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克林顿7月30日在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谈国际宗教自由(美国之音图片)
*传递明确信息:世界在注视着*
克林顿国务卿7月30日下午在华盛顿智库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就美国国务院发表2011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发表讲话,强调宗教自由作为人权的重要性。克林顿表示,宗教自由是人权的一部分,是普世价值,任何政府都不应以任何理由剥夺其人民的宗教信仰,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民。
稍早,美国宗教自由无任所大使苏珊.约翰逊.库克(星期一)在美国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美国国务院2011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今年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将中国、伊朗、北韩等8个国家列为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特别关注国家”。
克林顿表示,美国国务院发表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是向那些侵犯宗教自由的专制政府发出明确信息,全球在注视着它们。
克林顿国务卿在讲话中用了很大篇幅谈论埃及新政府需要尊重和保护所有宗教的重要性。
在谈到中国时,克林顿表示,美国官员邀请了参加美中人权对话的中国官员参访宗教组织,让他们了解这些宗教组织如何提供关键的社会服务、如何面对宗教歧视问题等。
美国国务院的报告专门谈到中国说,“2011年,中国政府在尊重和保护宗教自由方面出现明显的恶化。在西藏自治区和其他藏人地区,这包括进一步限制宗教活动,特别是在藏传佛教寺院。”报告说,中国政府对藏人宗教活动的干预导致2011年有12位藏人自焚。
报告还说,中国政府还对生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穆斯林以及各地不依附于官方爱国教会的家庭教会加以镇压,尤其是北京的守望教会。
另外,美国宗教自由无任所大使苏珊.约翰逊.库克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提问时说,在不久前举行的美中人权对话中,美方向中国提出了宗教自由问题,提出了家庭教会、维吾尔人问题、法轮功以及藏人自焚的问题。不过,库克大使回避了有关中国方面是如何回应的提问,只是表示,双方进行了讨论,并且将继续进行讨论。
*区分恐怖、分离主义与正当宗教活动*
克林顿国务卿在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回答提问时在表示,一个社会越尊重宗教自由,其人民越会积极地参与社会。他们如果感到遭受迫害,无法行使宗教权利,他们往往感到愤怒和绝望,就会转向暴力,成为极端分子。
克林顿国务卿表示,在对待恐怖主义、分裂主义问题上,政府应当在不侵犯宗教自由的情况下,用法律加以处理。克林顿说,应当区分恐怖主义、分裂主义的问题与正当的、应当受到容忍和保护的宗教活动。