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新闻网论坛、微博和天涯社区论坛流传一个网贴,网贴称,2012年4月25日13:30左右,邬健强工作时间饮酒后,以工作为由打电话让女社工进入他私人的办公室,然后让女社工进入里面的卧室(封闭小房间)给他倒水,邬健强乘机反锁办公室大门,然后进入里面的卧室,用双手把女社工抱在怀里,扒她衣服,扯她裙子,在她身上乱摸,要强奸她,女社工拼命反抗,但是连续几次被他按在怀里,最后女社工死命掰开他的手指,拿旁边桌子上的开水壶档在身前,才挣脱他的魔掌,向外逃跑,到门口发现门被反锁,但幸亏从里面能打开,女社工逃出来之后,向隔壁办公室领导汇报此事,但他们只是把她送回家,并未做其他处理。女社工将此事告知女社工家属后报警,但坪山新区燕子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3小时未出警,女社工在家属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在报警结束后,警方连报警回执都没给。网贴和微博的内容出现后,多家媒体记者拨打了坪山公安分局和坪山新区宣传科的电话要求采访,4月27日下午,坪山公安分局在微博上做出回应,表示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初步调查,并有没发生强奸行为。至于具体违法情节及性质,公安机关正加紧调查。
  4月27日晚上7点多,坪山公安分局在微博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2012年4月25日14时30分许,我局接市公安局110转王先生报警称:其妻子萧某在坪山新区上班时被人强奸,接警后,坪山警方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受害者萧某,萧某从深圳市宝安区家中赶到坪山新区燕子岭派出所,警方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现经初步调查,已排除萧某被强奸的情况。目前,嫌疑人邬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已被坪山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以上是这则报道的大部分内容,我之所以将大部分复制过来,以免有人说是断章取义!看完这则报道之后,不知诸君会做何感想呢?一个维稳主任在办公室里面的卧室里要蓄意强奸女社工,如若不是女社工强力反抗,此淫贼恐怕要得逞了。当然,这禽兽不如的东西是如何当上维稳主任的,我们善且不知,但以这样人品,能当上维稳主任,必定也有他的“过人”之处,提拔他的上级眼光也是“独到”的,也难怪,现今政府单位选女干部,提拔的女下属,都越来越漂亮,我不由地冷笑一声,难道说漂亮的女下属都是为自己解决“性”方便吗?
  邬健强的兽性,人人可以唾沫而啐之,然在女社工拼命反抗后得以脱身,在家属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在报警结束后,警方连报警回执都没给。更别说是出警,想想当地派出所真是高明极了,一个女社工遭维稳主任蓄意强奸,接到报警后,不闻不问,很显然是故意为之的,原因为何,这些平日里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吓唬老百姓是很威风,但面对维稳主任这样的官崽就腻了。那付正义凛然的样子,也一扫而空,想想那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女社工遭维稳主任蓄意强奸报警,派出所不出警,不由地甚觉可笑!因此,在这件事情上,邬健强的兽性是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面对合法公民女社工的报警,却连个回执都没给,难道说没一点责任!因此,当地派出所对女社工报警,没有责任,故且就看看你们是如何自圆其说的?
  现今邬健强被立案侦查,只不过在舆论的监督之下而进行,并非是走正常的律法途径!如若没有被曝光,邬健强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吗?可见里面存在的法律不公平是显而易见,为什么在中国,会接二连三,连续不断出现这样的事件呢?除了人为的特权,还有制度的问题,还有什么呢?
  一个健全的法律国家,它对待任何罪犯都是一样的,不是说今某某官犯罪了,警察就不闻不问,而老百姓犯罪,就出来伸张正义,这种刑不上大夫的行为,在现代文明的社会,无疑是开历史的倒车!
  世上没有完人,是人都会犯罪,维稳主任强奸女下属未遂,但他已经犯错了,我们不要把它看成是一件小事,因为一个维稳主任在自己的办公室随意侵犯女下属,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无耻,而且毁掉了共产党员的形象,是必须要受到惩罚的,因此,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不出警,显然是愧对纳税人,因此,在这件事上,当地派出所想重新取得民众的信赖,就不回执,不出警的行为向受害人女社工道歉!因为,你们接到报警后不出警,已剥夺女社工应当享到的权利,而今你们却无情把她给剥夺了,道歉已是最轻的惩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