”鲜血的“阳光法案”的难言之隐。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当权者之所以面对社会一浪高过一浪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的民意于不顾,就是患了“官员财产公开恐惧症”。在这其中,有的官员是因怕来路不明财产被公开,导致违法犯罪事实得以暴露,而落得个身败名裂,甚至坐牢杀头的下场,所以要拼命抵制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有的官员虽财产不多,违法犯罪证据不充足的,但也怕交代财产来源后会名声受影响,或是被赶下台,所以不愿官员公开收入制度实行;还有的官员刚刚上台,来不及榨取敛财,害怕不能再发不义之财,同样会极力反对官员财产公开立法。此外,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施维护官僚特权的公务支出和工资分配制度,公务员的收入分为表面收入和实际收入两部分。工资单上的各种收入属于表面收入,除此之外,以出差补助、住房补贴、单位福利、工作特权等方式获得的实际收入,则远远高于表面收入。毋庸讳言,所有官员还有谁也说不清的腐败收入。
总之,当今中国,执政者及其官员们的“财产公开恐惧症”心理,虽林林总总,各怀鬼胎,但共同向社会透视了一种信息:凡是那些抵制“建立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的官员们的收入暗箱里,一定是有猫腻的或正在发生着猫腻的。
“阳光法案”是最难产的制度之一
多年来,中国的“阳光法案”迟迟照不亮官员口袋,甚至有官员以“隐私权”为由公开对抗。有一名高官竟给出了这样一个惊人答案: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在如此中国特色政治生态中,官员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特殊群体,他们手中的权力因为能够带来腐败利益而被“亲朋好友”觊觎,私人活动由此成为公权私谋,建立腐败利益关系的媒介,已经超出私事或家事的范畴。如果各级官员都以“个人隐私”的借口掩藏财产所得,就是对民众监督的蔑视与拒绝。
“公布国家领导人个人及家庭私人财产来源的制度”,不仅是人类社会民主管理的文明成果,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政治架构意义上的“阳光法案”,最早由瑞典在240多年前创立,这一“治官之术”随后被世界多国效仿。当今世界,除了部分非洲及中东地区的国家腐效以外,绝大部分民主国家,包括许多亚洲国家,都在实施定期公布国家领导人个人及家庭私人财产来源的制度。回溯我国官员财产公示之路一再挫折,致使这个最具反腐效果的官员财产公示,始终成为了最难产的制度之一。这也是中国之所以会发生震惊中外的“六四血案”的原因之一。
执政者们承认“法制的力量吗?”
近年来,胡锦涛再三强调“忧患意识”,其中也饱含忧患“财产公开”所带来的制度性震荡。这表明执政党面对世界民主潮流,也包括国内民众的“阳光法案”诉求久久不能兑现所激起的民怨浪潮,已陷入焦灼与恐慌状态。2011年2月19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面对中东“茉莉花革命”来袭和国内群体事件剧增,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舆论控制。2011年2月20日,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再次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努力使社会冲突与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为此,这些年来官方维稳经费不断攀升,大把大把地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但却“越维稳越不稳”。
如今,执政当局面对公民的知情权和反腐败、要民主形势的严峻挑战,以及网上一场场公民力量联合行动的集体宣示,一面高调反腐,一面继续搁浅“阳光法案”,拒绝民主化的政治改革,导致执政当局的政治与执法信誉完全崩盘。去年,最高检副检察长借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接受记者采访之际向社会发问:“为什么这么不相信法制的力量呢?”本文要问,当政者们承认“法制的力量吗?”。这些年来,官方为什么不断空喊反腐,却在立法上一再回避“阳光法案”,其本质就是拒绝建立法律制度来制约公权力,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这便是民间社会再次启动“阳光法案”呐喊,让“六四”诉求走向全国“两会”的真正动因。
习近平先生要接掌中国未来的最高权力,请遵从民意,率先从公布自己家庭的财产开始!
凝结着“六四”鲜血的精神遗产
然而,今年“两会”前,突发了踢爆媒体的“王立军事件”,薄熙来政治命运顿时成为社会舆论普遍聚焦的问题,同时也拉开了中南海权力交接惊险而刺激的情节序幕。当此之时,中共官方喉舌《人民日报》2月23日发表的一篇题为《宁要微词,不要危机》的评论文章,在国内引发巨大反响。国内网络空间,网民借“两会”之际呼吁民主,要求改革声浪波涛涌动。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已有112位公民代表民意,集体发出给全国“两会”及中共“十八大”公开信《习近平先生,您能率先垂范公布财产吗?》。此信正在国内外网络媒体传播,引发网友围观、热评。该公开信中写到,“公务员财产公开,敬请九常委率先垂范,新常委必须跟进,不愿意公开财产,就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更无资格入常!习近平副主席应该率先示范,否则何以承载大任!” 此来自民间关于“官员财产公开”的群体发声,才真正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
记得“六、四”学运时,学生领袖们对中共有一个纯朴的请求,希望国家领导人定期公布自己的收入及家庭成员的财产及其来源,以便接受社会阳光的照射。然而,这个在民主制度中最正常、最基本的请求,却遭遇到国家公共权力的坦克履带与雨点般的枪声。这个事件发生15年后,我的烟台老乡,山东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王全杰先生不负众望,接过当年学生请愿的政治诉求,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敏感的政治议案,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被称之为“阳光法案”,引发舆论热议。而自2006年起,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也每年一个议案,建议“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如此同时,全国政协委员瞿世镜先生也与之相呼应,提出“官员申报财产”提案,备受主流媒体关注。这标着这个凝结着“六四”鲜血的精神遗产,正在走向全国“两会”,成为全民共同捍卫、继承下来推动民主改革的政治诉求。
这些年来,相关机构对这个“阳光法案”的答复年年敷衍,从前两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一定困难”,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等等,一再忽悠、愚弄民众至今。
官员财产公开,无疑是众望所归,是蕴藏在“两会”台上台下真正的议题焦点。在当今中国,不论是赦免官员“原罪”,还是对罪责追根究底,都必须对公民有个明确交代。反腐的出发点,理应呼唤公民权利真实到位,呼唤民间社会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
近几年,民间呼吁“阳光法案”出台,即官员财产公示立法的声音不断高涨,然而,无论是经两会聚焦,各界呼唤,民间推动,“阳光法案”却一再因中南海立法上的久拖不决而被冷冻。与此同时,官员贪污受贿、巨额财产不明愈演愈烈。在此情况下,“打开国家领导人收入的暗箱”这个愿望,一直被视之为当今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一项现实而有效的对策。眼下,“两会”又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还会有代表、委员能跳开党要“皇恩浩荡”的救“民生”的话题,与民间112位公民代表声音呼应,再次启动这个凝结着“六四”鲜血的诉求吗?
