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在“两会”讨论时表示,当前贪污腐败多,群众意见较大,不从体制机制和法律层面找原因,是绝对不行的。可现在的问题是,大量贪污腐败行为没有发现、没有处理;而被抓住的也处理得不到位,对贪污的处罚太轻,从而助长了这种坏的社会风气。“如果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就没人敢贪污了。现在对贪污处罚较轻,这对一个人可能是人性关怀,但等于纵容更多人走这条路,违反了基本的人性。”(据3月13日新京报)
贪官当道,腐败横行。主张严刑峻法来对付,这样的心情和愿望可以理解,更应当赞赏。但对我们国家官员的贪污腐败现象是不是真像灵丹妙药一样,药到病除,就很让人怀疑了。中国人并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更不是世界上最不怕死的民族。怎么同样是法律,而且公允的说我们用于惩罚经济犯罪的法律也比发达国家同样法律严厉得多,怎么我们这里腐败分子不仅铲除不尽,似乎还越来越多?真是我们的贪官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贪污50万就枪毙就没有人敢贪了?
从落网后的绝大多数贪官都痛哭流泪追悔莫及的表情来看,他们不是不畏惧法律,而是非常的畏惧。如果让一个贪官用十年牢换取1000万的贪腐。估计也绝少有人愿意,更况且贪腐一旦被发现,人坐牢,钱还要如数追回。这从哪方面算贪腐都是一个绝对亏损的买卖,官员们更不可能不会算这个帐,那我们的一些官员为什么还对贪腐趋之若鹜呢?
贪腐要蹲监坐牢很可怕,但是真要因贪腐被抓蹲监坐牢这个风险却极其渺小,甚至根本不存在。尽管现在反腐的雷声很大,但对时下的一些官员来说雷声似乎永远只是雷声,从近年来很多贪官倒台的实例上来看,大多数不是被情妇举报出来,就是被小偷偷出来,更多的都是被偶然的事件牵连出来的,而被相关部门监管和发现的几乎凤毛麟角。同时更由于官员相互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甚至达到一荣俱荣,一焚俱焚,形成了铁板一块,反贪不是水泼不透针插不进就是被其熔化。监管无力也就导致了贪腐风险的大幅度降低。加之一些人的宽容和袒护,很多贪腐问题已经越来越被认可,更甚至已经合法了。
也可以说,正是由于贪腐问题的风险很低,甚至没有风险,才致使一些官员越来越胆大,越来越嚣张。这也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官场文化,正如人大代表所说的那样,一些人觉得人家都贪我不贪,岂不吃亏?我们常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现在很多情况变成了“法网恢恢漏而不疏”。表面上看纪检部门、反贪部门、公检法等林立,而实际上对贪腐分子却构不成威胁,恰如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说的那样:“假如每100个人只能抓到1个,那都杀了也没用。”
由此可见,不是我们的法律对腐败分子惩处不够严厉,而是很多法律在执行中太温柔太暧昧了。监管部门和反贪部门本应该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现在却是容忍的底线在一步不退让,甚至是无底线了。腐败的现象大量存在眼前,不是姑息放纵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腐全凭贪官往枪口上撞,如此这般,即便贪50万就拉出去枪毙又有何用?因为我们的法网不仅“恢恢”更是“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