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经营天赋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被浙江省高院以集资诈骗罪名二审宣判死刑在中国引起很大的反弹。舆论普遍认为吴英案有几个重大疑点:为什么吴英向公安揭发自己遭到绑架却迟至今日仍未立案?为什么在绑架案发生不久后吴英自己反而被指控集资诈骗?吴英究竟有罪无罪,为什么要在此案存在如此重大疑点的情况下要给吴英宣判极刑?除此之外,从吴英一案引发的如何看待民间借贷 问题也成了中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3月23日,中国一批颇有影响的学者和文化人成立了吴英案真相调查团。茅于轼是这个调查团的团长,铁流担任总干事。从吴英案真相调查团发布的第一号公告就可看出,他们的立场很明确,就是要“义无反顾地帮助蒙冤居狱的吴英姑娘把这场官司打到底,揪出幕后黑手,直到她无罪开释”。另外,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也就女儿的案情对我们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集资诈骗罪名不成立

铁流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为什么要成立这样一个民间调查团,就是因为吴英案本身里面有黑幕。就是想通过民间力量督促中央政府把这个案子搞清楚。因为吴英案是一个典型的冤案、错案、假案。它既牵扯到有权力的贪腐集团,还牵扯到与官员勾结的黑社会势力。中国总理温家宝最近在两会上回答记者问时也谈到吴英案,他强调中国最高法院“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的同时表示,“这件事情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铁流认为,吴英案的解决对推动中国的政改能够起点作用。中国的政改要从一点点做起,如果吴英案能够改正过来,能够搞清楚,宣布吴英无罪。就会推动中国的司法独立,伸张社会公平正义。

为什么说浙江高院判处吴英集资诈骗罪不成立呢?铁流认为,第一,浙江省跟其他省份不一样,民间很有钱,钱就在庄头身上。所以,吴英集资的钱不是来自社会公众,而是来自11个庄头和亲戚朋友。他们互相之间都有合同,不存在集资诈骗。第二,吴英借来的钱并没有拿去挥霍,完全用于发展企业,开办新的企业。并没有挪用。吴英把自己借的钱,一笔一笔记得很清楚,买了什么,做了什么。都打了借条,所以指吴
英非法集资是根本不成立的。第三,吴英完全具备还款的能力。没有欺诈行为。

但是,铁流认为当局在吴英案一事上的做法疑点很多。比如关于吴英手上资产的处理,吴英一被捕,东阳市司法机关就快速贱价拍卖吴英的公司的资产,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被拍卖的这部分财产价值三亿多,但仅仅低价变卖了五千万人民币。这种内部快速变卖财产的做法,是明显的假司法之手,行贪腐之实。

尽管这样,吴英现在还剩五个多亿的资产。主要是房产。吴英总共集资七点二亿,她已经还了三个多亿,现在还剩五个多亿,具备还款能力。而且,当局指控吴英的罪名是集资诈骗,但奇怪的是为什么并没有人告她。

铁流认为吴英被绑架案是后来所谓的吴英案的导火索。吴英2006年12月在东阳市被黑社会绑架,绑架了十天。敲诈了三百多万元,但是吴英上告后,浙江司法机关到现在都没有去管这个案子,反而把吴英抓起来。铁流反问,有这样的警察吗,这样的公安局吗。所以,吴英的这个案子问题很大,吴英案民间真相调查团第一要求重审。甚至高院直接审理此案。

吴英父亲吴永正谈女儿的案情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也在为女儿的官司在浙江和北京两地奔波。他对我们表示:“我认为吴英是无罪的,如果她有罪,虽然她是我的女儿,我绝不会偏护她。她如果有罪,我希望法院能把事实依据拿给我,我什么话也不会说”。

法广:可是浙江高院二审判定吴英集资诈骗?

吴永正:作为法官,不能凭空捏造。我女儿作为一个年轻人,一个老百姓,要创业,借钱是很正常的。一个老百姓创业容易吗,国家不给贷款,她有这个能力,她能吃苦耐劳,她想创办一家企业,在国家不给贷款的情况下,她只能找朋友支持。借钱与偷钱,借钱与骗钱这是几个不同的概念。如果吴英是骗了人家,有必要去给她那一千多个员工创造就业机会吗?又何必自己去卖房产?去办企业去呢?更何况,吴英在没有创办企业之前,本身已经拥有三千多万元的资本。对一个年轻女孩来说,她有三千多万元,可以说维持自己的一生没有问题了,根本不需要去创办什么企业。如果按照浙江省的法官的逻辑的话,我们老百姓都不要去创业好了。

法广:你觉得怎么样才能把这个案子翻过来呢?