官员们已经陷入“财产公开恐惧症”
记得,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事项,并明确规定瞒报谎报将受纪律处分。虽然这一规定主要落脚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但其中有关报告“家庭财产”的申报,是报给组织人事部门。这个规定仍是在回避要向全体民众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的本质问题,而无法让“社会阳光”照亮各级官员的利益“私密”,使公仆置于纳税人的广泛监督之下。当下,官员财产申报在各地各单位的贯彻中,都是以文件的形式规定“要对报告内容严格保密,未经组织审批或报告人同意,不准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事项。”这其中正隐含着官方刻意迂回、抵制凝结着“六四”鲜血的“阳光法案”的难言之隐。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当权者之所以面对社会一浪高过一浪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的民意于不顾,就是患了“官员财产公开恐惧症”。在这其中,有的官员是因怕来路不明财产被公开,导致违法犯罪事实得以暴露,而落得个身败名裂,甚至坐牢杀头的下场,所以要拼命抵制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有的官员虽财产不多,违法犯罪证据不充足的,但也怕交代财产来源后会名声受影响,或是被赶下台,所以不愿官员公开收入制度实行;还有的官员刚刚上台,来不及榨取敛财,害怕不能再发不义之财,同样会极力反对官员财产公开立法。此外,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施维护官僚特权的公务支出和工资分配制度,公务员的收入分为表面收入和实际收入两部分。工资单上的各种收入属于表面收入,除此之外,以出差补助、住房补贴、单位福利、工作特权等方式获得的实际收入,则远远高于表面收入。毋庸讳言,所有官员还有谁也说不清的腐败收入。
总之,当今中国,执政者及其官员们的“财产公开恐惧症”心理,虽林林总总,各怀鬼胎,但共同向社会透视了一种信息:凡是那些抵制“建立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的官员们的收入暗箱里,一定是有猫腻的或正在发生着猫腻的。
“阳光法案”是最难产的制度之一
多年来,中国的“阳光法案”迟迟照不亮官员口袋,甚至有官员以“隐私权”为由公开对抗。有一名高官竟给出了这样一个惊人答案: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在如此中国特色政治生态中,官员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特殊群体,他们手中的权力因为能够带来腐败利益而被“亲朋好友”觊觎,私人活动由此成为公权私谋,建立腐败利益关系的媒介,已经超出私事或家事的范畴。如果各级官员都以“个人隐私”的借口掩藏财产所得,就是对民众监督的蔑视与拒绝。
“公布国家领导人个人及家庭私人财产来源的制度”,不仅是人类社会民主管理的文明成果,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政治架构意义上的“阳光法案”,最早由瑞典在240多年前创立,这一“治官之术”随后被世界多国效仿。当今世界,除了部分非洲及中东地区的国家腐效以外,绝大部分民主国家,包括许多亚洲国家,都在实施定期公布国家领导人个人及家庭私人财产来源的制度。回溯我国官员财产公示之路一再挫折,致使这个最具反腐效果的官员财产公示,始终成为了最难产的制度之一。这也是中国之所以会发生震惊中外的“六四血案”的原因之一。
执政者们承认“法制的力量吗?”
近年来,胡锦涛再三强调“忧患意识”,其中也饱含忧患“财产公开”所带来的制度性震荡。这表明执政党面对世界民主潮流,也包括国内民众的“阳光法案”诉求久久不能兑现所激起的民怨浪潮,已陷入焦灼与恐慌状态。2011年2月19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面对中东“茉莉花革命”来袭和国内群体事件剧增,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舆论控制。2011年2月20日,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再次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努力使社会冲突与纠纷消失在萌芽状态”。为此,这些年来官方维稳经费不断攀升,大把大把地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但却“越维稳越不稳”。
如今,执政当局面对公民的知情权和反腐败、要民主形势的严峻挑战,以及网上一场场公民力量联合行动的集体宣示,一面高调反腐,一面继续搁浅“阳光法案”,拒绝民主化的政治改革,导致执政当局的政治与执法信誉完全崩盘。去年,最高检副检察长借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接受记者采访之际向社会发问:“为什么这么不相信法制的力量呢?”本文要问,当政者们承认“法制的力量吗?”。这些年来,官方为什么不断空喊反腐,却在立法上一再回避“阳光法案”,其本质就是拒绝建立法律制度来制约公权力,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这便是民间社会再次启动“阳光法案”呐喊,让“六四”诉求走向全国“两会”的真正动因。
习近平先生要接掌中国未来的最高权力,请遵从民意,率先从公布自己家庭的财产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