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墓地之贵,已经远远超出房价。一平方米20万的墓地,还只能有20年的使用期,但往往有行无市,想买还买不到。多少年来,中国人对于死,最基本的期待,就是入土为安。但是,现在这个最起码的期待也落不的实处。好些家庭,亲人已经故去很久,但迟迟买不到合适的墓地,甚至骨灰盒只能在家里放着。即使那些买到墓地的人,20年到期之后,似乎还得再买一次,如果那时儿孙们没有了经济条件,亲人的骨灰安放何处,还真就是一个问题。一个近乎荒唐的现象,似乎就会出现了,有的时候,人或者在漂流,死后竟然也不得安宁,也要漂流,不断地被从安葬地请出来。

墓地越来越贵,对于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城市而言,也许是一个没法避免的趋势。尽管这个趋势在目前,是受到了殡葬行业垄断经营的刺激,增幅过快。但在人类没有想出更好的殡葬办法,或者说某些不需要墓地的办法还不能被民众接受的情况下,土地越来越少,土地总量有限,死的人越来越多,墓地涨价,也是没法子的事。但是,已经购买的墓地,规定使用期,而且使用期如此之短,却是一个荒唐事。

我们活人住的房子,规定了70年的使用期,大概,墓地的使用期,是比照房产来的。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如果真的房产到期了,政府将对住在房子里的人采用什么办法,才能让他们搬出来,或者补交一笔使用费。也许,可以指望房子自己倒掉,自然解决这个难题。但是,一个墓地,无论如何,20年后是不可能自己倒掉的。如果墓主的子孙没有能力续费,或者再次购买,难道墓园的所有者,我们的民政部门,就可以把人家的骨灰挖出来扔掉吗?当然,也许人家可以这样做,在多少房地产开发中,多少的墓地,不都这样给扫平了吗?为了利益,有关部门还有什么做不出来呢?

都说,社会的安定,是政府最希望的事情,我们也相信政府是有这样的愿望,因为,老百姓也是这样期待的。活人要安居,死人也要安居,死人没有知觉,但他们的安居,却是活人安定的必要前提。我们的社会,不能一边提倡孝道,一边连孝子们给亲人找块墓地都不踏实。让民众安居,是政府最起码的责任,不能人为地为了部门的利益,破坏安定,给人平白添乱。

当然,有人会说,在土地国有的大前提下,规定房产和墓地的使用期,也是必然的事情。但是,漫说土地国有并没有经过民众的同意,就算这个政策不能变,国有的概念,也不是政府所有,而应该是全民所有,每个人都有一份的。活的时候,没有住的权利,死了之后,总可以有块地方安置。反过来,如果认为这样没法操作,那么就给民众以土地私有权,人家既然付了费,就可以永久拥有。让民众安心,政府没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