吴永正:我并不是要怎么样把它翻过来。我只相信事实,相信真理。我绝不相信他们的权力。总有一天,真相绝对要大白于天下的。我绝不相信他们凭权力就能一手遮天。做一个人,到世界上来一趟不容易,但必须保持自己做人的良心和做人的道德。首先不能去害人,去骗人。

法广:您觉得判案子的法官错了,还是这里面出了什么其它的问题?

吴永正:这个案子如果要深一步去探讨的话,事实上是一起有预谋的阴谋,是一个天大的假案冤案。就是说从一开始,从吴英遭到绑架的时候起,就是他们串通好的。这是东阳那个黑道跟东阳的官员串通在一起搞的。假如吴英不去报案,让他们把一个多亿元的资产拿走,也不会发生吴英案。报了案之后,他们感到骑虎难下了吗。那是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号报的案。报案后两天吴英却收到一份装着两个子弹的恐吓信。可疑的是,这起绑架案根本没有在东阳市公安局立案,到现在也不给立案,也不给我们答复。这说明了什么问题?每个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可以思考的。把整个案子联系起来看,就不难发现里面的奥妙。所以正如刚才我说的,如果吴英听了他们的话,不去报案,也就不会有吴英案出现。

法广:那您的意思是吴英报案检举的那些人,背后有后台?他们是有官方支持的?

吴永正:吴英检举的那些人,涉及东阳的跟金华的都在被保护着。那说明什么问题呢?我们追问为什么不立案,他们给我们的律师的答复是,作为刑事保留。那么,我要反问一句,他们都要开始杀吴英了,为什么不把这起绑架案公布于众。绑架案的受害者都快要被杀了,绑匪的案子却要先“保留”起来,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这不是在哄老百姓嘛。

再一个问题是,浙江省高院二审的判词凭空捏造。一,他们在判词里说吴英在没有出事之前“四处躲债”,可是他们一审二审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这个问题。突然在最后的判词写上“四处躲债”。吴英为什么要四处躲债呢,事实是什么呢?作为浙江省的一个最高法院,怎么能这样子凭空捏造呢。我怀疑这里面存在着权力跟黑社会势力勾结的问题。第二,关于所谓骗购珠宝的问题,第一审,东阳公安的起诉书里确实有这一项。他们说吴英合伙诈骗,也不叫集资诈骗。最终审查的时候,合伙诈骗都算不上了,最后以经济纠纷案在杭州中院开庭。怎么现在又成了“骗购”,如果是骗购,浙江省杭州中院的那个判决就应该被撤销掉,或者需要重新起诉。为什么在不顾司法程序的情况下,突然加了一个“骗购”的罪名,这个用词很险恶,很刁。第三,关于吴英现有的资产,现在还有一百多套房子,还有五个多亿,我首先要问的是,这五个多亿的资产,够不够还清他们所说的债?吴英是不是资不抵债?另外,他们前面把吴英的财产变卖了三个多亿,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要有一个说法。司法机关要体现法律的尊严,为什么在判决书里,这些事情一个字都不提。为什么要隐瞒事实真相,假如吴英有罪,那你应该把事实真相公布于众。从上面提到的这些事实来看,浙江的司法系统让我没有相信的余地。

法广:最近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结束的时候回答记者问时提到你女儿的案子,您从温家宝的讲话中是不是感觉到一点希望呢?

吴英父:我只能说感到一点点欣慰。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吴英的案子如果再退回浙江省重审的话,我不相信会得到公正地判决。吴英案要不就是异地重审,要不就是最高法院直接提审。这样还可能有希望。如果要返回浙江重审,说实话,我不是抱着乐观的态度。两会期间,有七八个人告诉我,东阳的官员在北京活动,要把吴英必须杀掉。然后他们还要把我抓起来。我就是一句话,吴英如果死,那他们也不需要找我。我直接找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